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通過引入資本、創新金融模式,助力種植業發展。2015年,廣東省財政廳出臺的《廣東省農業龍頭企業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每年安排4000萬元,用于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和培育對象企業的貸款貼息。
今年,廣東省農業廳推出的《2016年廣東省種植業工作要點》中推到,努力提高種植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夯實現代種植業發展基礎,為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撐。此外,要加強與金融保險部門的協作,撬動社會資本推動產業發展。同時,大力推進農業保險工作,努力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建立高效定損理賠機制,提高救災復產能力。通過創新的金融方式,幫助種植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農村金融是指在農村地區以及與農業有密切關系的各個領域中,以信用手段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服務而籌集、分配和管理農村貨幣資金的活動。其類型按性質可分為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按法律地位可分為:正規金融、非正規金融。
目前,中國農業金融普遍存在四大問題,一是農村家庭和微型企業的金融需求仍有一大部分要非正規金融來滿足,二是農村正規金融貸款利率高于家族間的零利率貸款,三是農戶對農村金融機構和國家政策性金融不了解,四是金融機構對相關農戶的生產、經營、盈利狀況難以把握。
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鄒帆認為,出現諸多農業金融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借款人(農戶或農業企業經營者)對其借款所投資的項目的風險擁有更多的信息,而債權人對信貸用途則缺乏了解。另一方面,貸款人(農村商業性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對借款人的信貸用途比較了解,相反,借款人(農戶或農業企業經營者)對貸款方則缺乏了解。
由于前期的金融政策和措施,使得農村商業性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對借款人的信息容易獲得,而農戶或農業企業經營者由于居住分散、新聞媒體缺乏、信息傳遞速度慢、文化教育落后等原因,對農村金融機構、政策以及利率變化缺乏了解。
此外,商業性銀行在農村從事金融創新行為本身就面臨著多重風險,經濟收益低、管理成本高、資產不安全,不符合其作為商業銀行的投資管理要求。這又進一步導致了農戶貸款難問題的突出。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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