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這種短板,主要表現在歷史欠賬多、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差。在這樣的條件下,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投入和整治,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環境落后的現狀,是非常必要的。
環境的改善,需要集中整治,同樣需要持續保護。農村環境整治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需要打持久戰。一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環境設施會出現運行不靈、設施損壞等情況;二是農村環境整治也需要加強后續的運行管理。不解決好這兩個問題,農村環境整治就會成為一陣風。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成果的鞏固,還需要在后續的運行管理上發力。一是要加強考核,使鎮街、村莊在農村環境治理上承擔起主體責任,履行職責。二是要解決好管理經費。經費的不足,直接影響著農村環境整治的成效。通過把環境治理納入年度環保工作目標考核,采取“區級補助、鄉鎮統籌、村民自治”聯動模式,按實際發生費用專款專用,較好地解決了這兩個問題,使農村環境治理持續發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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