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正式發布,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第18份以“三農”為主題的“一號文件”。值得注意的是,“開展農業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第一次出現在“一號文件”中。
我國是最早響應并積極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之一。經過10年的發展,,在遺產發掘與價值評估、管理機制與能力建設、科學研究與成果分享、實踐探索與經驗推廣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不僅以11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數量位居世界各國之首,而且在國際上率先開展了國家級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率先發布了《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管理辦法》,率先舉辦了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培訓班,率先開展了農業文化遺產檢測與評估工作,率先建立了工作交流機制與學術交流平臺。中國的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經驗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中國的科學家和農民代表先后受到糧農組織的表彰。正是在中國政府的大力推動下,使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成為糧農組織的一項業務工作。同時,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也極大地提高了全社會對于農業文化遺產及其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促進了遺產地生態保護、文化傳承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在“一號文件”中明確提出“開展農業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既表明了黨和國家對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工作的高度認可,也指出了當前農業文化遺產工作的重點。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我們的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概念與內涵認識不清、底數與瀕危狀況不清、保護與發展動力不足等問題已經成為進一步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以下是關于“開展農業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的幾點思考,希望能夠引起注意。
1思考之一“ 開展農業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應當深刻認識農業文化遺產的概念、內涵與特點。
在《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農業文化遺產是“我國人民在與所處環境長期協同發展中世代傳承并具有豐富的農業生物多樣性、完善的傳統知識與技術體系、獨特的生態與文化景觀的農業生產系統。”其中納入管理的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包括聯合國糧農組織認定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和農業部認定的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顯然,農業文化遺產既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自然與文化遺產,也不同于以前農業歷史與農業考古研究中的農業遺產。首先,農業文化遺產是人類與其所處環境長期協同發展中創造并傳承至今、依然具有生產功能的獨特的農業生產系統;其次,農業文化遺產內涵更為豐富,具有悠久的歷史淵源、獨特的農業產品、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完善的知識與技術體系、較高的美學和文化價值以及獨特的民俗文化;第三,農業文化遺產不僅是農耕文化的“歷史記憶”,更是當今和未來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智慧源泉”,糧農組織就明確指出“農業文化遺產不是關于過去的、而是關乎人類未來的遺產。”因此,傳統品種、農業遺址、傳統農具、古農書、傳統民俗、傳統農耕技術以及傳統村落等,均屬于農業文化遺產的組成要素,而對農業文化遺產的普查和保護應當更加關注其完整的系統。
農業文化遺產的特點包括幾個方面:一是活態性,即農業文化遺產歷史悠久,至今仍具較強生產與生態功能,是農民生計保障和鄉村和諧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傳統農業技術與鄉村文化傳承的載體;二是動態性,即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與技術進步以及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生存與發展需要,農業文化遺產表現出系統穩定基礎上的結構與功能的調整;三是適應性,即隨著自然條件的變化,農業文化遺產表現出系統穩定基礎上的協同進化,充分體現出人與自然和諧的生存智慧;四是復合性,即農業文化遺產不僅包括一般意義上的傳統農業知識和技術,還包括那些歷史悠久、結構合理的傳統農業景觀,以及獨特的農業生物資源與豐富的生物多樣性,體現了自然遺產、文化遺產、文化景觀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多重特征;五是戰略性,即農業文化遺產對于應對全球化和全球變化、生物多樣性、生態安全、糧食安全、貧困等人類發展所面臨的重大問題,以及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六是多功能性,即農業文化遺產具有食物保障、原料供給、就業增收、生態保護、觀光休閑、文化傳承、科學研究等多種功能;七是可持續性,即農業文化遺產通過內部要素間的相互作用與互利共生機制,表現出生態、經濟與社會子系統的可持續;八是瀕危性,即由于政策、技術、社會經濟發展階段性的原因,造成了農業文化遺產系統的不可逆變化,面臨農業生物多樣性減少、傳統農業技術和知識喪失以及農業生態環境退化的風險。
2思考之二“ 開展農業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應當科學把握保護農業文化遺產與發展現代農業的關系。
保護農業文化遺產與發展現代農業不應被看作矛盾的關系,恰恰相反,農業文化遺產是現代農業發展可資借鑒的源泉,也是現代農業轉變發展方式提供了新的模板。
“現代”是一個動態的概念,以化石能源消耗為主要特征的現代農業并非十全十美;“傳統”是一個過去的概念,“傳統”并不意味著“落后”。農業文化遺產強調 “動態保護”與“適應性管理”,既反對缺乏規劃與控制的“破壞性開發”,也反對僵化不變的“冷凍式保存”。農業文化遺產是傳統農業的精華所在,她傳承了故有的整體、協調、循環、再生的思想,因地制宜地發展了許多寶貴的模式和經驗,蘊含著豐富的天人合一的生態哲學思想,將其與現代農業技術相結合,正是生態循環農業發展的方向。
也可以這樣理解,農業文化遺產保護既是探索生態脆弱、經濟落后、文化底蘊豐厚地區的可持續發展道路,也是為現代農業發展保留生物基因、技術基因和文化基因。因此,農業文化遺產地應當成為開展農業科學技術研究的平臺,展示傳統農業輝煌成就的窗口,高效生態循環農業發展的生物與文化“基因庫”,生態文化型農產品的生產基地,農業文化旅游的主要目的地。
3思考之三“ 開展農業文化遺產普查,應當重點做好頂層設計、統一組織、科學管理、系統集成四項基本工作。
我國民族眾多,地域廣闊,生態條件差異大,由此而創造和發展的農業文化遺產類型各異、功能多樣。但截至目前,全國范圍內尚未對農業文化遺產進行系統普查,更談不上對農業文化遺產進行價值評估和等級與類型確定。盡快開展農業文化遺產的普查,不僅是農業文化遺產重要性的外在表現,也是其瀕危性的現實需求,更是有序開展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
一是要做好頂層設計。在聯合國糧農組織和農業部農業文化遺產遴選標準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大規模、系統化、規范化的農業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需要做好頂層設計。
如何判斷是否為農業文化遺產,不僅需要參照相關規范和標準,探求其起源、發展與演變歷程,還需要構建農業文化遺產價值與保護必要性、瀕危狀況與保護緊迫性等的評估方法,判斷其重要性、適應性與瀕危性,評估其生態機理與生態價值,分析其多功能發展潛力。
同時,農業文化遺產不僅涉及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及其復合的農業生產系統,還包括農業資源利用與生態保育等農業生產方式,垛田、梯田等不同土地利用類型和農業生產景觀。因此,還需建立科學、明晰的農業文化遺產分類體系。
二是要做好統一組織。應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一支跨學科的調查隊伍,自上而下開展普查工作,然后自下而上進行綜合集成。
政府應起到組織作用。農業文化遺產的發掘、保護、傳承和利用,作為一項公益事業,應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以深入貫徹中央有關決策部署,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這也是其重要職責和使命。
科學工作者應起到主體作用。由于農業文化遺產系統的復雜性及其價值的多樣性,注定農業文化遺產的普查工作不是一項簡單的行政工作,需要在農業部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的技術指導下,組織一支涉及農業、生態、歷史、文化、社會等專業的跨學科隊伍,開展深入調查。
基層工作者應起到助手作用。基層工作者扎根廣袤大地,熟悉當地農業生產和發展情況,是農業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觸手和基石。脫離了基層工作者的參與和向導,農業文化遺產的普查工作就無法落實。
三是要做好科學管理。農業文化遺產普查任務繁雜,普查隊伍龐大,普查結果數據量大,需要做好科學管理工作,對普查隊伍開展統一培訓,對普查結果建立分類指導體系。
開展培訓,統一認識。由于全國性的普查工作涉及面非常廣,普查人員較多,需要對普查人員進行培訓,以達到統一標準、一致分類的目的。培訓內容應涉及普查的目的、對象、時間和方法、內容、流程、質量控制、組織方式等,講解農業文化遺產的分類體系和判定、評估方法,說明普查結果填寫方式等。
建立農業文化遺產的分級保護體系,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農業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識別其保護的核心要素、劃定其保護范圍,評估其保護價值和重要性、瀕危程度和保護的必要性,建立分級保護體系。
四是要做好系統集成。農業文化遺產的普查結果應以圖件、可視化數據庫等多樣化的方式呈現,加強其系統性的同時,提高其可讀性和科普性,為農業文化遺產的發掘整理、動態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學支撐。
在全面普查和深入挖掘的基礎上,建立農業文化遺產數據庫,明確農業文化遺產的類型、分布及其范圍,編制中國農業文化遺產名錄,實現農業遺產多元數據綜合管理和動態更新。其中重點是做好普查結果的數據庫建設工作。在普查過程中,不僅需要以整體的視角來認識、發掘農業文化遺產,也需要弄清農業文化遺產所包含的生物多樣性、知識、技術、景觀等單項要素,這就要求普查數據庫的建設需要包括基礎地理信息、歷史文化信息、生態環境信息、社會經濟信息等基礎數據。
4思考之四“ 開展農業文化遺產保護,應當重點解決為何保護、保護什么、誰來保護、如何保護四個關鍵問題。
關于“為何保護”,主要是因為農業文化遺產所具有的多重價值,特別是生態與環境、生計與經濟、社會與文化、科研與教育、示范與推廣等方面。
生態與環境價值主要體現在農業文化遺產地所具有的重要遺傳資源和豐富的農業生物多樣性,多種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以及結構合理的生態景觀和良好的生態環境質量;生計與經濟價值主要體現在農業文化遺產地的豐富的生物資源、良好的生態條件和濃郁的地域特色,不僅保障了當地居民的營養需求與食物安全,而且有助于提高當地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和農民的收入;社會與文化價值主要體現在傳統農業生產一般具有較強的勞動力吸納能力,與農耕文化密切相關的鄉規民約、宗教禮儀、風俗習慣等是增進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的基礎,而基于農耕文化的民間傳說、歌舞藝術以及飲食、服飾、建筑文化等是鄉村文化的傳承載體;科研與教育價值主要體現在農業文化遺產系統中蘊藏著許多尚未被人們充分認識的科技秘密,而使其成為開展科學研究的“天然實驗室”,同時先民的勤勞、勇敢與智慧也是弘揚傳統文化的重要教育基地;示范與推廣價值則主要指的是農業文化遺產中的傳統知識與技術體系的示范與推廣,為現代農業生產提供的寶貴經驗,為可持續農業發展提供的示范案例,而農業文化遺產價值認識與保護理念的示范與推廣更是推動了國內與國際農業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發展。
“保護什么”與農業文化遺產的內涵與系統組成要素有關, 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對象是一個活態的、復合的、有適應能力的、有戰略意義的、有多種功能的、有瀕危性的系統。也就是說要保護傳統農業生產系統的所有組成要素,既包括品種資源、傳統農具、傳統村落、田地景觀等物質性部分,也包括傳統知識、民俗文化、農耕技術、生態保護與資源管理技術等非物質性部分。可以說,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
“誰來保護”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農業文化遺產是先民創造、世代傳承的傳統農業生產系統,其所有者應當是依然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他們理應成為農業文化遺產的最主要的保護者,同時也應當是遺產保護的最主要的受益者。但必須看到,之所以要對農業文化遺產進行保護,正是因為它們在現今條件下面臨著威脅,處于“瀕危的”狀態,如果僅靠農民進行保護,不僅難以實現保護的目的,而且把屬于全人類共有共享的“遺產”保護重任壓倒本就處于弱勢群體的農民身上,也是不公平的。為了有效的進行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應當建立以政府推動、科技驅動、企業帶動、社區主動、社會聯動為主要內容的“五位一體”的多方參與機制。
在目前情況下,政府發揮著主導作用,其主要任務是制定相關保障性政策,實施規范化管理,組織規劃編制和實施,負責資金籌措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要將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納入地方發展的總體布局中,融合到生態文明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文化產業發展等發展戰略中。還應當注意到,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涉及到農、林、牧、水、環保、文化、旅游、科技、教育等部門,需要政府的統一協調。
科技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需要來自農業生態、農業歷史、農業文化、農業經濟、農村發展等領域的專家的廣泛參與,發掘、評估農業文化遺產的價值,分析農業文化遺產系統可持續發展機制,協助編制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協調的保護與發展規劃,進行傳統知識與經驗的理論提升并科學吸收現代農業技術,開展科學普及工作等。
社區包括農民是農業文化遺產的主人,是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直接參與者,是文化傳承的主體、農業生產的主體、市場經營的主體,也應當是保護成果的最主要受益者。他們應當是具有保護理念和傳統知識、掌握現代管理技術與農業生產技術的新型農民。
企業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因為企業的參與將會極大地提高產品開發、市場開拓、資金投入、產業管理等方面的水平。
社會公眾意識的提高及積極參與,將會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我國和國際上的經驗表明,媒體宣傳、非政府組織的參與都產生了重要的助推作用。還需要指出的是,城市居民也很重要,比如日本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中實行的認養制度、志愿者制度等,都產生了很好的效果。
“如何保護”是需要不斷探索的問題,因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始時間不長,又面臨著快速城鎮化、工業化、現代化的沖擊,成功的經驗很少。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是一個復合系統,對于農業文化遺產不能像保護城市建筑遺產那樣將其進行封閉保護,否則只能造成更嚴重的破壞和遺產保護地的持續貧窮,應當采取動態保護的思路,讓農民在繼續采用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的基礎上從中收益,在保護生態系統服務與傳承傳統文化的前提下有所發展。
一是應當確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原則。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應當遵循這樣的原則,就是“保護優先、適度利用,整體保護、協調發展,動態保護、適應管理,活態保護、功能拓展,現地保護、示范推廣,多方參與、惠益共享”。
二是應當建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激勵機制。主要包括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補償機制。這是因為農業除了具有直接的生產功能以外,還具有重要的生態功能和文化功能。特別是那些處于經濟相對落后、生態相對脆弱、文化又非常豐富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其生態與社會文化功能更為顯著,應當也必須建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生態與文化補償機制。
三是應當建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產業促進途徑。這也是農業文化遺產動態保護思想的具體體現。具體就是建立以農業生產為基礎,以農產品加工業、食品加工業、生物資源產業、文化創意產業、鄉村旅游產業為主要內容的“五業并舉”的農業功能拓展的動態保護機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重農評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