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新型城鎮化推進工作時即提出,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對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的“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應該說,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將會促使農村宅基地分配或使用制度發生變化,但究竟變化到什么程度,取決于地方的嘗試能走得多遠。
這之后,江蘇、四川、江西、安徽等多地已在嘗試宅基地有償退出的方案。
目前中國農村宅基地有10%-20%是閑置的,部分地區閑置率高達30%。與此相對的是,農村新增人口對宅基地的需求依然強烈,在存量難以盤活的情況下,農村宅基地供應仍在增長。在這種背景下,有償退出成為宅基地集約利用的突破口。
按照現行法律,農村宅基地的使用者限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用途限于建造住房及附屬設施,同時,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需要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獲得。
之所以對宅基地流轉嚴格控制,是出于“一旦放開限制,農民會因失去宅基地而流離失所”的擔心。基于同樣的擔憂,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訂時,規定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進入市場,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還專門出臺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規定農民住宅僅限于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不得轉讓出售給城市居民,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集體土地建設住宅,對于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不得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這些規定延續至今。
宅基地流轉雖然受到嚴格限制,現實需求的存在卻催生了頗具特色的郊區發展模式:在城鄉結合地帶,農民在宅基地上用自建的住房容納了大量外來人口。以北京為例,將近三分之一的外來人口居住在城鄉結合地帶。在外來務工者推動下,宅基地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價格也水漲船高。對于這種現象,黃小虎估算在北京城郊結合部的農村,有30%的宅基地實際已進入市場。
在城鄉結合地帶,農民蓬勃的出租、轉讓、加高樓層,以期在宅基地上最大程度尋求利潤的群體行為,被統稱為“瓦片經濟”,這一說法最早始于廣東東莞。東莞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共承載了840萬人口,其中650萬為外來人口,而這些土地中70%的權屬為集體。
對于宅基地需求旺盛的區域,比如城鄉結合地帶可以先嘗試允許宅基地自由流轉,純粹的農區則緩行,以減輕現實的改革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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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財經》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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