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決定自2017年至2020年,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實施年度考核,推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屬地監管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掇k法》的出臺,在歲末寒冬里為廣大農民工送來了一股暖流,也讓年年受到社會關注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再一次進入公眾視野。
農民工工資拖欠,并不是一個新話題。從《關于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到《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再到《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自2003年取消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以來,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僅今年1月至11月,全國就查處了12.8萬件欠薪案件,為281萬名勞動者追回工資224.5億元,三個數字同比分別下降了38.2%、14%和28.3%。
盡管“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經寫入我國刑法,但農民工欠薪現象卻屢查不止。每年年底,總有一些欠薪討薪的報道見諸報端網絡,其中既有辛苦忙了一年的農民工討要血汗錢的辛酸,也有由此引發的討薪欠薪事件,不僅影響了農民工群體的生產生活,也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是什么讓農民工勞有所得這項天經地義的權利變成了“老大難”?
仔細梳理不難發現,農民工欠薪主要集中在建筑行業。從行業特點看,層層轉包的現象在建筑業內非常普遍,一方面增加了生產成本,降低了單個環節的利潤增值空間,增加了資金風險,也容易影響工程質量;另一方面在轉包過程中,企業不合法經營和不合法企業經營的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為一些專門從事轉包業務、沒有合法注冊的“黑公司”提供了生存的溫床,在不少欠薪事件中,這些“黑公司”往往一跑了之,因沒有注冊信息可查或只能獲取其虛假的相關資料,欠薪農民工時常狀告無門。
從勞資關系看,農民工群體依然處于明顯的弱勢地位。一方面,農民工多為外來勞務人員,在勞務合同簽訂過程中大多處于被動,加之對《勞動法》等勞資常識和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難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農民工的工資支付,大多被迫接受“年薪制”,即工資到年底一次性結清,這就為惡意逃薪和年底欠薪問題集中爆發提供了空間。當然,這個問題已經得到國家的重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出臺政策,從2018年起,全國農民工工資開始實行“月薪制”,到2019年底將實現“月薪制”全面覆蓋。
讓每一位勞動者能夠勞有所得,是對人民群眾的基本尊重和基本保障,也是政府的職責所在。我們看到,本次辦法的出臺,在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上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納入對省級政府領導班子和干部的綜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強化了對政府的工作激勵,從省級層面進一步落實了屬地監管責任。
不論是惡意欠薪,還是資金鏈斷裂導致,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不能滿足于事后的問題整治,需要更多關注源頭治理。
一方面,加強企業用工的源頭監管。其一,從法律法規層面,明確企業主體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全面實施“月薪制”,推行銀行代發工資,任務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理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更不能將企業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其二,加強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建設,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機制,建立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嚴格落實“欠薪入刑”,對惡意欠薪嚴格執法、零容忍。
另一方面,引導行業有序發展。加強政府引導和監管,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對建筑行業長期存在的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對專門從事勞務和轉包業務的不合法企業,進行嚴格整治。同時,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即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支付工程款,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鏟除滋生農民工欠薪問題的土壤。
具體到本次辦法的落實,省級政府應依照文件精神,結合本省實際,建立省域范圍各級政府的考核評價體系,層層壓實市縣各級政府的屬地監管責任,并進一步完善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努力實現到2020年基本無拖欠的目標。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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