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合作社是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橋梁和紐帶,是建設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力量。把握農民合作社發展現狀、任務和方向,更好調整政府行為,對于走中國特色農民合作社發展道路,為四化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組織支撐和主體支撐,具有重要意義。
農民合作社發展處于快速增長時期
當前,我國農民合作社方興未艾,發展速度進入歷史上最快階段。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當年底依法登記合作社2.6萬家。到去年底合作社為153萬家,今年7月底達169萬家,是2007年底的65倍,年均增長59%,平均每個行政村有近3家合作社。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2.8%,年均增長54%,平均每個合作社有61戶農戶。
合作社數量持續快速增長,動因包括三方面。一是生產有需要。隨著現代農業發展,必須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有效對接問題。合作社應運而生,組織帶領分散農戶發展農業生產,拓寬產業領域,延伸產業鏈條,提升農業競爭力,發揮了內連農戶、外接市場的橋梁紐帶作用。二是農民有意愿。農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了合作社在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生產經營服務、解決就業、增加收入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自愿辦社入社的熱情不斷高漲。發展合作社成為農民的自覺選擇。三是政府有引導。政府對合作社寄予厚望,2004年以來中央連續發出13個1號文件,對扶持合作社發展提出明確要求。中央領導多次考察合作社發展并作出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今年5月在黑龍江省考察調研時強調:“農業合作社是發展方向,有助于農業現代化路子走得穩、步子邁得開”;“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帶動農戶增加收入、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組織形式,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把合作社進一步辦好。”
農民合作社不斷發展壯大,運行質量不斷提升,服務領域不斷拓寬,在推進農業現代化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一是推動規模化專業化經營。促進土地的規模化和服務的規模化,推動了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2015年底全國土地流轉面積達4.47億畝,占承包土地的33.3%,其中1/5左右由合作社流轉。超過一半的合作社為成員提供產加銷一體化服務,實行生產資料供應、農機作業、統防統治、技術信息、加工儲藏、產品銷售等統一服務,幫助成員克服分散經營不足。推行分工分業,實現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促進各地發揮比較優勢,提升競爭力。二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信息,合作社以消費為導向,組織千家萬戶推行綠色化、標準化生產,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積極改善供給結構和質量,提供中高端農產品,有效推進了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了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三是帶動農民就業增收脫貧致富。合作社通過實現規模經營效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拓寬產業空間,成為帶動農民就業增收的重要平臺。2015年,合作社可分配盈余957億元,合作社成員普遍比生產同類產品的非成員增收20%以上,有的示范社達到30%—50%。2015年7000家國家示范社中,有774家位于297個國家級貧困縣,帶動22.8萬戶成員脫貧致富。
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充分釋放農民合作社的作用
發展現代農業,不僅需要現代化的物質裝備和科學技術,還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組織方式。這就需要合作社充分發揮載體和紐帶作用,組織帶領廣大農民群眾,共同樹立發展新理念,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現代農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近年來,我國農業進入一個發展轉折期。從產業發展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顯著增強,糧食生產實現十二連增。2015年糧食生產總量達到12429億斤,達到歷史最高點,人均糧食超過450公斤,超過世界平均水平100公斤左右。2016年上半年夏糧再獲豐收,總產量13926萬噸,居歷史第二高位。從農民收入看,農民收入快速增長,連續六年增幅超過城鎮居民。2015年我國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不斷縮小,由2009年的1∶3.33縮小到2015年的1∶2.73。2016年上半年,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0元,實際增長6.7%,保持與經濟增長同步。從農村改革看,各項改革穩步推進,農村活力持續迸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持續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總量近270萬家。22個省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整省試點,確權面積達6.5億畝。農業信貸擔保聯盟組建運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試點扎實推進。
現代農業發展面臨復雜局面。與此同時,我國現代農業發展面臨遠比過去更加復雜的局面。一是農業競爭力低。高端、個性化、差異化農產品短缺,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供給不足,部分低端農產品供過于求。糧食產量、進口數量、庫存量都達到歷史峰值,從總體上看,農業競爭力弱的問題沒有根本改善。2015年大豆進口達8169萬噸,包括大麥、高粱在內的谷物進口3218萬噸。2016年1-7月,已累計進口大豆4632萬噸、谷物1433萬噸,比2014年同期分別增長11.1%和26.4%。二是農民增收面臨嚴峻挑戰。農產品價格全面走弱的影響逐步顯現,上半年糧食收購價同比下降8.1%;經濟結構調整也使農民外出務工受到沖擊。2016年上半年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盡管達到6.7%,但卻是近13年以來最低的。三是農業可持續發展基礎不牢。農業人力資本呈弱化態勢,當前農業從業人員中50歲以上的比例已經達到50%,“70后不愿種地、80后不會種地、90后不提種地”已比較普遍。
存在這些問題,既有農業自身的約束,也有外部因素的制約。第一,農業勞動效率低。人多地少水缺是基本國情、最大國情。我國人均耕地面積和淡水資源分別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1/4,中低產田還占到了耕地的2/3。2015年農業從業人數占總量的28.2%,但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僅為9%。第二,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低。小規模分散經營還沒有徹底改變。種植規模在30畝以下的農戶占96%,年出欄5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戶占57%,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帶動農戶的比例不足50%。第三,農業生產方式傳統。粗放式發展普遍存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生產條件改善總體滯后。化肥農藥利用率為35%左右,比歐美發達國家低15-30個百分點,農膜回收率也不足2/3,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僅為0.52。2015年我國農業全要素生產率為55.8%,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第四,“人口紅利”逐步減少。我國16~59歲人口自2011年開始減少,勞動力總量下降、成本上升的剛性特征明顯。農業勞動力成本高企成為農產品高成本的重要因素。2014年我國稻谷、小麥、玉米的畝均人工成本已占全部成本的41.8%,超過物化成本2個百分點;稻谷、小麥、玉米、大豆、花生和棉花畝均人工成本是美國的6~31倍。與此同時,從外部環境看,在農業高度開放的背景下,如何為農業提供有效的支持保護經驗不足,亟需加強頂層設計。
破解中國現代農業發展困境有兩條路徑。面對瓶頸制約,應著力在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提升組織化程度方面取得突破,解決“誰來種地”“地怎么種好”問題。一是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通過土地流轉、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合作社統一經營等多種形式,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積極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在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提供統一服務,促進服務的規模化;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會員制農業,通過龍頭企業和合作社的統一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實現組織的規模化。二是培育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既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也壯大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還要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和新農民。特別是農民合作社,集生產主體和服務主體為一身,融普通農戶和新型主體于一體,具有聯系農民、服務自我的獨特功能,是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中的紐帶和橋梁。發展合作社,是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改變小規模分散經營的根本性舉措。
農民合作社作用仍有待充分發揮。合作社總體仍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覆蓋范圍還不夠大,功能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一是數量增長快但質量不高。普遍規模小實力弱,平均每個合作社年經營收入僅為43萬元、盈余7.5萬元。對現代農業的引領作用尚未凸顯,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促進作用尚未顯現。2015年全國只有5.6%的合作社注冊了產品商標,僅有3%的合作社獲得“三品一標”認證。二是能促農增收但力度不大。從事流通加工、發展二三產業的合作社還是少數,總體處于產業鏈價值底端,帶農增收效果有限。一些合作社由企業領辦,與成員之間仍是單純的契約關系,沒能讓農民分享農產品加工、流通環節收益。三是有基本制度但規范不夠。一些合作社沒有及時填報并公示運行情況,一度有18.4%的合作社被列入經營異常目錄。有些合作社制定了章程,但沒有按章程運作;一些合作社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流于形式,管理不民主;有的合作社處于休眠狀態,甚至是“空殼社”、“掛牌社”,合作社不像合作社。
農民合作社的發展方向
必須順應我國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和趨勢,借鑒國際合作社發展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謀劃合作社發展的定位、目標和措施。
農民合作社發展定位。合作社在定位上,要與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階段和戰略相吻合,與我國大國農業地位相協調,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民合作社發展道路。
從國際現代農業發展看,發達國家農業一定是發達的。這不僅僅表現在農業資源稟賦豐裕的北美國家,在現有農業資源稟賦相對稀缺的歐洲,農業同樣表現出強勢產業的特征。第一,農業勞動生產率高。丹麥每年人均生產5頭豬、2頭牛,每年農業總產出可供全國人口消費3年。荷蘭農業勞動力占勞動力總量的2%,農業增加值卻占GDP的4%,農業勞均產值4萬多歐元,第一產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民收入均高于第二、三產業。第二,農業國際市場競爭力強。丹麥農業占GDP比重為1.4%,出口額達227億美元,占出口貿易總額的1/4;生豬、黃油、奶酪出口量分別位居全球第一、第二、第三位,在全球競爭中優勢明顯。2015年,荷蘭農產品出口額達824億美元,占荷蘭出口總額的25%,自1989年以來農業凈出口額始終居全球第二位。2014-2015年度,美國出口的大豆、玉米、棉花占全球同類產品出口量的39.7%、36.5%和31.8%,充分彰顯農業在這些發達國家的強勢產業地位。
從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看,必須塑造我國農業強勢產業特征,跟上工業化、城鎮化和信息化的節奏,實現四化同步發展。現階段盡管我國重要農產品總量位居全球首位,但農業勞動生產率、國際競爭力都還比較低。實現農業與工業化、信息化和城鎮化的同節奏發展,需要走出一條體現合作社原則、符合我國農業農民農村實際、有利于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集成各方面資源要素的中國特色農民合作社發展道路,為我國強勢農業作出貢獻。
國際農民合作社發展趨勢。國際合作社發展的最新實踐體現了三個特點和趨勢。第一,規模化。合作社做大做強主要依靠市場力量,通過不斷兼并重組實現。瑞典農業及林業合作社由19世紀初的3000多家集中到40家,丹麥奶業、生豬和糧食合作社由1903年的1073家減少到20家。兩國合作社生產的初級農產品及食品在本國市場的占有率達到80%以上,其中牛奶及其制品等接近100%,集中化趨勢明顯。第二,企業化。隨著成員數量不斷增多、涉及范圍不斷擴大,合作社逐步成為大型、綜合農業企業集團。對內是合作社,對外企業化。在堅持合作社辦社原則的同時,聘請職業經營人,實行企業化管理。瑞典蘭特曼合作社現有成員2.9萬,雇員1.05萬人,2015年銷售額約46億美元,經營范圍包括農業、機械、食品、生物能源和房地產五大領域,農業生產利潤100%返還給成員,加工領域利潤40%返還給成員。第三,國際化。有的合作社成員目前已超越本國國境。丹麥阿拉合作社現有1.3萬個成員,來自7個國家,外國成員比丹麥成員還多。合作社在全球農業競爭中作用凸現,是強勢農業的主體和組織支撐。
農民合作社發展的三大目標。合作社的發展,需要明確以下三大目標:一是聚焦于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確保農產品產能基礎上,著眼于品牌化、高端化農產品生產,延伸產業鏈條,增加農產品有效供給,滿足城鄉居民對農產品不斷增長的質量需求、安全需求和品質需求。二是聚焦于增加農民收入。把增加入社農民收入作為重要目標,組織帶動成員統一購買生產資料、統一發展標準化規模化專業化生產、統一銷售產品,實現節本增效;按照合作社原則返還盈余,讓成員分享農業產業增值收益;發揮合作社益貧性功能,帶動更多農民特別是貧困人口增收,加快全面小康進程。三是聚焦于合作社自身做大做強。致力于成為最重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代表現代農業發展方向,合作社需要多途徑擴大經營規模,廣泛運用先進適用科學技術,吸引各方面資金投入,進一步開展聯合合作,不斷提高經濟實力。合作社的聯合發展是一個基本走向。總趨勢是抑制單純數量增長,要提升個體合作社的規模化水平,發展聯合社,提升競爭力。
促進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選擇
從合作社自身看,應既與時俱進,又恪守底線,在發展中堅持創新、融合、共享、規范,始終“像個合作社”。
一是創新發展。這是合作社持續發展的動力。創新組建形式,引導普通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與農業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等領辦或加入合作社;鼓勵以貨幣、農機具、土地經營權、勞動力、知識產權等多種形式出資入股,發展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的合作社。創新運行機制,在“生產在家、服務在社”基礎上,開展多種形式的統一經營和服務,提高標準化規模化水平;鼓勵合作社引進職業經理人和專業經營管理團隊,提升經營管理效率,由“民辦、民管、民受益”轉變為“民辦、民控、民受益”。創新分配方式,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相關要求框架下,合理體現交易量、資金、資源、技術、管理、品牌等各類要素價值,結合實際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允許合作社在收益分配前對要素貢獻做出獎勵;引導合作社將通過高于市場價收購等方式提前返還給成員的盈余計入最終盈余分配。創新產業業態,鼓勵合作社發展工廠化農業、會員制農業、訂制農業,社區直銷、網絡銷售、觀光休閑、農業體驗、認租認養、定時配送、陽臺農業等新產業新業態,積極順應“互聯網+”深入推進趨勢,發展三次產業融合,拓寬發展空間。
二是融合發展。這是合作社持續發展的要求。加強業務合作。鼓勵合作社在生產資料供應、技術推廣示范、機械設備運用、產品加工銷售等環節,與傳統農戶、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協作和對接,共同構建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推進主體融合。引導合作社與其他合作社和經營主體開展長期穩定合作,相互領辦、參股,發展各種類型的合作社聯合社、產業聯盟、產業聯合體,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深度融合”的完整產業鏈條和生產經營格局。
三是共享發展。這是合作社持續發展的基礎。合作生產是分享過程,利益分配是共享過程。拓寬盈利渠道。鼓勵合作社擴大經營規模,推進節本增效,發展育種育苗、農資配送、農機服務、疫病防控、加工倉儲、物流配送、產品銷售、休閑觀光,通過橫向一體化和縱向一體化增加收益,向產業鏈延伸拓展和新價值創造要效益。收益成員共享。引導合作社吸引成員出資,明晰產權關系,健全成員賬戶。鼓勵合作社在成員自愿基礎上,吸引外部投資者入股。指導合作社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系,依據法律章程開展盈余分配,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向成員返還利潤,保障成員從合作社獲益。體現溢出效應。鼓勵合作社在產業業態選擇、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生產標準運用、銷售渠道建設、品牌打造等方面為成員提供服務,并對非成員農戶和其他經營主體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引導合作社在脫貧攻堅、農村發展中發揮自身優勢,通過發展產業、托管代養、提供就業、扶貧資金入股分紅、公益事業建設等途徑,促進貧困人口脫貧、農村和諧繁榮。
四是規范發展。這是合作社持續發展的保障。完善章程制度。促進合作社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完善章程并切實執行。健全財務制度,鼓勵合作社通過代理記賬等方式,規范財務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指導合作社處理好經營管理決策和保障成員民主權利的關系,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向成員公開。鼓勵合作社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發揮成員監督作用。強化示范引導。推進示范社建設,發揮示范社導向作用,帶動合作社規范運行。督促指導合作社按時完成年度報告,提高資信能力。組織各地挖掘有代表性的合作社典型,提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強宣傳推介,將“盆景”變“風景”。
從政府行為導向看,既要為合作社發展創造寬松外部環境,也要著力提高合作社在市場競爭中的獨立性。一是完善和落實支持政策。在項目承擔、農業補貼、金融保險、用地用電等方面完善支持措施。加大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承擔涉農項目力度,擴大財政項目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管護規模。農業補貼向合作社聚焦和傾斜。指導各地探索設立發展基金、建立風險補償基金、發放信用貸款、開展互助聯保、實施貸款貼息等方面的做法,緩解合作社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允許合作社開展互助保險。深入開展合作社帶頭人、普通成員和輔導員培訓,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等領辦合作社或到合作社工作。在稅務登記申報系統中強化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使用,落實設施農業用地、農業用電用水等政策。二是加強合作社法律法規建設。廣泛深入開展調研,聽取合作社帶頭人和普通成員訴求,積極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改完善。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形成保障合作社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合作社發展構建良好的法治環境。
作者: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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