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換屆因其法定程序多、操作環節多、參與人數多而歷來是村級組織換屆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尤其是在當前基層選舉競爭較為激烈、干擾換屆因素也較為復雜的實際情況下,如何確保村委會換屆選舉合法有序,選足配齊,筆者認為,抓好村委會換屆工作中“兩關一結果”是關鍵。
把好村民代表人選關
把好村民代表人選關是提高基層班子成員素質的關鍵。由于村監會、村經濟合作社均由村民代表(股東代表)推選產生,同時,相關法規還賦予村民代表在出缺情況下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職責,村民會議還授權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決策,討論辦理涉及村民利益的若干事項。為此,村民代表的基礎性作用必須引起重視,基層組織班子成員相關人選必須從源頭抓起。
從法規層面上講,《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首次對村民代表的構成、人數及推選作出明確規定。此次換屆選舉,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出臺了村民代表選舉辦法,并首次對村民代表候選人(自薦人)進行條件設置,一般參照村民委員會候選人(自薦人)“四過硬、五不能”的資格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同時,通過單列名額、專職專選等形式保障婦女村民代表的當選。通過保障婦女當選村民代表和資格設置等做法,既從源頭上保障了村民代表素質關,也極大地改善了村民代表性別比例等結構組成。建議出臺村民代表選舉規程,并適時規范村民代表隊伍建設。
把好選民登記關
把好選民登記關是提高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一次性成功率的關鍵。選民登記是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基礎,也是提高選舉工作成功率的關鍵。在具體操作中既要遵循公安部門信息庫里的戶籍信息,采用戶籍所屬進行選民登記,也要根據本村實際,吸收符合條件的選民,保障選民的權益。通過選民信息的采集、核對,還要辦理委托投票,保障在外不能到現場選舉的選民的選舉權。
這幾年,在委托投票辦理這個環節,多次探索,浙江省相關文件也有明確規定:對于選民在投票期間因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配偶、父母、子女等七類近親屬,同時,規定每一位受托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過三人,選舉日前須經村選舉委員會審核并公告。這就意味著,如果受托人超范圍、超數量、沒有公告,都將導致委托投票無效,從而直接影響選舉程序。建議下一步在選民登記上注重上門核對,確保如實掌握戶籍信息,又要針對農村社區選民和城市社區選民的投票選舉權的唯一性進行核驗,確保一人一次投票權,打通農村和城市戶籍限制。同時,對委托投票辦理,建議委托人選上增加婆媳、翁婿等兩類關系的辦理。
準確判定選舉結果
準確判定選舉結果是實現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組織群眾”雙滿意的關鍵。選舉結果的判定是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關鍵,要嚴格按照“公開計票”的要求先分箱點票后混合計票,具體做到準確判斷四個有效。
一是選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五條、《浙江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登記參加選舉的選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
二是投票有效。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等于或者少于所發票數的,本次投票有效,多于發票數的無效。
三是選票有效。每一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者少于應選人數的選票有效,多于應選人數的選票無效;選同一人為兩項以上職位的無效;無法辨認的選票無效;難以辨認的由選委會決定。
四是當選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五條、《浙江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村委會成員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當前,對村委會主任、成員是否當選的結果頗為關注的實際情況下,更要嚴格遵循相關的法律規定,特別是在組織另行選舉的情況下,選舉結果也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鎮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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