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了遏止傳統村落頻遭破壞現象的蔓延,制止對傳統村落無度無序開發,防止和避免國家歷史文化遺產成為永久的“文化遺憾”,立法保護傳統村落文化迫在眉睫。傳統村落的立法保護不僅包括建筑保護、村落文化的生態保護,還包括村落的環境保護。
關鍵詞:傳統村落 建筑保護 活態保護
中國傳統村落已正式列入國家歷史文化保護戰略。在中央政府對于傳統村落保護一系列政策法規的指導下,我國傳統村落的保護取得了不少階段性和區域性的顯著成果。
不過,就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剛性需求和有效長效機制而言,國內尚沒有一部能完整涵蓋和完全適應于中國傳統村落及其文化保護的法律。實事求是地說,經過多年的實踐檢驗證明,現有的法律法規都涵蓋不了、也保護不了中國傳統村落。為了遏止傳統村落頻遭破壞現象的蔓延,制止對傳統村落無度無序開發,防止和避免國家歷史文化遺產成為永久的“文化遺憾”,立法保護傳統村落文化迫在眉睫。筆者建議盡快制定出一部適用于中國傳統村落及其文化保護的國家(而非部門)專門性法規。在建立起相應的法律制度的同時,也要建立起專門的監督監察機構專司此事,形成長效永久機制。傳統村落文化保護立法的內容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對象: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整體空間風貌,包括傳統村落的格局和形態;具有文物價值的文化與風物、建筑及其遺址;村落人居環境、土地水系;語言文字、精神信仰與習俗;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傳統戲曲、傳統工藝、傳統產業;當地特有的物種,包括原生性動植物等。
關于中國傳統村落的建筑保護
傳統村落保護最受關注的是其建筑。關于傳統村落建筑等文物的保護,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如法國、意大利、日本、美國等,都有相關立法。我國也有,但我國現行的《文物保護法》、《土地管理法》與農村民居權屬政策、傳統村落保護很不相適應,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居住在傳統村落中的村民,在村落未納入文保單位之前,其建筑的產權是屬于村民個人的,村民是有權對自己居住的房屋進行修繕的。一旦這些村落被掛牌保護之后,其建筑及其它文物就均屬于國家財產,所有權就不再完全屬于居住在其中的村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擅自維修不可移動文物屬于違法行為,嚴重的可能屬于犯罪。所以,在納入文保單位的傳統村落中,即使是村民所居住的房子壞了,也不能擅自維修。其維修是需要按照國家級、省級、縣(市)級走申請維修審批程序的。而且走完程序需要一年半載。除了“國保”的維修經費比較有保障之外,“省保”、尤其是“縣(市)保”,大都落實起來很困難。其直接的后果是,“要換一根梁,等到塌了房”,村民看著傳統村落建筑破損,一天天“爛”,直到坍塌。
中國傳統村落自然分布有著明顯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傳統村落是當年由當地的人、用當地的材料和當地富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工藝筑造而成的,是原住民的生存智慧和文化藝術審美智慧的結晶。現在對于已經掛牌保護的傳統村落建筑的修繕,有著極為嚴格的按保護等級的 “資質等級準入”制度。這樣可能產生的結果就是,南方的某個國保村落,由北方的某個單位來實施維修。錢花了不少,修出來的建筑已經完全不是原來的風貌了。原因是北方的專家,不懂南方的材料和工藝。因此,對中國傳統村落的修繕,必須打破現行的“資質等級準入”制度,當地的傳統村落,要讓當地的人用當地的材料、當地的工藝、原住民的智慧來維修,讓鄉土建筑的修繕回歸居住于鄉土的人。這樣就能真正保住歷史地域建筑風貌,修舊如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不少居住于破損嚴重、地方政府又無錢去修繕的“被保護”建筑中的村民,也不能另尋宅基地建造新房,他們住在危房中卻又搬不走。房子不安穩,也造成了“居心”不安穩。
上述表明,傳統村落的保護,進入了現行法律法規與實際保護目的與效果相背相峙的困局,如不及時調整,出臺與其相適應的保護法律,傳統村落可能會出現越“保”越少,消亡更快的狀況。
關于中國傳統村落文化的活態保護
目前,對于傳統村落的保護,從我國現行法律所界定的保護對象與內容來看,我們重視了有形的建筑保護,卻忽略了無形的文化保護。實際上,傳統村落的建筑文化,只是傳統村落文化當中,以“固態”形式呈現出的文化的某一個方面,而不是全部。傳統村落文化的價值,不僅僅只是體現在傳統村落的固態建筑上,更體現于原住民活態的生產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精神信仰、道德與價值取向觀念等在內的物質與非物質文化等方方面面。因此,對中國傳統村落中的活態文化的保護,更應引起立法保護的重視而不是忽略不計。包括我們要大力弘揚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內的有關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美德的精神內核都深蘊在這些活態文化之中。保護是手段,目的是要弘揚蘊含其內的優秀與精華,不能舍本求末。文化因人而生,保護也應因人而施。對傳統村落及其文化的保護,絕不能以偏概全地只局限于傳統村落建筑的原有樣式與外貌,而忽視生活當中的“人”,以及由“人”所創造、傳承的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活態”文化保護始終是傳統村落保護的首位,這樣才能確保保護機制的有效性,確保傳統村落文化不會與現實社會生活脫節斷鏈,確保民族歷史文化不出現“斷層”。也要充分認識到傳統村落的文化構成,從古至今都不是靜止的。沒有傳統村落的“活態”存在,其他諸多方面的價值,也沒有辦法依附。“活態”保護是重中之重,不能讓傳統村落成為死的“標本”。必須把傳統村落的保護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傳統村落的人與文化都“活”起來的全新保護格局。
關于中國傳統村落的環境保護
傳統村落與其周邊的環境唇齒相依。因此,對傳統村落的保護,不能把村落與所處的自然環境生硬地截然分割。不能把傳統村落孤立地進行保護,而要將包括養育村民、孕育文化、培育情操的自然山水與生存、生態水土資源與環境,從整體上進行保護。這既事關國家民生安全,也是傳統村落保護中新的重點和難點。環境污染、土地毒化,是最近年來村落凋零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意大利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就是從環境入手,整體保護。這既合乎我們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理念,也是一種非常值得借鑒的方法。我們應將傳統村落文化,視為村落自然環境與原住民社會生活人文景觀和諧共生的文化遺存。人是自然的一份子,村落是適度融入自然中的人文景觀,已經與自然渾然一體,成為人類的寶貴遺產。因此,在村落保護的法律法規的制定中,應將傳統村落周邊的自然環境納入進來。這樣既有利于傳統村落人居環境持續健康地保護與發展,也有利于歷史空間氛圍的保護,有利于農業及農業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對于營造鮮活的、充滿自然與人文景觀活力、涵養和培育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具有中國傳統文化特色和豐富歷史價值的文化環境,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作者簡介:胡彬彬,中南大學教授,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第十一屆政協常委、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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