原標題:誰來種地?豫南、湘西山區耕地拋荒比近1/4
誰來種地,是一個大的問題。
根據7月21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聯合發布的《中國農村發展報告》(2017) ,占農民工總量49.7%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沒有參加過農業生產且早已習慣城鎮生活,不會種地也不愿種地。再加上務農收益較低和耕地細碎化,一些地方開始出現拋荒,在河南南部、湖南西部的山區耕地拋荒比例接近1/4。
21世紀報道記者獲悉,在農村種地養活自己很難,掙錢更難。原因是,像一畝稻谷和小麥毛去掉成本后的純收入不會超過1000元,10畝收入不會超過1萬元,但是如果到工廠做工的話,每月兩三千的收入,則每年有數萬元的收入。這是農村很多居民愿意將土地流轉,然后進廠打工的原因。
報告指出,因為種地收入低,農村的土地大量被轉包,中國農地流轉市場發展迅速,截止2016年底,發生流轉耕地面積占比為35%,全國超過1/3的耕地發生了流轉。
當前土地流轉存在兩個增加,一是承包權不發生變更的流轉在增加,二是突破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限制的流轉在增加。轉包、出租和股份合作三種流轉形式的土地承包權都不發生變化,2015年河北等7省總體來看,三種形式合計占比86.22%,到2016年小幅增加到86.38%,即超過85%的流轉耕地在流轉時承包權不發生變化。在“三權分置”框架下,這三種形式都可以歸類為“經營權”的流轉。
在那些由村外戶籍經營主體經營的流轉土地中,有16%的土地是被本鄉鎮外的經營主體經營,其他84%由本鄉其他村的經營主體耕種。河北等7省總體來看,2015年所有流轉土地中有61.71%的土地簽訂了流轉合同,到2016年進一步增加到65.78%。
《中國農村發展報告》(2017)總報告指出,除了上述誰來種地的問題需要解決外,當前農村還有其他七大挑戰。這七大挑戰是:
一、高成本嚴重損害農業競爭力。2005-2015年,中國三種糧食每畝總成本平均每年上漲9.7%,其中人工成本年均上漲11.0%,土地成本年均上漲13.5%,均遠高于同期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年均增長率(4.4%)和谷物生產者價格指數年均上漲率(4.8%)。高生產成本推高了糧食價格、降低了農業經營收益,損害了農業競爭力。
二、農業機械化亟待轉型升級。自2011年以來,大中型農機具數量和機械作業費增速“雙回落”,而且近年來小型拖拉機的絕對數量連續減少。這意味著,中國大中型農機具數量正在趨于飽和,農機作業市場競爭日益充分,農業機械化面臨轉型壓力。
三、農業規模經營面臨巨大挑戰。2015年底,經營耕地10畝以下的農戶數量仍然多達2.1億戶,占全部農戶的79.6%。2016年全國土地流轉面積為4.71億畝,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比重為35.1%,僅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遠低于2012~2014年4個百分點以上的年均增速,一些農民想出租土地卻沒人承接。
四、農民增收的壓力不斷增加。由于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而且農業經營效益進入下行通道,農民增收的務農、務工這兩大傳統動力有所減弱,加上財產性收入短期難以有明顯增加(2016年僅占2.2%),依靠轉移凈收入來支撐農民收入增長也不太現實,農民增收難度日益加大。
五、農村資源資產浪費嚴重。當前農村居民點空閑和閑置用地面積約多達3000萬畝。2000年-2011年,在全國農村人口減少1.33 億人的情況下,農村居民點用地反而增加了3045萬畝。而且,每年因農村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而新增農村閑置住房5.94億平方米、折合市場價值約4000億元。
六、農村生態環境亟待改善。不科學的經營管理理念和落后的生產方式,比如化肥、農藥、農膜的過量使用,再加上全國每年38億噸的畜禽糞污產生量,導致中國的農業面源污染十分嚴重。而且,近年來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問題也日益突出。
七、鄉村治理模式仍需創新。農業組織形式和生產方式的轉變要求創新鄉村治理機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合作經濟組織與“村兩委”的關系亟待理順。鄉村治理機制如何適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村社區化的值得注意。
《中國農村發展報告》(2017)總報告認為,新時期,加快農村全面轉型,必須全面激活要素、市場和主體,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促進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和新動能。然而,受傳統觀念和體制的束縛,在加快農村全面轉型、激發農村發展活力的過程中,目前仍存在一些思想認識、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和政策障礙。
具體來看,在思想認識方面,一是擔心農民離農退地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誤解,三是誤將土地流轉等同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四是對國家糧食安全的認識有待深化,五是對工商資本下鄉的認識存在偏頗。
在體制機制方面,一是各項改革分頭管理、條塊推進的方式,影響了改革的整體效果;二是農村改革的連貫性、系統性不足,增加了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難度,三是改革的行政性較強且容錯機制不健全,束縛了基層創新的積極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一方面是有些禁止性規定已經不合時宜,亟待修改,另一方面是一些指導性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后,仍需健全。在政策方面,主要是現行的一些政策實際上限制了農村資源資產的流動性,束縛了農村內生活力的發揮。
《中國農村發展報告》(2017)總報告認為,新階段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和新動能,促進農村全面發展和繁榮,需要重點做好五大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農村資源資產的流動性,探索農村土地國家收儲制度。包括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其他資源資產的市場化退出機制;擴大農村土地轉讓的市場半徑,在條件允許的部分地區,嘗試農村資源資產跨集體轉讓;探索農村土地的國家贖買收儲制度,將農村土地性質轉變為國有等。
二、加快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包括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賦予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更多權利權能;協同推進各種集體資源資產的產權制度改革;多種方式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做好有關改革發展的配套保障工作等。
三、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保障農村發展全面轉型。首先要強化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的作用;其次應提高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穩定性;再次是加快創新農業規模經營實現方式;最后要引導小農生產進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
四、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競爭力和經營效益。這要從降低農業生產成本、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提升農產品品質、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等方面發力。
五、完善支持保護政策,促進農業農村持續穩定發展。一方面要創新財政支農方式,另一方要健全農業保險制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 2017-07-21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