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中心議題,標志著黨的工作重心和戰略發展目標非常明確和堅定。這為鄉村治理打開一個全新境界。不過,目前我國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雖取得一定成績,但離現代化水平還有很大距離,所肩負的責任重大、面臨的問題多,可謂任重道遠。某種程度上說,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關鍵,它直接關系到國家現代化的速度、幅度、力度和深度甚至成敗。
一、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面臨瓶頸問題
雖然改革開放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鄉村發生巨變,這在脫貧攻堅等方面表現尤其突出。但從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看,離現代化水平還有較大距離。
一是制度建設滯后,遠不能適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要求。與國家不斷出臺的關于鄉村的各種制度規定相比,鄉村制度建設處于嚴重滯后狀態。這主要表現在:第一,不能及時回應國家相關制度,跟不上國家制度制定的步伐。第二,與國家制度呈現上下一般粗的狀況,不能根據本地實際進行調整。第三,創新性不強,不能發揮基層自主性進行制度創新,更難以走在國家前面,進行前瞻性制度創造。第四,制度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具體性和實用性,難以適應鄉村基層實際,尤其是無法彌補實踐中的漏洞。總之,在鄉村治理制度建設中,存在著明顯不足,即觀念意識和主體性不強,缺乏落到實處的具體有效措施。
二是干部隊伍很不穩定,履職能力水平堪憂。鄉村干部隊伍一直面臨大量外流情況,老齡化成為一個難以克服的嚴重問題,有的鄉鎮年輕干部占比則低于百分之五。不要說現代管理能力水平,就是應付正常工作也很困難。不少鄉村干部還存在明顯的形式主義甚至官僚主義做法,不會也不愿與農民打交道,致使與人民群眾隔膜甚至導致群體性事件頻發。因此,當精英階層都不愿回到鄉村,鄉村干部的文化素質、履職能力、管理水平得不到快速提高,老齡化成為鄉村干部的常態,工資待遇低、工作環境差、晉升機會少、缺乏職業尊嚴,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三是廣大鄉村干群的主體性得不到很好發揮,有被動參與的局限。不少鄉村的政策制定主要還是干部說了算,在協商民主和考評監督中,農民的參與質量不高,遠未獲得治理的主體性、參與的廣度和深度。這就大大限制鄉村治理能力水平的發揮,更不要說現代化能力水平的提高。
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比,廣大鄉村還處于較低層次,面臨的瓶頸問題較為突出,需要引起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不解決這一問題,不僅不能快速提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會影響和拖累國家戰略發展。某種程度上說,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首要也是最為迫切的基層,尤其是在更廣大的鄉村。
二、實現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途徑
既然目前的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較弱,而且又滯后于國家戰略發展及其整體設計;那么,就應該努力改變這一狀況,實現其快速發展和彎道趕超。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應成為國家的重中之重,也應成為國家探索創新的先行者。只有這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才能走上寬闊道路。
首先,應改變觀念,加大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力度。一般人認為,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純屬國家行為,是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鄉村只要跟著走就行。其實不然,黨和國家的戰略構想與制度安排只是一個方面,從國家層面實現現代化也只是一個宏觀考慮;真正要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立足點在基層、關鍵在基層、發力點和具體抓手也應在基層。只有認識這一點,才能重視、指導、著力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基于此,我們應在遵循國家制度安排的前提下,全力在鄉村進行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一切工作都圍繞于此展開。特別是應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探索創新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展開,這既要改變當前的滯后狀態,更要強調其前瞻性、超越性、引領性作用,從而成為國家發展的強有力支撐。
其次,讓制度建設挺在前面,充分發揮制度優勢,并成為鄉村治理的有力保障。目前,影響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主要有:制度意識不強,許多制度不到位,有的制度多有漏洞,還有的制度形同虛設。必須在廣大鄉村形成“制度先行”的理念,從各方面有針對性科學制定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現代化相關的制度。如嚴格規定廣大農民在協商民主、民主監督、鄉鎮干部考核等方面的參與率、主體性地位,建立廣大干群嚴格的培訓制度,強化社會組織特別是志愿者隊伍建設等。浙江安吉縣天子湖鎮的高禹村2016年建立村級事務運行規則,實施“五個所有”,即“所有決定村民定、所有決定都簽字、所有討論都參與、所有財務都公開、所有干部不碰錢”。這一鐵律讓普通村民對村級權力的運行聽得到、看得見、說得上。又如,應建立年輕干部在鄉鎮工作的諸多制度規定,像年限、業績、晉升、獎懲等,以便于更多人愿意扎根基層、長期為鄉村治理服務。
再次,強調實踐品質,要讓實踐成為理論的生成基礎和修正依托。與其他層級不同,廣大鄉村基層最貼近農民、農業、農村,是實踐性最強的地方。一項政策規定好不好,往往不靠理論闡述、邏輯論證、概念演繹,而是看是否符合廣大鄉村實際,與農民是否貼近和心連心,是否有助于農村發展和民生問題解決。因此,除了強調制度建設和理論探討,將社會實踐尤其是廣大農民的滿意度置于首位,就變得特別重要。因此,讓各項制度奠基于廣大農村、農民的實際需要,又使之不斷接受其檢驗并更好得到修正發展,就變得特別重要。
還有,發揮協同發展機制作用,讓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最大優化配制。由于廣大鄉村具有較為分散、偏遠、孤立的特點,在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協同、優化、共贏、發展就變得尤為重要。只有資源共享、科學配制、互相促進、相互激發、優勢互補,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才能得到彌補。以浙江嘉興平湖市為例,為解決干部成長問題,獨山港鎮與上海金山衛鎮簽約結對,實行“人才共建”的干部成長計劃,借助兩鎮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關工委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等各類平臺,開展人才聯育。通過項目化運作、互派式掛職、定期性交流、定向性互訪,充分發揮協同發展、資源共享與發揮整體合力作用。未來,在這方面的發展空間很大,對于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條寶貴經驗。
最后,改變傳統治理模式,代之以更具現代意識的治理方式。整體而言,影響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還有傳統模式,如官本位思想影響下的干群隔膜和形式主義做法,落后保守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一言堂式的家長制作風,等等。要真正讓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具有全球意識,強調平等、公平、正義、民主、科學,掌握現代管理方法特別是充分運用互聯網技術等,使鄉村成為更好享有世界和人類最先進文明成果的探索創新地。以互聯網、大數據為例,由于不少農村以之進行生態農業、治安管理、監督檢查、反腐倡廉、培訓授課、民情調研,所以效果非常顯著。還有的鄉鎮直接聘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給廣大干群授課,傳授最先進的科學技術、管理經驗、治理能力,深受人們歡迎喜愛。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有著近二千多年的封建專制傳統,長期以來較為落后的狀況使之離現代化還有很大距離。這就成為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巨大挑戰,同時也是一個難得的機遇。因此,我們應從廣大農民、農村、農業著眼,快速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在觀念、制度、實踐和方式上同時發力、齊頭并進,力求短期內產生實效。
三、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應注意的問題
應該說,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決非輕易可以達成,它需要較長時間做更加艱辛的努力。因此,如何做到胸有成竹、謀定思動、立足高遠、注重實效,達到最終目標,這是需要認真思考和反復研討的重要重大問題。
1.樹立全國一盤棋的理念與思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任重道遠的系統工程,它決非任何一方能獨立完成,要避免單兵作戰、各自為陣、互相消耗的做法。因此,應從戰略高度重視鄉村,看到其現代化程度具有關鍵樞紐作用,也是難點和要點所在。全國和全社會尤其是廣大城市都應確立反哺鄉村的觀念,要大力支持和投身于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偉大征程。只有牽鄉村這一“發”,方能起到“動”全身作用。基于此,不論是從制度還是實踐層面,都應鼓勵有為青年到農村接受鍛煉成長,為鄉村治理發出自己的光和熱。同理,鄉村也要積極探索創新,既能為國家解除后顧之憂,又能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自己的智慧。
2.將探索、創新、發展作為核心追求目標。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的實現當然離不開多方支援,但歸根結底還要靠廣大干群自己探索創新。沒有這一點,再好的外部環境都不可能對廣大鄉村起決定性作用。應該說,改革開放很長一段時間,鄉村治理呈現不斷探索創新的大好局面,并在不少方面成為國家制度制定的智力支撐;然而近些年,這一動能有所減弱,甚至出現整體滯后于國家戰略發展的狀況。因此,要實現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廣大鄉村干群還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探索創新上繼續努力,以改變被動落后局面。比如,有的鄉鎮黨校通過互聯網對廣大干群進行培訓,除了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外,還結合本地實際,關注民生問題;有的甚至通過網絡普法、執法,開展鄉村“無訟”活動。這些成功經驗都值得進一步推廣,也對如何實行創新具有啟示作用。
在發展經濟前提下,實現德治、法治、自治結合。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一定要避免空談,尤其是避免不顧經濟發展的無謂爭執。如不少村莊改革開放四十年,至今還沒有集體經濟,這是不可能建成現代化和得到人民群眾支持的。如甘肅省到2018年,還有189萬貧困人口沒有脫貧,仍有52個片區縣、4個插花縣需要摘帽。相反,有的村莊集體經濟獲得巨大發展,少則數十萬,多則數百萬,有的甚至達到數千萬,其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也就有了可靠保障。另外,應將自治、德治、法治結合起來,這樣鄉村治理才能更加合理、健全、可持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才能得到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才能得到確立。特別值得強調的是,鄉村治理有時過于強調“調解”功能,這往往導致忽略法治,甚至出現“被和解”的情況,這勢必影響法治觀念和法治體系建設。
現代農民是鄉村治理的重中之重。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是村民,是具有現代觀念和能力水平的農民。因此,黨和國家多次發文倡導要讓現在的農民成為新型農民。要做到這一點,最重要的離不開以下渠道和方式:其一,加強培訓工作。目前,鄉鎮培訓主要集中在有限的干部,有的只是主要干部,而讓農民接受培訓的機會少之又少。今后應在這方面加大力度,除了請進來專家學者給農民授課,通過網絡給農民上課,還要讓農民走出去,到大學等處直接授受培訓,這是打開農民視野、豐富知識、改變思維觀念的有效途徑。有的地方挑選優秀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到大學接受再教育,這種做法具有超前性。除此之外,還有的地方自創農民大學、鄉鎮村夜校,利用農閑和晚上給村民補課,也收到良好效果。當然,還可充分調動鄉村精英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讓他們為廣大農民授課,甚至可讓普通農民登臺講解或相互交流,從而達到相互促進、相生相長效果。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政治發展與國家治理”研究項目首席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