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豬頭稅”到“告別田賦鼎”
親歷農民負擔由“七十二變”到歸零的歷史變革
(作者1994年8月1日在徐樓村采訪陳重申案)
綿延數千年、似乎永久天經地義的農業稅賦,在改革開放40年中的2006年全面停止征收!
這是共和國國力逐步增強的展現,閃爍著黨“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光輝。
它既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政策不斷調適的結果,也包含著城鄉二元結構下特定時段農民的付出,以及城鄉協調發展和還農民公民權利的需要。
作為一名長期跑農村報道的新華社記者,曾親歷其中苦辣酸甜,每每念及感慨萬端。
“豬頭稅”“人頭稅”“田畝稅”
1996年7月26日晨,我習慣地打開收音機,收聽河南人民廣播電臺的早間新聞。一條《禹州市萇莊鄉按人頭征收“豬頭稅”引起群眾強烈不滿》的消息吸引了我,于是立即打電話給新聞報道的記者馮肖楠了解情況。
三天后,河南臺又播一篇跟蹤報道,說問題已于27日得到解決云云,于是便未再把那新聞放在心上。可是30日早晨6點鐘,馮肖楠給我打電話:電臺播了那條“問題解決了”的稿子后,又接到群眾反映,說問題根本沒有解決,我們打算再去采訪,你去不去。
我沒有猶豫,讓愛人煮了包方便面吃,就與他們一塊上路了。
車子跑了近兩個小時,來到萇莊鄉境。這里是半山區,通往萇莊村的路坑坑洼洼,非水即泥。村子很窮,路邊的房子破破爛爛,很少見到漂亮一點的磚瓦房。
車子停下。聽到我們采訪“豬頭稅”的事,村民們圍上,氣憤異常,七嘴八舌,都說是按人頭收的,每口人11塊(元,下同)錢。不管養不養豬,都繳這個數。
一個外村農民也圍過來,說他也屬于萇莊鄉,他們村里的“豬頭稅”收得更緊。那天是用高音喇叭喊的,叫一天繳齊。沒錢繳麥子,沒新麥拿陳麥,一口人14斤。麥子當時是8毛多錢一斤,加起來也是10多塊錢。誰不繳抓誰。
一個叫劉群昌的農民更生氣。他說他在按人頭繳“豬頭稅”之前,已經繳過“豬頭稅”啦,是在賣豬的時候繳的,“但是這次還叫我再繳33塊,因為我家3口人。”
正好村里來了一個收豬的老頭,我問他,你收豬的時候是不是收“豬頭稅”呀?他說,收哇,一頭豬40塊錢的稅。稅票我都隨身帶著哩。
聽了他的話我又想:賣豬時繳一次,按人頭平均攤一次,那殺豬的還繳不繳稅了?問農民,農民說,會不讓他繳?不信你問問屠宰戶去。
聽說附近的玩北村有殺豬的,我們當即趕去。問屠宰戶劉國義繳不繳“豬頭稅”,劉國義說,怎么不繳呀,稅務所的人先是來查豬頭,一頭40塊,不管大頭小頭。除了“豬頭稅”還有檢疫費呀什么的,雜七雜八,加起來一頭合70塊錢。后來稅務所的人嫌查豬頭麻煩,就改為定繳,一個月包多少頭,不殺也得繳。給我定的是一個月12頭豬,480塊錢。
另一個屠戶張建敏說,這個地方天高皇帝遠,亂弄沒人管。每天收稅費的,來了一茬又一茬,收完錢還想讓你請客。有一次收我的檢疫費,示意讓我請客,我不請,他們就把我抓走,打了一頓,還罰了650塊。
一頭豬征收三道屠宰稅,尤其把它變成按人口分攤的“人頭稅”(外地還有按農戶承包責任田分攤的,人稱“田畝稅”)壓到農民頭上,明顯違反國家、地方相關法規,大大加重了農民負擔。我就此先后寫了兩篇消息配兩篇短評,《經濟參考報》均頭版頭條刊發,新華社通稿選用播發,十幾家省級以上報紙轉發,人民日報刊登相關評論,《南方周末》刊發原創漫畫,中央電視臺口播短評;新華社新聞研究所評稿例會予以“特別贊揚”,《新聞業務》評稿文章稱之為“一組揭露和評說加重農民負擔問題的深度報道”,“它不只是單純地報道某地發生的這件事,而且給全國其他地方給農民加重負擔者敲響了警鐘”。
這組報道之后,“豬頭稅”事件相關責任人受到處分,多征的錢退給了農民。幾個月后的1996年12月30日,中央下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的決定》(1997年4月1日各大報公開發表),該“決定”的第一條說:“……屠宰稅必須據實征收,不得向農民下指標,不得按人頭、田畝平攤”。
農民負擔的“七十二變”
我跑農村的總體感覺:自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2002年較大面積推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間,是農民負擔愈來愈多、愈來愈重的時期。
農村由人民公社體制轉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迅速解決溫飽問題,多余農副產品的出售也換來些許現金收入。這給人一種感覺:農民富了,可由農民出錢辦一些鄉村的事情了。于是,除農業稅外有了“三提五統”——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提取;農村教育費附加、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鄉村道路等費用的統籌。
嚴重的問題是,除了這些有名目的收取外,五花八門的搭車收費多如牛毛。農民把國家征收的農業稅稱為頭稅,把提留統籌稱為二稅,把攤派、罰款和干部貪占花費稱為三稅。普遍的情況是“頭稅輕,二稅重,三稅無底洞”。我的《警惕農民負擔的“七十二變”》短評說:《西游記》里的孫悟空,有七十二般變化。他的“七十二變”,除了個別情況似有不軌外,主要用于對付妖魔鬼怪,用來做善事。而今我們一些地方官員,在農民負擔上也搞“七十二變”,大掏農民腰包。你允許我收統籌提留農業稅,我就往里塞各種費。記得相當長一段時間里,鄉村標準化項目鋪天蓋地:學校標準化,廣播站標準化,派出所標準化,衛生院標準化,敬老院標準化,計生辦標準化,黨員之家標準化,青年之家標準化,民兵之家標準化,廁所標準化等等,數不勝數。且這些經濟并不發達的地方,其標準化的“標準”之高讓人咋舌:學校是“兩層樓,六粉刷,磚墻鐵門花園化”;派出所是“3511工程”——3個人,5間房,1輛摩托車,1部對講機;民政所是“4311工程”——4個人,3間房,1臺彩電,1部錄像機。某縣的農戶管理標準化搞起了掛牌子風:門號牌、遵紀守法牌、計劃生育牌、這“星”那“星”牌等等,家家得買,4至7元不等。群眾買的牌子門上掛不下,只好釘在門口的樹上。有個鄉大搞標準化建設,34個行政村僅村室一項就向農民攤派17.1萬元。有個村沒有一個團員,也得領取團委發給的6個達標牌,計款300元。
硬的基礎設施要求標準化,軟的服務性工作也搞標準化,而且這也要求大辦,那也要求大辦,達不到標準就扣分罰款。什么村干部財產保險、村干部養老保險等多個險種捆在一起,層層分指標,按人頭地畝向農民強行攤派。有的地方把“指導”農民種多少畝棉花煙葉,推銷多少農藥微肥,收購多少農副土特產品,列為“服務”考核項目,達不到標準的就向農民罰款。農民怨聲載道:“你達標,他達標,叫俺農民吃不消”;“這大辦,那大辦,全是農民血和汗”;“服務說得很好,做得好狠”。
禁不住最后一根稻草
殊不知此時乃“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時期,重負之壓下的農民,往往禁不住最后一根稻草。操作上稍有差池,便導致惡性案件的發生。
1988年河南省民權縣大旱,全縣夏糧減產41.9%。這個縣的程莊鄉更甚,減產49.1%。程莊鄉程東村蔡莊農民蔡發旺家,由于特殊原因情況更慘,總共只收了700多斤麥子,不及往年的1/4。雖然減產這么重,但全縣糧食定購任務卻一兩不減。程莊鄉不但不減,反而在縣里分給的509萬斤任務上加碼9萬斤,且要求“全年任務一季完成”。蔡發旺家定購任務400多斤,如果完成的話,全家7口人就幾乎沒什么吃的了,加上其他理由便頂著不交。
7月11日夜,鄉黨委書記命令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把蔡發旺“弄到鄉里教育教育”。68歲的蔡老漢先是在屋里被干警們用皮帶鞋底打,又被拖拽到院里銬在樹上打,頭部、背部、胳膊、腿、睪丸等皮開肉綻18處后倒地。下半夜趁打手入睡,他用一根塑料編織帶,把自己遍體鱗傷的軀體,吊死在派出所門前宣傳欄的鐵架子上。
蔡發旺“抗糧”致死引大批民眾跟鬧,尸體裝棺后堵住鄉政府大門。自此,鄉政府基本處于“流亡”狀態,領導不敢打照面,普通工作人員在院墻一側挖個豁口出入。
這是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發生的第一樁惡性命案。
口頭上怎么說這樣的事情,文字上怎么寫這樣的事情,領導層怎么處置這樣的事情,都沒有先例,故而上下左右均不知所措。媒體失語,以至于死者陳尸鄉政府200多天無人問津。
我實在看不下去這種“死局”。作為一個跑農村的新華社記者,不反映此事,不是枉為其職嗎?于是便到總社找支持。國內部第二編輯室張新民、王京文同志聽我談了情況后立即拍板:要,你回去寫吧!
回到鄭州,我向分社領導匯報說,總社讓我寫民權的案子。分社同意后,我和老記者張玉林、朱廣智同志,共去民權進行了幾天的詳細調查,克服種種障礙摸清事實真相,采寫了《農民停尸鄉政府260天的報告》,新華社分兩期刊發參考報道,農民日報以《一具冤尸與一個流亡政府》公開發表。
報道立即引起反響。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秘書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河南省委書記楊析綜等相繼批示,河南省高法、省檢察院、商丘地委迅速行動,案件查處立即進行。
當這第一樁惡性案件發生時,我以為是天大之事,全國都會震驚,各地都會引為教訓,不會再讓此類悲劇重演。誰知,有了這第一后,許多地方居然又出了第二、第三、第……據我實地采訪,全國超過2/3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相繼發生了農民負擔過重引發的惡性案件。尤其在鄂豫皖湘贛晉陜這些傳統農區,連年、多發已不是什么稀罕之事。引發惡性案件的最后一根稻草,往往也就三五百元錢、三五百斤糧,或者一頭豬、一臺黑白電視機,甚至50元錢、19斤麥子……
更為惡劣的是,有的農民實在忍受不了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的禍害,向上反映告狀,竟招來殺身之禍!
1994年7月31日是個星期天,也是我連續兩個月業務值班的最后一天。反常酷暑中兩個月的上呈下達、采訪安排和稿件簽發,令我頭昏眼花。值班就要結束,星期天又沒啥稿子,不覺一陣輕松。誰知還沒等緩口氣,電話鈴響了,一位朋友秘密來訪(他讓我絕對保密),我趕緊接待。
他談的線索讓我目瞪口呆:南陽地區鄧州市陶營鄉徐樓村村干部密謀,把一個叫陳重申的農民給殺了!
“什么原因?”
“就因為人家向上級上訪告狀,反映村里提留攤派多,農民負擔重。”
不可能吧?
帶著疑惑和地圖,第二天剛一黎明,我就和分社司機劉國章,冒著采訪風險(第二次再去時地方公安為防意外派便衣跟著我),冒著三十八九攝氏度的高溫上路。蒼蠅亂飛亂爬的路邊店水餃飽肚,300多公里奔波,直到下午我們才趕到徐樓村。
村頭上,一些人在樹下避太陽。一聽我問陳家的事,立即圍攏過來敘說。還有人趕緊跑著找來陳重申的弟弟陳重海、陳重奇。那一天奇熱難挨,除我以外的男子,幾乎全都短褲衩子光脊梁,我則長褲短褂“正襟危坐”,加上一絲風也透不進人圈來,更使我熱得汗流不止。褂子濕了,褲子濕了,拿筆的手濕了,捏采訪本的手也濕了。然而我顧不得擦一下汗,只是一個勁“嚓嚓”地往本子上記。偶爾停筆詢問細節,請幾個人同時證實某個事,掏出計算器計算每家的收入和負擔情況。越記心里越沉重,越算心里越難過。漸漸地,從我臉上往下淌的,有接連不斷的汗水,也有無法抑制的淚水。流進口里的,說不清是淚水,也說不清是汗水,反正都又咸又澀。
談完又挨家訪問農戶,看到這個村很多都是茅草房土坯房,不少人家一貧如洗。陳重申所在的村民小組,農民實際年人均純收入不過300多元,然而卻要負擔人均100多元的各種提留攤派收費。陳重申家更是窮得不像樣子——連個院墻門戶都沒有,兩座土坯房茅草房胡亂擺在那里。屋里除了一個小柜子別無像樣家具,全部家當也就千把元錢。七八口人的這個家,根本出不起好幾百元的提留攤派。于是,58歲的陳重申就根據中央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多次跑鄧州市、南陽地區和向省有關部門發函,反映村里“三亂”(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情況。陳的上訪告狀行為讓鄉村干部非常氣憤。鄉政府主要負責人授意村黨支部書記“收拾”陳,于是村干部就研究設謀,黑夜里從家誘出陳重申將他勒死。
我到陳家時,陳的老伴正坐在一張破竹床上哭,我想不出一句安慰她的話。
接著,我又去查看了陳重申被謀殺的現場,沉匿尸體的倒虹吸涵洞,村人不讓埋葬停尸18天的草地……
此案的參考報道引起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中央主要領導長篇批示,內容廣及農村基層組織、農民負擔、農村經濟政策、農村宣傳等重要問題。最終4名黨員干部被判處死刑,兩名判有期徒刑,數十人受黨政紀律處分。新華社、人民日報、央視央廣等各大媒體公開報道,人民日報配發評論員文章。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成為十四屆四中全會話題,“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列入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為期3年的全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展開。
2004:中央一號文件與“五年內取消農業稅”
2004年伊始,中央頒發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
這是上世紀80年代中央連發5個“三農”問題一號文件,相隔18年之后的第一個一號文件,我不由心緒怦然——自1999年12月接手《新華每日電訊》以來,我告別18年的一線采寫生涯,把精力都用在了辦報上。2004年的一號文件,是試圖解決農村累積問題的轉折性文件,關乎幾億農民“轉運”。作為一名長期在農村采訪、對農民的喜怒哀樂感同身受的記者,再次深入鄉村與農民面對面拉家常、話喜憂的念頭越來越強烈。
于是,我們《新華每日電訊》編輯部提前策劃,由我帶領報社編輯記者,聯合新華社駐地方分社記者,到鄂豫皖三省鄉村調研十幾天。在媒體公開發表一號文件不久的當年兩會期間,《新華每日電訊》推出三個版的《甲申農鑒——鄂豫皖部分農區調查》,如實反映一號文件面對的嚴酷現實。400多家報紙網站轉發,讀者來信來電評論以千計,成為兩會代表委員熱點話題。河南代表團有的代表建議國家盡早全部取消農業稅,河南省更要先行一步。
此后,鄂豫皖的這些鄉村成為《新華每日電訊》多年定點調研基地,報社派多名編輯記者輪流前往采訪調研,少犯跟風、漂浮錯誤,也為自2004年開始的每年一個“三農”問題一號文件的效應提供鏡鑒。
我們不無欣慰地看到,那一年3月5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的宣告:五年內取消農業稅!
這一宣告引起巨大反響,各地積極回應,一個接一個宣布提前全部取消農業稅。到年底,全國便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宣布2005年取消農業稅。
于是,2005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廢止195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
2006年1月1日起,中國延續數千年的農業稅賦走進歷史博物館。
2004年3月說“五年內取消農業稅”的目標,不到兩年即成現實!
中國郵政特發“取消農業稅”郵票以示紀念。
“稅”字本來就是為農業稅而造——禾字旁。中國是個傳統農業國,原本沒有其他產業可征,征稅就征農業稅。從公元前594年魯國“初稅畝”算起到當代,正式的農業稅征收歷史是2600多年;從夏代“夏后氏五十(畝)而貢”算起的話,則農業稅賦史長達4000多年。數千年的農業稅賦,幾乎無不為一個“黃宗羲定律”所囊括:并稅——加稅——再并稅——再加稅,最終都壓到農民頭上,農業稅賦越來越重。要跳出“黃宗羲定律”,就必須對農民減稅和免征稅,但這又需具備相當的條件。
感謝改革開放給我們帶來經濟大發展和稅源大拓展。1950年,農業稅占當時國家財政收入的39%(一說40%)。2004年,農業稅占各項稅收的比例僅有1%。到2005年,全國沒有全免農業稅的地方都加起來,農業稅額也僅15億元,只占全國財政總收入3萬億元的0.05%,即使沒有這項收入,也對財力影響不大。這是全部取消農業稅的物質基礎。
世界經濟發展的一般歷程是,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農城鄉協調發展。據有關資料,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征收農業稅3945.66億元;從1953年開始到上世紀80年代取消統購統銷政策,農民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對工業化的貢獻超過6000億元。所以,取消農業稅,并通過投資、補貼反哺“三農”,是工業化達到一定階段后進一步發展國民經濟的需要。
農民負擔從來就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是一個政治問題。按有關學者研究,農業稅既不是個人所得稅(沒有起征點),也不是營業稅(不區分生產營利性),更不是資產稅(土地不是農民的私產),純粹就因為你是“農村戶口”而繳的“身份性貢賦”。它在社會的某個階段,具有歷史繼承性和存在的理由。但經濟發達后,就有悖于現代社會關于稅制公平的基本原則,對農民極不公平。所以,取消農業稅是農民權利和尊嚴的恢復。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村振興大政要論(微信公眾號)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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