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內農產品市場已由相對短缺轉變為總量飽和和結構性的相對過剩,所以,片面追求增產的農業政策已不合時宜。一是過度消耗土壤肥力和地下淡水資源、濫用化肥農藥等,不具有可持續性。二是隨著對外開放力度不斷加大,國外農產品大規模進入國內市場,出現了農業增產、進口量增加和庫存增加的“三量齊增”現象。三是隨著我國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費結構升級,農產品消費由解決溫飽轉變為追求品質,越來越多的農產品出現滯銷。在此背景下,2015年12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實現“農產品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真正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要求“通過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減少化肥農藥不合理使用、開展社會化服務等,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業效益和競爭力。要充分發揮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結構性改革中的引領作用,農業支持政策要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同時要注重讓農民分享成果”。由此可以得出:以追求“質量和效率”為目標、以“適度規模經營”為載體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將引領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是以提高優質農產品供給、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以同一產業品牌為市場導向,集生產、加工和服務為一體化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聯盟。它是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農業經營主體相互需求的產物。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希望通過與龍頭企業的聯合降低市場風險,分享生產、加工、銷售環節的利潤;龍頭企業希望與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形成契約關系,獲得高質量的原料供應,降低企業交易風險。家庭農場(專業大戶)還希望以資金、土地、設備等要素入股龍頭企業,從而享有一定的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三類主體的相互需求,促進了聯合體的發展。可以這樣認為,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是農業產業延伸的一、二、三產業各主體的內在聯合,使具有同一屬性的企業或組織集合成社會承認的規模程度,完成從量的集合到質的激變。
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將是引領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載體與平臺。通過優化要素配置,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F代農業生產要素除了傳統的土地、勞動和資本外,還包括管理、信息、技術等。龍頭企業通過專業合作社將分散經營的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組織起來,使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等環節緊密聯結成為一個完整的產業系統。通過專業化的分工,各要素優化配置,實現了產業的緊密鏈接,使農業生產向加工、儲藏、流通、休閑旅游等環節延伸,實現加工服務業對農業的反哺,形成了優勢產業集聚,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效益。聯合體在規模經營中攤薄、降低成本,獲得規模效益,增強了市場競爭力。
通過提升品牌集聚,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打造聯合體品牌,需要各主體齊心合力。聯合體內三大經營主體的功能定位是:企業做市場、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搞生產、合作社供服務。龍頭企業是核心,主要負責收集市場信息,塑造農產品優勢品牌,拓展市場潛力,制定生產全過程的標準,投入品源頭管控,為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和合作社提供技術、信息服務,開展技術培訓等;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承擔了流轉傳統農戶土地和精耕細作等任務,使用優良品種,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量,按要求使用合格投入品;合作社主要是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比如種植業里的耕種收管,養殖業里的疫病防控等。聯合體依托龍頭企業,打造農產品品牌效應,實現標準化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在市場上表現為優質優價。
通過契約約束,實現利益共享,讓農民分享成果。聯合體各類主體通過簽訂生產服務合同、協議,建立監督約束機制,確立農產品收購、生產資料供應及農機農技服務的交易關系,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緊密型利益共同體。生產上,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按照龍頭企業的訂單進行標準化生產,龍頭企業以高于市場價收購,并以適當方式利潤返還。服務上,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享受批量購買農資及服務價格的優惠,降低了生產成本。龍頭企業為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貸款提供擔保,并提供聯動保險。機制上,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可以參股龍頭企業,分享產品加工銷售環節的一杯羹,龍頭企業也可以入股家庭農場,如為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提供標準廠房等。在養殖業中,還可以從各自的盈利中提出風險金,以應對市場風險。
扶持聯合體內部各經營主體。一是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為主、中小型龍頭企業為輔、多元帶動的龍頭企業群體,支持龍頭企業建設穩定的原料基地,提升龍頭企業帶動能力,發揮核心作用。二是強化農民合作社的紐帶作用,重點扶持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產業化、產品品牌化的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引導拓寬合作領域,大力培育土地股份、農村社區、資金互助、聯合社等新型合作社。三是發揮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基礎性作用,引導傳統農戶將土地流轉或托管給家庭農場(專
業大戶)。推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的聯合與合作,鼓勵以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為基本成員,組建農民合作社,重點支持家庭農場成立以農機農藝融合作業服務為基礎的農民合作社。推動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水面經營權或林權作價入股建立家庭合作農場。
促進聯合體內部聯接。一是促進品牌建設,推動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實現品牌共享共建。引導聯合體內各經營主體質量管理意識,實行投入品源頭管控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積極申報“三品一標”認證,打造農產品優勢品牌。二是促進土地、資金、人才、技術與信息的要素聯接。鼓勵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形式向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股,穩定龍頭企業原料基地建設。鼓勵龍頭企業發揮資金優勢支持合作社開展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幫助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發展生產提供擔保等金融服務。引導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間開展人才交流合作,發揮龍頭企業在種苗、防疫、配方施肥、病蟲害統防統治等技術服務作用。鼓勵龍頭企業建立服務網站,為聯合體成員發布產品信息,發展電子商務和網上營銷,開拓聯合體農產品銷售渠道。三是促進利益聯接。鼓勵龍頭企業采取訂單、入股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形成緊密型利益關系。鼓勵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每年的經營利潤按一定比例計提,形成風險基金,提高聯合體的抗風險能力。強化龍頭企業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的誠信合作機制,降低經營主體的違約風險,確保各類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統一,真正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完善相關扶持政策。首先,開展示范聯合體創建,按照不同產業、不同類型,以產業聯接、要素流動、利益共贏為內在標準,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為外在標準,分類型制定示范聯合體評選標準、指標體系及評選管理制度。其次,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和創新財政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加大示范聯合體的基礎設施建設、信用擔保、稅收優惠、融資風險補償、政策性補貼等支持力度,重點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再次,認真落實國土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對引領聯合體發展的龍頭企業所需的建設用地,應優先安排、優先審批,按規定享受土地規費相關優惠政策。
加快要素支持平臺建設。一是搭建人才支持平臺,加強農業、科技等相關部門與聯合體結對幫扶,鼓勵農業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與聯合體開展合作共建,建立實訓、研發基地,提升聯合體的發展能力。二是搭建融資服務平臺,推動金融機構與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融資合作長效機制,對聯合體統一核定授信額度,打包授信、分戶使用、隨用隨借、按期歸還,逐年增加對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授信額度。三是搭建信息服務平臺,政府相關部門建立信息資源采集、整理和定期發布制度與平臺,為聯合體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強農惠農政策、新技術應用、農產品供求、金融保險等信息服務,支持聯合體信息網絡建設,鼓勵聯合體運用互聯網技術,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精細化管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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