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水潤“三農”
——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業金融改革創新綜述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要建設普惠金融體系,加強對小微企業、“三農”和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黨的十八大以來,伴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國的農村領域正在持續發生著前所未有的深層次變革。在涉及農村的諸多改革措施中,農村金融的改革有著樞紐性質的重要意義。為讓資金融通能夠在農村領域發揮更高的效率,農業金融領域配套性地進行了同步改革,取得了斐然成就。
農業信貸擔保取得重大突破
李克強總理提出,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地澆灌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之樹。這些年,我國農村地區的信貸供給總體充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對涉農金融機構定向降準,釋放了萬億規模的流動性,可以說金融“池子”并不缺水。然而,“不差錢”的金融機構卻一直面臨“難貸款”窘境,因缺乏抵押擔保,一些銀行對涉農貸款“不愿貸”、“不敢貸”。 而“貸款難”、“貸款貴”問題也長期困擾著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成為“成長的煩惱”。 “寧可不要10萬元的財政補貼,也盼望獲得100萬元的貸款。”這樣的話語,記者在采訪中經常耳聞。
如何把“池子”里的活水引出來,化解農民“貸款難”與銀行“難貸款”癥結?這迫切需要政府設計內容更加豐富、層次更加清晰、措施更加高效的由財政、金融等工具組合的“政策包”。 中央有要求有政策,產業有急需有空間,金融機構有意愿有動力。可以說,構建農業信貸擔保的時機已然成熟,各方已對構建農業信貸擔保形成了共識。
2015年7月,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印發了《關于財政支持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積極推動建立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正式破題財政撬動金融支農。同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有限責任公司掛牌成立,3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已組建農擔公司并開始向縣市延伸,多層次、廣覆蓋的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初見雛形。據了解,這樣一個從上到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農業擔保體系,就是政策性地專門解決新型經營主體、種養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貸款沒有有效抵押物的問題。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認為,通過財政注資成立專門的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實行“銀擔”、“政銀擔”合作,構建銀行、擔保機構及農業經營主體相互支撐的“鐵三角”穩定體系,實現了財政與金融融合支農,通過轉換資金投入方式,撬動金融資本支持現代農業建設,發揮了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和杠桿作用。
據統計,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已完成注資446.88億元,27個省級農業信貸擔保公司已開展實質性業務,如今正向各市、縣進行分支結構的延伸。
農業投融資改革實現模式創新
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產業化變革離不開資金的投融資支持。除了依托財政支出外,金融機構應當利用自身的優勢和政府有效結合為農業提供投融資的有效支持。多年來,農業農村發展“找錢難”的情況突出,農業經營成本高、風險高、資訊不對稱、供給不足等核心問題急需解決。
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斷創新農業農村投入方式,強化農業支持保護。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重點做好“調整”和“撬動”兩篇大文章,在確保財政投入只增不減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創新農業投融資機制,建立和發展區域性農業產業投資基金,充分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資金聚合力,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農業農村。
2015年8月,財政部與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聯合發布通知,共同開展創新投融資模式建設高標準農田項目試點。2016年,發改委聯合農業部發布了《關于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大力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簡稱PPP),這是我國農業領域首個PPP指導文件。《意見》提出,各級政府做好政策制定、發展規劃、指導服務和市場監管,加快從農業領域公共產品的直接“提供者”,向社會資本“合作者”和項目“監管者”轉變。如今,PPP在農業農村領域應用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多種融資方式不斷出現,成為新時期農業投融資改革的一項重要探索。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指出,現代農業不僅需要財政補貼“輸血”,更需要通過金融資本增強“造血”功能,以金融為紐帶,將勞動力、土地、技術和資本等先進要素進行集約配置、優化組合,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產業集聚,激發農村農民的內在活力,增強農業發展動力和競爭力。隨著農業產業轉型升級加快,農業領域投資機會也不斷顯現,農業企業通過私募、上市、并購等方式獲取融資的規模進一步擴大。
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部署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6月份,財政部、農業部發布了《關于深入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提出重點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業綠色發展、高標準農田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田園綜合體、農產品物流與交易平臺、“互聯網+”現代農業等6個重點領域。8月底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8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會議指出,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途徑。
這些推進農村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文件,共同強調了構建多元化農業投融資的新格局,就是要在原有政府投資的基礎上,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農業,這也為下一步的農業投融資改革指明了方向。
農業保險服務全面升級
農業保險作為市場化的風險管理和社會管理手段,在防范農業災害風險、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村金融發展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3年,國務院頒布的《農業保險條例》開始實施,農業保險步入發展快車道。2015年,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條款擬訂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國開展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險產品的升級改造。目前這項工作已經完成,農業保險產品實現全面升級,共涉及15類農作物和6類養殖品種共計738個農業保險產品,22家保險公司,進一步滿足了新形勢下的農業風險管理需求。
在財政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拉動下,10年時間,我國的農業保費從51.8億元增加到417億元,三大主糧作物平均承包覆蓋率超過70%,成為亞洲第一、世界第二的農業保險市場。可以說,黨的十八大以來的這五年,保險業和銀行業一樣,對農村的服務同樣進入新天地。
在覆蓋范圍上,政策性農業保險在過去5年覆蓋了更多的農產品品種,惠及了更多的地區。將旱災、地震等重大災害納入種植業保險范圍,將疾病、疫病納入養殖業保險范圍,種植業保險保額基本覆蓋直接物化成本,種養保險不再設置絕對免賠;在險種上,近幾年農業保險品種不斷創新,從原來相對較為單一的保險標的,到今天的覆蓋價格、天氣等多種因素的指數保險,更趨于農民對保險的期待。
如果“創新農險產品,大力發展指數類保險”早已成為社會對發展農業保險方式的普遍認識,那么“收入保險”這個概念則更為新鮮。長期以來,農產品價格時有波動。“相較于自然災害的風險,農戶對于價格的風險接受程度更低,他們難以接受豐產不豐收的情況,因此收入險的推行更符合農戶的實際需求。”人保財險總公司農村保險事業部產品開發處處長王沖表示。
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是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這同樣離不開農業保險的有力保障。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特別強調,今年在13個糧食主產省選擇部分縣市,對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實施大災保險,調整部分財政救災資金予以支持,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以持續穩健的農業保險助力現代農業發展。這為完善農業保險制度,促進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更好服務現代農業,指明了方向和路徑。
當前,我國正處在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的關鍵時期,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課題,必將給“三農”事業發展帶來深遠影響。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如何影響農業金融,農業金融市場會出現怎樣的變化,金融機構應做出怎樣的調整,如何找準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的切入口,還需要我們繼續砥礪前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營管理》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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