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溫銳《毛澤東視野中的中國農民問題》
小農經濟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自春秋戰國起由于生產力的提高,原有的舊的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已經不能適合生產力的發展。于是在商鞅變法的政策下,一種維護國家社會穩定、保障封建中央集權的小農經濟應運而生。這種經濟體制滿足了百姓當時自給自足的生活需要。從春秋戰國到晚清,傳統的小農經濟在維護國家大一統的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中國成立后,在各個地區相繼開展土地改革,極大地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熱情,保障了農民合理權益。之后進行的“一化三改”中對采取農業合作社形式對農業進行改造。然而這種形式并沒有對農業發展帶來多大改觀。經過農業改革和反復實踐中國確立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小農經濟體制。值得一提的是現階段小農經濟體制是區別與封建社會的傳統小農經濟體制的。小農經濟貫穿于中國數千年文明演進當中,是受生產方式和自然因素制約的一種經濟形式,以家庭生產資料或個體所有制為基礎,主要依靠自我耕作,滿足自身物質需求的小規模農業經濟。毛澤東的影響很大,毛澤東對農民的認識影響尤其大。民主革命是靠農民取得勝利的,建國以后重大的體制變革都是從農村開始的。農民問題是中國政治家和學者們治國論道的理論和實踐基地。毛澤東關于農民的思想既是毛澤東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們撥開中國“三農”問題迷霧的一份寶貴的思想遺產。溫銳教授的《毛澤東視野中的中國農民問題》以“讀不懂毛澤東理不清當代中國農民問題”為序、“永恒的旋律”、“天翻地覆慨而慷 ”、“讓小生產絕種”、“到了黃河也不死心”、“歷史的延伸”、“遺產與超越”等篇章縱向考察了毛澤東解決中國農民問題的歷史經驗和教訓得出了“讓農民自己代表自己”的結論。是對毛澤東農民理論進行了開拓性研究,是一項具有創新意義和較高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
一、關于農民的主體和農民意識的思考
農民是在大批特批農民資本主義自發傾向中被趕進集體化和人民公社的,農民冒死瓦解了人民公社,怎么又是“一大二工”人民公社的始作俑者呢?平均主義與農民是一種怎樣的關系呢?認清誰是農民的主體,是正確認識農民的前提,也是真正相信和依靠農民的關鍵所在。根據《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的數據顯示,鄉村人口中貧農占百分之七十、中農占百分之二十、地主和富農占百分之十。百分之七十的貧農中又分赤貧、次貧兩類。全然無業即既無土地又無資金全失去生活依據不得不外出當兵或出去做工或打流當乞丐的都是“赤貧”占百分之二十。半無業即略有土地或略有資金但吃得多收得少終年在勞碌愁苦中過生活的如手工工人佃農(富佃除外 )、半自耕農等都是次貧占百分之五十。”作者認為地主富農和“赤貧”者都不是農民的主體而約占農村人口70%的中農和“次貧”的農民才是農民的主體。毛澤東當年是站在如何發動革命斗爭和打碎舊世界的立場上,從發動革命的策略上考慮將50%的“次貧”階層劃分為農民群體中的下層,目的是尋找農村社會革命的支持者和先鋒力量。同時,他的興奮點與聚焦點是哪個群體最具有革命性和破壞力。“窮則思變,越窮越要革命”,在農村居于底層的貧民“特別是赤貧部分”是“最為革命”的階級,“一切破壞工作”都只有“赤貧”們能做得出來。
平均主義是“赤貧”的意識,也就是說農民的主體并不是追求平均主義。“赤貧”意識并非農民主體部分的意識。
作為“革命先鋒”的“赤貧”就成了所有農民的領導與代表,空前成功地組織起億萬農民隊伍,打爛了舊世界,成就了輝煌的功業。然而,時勢變遷,面對建設一個新世界,仍然采取革命戰爭非常時期的策略,以“革命先鋒”作為“建設先鋒”,導致了一個恐富、怕富,以窮為榮、以窮革命的局面,與經濟發展相悖,走向了毛澤東良好主觀愿望的反面。農民的“主體”與農民的“革命先鋒”是農民中兩個不同的群體,農民階級中間的農民主體總是不變的,“先鋒”可以隨著時代前進與社會中心任務的變化而變化,“先鋒”可以是主體的組織者與領導者,但是“先鋒”不能等同或替代主體。
溫銳教授在書中還提出對于農民意識的認識存在兩個需要認清的問題:一是農民的意識劃分為主體的意識與非主體的意識(或稱為主流意識與非主流意識因為農民是分階層的各階層的意識實際上是有差異的);二是農民的主流意識因時代和外部環境變化其思想意識也是變化的沒有固定不 變的農民意識例如當年農民的革命意識就是環境變化的結果 (暴政下官逼民反、超經濟強制下的土地兼并、大饑荒等)歷代農民戰爭和毛澤東關于農民革命性的論述可以證明;又如以經濟社會建設為中心并向現代產業轉移的意識就是時代變化與農民主體意識結合的結果(發家致富、多種經營、 鄉鎮企業發展、民工潮)。在不同的環境和時代面前可能會出現農民中的哪個階層更突出它主導或引領著整個農民的意識例如在革命的環境下貧雇農和流氓無產者最突出;而在和平建設尤其是工業化、市場化時期兼業農民、率先創業致富農民最突出等等。這是值得我們在研究 “三農 ”問題 時應該特別正視的重要問題。要走出“三農”困境,改變農民弱勢地位,在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今天,建立起能真正表達農民聲音和代表農民利益的農民組織是非常必要。赤貧“先鋒”沖鋒陷陣可以打天下,農民“先富”帶頭方可搞建設。
二、小農經濟的落后性問題
自從世界進入以資本主義經濟為標志的工業文明時代以后,對于東方(傳統農業)文明基礎的所謂“小農經濟”,亦即“農民家庭經濟”或“農民經濟”。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到毛澤東的看法是小農經濟最終要滅亡,農業也最終會變成資本主義經濟。
農戶家庭經濟被“靜止”為自給自足的封建“小農經濟”,認為其排斥市場與商品經濟,只具生存理性,偏好生存最大化與平均主義,因而導致中國傳統經濟發展的停滯不前和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落后。同時,農戶家庭經營作為“小私有者”,又被圈定為導致兩極分化和大量地產生“資本主義”的罪魁禍首。兩者結合,要讓家庭經營這一“小生產”絕種的集體化運動。
新中國成立初期,全國農村的生產資料相當匱乏,人口基數又增長得非常快,每個農民占有的農耕農具只有半件不到,農民們自然支持和采用相互合作的形式,互助組和初級社能彌補農業生產資料的不足,具有積極的意義。由于傳統個體農業生產與農作物生長規律一定程度上的吻合性,有專家指出:“農作物生長有周期性、季節性、生產過程的有序性以及勞作的非連續性等特征,不需要人力的過多參與。自然性是農業的根本特點,它在新農業中展現了強大的生命力。”因此,“農作物的生長主要取決于自然環境,不需要農民過多的投入勞動力,只要它不違農時,農作物就會著自然季節而生長。”“三大改造”完成后,農村的土地所有制發生了根本變化,耕種方式也由過去一家一戶生產發展到集體勞動。但過于集中的農業生產只是改變了農業經濟的分散經營狀態,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并不能快速提糧食產量,一定程度上是對農業種植的一種過量投入。土地集體所有制下高級農業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發展,使小農經濟出現了解體。在人民公社內部“搭便車”現象嚴重,勞動參與率高但是生產率不高,小農生產的基礎被破壞,小農戶服從了國家的制度安排,但其中有些農戶也失去了生產積極性,農業生產效率增長很緩慢甚至停滯。到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夕,在“文革”的影響下,中國農村、農業和農民面臨諸多困難,形勢嚴峻。全國大面積地區群眾陷入貧苦,一些地方農民陷入貧困,甚至連基本生計無法得到保證。但小農經濟在這一期間退出了中國農業經濟的舞臺。十一屆三中全會上,中共中央頒布了《關于加快農業發展的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提出了在人民公社內部實行生產責任制和定額計酬制。一年后,《決定》正式生效。這一制度的運行瓦解了人民公社,確立了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與此同時,1978年11月,安徽鳳陽縣小崗村十八戶農民以“生死手印”的方式,自發性地推進了農業改革,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基礎上,實施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聯產承包家庭經營的個體生產模式開辟了中國農村發展史上的新篇章,中國的農業經濟又一次出現屬性上的變革。
1998年9月江澤民在安徽視察時肯定地說:“農業以家庭經營為基礎是農業生產的規律決定的也是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規律決定的。”“從實踐看家庭承包經營再加上服務能夠容納不同水平的農業生產力,既適應傳統農業也適應現代農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產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變家庭承包經營的問題。”1998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則對家庭承包經營作出了相同判斷:“這種經營方式不僅適應以手工勞動為主的傳統農業,也能適應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生產手段的現代農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須堅持。家庭承包經營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一個經營層次,是雙層經營體制的基礎,不能把它與集體統一經營割裂開來對立起來,認為只有統一經營才是集體經濟。”溫銳教授根據自己長期的實證調研立足于從歷史與現實的結合上從重新認識農民和重新認識農民經濟明確提出了中國農民家庭經濟為 “動態開放小農經濟 ”的概念。他認為:農民家庭(小農)經濟具有自發的激勵功能和伴隨商品市場經濟發展的適應、轉化功能,是一個動態的、開放的經濟經營模式,是能夠與時俱進的生產組織形式,在封建社會里它可以跟商品經濟與地主階級并存在,資本主義社會里它又可以與資本主義經濟并存、與規模經濟并存;而在社會主義社會里它同樣可以同市場經濟與公有制和現代企業并存。中國的農民不僅不保守甚至更富有學習和吸收現代科技的精神。建立在重新認識農民和農民經濟基礎上形成的“動態小農”論對準確把握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農民問題和發揮億萬中國農民的主體創造性具有理論與現實參考價值。
三、小農經濟條件下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路徑分析
“兩個一百年”戰略目標的提出,中國農業經濟無疑面臨難得的發展契機。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全面推進,農業農村也迫切需要進行現代化改造和發展,這也是進行現代農業經濟治理的應有之義。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三農”問題是國家繁榮穩定的基石。國家對農業的發展歷來重視,從2006年國家出臺減免農業稅到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一)把握農民的主體特征,加強農戶職業教育,培養新型職業農民
首先,必須祛除既往以來我們對農民的不準確的分析,判斷了解農民的真實需求,賦予農民經濟理性的最高追求。其次,要大力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知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培養新型專業農民,推進農業技術發展。通過對農戶技能以及素質的培訓,提高小農戶的生產效率與服務水平,提升其綜合能力。最后,通過培養農戶的農業管理方法和生產技術,科學有效地引導農民樹立市場意識和管理意識,促進小農與市場的溝通和有效結合。采取多種措施、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民的教育培訓,為促進農業現代化創造有利條件,使現代農業的發展更順暢,實現農民富裕。
(二)發揮農戶經營優勢,推進特色農業發展
在現代農業發展模式下,農戶分散經營發展空間有限,但農戶分散經營與生俱來的比較優勢較為明顯,可以借此發展特色農業。 一方面是農戶分散經營規模較小,可塑性強。可以根據農戶所在地域的特征,結合環境、氣候、人文等因素,通過對農戶提供針對性的指導,在種植、特色農產品、觀光休閑等方面打造地域品牌,形成特色發展。尤其是要結合全域旅游的推進,通過發展生態農業、體驗農業、觀光農業等,促進鄉村旅游的發展,吸引當地廣大農戶參與,實現當地就業,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另一方面要提高農產品質量,打造產銷一條龍服務。充分發揮農戶的主觀能動性,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地種植高價值性產品,并有意識地創造出價值品牌。 同時,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以降低生產成本,提升品質和效益。可以根據當地農產品特點將農產品價值鏈條進行延伸,推進農產品適度加工,增加農產品附加值。 還可以與當前進行的“精準扶貧”相結合,多種方式引導形成特色農業,通過多種方式和平臺引導銷售和消費。在確保主要農產品滿足村民生活需求的基礎上,對現有產品結構、生產結構予以有效整合和優化,以“大農業、大食物”作為農業革新的主要導向,再結合不同地區的優勢特點,合理開發各類農業資源,因地制宜,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宜果則果,不斷開創農業生產力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農業生產新格局。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