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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焜:六十年中國農業發展和三十年改革奇跡

[ 作者:黃季焜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6-03-23 錄入:12 ]

——制度創新、技術進步和市場改革

一、引言

中國農業在過去六十年走過了一段曲折的發展過程。前三十年中國在摸索發展并走過許多彎路,取得一些發展經驗,但也有很多的教訓。后三十年是中國改革發展的三十年,是中國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崛起的三十年。

在1978年以前的三十年,中國大地上出現了許多史無前例的巨變。解放后,中國完成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土地改革;在第一個“五年計劃”(1952-1957年)取得成功后,中國開始了極具爭議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管理制度,影響了農業的生產力;當中國的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在1963-1965年得到初步恢復后,1966年中國又開始了震驚中外的“文化大革命”。在前三十年,中國農業就是在這樣的政治制度的安排下,艱難地發展、倒退、再發展,其過程喜憂參半。

改革三十年是中國經濟巨變的三十年,在經濟增長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創造了世界奇跡。自1978年改革以來,中國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經濟以年均接近10%的速度持續增長了30年,2008年人均GDP達到22698元(或3267美元);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極大提高,2007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分別達到了13786元和4140元,扣除城鎮和農村物價指數的影響,三十年內城鎮和農村居民收入分別增長了7.34倍和7.53倍(國家統計局,2008),年均增長速度分別達到7.1%和7.2%。

改革三十年也是中國農業巨變的三十年,中國農業發展取得了世人矚目的巨大成就。農業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均增長率達到了4.6%,遠遠高于人口年均1.1%的增長速度;糧食穩步增長,其他主要農產品的增長速度更加顯著,谷物達到基本自給,總體食物自給能力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結構也不斷優化,生產逐漸向相對比較效益較高的部門和產品轉變,居民食物消費結構不斷改善;農村就業結構也不斷升級,出現前所未有的、大規模的非農就業增長和地區流動;農村貧困人口顯著下降,提前實現了聯合國提出的2015年的減貧目標。

中國農業六十年的發展和最近三十年的巨變見證了改革的成就和政策的影響,然而,農業改革并沒有結束,中國在實現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的進程中,還將面臨一系列重要挑戰。本文將在簡要總結改革前三十年發展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重點討論近三十年的改革和成就,評估三十年深刻改變中國農業的三大驅動力(制度創新、技術進步和市場改革),總結有益經驗;同時,放眼未來,剖析現階段中國農業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二、中國改革前三十年農業發展與政策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中國開始從封建土地私有制轉向解放后的集體所有制。在20世紀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社會主義制度和計劃經濟在中國占主導地位,并對農業產生了深刻而復雜的影響。下面,筆者首先回顧農業部門的發展績效,闡述農業發展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其次,對改革前三十年影響農業發展的主要政策做簡要的回顧。

(一)中國改革前的三十年的農業發展

1.糧食在“以糧為綱”的政策下穩定增長

在改革前三十年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雖然農業走過了曲折的發展過程,但農業在提供國民食物和工業原料方面還是取得了一定成就。從總體趨勢來看,農業在增加食物供給,特別是糧食供給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解放后的前3年,農業生產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糧食作物播種面積從1950年114.41百萬公頃上升到1952年的123.98百萬公頃,增長8.3%,總產量增長了24%。1952-1978年,雖然糧食播種面積基本保持穩定,但糧食總產量上升了86%,年均增長2.5%。糧食單產提高是糧食總產量增長的主要原因,1952-1978年糧食單產提高了91%,年均增長2.8%。事實上,在這個時期,中國的糧食生產年均增長速度超過了人口年均增長速度(1.9%),這意味著在改革前三十年的社會主義時期,中國農業為提高國民人均食物(卡路里)獲得量做出了貢獻。同期棉花的單產和總產也有一定的提高。

盡管中國農業在這個時期提高了糧食產量和人均糧食供給量,同時為工業發展提供原料,“以糧為綱、全面發展”的政策對農業發展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農業發展并沒有為中國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轉型和工業化提供必要的經濟基礎和動力。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仍然維持嚴格的食物配給制度。除細糧(大米和小麥)外,粗糧(如玉米、甜薯、小米、高粱等)也是大多數城市居民的主要食物來源。絕大多數消費者無法獲得或消費極少的食用油、食糖、肉和蔬菜等日常食品。總的來說,即使到了70年代,盡管農業產出增加了,但是城市居民平均消費水平依然很低,人均每天獲得的卡路里僅為2328。農村居民平均消費水平則更低,僅能維持聯合國所規定的人均每天2100卡路里的最低要求。

解放后的中國糧食生產體系相當脆弱,以致在1959-1961年大饑荒時期,造成了嚴重的災難(Aston et al.1984)。在大饑荒及隨后的“大躍進”運動中,超過3000萬人死于饑餓或未能出生,絕大多數是由營養不良導致的疾病造成的。這是世界歷史上至今為止最為嚴重的饑荒。盡管導致這次饑荒的原因很多,但農業生產和食物供給的急劇下降是導致此次饑荒的重要原因(Chang和Wen,1997)。

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中國開始通過從國際市場進口糧食來彌補國內糧食供給的不足(見表2)。1973-1980年中國平均每年進口600萬噸糧食,主要為小麥。在糧食進口高峰時期,糧食進口成為中國最主要的進口產品。在當時,政府也試圖通過進口機械和其他技術推進國家的工業化進程,然而,脆弱的農業部門尚無法完全養活人民(更不用說出口換匯),從而嚴重制約了國家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發展戰略的實施。

總之,在改革前三十年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農業雖然得到了一定發展,為提高中國的糧食以至整個食物安全作出了貢獻,但是促進中國工業化和經濟轉型方面的作用并不顯著,甚至是失敗的。總產出的增長確實快于人口增長;然而,增長幅度不大,難以滿足人們對食物以及快速發展的現代經濟對原料的需求,僅僅能夠維持溫飽而已。基本沒有剩余、沒有選擇余地、沒有多余產品可用于出口以換取外匯。事實上,農業作為一個基礎性產業,它的失敗在貿易領域表現得更為明顯。20世紀70年代中國不得不花大部分寶貴的外匯換取糧食以維持國內最低的食物供給。

2.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和農民收入停滯不前

如果糧食或食物可得性的解決是喜憂參半,那么農業的結構調整則是相當緩慢的。作物種植結構在三十年間幾乎沒有多大變化(見表1)。1950年糧食占整個播種面積的87%,到1970年仍然占整個播種面積的83%。在整個70年代,這種結構只有一點點改變(在80%~83%之間變化)。同樣,更廣義的農業結構也只有很小的改變。1952年農作物產值占整個農業產值的83%,到1970年仍然占75%,到1975這一比例還保持在73%。這些數據表明,農業結構沒有向著以高附加值產品為發展方向的新的農業結構方向邁進。

更重要的是,農村人均收入以及其他財富指標都未得到較大幅度的增長。盡管糧食產出在增加,但1970年的單位資本所得幾乎與20世紀50年代中期一樣(Lardy,1983)。住房條件在60年代到70年代幾乎沒有改進。即使到1978年,農村每種食物的人均消費水平都很低,每年食用油僅有1.1公斤,肉也只有6.4公斤(Huang和Bouis,2001)。貧困率在30%~40%之間。雖然產出增加,但收入停滯不前,這表明生產率增長是較低的(Stone和羅斯高,1995;Wen,1993)。

這些分析表明,在計劃經濟時期,在整個國家發展中農業并沒有很好地起到促進國家總體經濟轉型的角色。它沒有向非農部門提供大量或足夠的勞動力,沒有創造更多的外匯以促進國內技術的更新,也沒有很好地通過各部門經濟的聯系來提高農民收入。事實上,在這一時期,農業最多扮演了增加糧食和其他食物供給以及向工業提供部分原材料的最基本的角色。

(二)中國改革前三十年農業政策及其影響

1.計劃經濟與農業生產

計劃經濟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與70年代后期有很大的不同。1949年后,中國開始了前所未有的土地改革,這次改革是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也是最廣泛的土地改革之一。國家無償從地主和富農那里沒收了土地,并把沒收的土地分配給了農村所有的無地家庭。

土地改革激發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但不久中國開始了對后來農業發展產生重大沖擊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土地改革帶來生產力提高的好景沒有延續多久,中國刮起了“共產風”,開始了“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管理制度。1954-1958年大多數地區的農民都從互助組/合作社轉移到了公社,向公社的轉變消除了以家庭經營為主的農業生產體系。有些研究者認為,至少在集體化初期,農民和他們的領導能夠選擇是否要進行集體化(Lin等,1996)。但筆者與一些對集體化前夕生活記憶猶新的村領導座談表明,沒有一個被集體化的人是自愿的。

公社化最主要的缺陷是缺乏激勵。這里有兩個基本問題:(1)單個家庭不是產品的擁有者,這削弱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2)更糟糕的是,這些生產是要基于集體領導的集中決策,而這些領導又經常遠離每天的生產活動從而沒有充分的決策信息(Putterman,1993)。農民不是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生產,相反公社成員要基于他們特別的任務獲得工分,這些工分在每年收獲季節后核算成糧食和現金。大多數學者認為這種體系下有很多“搭便車”行為,而且很難進行監督,所以影響了社員的生產積極性和生產力的提高。

2.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市場與價格

改革前三十年農業緩慢發展不但同生產的組織體系和管理問題緊密相關,計劃經濟時期的農產品市場和價格政策對農產品生產和要素投入配置也沒有起到積極的作用。幾乎所有的農產品都是由政府來確定的。1962-1978年,糧食價格幾乎維持不變,17年間只調整過3次,總體提高幅度不到20%。農業生產資料投入品價格也沒有起到資源的配置作用,投入品價格僅僅是為財務核算用的,因為在當時由于投入品短缺,人們不是想買什么就能買到的,而是通過一個龐大的分配系統來實現的。

市場機制也未能推動農業的發展。由于缺乏競爭,營銷人員沒有激勵去搜尋低成本或高質量的生產者。在改革前,決定生產和消費價格的一系列錯綜復雜的政策左右著國內外農產品市場(Sicular,1988;Huang and David,1995)。此外,生產是按計劃進行的(如種植面積、目標單產和總產、生產投入等)。政府的計劃甚至規定了家庭消費和市場剩余之間的比率。

這套政策至少在短期內還是有間接益處的——通過壓低大宗農產品的價格來保證低工資,進而推動工業化的進程。除了農戶使用的食品、飼料和種子外,大多數農產品都以較低的價格(定購價格)賣給國家的收購部門。20世紀60年代后期開始,為了提高生產積極性,政府也采用“議購價格”(略高于定購價格)收購超出定購任務的剩余農產品。

為了解決衣食的供給不足,同時還要保持較低的價格,國家實行了食品、服裝等的配給制度。配給制度是一套嚴格管理體系,對城市來講,國家對每個人按預先確定的標準(如年齡、工作類型和其他影響食物需求的因素)發放其居住地區的糧票,持有糧票的人可以在“國營糧油門市部(店)”購買糧食,或在食堂等場所購買主食。

3.非農政策和制度安排

(1)戶口制度。中國實施計劃經濟體制和安置農村勞動力對農村人口的就業產生重要的影響。鑒于中國的農業部門龐大且不發達(由于城市和工業優先發展的政策),政府嚴格區分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政府讓集體化的農業部門向城市的工業部門提供食品和其他產品,而農業部門的回報只包括肥料、少量資金和其他投入品,農業的其他需求則只能自給自足。農民不準自由地離開集體。在住房、教育、健康、福利和其他服務方面,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之間的差距在集體經濟時期被拉大。毫無疑問,戶口制度和其他限制措施阻止了農村居民離開村莊,同時阻礙了農村經濟向制造業和服務業轉移的機會,人為地減緩了集體經濟時期結構轉變的步伐,抑制了收入和生產率的提高。

(2)貿易政策。在改革前的三十年,在貿易方面也有兩項不利于農業發展的政策。首先,農產品貿易是國家計劃的補充工具。在所有地區自給自足的假定前提下,進口只局限于滿足國家的生產計劃,進口品主要是國內無法生產的機器等投入品。幾乎所有的貿易都是由八大國有貿易公司來實行。在70年代,國有農產品貿易機構壟斷了幾乎所有的食品進出口。這種制度安排限制了中國有出口潛力的農產品(如勞動密集型)的出口,同時也減少了中國的進口能力,因為在當時,農產品貿易是一種重要的創匯手段。其次,中國高估的匯率嚴重影響了本國農產品的出口(Huang和Chen,1999)。

(三)小結和討論

在新中國成立后的30年中,中國農業一直處于計劃經濟時期,未能真正有效地發揮其在國家經濟發展中應有的作用。雖然農產品生產在許多時期也出現增長的趨勢,但這主要得益于:(1)農業技術進步;(2)政府資金和農民義務對水利基礎設施投入。但是,農業生產率和農民收入卻未發生顯著變化,農村資源并沒有朝更高生產率、更具效率的產品生產方向轉移,絕大多數的人口依然集中在農業部門。

這種局面主要歸咎于所實行的計劃經濟政策。無論是生產部門還是價格機制和市場制度,都沒能為生產者提供適當的激勵。中國農村居民被劃作“二等公民”,他們無法公平地同城市居民享受公共品和其他的生產和生活待遇,他們深陷尷尬境地,或許是計劃經濟政策的最糟糕之處。簡言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本來可以在國家工業化和現代化過程中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但它由于受到計劃經濟等政策環境的約束,結果不但農業本身發展受到限制,而且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也大打折扣。

在以上這種分析思路下,改革開放初期的政策轉變和農村改革就不足為奇了,因為中國要發展,而且中國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需要農業的健康和持續發展。中國的領導層開始改革使農業生產率深陷囹圄的生產組織、制度安排和市場機制;農村成為中國經濟改革的突破口。同時農業和農村改革,不但是低成本的改革,而且即使改革失敗也不會對中國的城市和工業部門產生重大影響(因為農民已經被強制的計劃隔離出了城市和工業系統)。總而言之,到了70年代末期,中國經濟存在的嚴重缺陷促使中國領導層以農村為突破口開始了艱巨的改革之旅。

三、中國改革三十年的農業發展

(一)農業生產穩步增長,國家食物安全保障得到顯著提高

三十年改革,中國的農業經濟快速發展,極大地豐富了國內的農產品供給能力。在過去三十年,農業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4.4%(見表3)。盡管農業增長比國民經濟總體增長速度慢,但由于農業生產的增長速度一直高于人口的增長速度,使中國實現了主要農產品供給從長期短缺到總量大體平衡的歷史性轉變。

1.糧食生產穩步增長。1978-2007年,糧食生產年均增長1.7%,顯著高于同期的人口年均增長速度(1.1%)。2007年中國糧食生產達到5.02億噸,比1978年增長65%,人均占有量也增長了28%。水稻、小麥和玉米三大品種供需基本平衡,使國家的糧食安全保障得到顯著提高。

2.經濟作物快速增長。棉花、油料作物和糖料作物生產顯著增長,2007年這些經濟作物的產量比1978年分別增長2.5倍、3.9倍和4.1倍;同期,按人均占有量計算,棉、油和糖的生產也分別提高2.1倍、3.6倍和3.8倍。水果生產增長更加顯著,30年內增長了26.6倍,年均增長達到12.8%(見表3),是所有農作物中增長最快的。1978-2007年,蔬菜面積也從333萬公頃擴大到1733萬公頃,增長4.2倍。

3.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發展更加迅速。1978-2007年,豬牛羊肉、家禽生產快速增長,肉類總產提高將近6倍,年均增長達7.7%(見表3)。同期,水產品生產增長更加迅速,年均增長速度超過10%。

(二)農業生產結構不斷優化,居民食物消費結構不斷改善

經濟增長、城鎮化和市場化改革改變了城鄉居民的消費水平和方式,從而促進了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城鄉居民的收入提高和城鎮化刺激了肉類、水果和其他非糧食農產品需求的增長(Huang和Bouis,1996;Huang和Rozelle,1998),而食品市場的發育和飲食業的發展更進一步促進了非糧食農產品的消費(Huang和Rozelle,1998)。在農業內部,種植業產值的比例逐漸下降,而畜牧業和漁業的比例不斷提高。農業總產值中,1978年種植業產值占80%,農業收入單一,到2007年,該比例下降到50%。相反,畜牧業在整個農業產值中的比例則從1978年的15%上升到了2007年的33%,翻了一番多;水產品增長得更快,從1978年的2%躍升為2007年的9%。農業經濟結構的轉變促進了整個農業的快速增長。

種植業內部生產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1978-2007年在種植業占農業總產值份額持續下降的同時,糧食生產在種植業中的份額也明顯下降。農作物種植受人均消費下降和市場需求變化的影響,水稻和小麥在農作物總播種面積中所占的比例分別從1978年的23%和19%下降到2007年的19%和15%,而玉米則隨著畜牧業的快速發展,面積不斷擴大,玉米在農作物總播種面積中的比例從1978年的13%上升到了2007年的19%(國家統計局,2008年)。相對而言,蔬菜、油料、糖料以及煙草等農作物生產都大幅度增長。20世紀70年代,蔬菜播種面積僅占農作物總播種面積約2%,但到2007年,該比例增長了5倍多,達到11.2%。同期,油料作物(除大豆)播種面積的比例也增長了3~4倍。播種面積增長最快的是水果,近20年果園面積擴大了4倍多。種植業內部結構的調整對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國農業的快速增長、農產品供應的增長使得我國在解決居民食物消費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令世人稱道。中國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和世界人均水平25%的水資源養活了占世界約20%的人口,人均食物自給能力達到了發達國家的水平。

(三)農產品貿易快速增長

伴隨著中國農業生產穩步增長,農產品貿易增長更快,并且貿易結構也出現了快速變遷。1980-1995年中國農產品的貿易總量(進口和出口之和)增長了將近3倍(見表4)。由于出口的增長要快于進口的增長,80年代初期以來,中國在大部分年份是食物的凈出口國。農產品的進出口變化還導致了貿易結構的快速轉變。總體上,農產品的進出口變化越來越朝著有利于發揮比較優勢的方向發展,并因此促進了農業生產結構的轉變。耕地密集型農產品,如糧食、油料和糖料作物的凈出口額不斷下降,高附加值、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如園藝和水畜產品的出口不斷增長。糧食出口在農產品總出口額中所占比重到20世紀90年代已經下降到只有大約20%,不到80年代初期的一半。而到了90年代后期,園藝和水畜產品的出口額占農產品總出口額的80%(Huang和Chen,1999)。

農業生產結構和貿易結構的快速變遷是我國經濟改革后賦予農民生產自主權、農村市場化改革、技術進步,以及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必然結果。它不僅促進了農業經濟快速增長,提高了農民的農業收入,而且有利于農業比較優勢的發揮、農業資源的持續高效利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四)中國農民收入穩步增長

1978年改革以來,中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3.6元增長到2007年的4140元,扣除物價指數的影響,農民收入增長了7.34倍,年均增長7.1%。農民收入水平的顯著提高使農村的絕對貧困人口從2.5億人下降到了2007年底的2148萬人(國家統計局,2008),農村貧困率從1978年的32%下降到了2007年的3%以下。

當然,中國農村居民收入在不斷增長的同時,城鄉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擴大。從整個改革時期來看,盡管城鄉收入比在1978-1984年、1994-1996年這兩個時間段內由于農民收入相對于城鎮居民的快速增長有所下降,但總體來看,特別是1984年以來,城鄉之間一直保持了巨大的差距,并且在近年呈現出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四、三十年農業的改革與政策

中國自1978年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核心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啟動了中國農村三十年來的全面漸進性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改革成效。這項土地制度改革賦予了農民生產自主權和收益索取權,極大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的快速增長并為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開展的各項改革奠定了基礎。應當說,迄今為止,中國農村三十年的漸進改革已經成功地建立起了農民和市場、農民與農民之間的經濟關系,并逐步轉向通過促進鄉鎮基層政府轉型、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促進各種農民組織發展,實現政府與農民之間,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之間良性互動。總體來講,改革三十年,中國農村經濟制度改革、農業技術進步,以及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農村的社會經濟面貌。

受篇幅限制,下面僅就對過去三十年中國農業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三大改革和政策做一回顧和述評,包括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業科技進步、農產品市場化改革。

(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與成就

1.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

改革主要是廢除“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簡稱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人民公社體制的最大差別是農民將集體土地承包,即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按照農戶人口、勞動力數量,將土地分給農戶自主經營;國家與農民訂立合同,規定農民將一定數量的農產品上繳國家后(即所謂的“包產到戶”、“包干到戶”),余糧歸農民自由處理,包括可以在市場自由出售。顯然,這項改革調整了之前集體管理的生產隊或生產大隊為單位的生產模式,并且轉為以農戶為單位,由農民自我管理和生產、分配及經營的新型體制。“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與推廣有效地突破了傳統計劃體制下“一大二公”、“大鍋飯”的舊格局。隨著農村土地承包的推行,個人付出與收入直接掛鉤,農民成了自己進行家庭經營式農業生產的剩余所有者,這大大提高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從根本上解放了農村生產力。

2.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成就

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核心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極大地提高了農業生產率。許多研究都表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因為賦予了農民對生產的決策權和收益權,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是改革初期農業生產快速增長的主要源泉。最早的實證研究集中在測定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制度創新對農業生產的貢獻,研究結果表明,生產率的提高大部分源于制度創新。

筆者研究也發現,除了技術進步外,制度創新是改革初期中國農業生產增長的一個重要來源。生產責任制在改革初期對糧食生產增長的影響因作物而異,大約在35%~50%之間。它從3個方面影響著農業生產:生產積極性、投入效率和技術采用。同時筆者也發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促進了新技術采用的積極性和效益,但也提高了新技術采用的成本。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不但對農業發展起過重要作用,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拉開了我國農村經濟三十年改革的序幕,為80年代中期以來開展的各項改革奠定了基礎。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農村雙層經營制度的建立,國家逐漸推進農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逐漸推進價格、農產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科技、農產品貿易、稅費以及同稅費改革相關的一系列農村配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改革成效。

(二)國家農業科技體系改革與成就

過去三十年,我國農業科技體系(科研和技術推廣)在改革中得到不斷完善和發展,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科技改革是一項未競的事業。

1.農業科研體系發展與改革

過去三十年,我國農業科研體制發展改革經歷了如下4個時期:(1)1978-1985年:改革初期的迅速恢復與發展時期。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科研工作得到迅速恢復和重建,全國農業科研機構由1979年的597家發展到1985年的1428家,農業科研人員由1979年的2.2萬人發展到1985年的10.2萬人。(2)1986-1998年:商業化和撥款方式改革時期。科研部門開始從事經營創收活動,同時政府也對科研項目撥款方式從原來的計劃分配制改為競爭制。在競爭制的壓力下,科研人員由1985年的10.2萬人減少到1996年的6.5萬人。(3)1999-2006年:科研單位轉制和企業投資萌芽時期。農業科研單位分別轉制為社會公益類、科技服務類和技術開發類3種類型,該改革試圖形成一支精干、高效與機制靈活的科研隊伍,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創新體系。(4)2007-2008年:50個產業創新體系的醞釀建立時期。有關部門提出構建由國家基地、區域性農業科研中心、試驗站和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等組成的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方案,并著手醞釀成立50個創新產業。

2.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發展與改革

中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在過去三十年經歷了如下5個時期:(1)1978-1988年:改革初期機構和隊伍迅速發展時期。到80年代末期各縣在各鄉鎮都建立了農技站,農技推廣人員超過45萬人。(2)1989-1992年:商業化初期和第一次“三權”下放時期。這時期鄉鎮農技站的人財物管理權(“三權”)由縣下放到鄉,并鼓勵商業活動。推廣人員降到30萬人。(3)1993-2000年:商業化中期和“三權”上收及隊伍迅速擴大時期。全國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從1992年的30多萬人迅速增加到1999年的106萬人。(4)2001-2003年:商業化后期和“三權”下放時期。這時期農技部門面臨巨大挑戰,到2003年基層農技推廣人員減少到84.9萬人。(5)2004-2008年:分離商業活動和“三權”上收及繼續精減隊伍和多種改革試點時期。各地開始進行各種改革試點工作,到2007年在編的農技人員已精減到74萬人。

3.農業科技體系改革成就

首先,建立了龐大的、學科分類較為齊全的農業公共科研體系。目前各類農林水氣和農產品加工研究機構擁有研究人員6.8萬人,學科門類齊全,為加速農業科技創新提供了技術保障。

其次,建立健全了國家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盡管農技推廣體系經歷了坎坷而又艱難的改革過程,但中國擁有世界上分布最廣泛的農技推廣體系,遍布所有鄉鎮和邊遠地區,為加速農業技術推廣提供了基層技術體系的保障。

第三,科技運行機制得到了改善,提高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研究單位普遍實行了全員聘任制,以“基礎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勵”為核心的工資制度改革,初步實現了科技人員績效與收入掛鉤,提高了科研人員的收入水平和科研積極性。

第四,政府投入快速增長為農業科技進步提供了資金保障。政府農業科研撥款從2000年的53億元增長到2006年的128億元,扣除物價增長因素后,年均實際增長高達16%。同時吸引了大批企業參與農業科研投資,為科技創新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第五,農業科技成果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生產力提高提供了技術支撐。筆者研究表明,5種糧食全要素生產率(TFP)的平均年增長率,從1985-1994年的1%左右提高到1995-2004年的2.4%;1995-2004年,經濟作物和畜產品TFP年均增長率更高達3.5%以上;除個別農產品外,1995年以來,多數農產品的TFP增長都來自技術進步。

(三)農產品市場化發展與改革

市場與價格改革是實現中國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農業與農村改革三十年在國內農產品市場和農業生產要素市場化進程中的風風雨雨見證了中國以市場機制為主配置資源的市場體系的逐步形成。政府對市場干預的不斷削弱和市場配置資源功能的逐步增加促進了農業資源配置效率、農業比較優勢的發揮和農業經濟增長。

1.國內農產品市場化改革和成效

國內農產品市場化改革歷程:理論上,市場自由化要求廢除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但與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改革不同,中國政府在改革的初期并未廢除計劃體制。中國在改革初期,將市場視為對計劃體制的一個補充。農業部門在80年代初期的變化,主要體現在提高了農產品收購價格。政府在減少對市場自由貿易的限制方面也采取了比較謹慎的態度。1979年最初作出允許重建市場的決定時,只允許蔬菜、畜產品和少數幾種作物在本縣范圍內進行交易。1980-1984年,政府才逐步放松了市場交易的地域限制,但改革初期農村市場仍然以當地周期性集市為主。

1985年后市場改革才開始啟動,并在90年代初期加速推進。農產品收購體制改革,商品貿易限制改革、國營糧食系統的商業化改革、城鄉市場發展需求等使得市場交易行為空前繁榮。1990年超過30%的糧食由私人經營,其余產品中的一半以上的交易是由商業化國有糧食企業完成,這些商業化國有企業也遵循市場規則參與市場交易。

盡管在改革過程中,農產品(特別是糧食)市場化改革進程曲折反復,但隨著私營農產品貿易范圍的不斷擴大,國家購銷體系開始被削弱,改革的目標到改革實施的25年后才基本實現,2004年中央政府又通過正式頒布政策明確了糧食的市場化方向。

國內農產品市場化改革成效:經過30年的農產品市場化改革努力,中國逐步實現了由市場價格信號引導農業資源配置和農業生產決策。筆者研究表明:

首先,不同地區間農產品價格趨勢出現緊密互動的關系,而且互動的趨勢不斷加強,說明市場存在整合的證據。

其次,價格的空間形態的變化規律和明顯的“運輸梯度”,是市場改革取得成效的又一重要的證據。Huang等(2004)的研究表明,中國農產品價格有明顯的運輸成本梯度規律,體現了市場交易和運輸體系效率的提高,而且發現中國的農產品市場效率不比美國低。

第三,中國農產品市場改革成效最重要的證據是,正協整的中國農村市場配對的比例在不斷提高。運用更為嚴格的計量經濟分析方法,進一步分析了中國農產品市場的整合程度。研究結果顯示90年代末期中國市場逐步邁向成熟,價格互相聯動的配對市場之間已經整合的比例表現出了顯著的增長態勢。

2.農產品對外開放和成就

農產品對外開放歷程:人民幣匯率經歷了漫長的改革歷程。在改革前的很長時期內,為了實現貿易保護的目的國內貨幣一直以來是被高估的。由于農產品是可貿易商品,因此,農業部門受到了嚴重的干預(Huang和Chen,1999)。從20世紀80年代后期到21世紀初(除了1992-1997年和最近幾年外),匯率不斷下降,提高了出口產品的競爭力。同時,中國也通過放松外匯供需管理加速對外匯管理制度的改革。

在匯率體系變化的同時中國也開始了對外貿易自由化改革。起初大多數是通過減少國營貿易商控制的商品來實現的。在放寬對進出口市場準入的同時,中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削減關稅,1992-1998年,農產品關稅的簡單平均稅率從42.2%下降到了23.6%,到2001年又下降到了21%。2001年中國正式成為WTO成員后,到2004年平均稅率下降到17%,市場準入進一步擴大,而且承諾取消出口補貼。

農產品對外開放的成效:對農產品的干預度量,筆者是通過比較在國內港口的批發價格和國際價格的差異(或名義支持率)來體現,具體見黃季焜等(2009)。這項研究表明,中國對農業的政策干預顯著下降。改革初期受到高度保護(名義支持率為正)的農產品保護率逐漸下降,而受到高度負保護的農產品保護率逐漸上升,這說明中國農業已轉變成了一個基本融入國際市場的行業,國內價格逐漸趨向國際市場價格。

就進出口貿易對我國農業的影響,筆者的研究表明中國的農產品貿易促進了國內生產結構的調整(Huans et al,2007)。貿易使中國逐漸轉向生產更多的勞動密集型產品(例如果蔬和水畜產品等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同時逐漸減少土地密集型農產品的出口,這對改善國內農業生產結構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五、總結和展望

中國農業六十年的發展和三十年的改革見證了改革的成就和政策的影響。1978年開始的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核心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啟動了中國農村三十年來的全面漸進式改革,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生產積極性,提高了土地和勞動生產率;農業科技改革顯著促進了農業技術進步和農產品單產的不斷提高,使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增長;市場改革和對外開放為農產品市場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促進了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和優化。應當說,迄今為止,中國農業三十年的改革已經在相當程度上成功地建立起了農民和市場之間的關系,深刻地改變了中國的農業經濟面貌,并使農業經濟發展在中國的現代化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然而,三十年后,既有的土地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提高生產力的效應已逐步釋放殆盡,目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的許多關鍵問題和深層次矛盾都同現在的土地制度有緊密的聯系;要解決這些問題和矛盾,還需要以農地制度的深化改革為突破和主線,推進新一輪農業和農村的各項改革;還需要完善農業科技體改革,進一步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還需要推進市場體系改革,進一步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完善生產要素市場和公共投資體系,促進城鄉的協調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業技術經濟》201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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