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領域,涉及面廣、綜合性強、難點很多,改革任務十分繁重。為提高農村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中央制定并頒布了《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明確了農村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和重要路徑。當前,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把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作為破解“三農”難題的重要抓手,最大限度釋放農村各項改革的綜合效應,為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注入新動力。
一、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以土地集體所有為基礎的農村集體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重要實現形式。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必須以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核心,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重點,健全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財產權的保護制度,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有效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確保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本集體所有成員。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魂。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要處理好集體與成員在土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方面的權利關系,創新農村土地產權體系,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路徑是: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落實集體所有權,就是要明確界定農民的集體成員權,明晰集體土地產權歸屬,實現集體產權主體清晰。穩定農戶承包權,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將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本集體的每個農戶。放活土地經營權,就是要允許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依法自愿配置給有經營意愿和經營能力的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以“三權分置”作為基本遵循,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為基礎,允許承包權與經營權分離,使土地承包者和實際經營者都能建立起穩定的預期,將有利于提高農業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使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長期保持活力。
分類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農村集體資產分為土地等資源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經營性資產。在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全面核實農村集體資產基礎上,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產,重點是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有效機制;對經營性資產,重點是將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更多權能,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制是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種有效形式。把集體存量資產折股量化給集體成員,不但不會削弱集體經濟,而且能夠使農民直接參與管理,使集體和成員之間建立起更緊密的利益聯系,有利于農民共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增強集體經濟組織的凝聚力。
二、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基礎。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農業生產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深刻變化,各種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不斷涌現。必須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創新農業經營組織方式,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發揮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引領作用。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形式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以及通過土地經營權入股、托管等方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充分發揮其在農業機械和科技成果應用、綠色發展、市場開拓等方面的引領功能。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是生產力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充分考慮各地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程度、農業機械化和社會化服務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確定本地區適度規模經營的標準,不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不搞大躍進,不搞強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揮,使適度規模經營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型農業服務主體和新型職業農民。加快形成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體系,扶持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培育多種形式的農業公益性和經營性服務組織,健全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農業服務主體培育成為建設現代農業的骨干力量。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吸引年輕人務農,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使其成為現代農業建設的主導力量。
三、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農業支持保護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由于我國農業發展底子薄,農業基礎設施投入欠賬多,目前的農業支持保護力度還不能滿足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必須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針,以保障主要農產品供給、促進農民增收、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為重點,加快形成覆蓋全面、指向明確、重點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簡便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健全農業農村投入持續增長機制。繼續把“三農”作為各級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完善農業補貼制度,優化補貼支持方向,提高農業補貼效能。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多層級深入推進涉農資金整合統籌。加大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持力度,促進農業盡快轉到數量質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競爭力、注重農業技術創新、注重可持續的集約發展上來。
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農村傾斜。加快構建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資成本,全面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條。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把農業保險作為支持農業的重要手段,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處理好政府支持保護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關系。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與保護農民利益并重,采取“分品種施策、漸進式推進”的辦法,改革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搞活市場流通,增強市場活力。
四、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必須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障礙,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全面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村社會進步,確保農村如期實現全面小康。
促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近年來,作為公共資源核心部分的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不斷擴大,已基本改變了“農民的事農民自己辦”的格局。但相對城市而言,公共資源對農村的覆蓋范圍和支持力度還不夠,不能滿足農業農村發展對各種公共產品的實際需要,城鄉居民在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領域所享受的公共服務水平仍存在很大差距。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必須堅持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不減弱、推進農村全面小康建設不松勁,在認識的高度、重視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勢頭,將更多公共資源配置到農村。要加快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促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完善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大力整治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促進農村形成良性發展機制,讓農村的產業留住人,讓農村的環境留住人,讓留在農村的人口能夠安居樂業。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與經濟發展水平相比,我國城鎮化進程仍然滯后,特別是目前統計的城鎮常住人口中,農民工難以真正實現定居成為市民。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多措并舉。一是落戶轉市民沉淀一批。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合理設置城市落戶條件,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二是常住均服務穩定一批。實施居住證制度,對暫不符合落戶條件或沒有落戶意愿又有常住需求的農業轉移人口,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三是就近促轉移消化一批。大力發展特色縣域經濟,促進農產品精深加工和農村服務業發展,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大力促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創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五、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快速推進,我國農村社會結構加快轉型。農村社會關系快速分化和重新組合,組織結構向多元化方向發展;農民的競爭意識、開放意識、民主參與意識增強,價值取向和追求日趨多元化;政府管理越來越開放透明,影響農村穩定的因素更加復雜;農村人口社會流動性越來越強,農業副業化、農村老齡化、村莊空心化越來越明顯。農村社會結構的轉型,使我國農村社會治理面臨著新形勢、新挑戰。
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形成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鄉村治理機制,必須堅持黨政主導、農民主體、社會協同,圍繞提高農村基層治理水平,加強鄉鎮服務型政府建設,發揮好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不斷夯實黨在農村基層執政的組織基礎。必須破除現行體制中存在的一些陳舊觀念,堅持以農民為主體的發展思想,切實把增進農民福祉作為農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健全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發揮好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不斷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作者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求是》2016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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