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鄉村發現 > 首頁 > 三農論劍

劉鐳:家戶制視角下臺灣的鄉村治理及其啟示

[ 作者:劉鐳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8-07-13 錄入:王惠敏 ]

在對大陸農村調研中,作者深刻體會到中國農村社會發生的現代化轉變,也觀察到中國農村治理中的問題:對于大陸農村治理而言,國家正式治理制度的建構,即自上而下的制度設計固然重要。但是,目前缺乏的是自下而上即農民的主動性配合,這使得當前中國農村民主治理陷入困境。“無論是國家政權建設范式還是基層民主自治范式,都無法為農村治理找到有效路徑,前者過多依靠國家的行政力量整合,卻難以避免基層政權建設的內卷化之殤;后者試圖在村民個體權利的基礎上建立基層民主聯結,卻發現村莊社區對于農民的意義正在迅速消散,個體化農民難以建立村莊聯結以解決社區公共性問題,出現了現代“自由小農”基礎上的民主聯結困境。”社會變遷受歷史慣性支配,經過長期歷史形成并積淀的社會因子會對當今及未來社會的變化及路徑產生規制性影響,形成一個社會發展的“底色”或“根基”。徐勇認為“家戶制”傳統決定了中國幾千年封建統治的穩定性,也決定了中國農村治理模式的特殊性,對它的忽視也許是導致中國農村民主實踐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中國歷史上長期存在的是家戶主義,家戶單位是中國傳統的延續,家戶既是國家治理的根基,也是社會自治的單元。 ”那么,在中國農村治理現代化轉型中,具有傳統性影響的家戶制如何與現代民主治理結合起來更好地實現農村治理?

作者通過在和大陸同宗同源以及相同社會歷史和文化基因的臺灣開展為期一年的調研,觀察到了臺灣鄉村社會中保留的家戶傳統,而且這種家戶傳統在臺灣鄉村基層治理中與現代民主結合,實現了家戶小農與村莊的有機聯結,使得鄉村治理有序發展。臺灣鄉村治理中傳統家戶制具有什么樣的歷史和衍生形態?臺灣鄉村治理中現代因素與傳統因素是如何結合的?對大陸農村治理結構的重塑有哪些可以借鑒的經驗?因此,希望對這種經驗進行研究成為本文選題的初衷。

1、臺灣鄉村家戶制歷史和衍生形態

自古以來中國就是一個“大國小農”的社會,家戶是中國農業社會的歷史產物,農業社會生產的特性是家庭勞動,由此形成了一個個相對獨立的農民家庭,成為中國古代封建王朝進行統治的基本社會單元,并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家戶制度。“家戶制主要包括兩方面的涵義:一是以強大的習俗為支撐構成的完整家庭制度;二是以強大的國家行政為支撐構成的完整戶籍制度”。在第一層意義上,家戶傳統意味著家庭是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家庭成員行為與家庭利益相一致。在家庭基礎上,依靠血緣的延伸則是家族,家族是家庭關系的擴大,在家族內部可以進行互助合作,彌補單個家庭的不足,家戶及其衍生出的家族不但具有經濟意義,還具有社會、政治意義。 在第二層意義上,家戶作為國家統治基礎而存在,封建國家通過戶籍田畝制度對農戶登記造冊,家戶農民通過交糧納稅與國家發生關系,封建國家也將農戶編為一定的行政單元進行有效統治。

(一)臺灣家戶制歷史形態

臺灣作為中國文化浸潤之地,以及作為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有效管轄之地,自然也是家戶傳統延展的區域。臺灣在大陸居民移入之前由原住民居住,宋代已有大陸移民遷入。據沈有容《閩海贈言》陳學伊《諭西夷記》云:“聞之,澎湖在宋時,編戶甚蕃”。 從明末鄭成功收復臺灣始到清初統一臺灣后,主要是大陸福建客家人遷入,在開墾荒地和推廣技術的同時,亦將大陸的家族傳統移入臺灣。“在道光以前,臺灣移民家庭結構除極少部分傳統夫妻家庭外,更多的家庭以男性為主體如父子家庭、兄弟家庭及單身男性家庭。這種狀況到了道光年間,隨著去臺婦女人數的增加,以夫妻為主的家庭才普遍建立”,“在不斷的移民潮下,臺灣島的人口數以驚人的速度增長著,  清統一臺灣時約有 20 萬人左右, 到嘉慶十六年(公元 1811 年) 人口數達到 2003861 口,實增了 10 倍,而且在第四階段,臺灣每年移民人口以二萬六千多人的速度增長,達到歷史的最高點”。 其中也有舉族遷臺者,“在嘉道年間,臺灣新移民的家族已經形成,比大陸家族的形成要晚,這是歷史和遷移造成的”。

由于臺灣早期移民是以福建客家人為主,“客家人相當重視家族關系,在很多客家人聚居的地區,十分推崇‘三世同堂’、‘五世同堂’,由家庭擴大到家族成員的宗族關系,形成了對宗族關系極為重視的傳統觀念,形成了一個親戚、族人、同鄉等十分密切的關系網絡,構成客家人際關系的基本模式”。 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中指出,“一 位日本學者這樣評述,‘保護客家人的唯一屏障,是其家族制度,這一制度支持力之堅固,恐怕萬里長城也比不上。  ’”由此可見,傳統家戶制在臺灣生根發芽開花結果的影響作用。

從臺灣被納入中國版圖經過移民墾殖和文化移植后,封建王朝的編戶治理制度在臺灣也正式設置。明朝時期,臺灣鄉村治理體制為保甲制,以十戶為牌,牌設牌長,十牌為甲,甲有甲首,十甲為保,保有保長。清朝時期,臺灣鄉村行政區劃為鄉、 莊、里、社,均設有管事,其職責一為處理轄區社會內部事務, 二為執行上級政府分派之賦稅錢糧。 “臺灣道稟稱:臺郡各廳縣,向有里差,社差。里差則派定里分,名為催糧,無論開征與否,整年居住該里,與鄉保、管事采貿、納糧,遇事科派。 ”可見,農業在臺灣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時期, 家戶一直是國家實施政治統治的基本單位,這與以個人為政治單元的社會具有鮮明差別,此特征同中國大陸相似。由家庭而家族是家戶制度的重要特征,其重要作用還在于與封建國家構成的政治關系。家戶是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稅收和兵役的提供者,不僅是經濟、文化單元,亦是政治統治的基本單元。家戶農民主要為封建國家承擔賦稅錢糧義務,古代中國家戶制度在臺灣逐步確立。

(二)臺灣家戶制衍生形態

隨著歷史發展,城市化和現代化推進著傳統家戶制度變遷及其存在形態變化。目前在臺灣社會政治經濟活動中,其衍生形態則是在臺灣鄉村頗具影響的家族觀念、宗族觀念和派系政治。

臺灣客家人至今仍有很強的家族傳統觀念, 客家人的“宗親力量影響深遠,宗親會會長常被選委會延攬為選監小組委員,選舉中扮演協調、排除糾紛角色。在選戰上,有的候選人將競爭對手的宗親大佬列入競選總干事、名譽總干事、后援會名單中,借以打擊對手,政見上爭鋒,談個人能力如何, 說破嘴也是‘自吹自擂’,但如果引用競爭對手的宗親‘證明’比數據更管用。 ”在臺灣,由于客家人仍然重視宗親關系,擁有宗族觀念,因此發展出來許多宗親組織。臺灣客家人的宗親組織不僅人數多,凝聚力大,而且還具有政治影響力。尤其是在客家人勢力較大的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等地區,多出現客家族群主宰地方政治的現象。宗族關系由于移民原因在臺灣有所擴大,“由于早期單純血親的人口有限,缺乏強宗大族,于是便擴大家族的界限,不僅不限制不同的分支房派,甚至連不同衍脈祖地的同姓,都視為同宗一體,這種擴大了的家族形式主要是同地緣同姓家族。到了清代中后期,分類對立的意識日益消退,同地緣同姓的家族觀便有了擴大,不再局限于同祖籍地的同姓,而是不拘地域,同姓即為同宗”。

國民黨退居臺灣后,為了保障糧食供給,通過實施土地改革措施,采取向無地或少地農戶提供土地的方式扶持小自耕農,強化家戶農民作為經濟單位的功能,除為臺灣工業化提供資源外,家戶小農在臺灣鄉村進一步發展,還有效地保護并延續傳統家戶制度。然而,隨著臺灣經濟工業化和政治現代化的轉型,家戶小農提供經濟資源的作用逐漸弱化。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影響下,家戶小農由于土地資源的限制出現了發展困境,再一次成為被扶持對象。但是,農業時代形成的耕作文化和生活態度,以及城市化過程中利益驅動,使得臺灣鄉村農民的土地情結反而更加深厚,也就是說,保有土地和維持家戶耕作的想法并沒有隨著土地耕作收益的下降而弱化消退。在城市化進程中,以家庭成員耕作為主的家戶耕作頑強生存,家戶制度與城市化進程相伴隨,靈活衍生存在形態。具體表現在:

第一,在臺灣政治領域中,臺灣民主政治現代化轉型之后的地方自治,為宗族勢力轉變成政治上的宗族派系提供了空間。在縣市級層次,行政系統是地方權力結構的核心,因此成為宗族派系相互競取的重要目標。因為掌握政府權力對于宗族來說可以獲得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利益。“宗族派系在鄉鎮長甚至是在縣市長的選舉中都會不遺余力,積極扶持本宗族的成員,把握行政大權”。而縣市議會機構也是宗族派系更容易進入地方權力結構的通道,從基層村代會到鄉鎮民代會,再到縣市議會,直至“立法院”的垂直民意機構中,民意代表的當選者大都將強大的宗族勢力作為后盾。 第二,在臺灣農業經濟領域中,農會、漁會、水利會是基層的權力中心,與農戶在農業事務上有著緊密聯系,在臺灣地方具有重要影響,也是宗族派系逐鹿之地。這些組織平時為農戶提供農技交流、農產品新技術推廣以及農產品銷售平臺,在長期運作過程中,其具備了經濟、社會、教育和政治四大功能。 第三,“在社會領域中,宗族派系更是通過公益團體、民間組織來集合勢力,例如宗親會、同鄉會、宗教團體、同濟會、工業會等”。 可見,作為家戶傳統的宗族派系在移植臺灣后,雖然歷經演變,但是在現代政治、經濟、社會領域依然通過衍生形態頗具影響。

綜上所述,在古代中國形成的家戶制度及其衍生形態,在臺灣也具有特殊的存在方式。活躍于臺灣鄉村政治、經濟、社會領域的家族觀念、宗族觀念以及派系政治,都是家戶制度的衍生形態。而家戶農民隨著政治統治形態的變遷與政府的關系也不斷變化。在現代民主治理體制下,家戶農民已經不再是被統治的基本單位,但依然是現代民主治理的重要參與者;隨著社會變遷家戶已經轉變為完全的生產單位。雖然其生產方式與工業化的追求高效相悖,但依然頑強存在并呈現靈活性,其經濟功能更加凸顯,這是傳統家戶制度的體現。

2、與現代治理體制的融合

詹姆斯·C·斯科特在《農民的道義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中分析指出了農民奉行的是一種規避風險的生存倫理,長期以來中國家戶農民積淀形成的也是規避風險的政治觀念。在農民常態的政治思維中,較多的政治參與意味著給家戶利益帶來更多不可預計的風險。從這個層面來看,農民不會在家戶利益之外而達成一致的集體行動,但農民可能為了自家的利益參與到政治治理過程中,在家戶主義的邏輯下,農民不會因為集體利益與公共利益而犧牲家戶利益,因此農民也不會積極主動參與到村莊公共事務的治理中,因為與家戶利益相比較,公共事務和公共利益相對間接遙遠。因此家戶傳統與現代民主政治強調積極參與的精神存在不一致性,多數時候成為阻礙政治參與因素,上述特征在大陸農村具有淋漓盡致的表現。

在臺灣政治現代化過程中的鄉村治理體制設計方面,政治與經濟分離、政治與行政分離以及政府引導自治的體制恰好矯正家戶農民參與治理的困境,實現了家戶傳統與現代治理體制的融合,使鄉村治理步入了現代化軌道。

(一)政治與經濟分離

政治與經濟分離的治理體制,在強化歷史上形成的以家戶小農作為經濟基本單位的同時,使得家戶小農能夠排解對參與政治治理帶來風險的顧慮。

臺灣鄉村治理體制的特征之一是政治與經濟分離。政治與經濟分離源于土地產權家戶私有制。臺灣鄉村土地產權私有制是國民黨退臺后的土地這次土地制度的改革形成了大批自耕家戶,解決了臺灣糧食自給問題。土地家戶私有化改革,使得臺灣農民通過自主經營土地獲得生活保障。這些以戶為單位的家庭耕作是臺灣鄉村政治、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由于政府不掌握土地產權,因此也不直接參與家戶農民的生產經營活動,土地產權 的私有制保障了家戶經濟行為的自主性,也是其參與政治活動的物質基礎。可見,土地產權私有制使得臺灣鄉村治理體制具有了政治與經濟分離的特征。

政治與經濟分離在鄉村治理過程的運作機制,主要體現在農戶經濟活動與市場和農會等農民組織相關。在臺灣農民的經濟活動中存在一系列農業組織,比如農會、水利會、農業產銷班等組織,其職能就是將分散的家戶小農組織起來,解決農業經營和農業發展等問題,這些農民組織為家戶小農提供技能培訓、產品經銷等方面的信息,使農民有效應對市場風險,從而使農業經營成為家 戶小農的自主自覺行為。而臺灣鄉村公共事務的政治治理過程, 則主要依靠經由選舉產生的村莊領導人推動實施。

從臺灣政治與經濟分離的體制看,家戶農民土地產權私有化,在強化歷史上形成的以家戶小農作為經濟基本單位的同時,政治與經濟分離的體制也有利于克服家戶小農政治思維上的冷漠性和行動上的分散性。由于經濟上的獨立自主和村莊領導人的可選擇性,也就意味著農民擁有控制村莊治理組織的權力。此外,法律保障下的自治制度使得家戶小農能夠克服對參與治理帶來風險的顧慮,并使他們逐漸懂得只有通過參與村莊治理行動,才能增進整體公共福利, 改善生產生活環境。可見,政治與經濟分離的治理體制,既體現了現代民主治理方式的特征,又結合了家戶農民的生產、生活特征,既滿足了現代民主治理方式中對政治參與的基本要求,又克服了家戶農民治理的參與困境。

(二)政治與行政分離

在政治與行政分離的治理體制下,家戶農民參與治理一方面是需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是考量政治參與帶來的預期利益,從而使現代治理在以家戶農民作為基本經濟單位的鄉村中通過恩惠方式扎根。

在臺灣鄉村治理體制中,也滲透著政治與行政相互分離體制的特征,主要體現在村長與村干事的職能分工方面。臺灣自 1945 年從日本殖民統治光復以后即推行地方自治,目前臺灣鄉村的村組織,村長為地方自治最基層民選人員,系村莊的領導者,辦理村莊公務事項。而村長既然由村民選舉產生,即受選民委托辦理村莊公共事務,自然也受村民監督,選民可以依法罷免。

每一村莊配有干事一人,村干事執行鄉(鎮、 市、區)公所交辦村莊福利建設事項外,還接受村民申請服務事項, 村干事實為政令下達基層的執行者,為上級政府編制內一員。“村里辦公處多數未有固定處所,村里民大會之目的是將村里民意見作為議案反映上級機關予以協助推進,村里民大會建議大都為裝路燈、清水溝、修馬路等工程,由于工務單位礙于預算無法實施,即使實施亦費 時甚久,失去時效,故村里民大會流于形式化,大部分為交代公事,故參加者甚少”。

村長在鄉村治理過程中一般只具有基層政治民主的象征意義,而村干事實際上是政府政令執行者和政府公共服務辦理在村莊的代理人。從實際操作效果方面分析,村長和村干事分擔政治與行政的不同職能。可見,在鄉村治理過程中,政府主要通過公共服務與村民建立聯系,解決鄉村公共服務需求。但這并不意味著村長的存在無足輕重甚至可有可無。事實上“在臺灣選舉民主的大環境下,村里長的重要性也水漲船高,村里長成為政黨或派系買票的椿腳”,村長通過動員村民選擇性投票,可以使當選的政治勢力將來為村莊帶來福利。可見,臺灣政治與行政分離的鄉村治理體制,使得家戶農民利用這種體制可以獲得公共服務和預期利益,具有明顯的恩惠特征,從而使現代民主在以家戶農民為主的鄉村中通過恩惠方式扎根。

(三)政府引導自治

在臺灣政治與經濟、政治與行政分離的治理體制下,鄉村治理中分散的家戶農民與現代民主之間的融合離不開政府引導,從而實現家戶傳統與現代民主體制的融合。

鄉村自治在臺灣政治體制的意識形態表達中為民主,但從鄉村自治實際看,臺灣鄉村社會在工業化、 城市化過程中也發生了人口資源外流以及鄉村社會衰敗的情形,鄉村生活價值吸引力下降和獲得資源支持力下降,這種社會變遷自然會對以家戶農民為主的鄉村治理帶來負面影響,沒有家戶農民參與,鄉村治理中的民主難以運轉,而解決問題的關鍵是通過資源和政策輸入,重建鄉村社會和重塑鄉村生活價值。

臺灣工業化完成的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在鄉村治理過程中,政府一直以政策扶持和資源輸入為手段, 通過鄉村再造和農業現代化等方式解決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鄉村凸顯的問題。這個過程當然也是政府力量引導鄉村自治的過程。 鄉村治理過程中村莊對政府政策和資源的競爭,本質上就是政府對鄉村自治引導影響力的體現。家戶農民參與政治治理是表達和聚合其共同利益的過程,其與政府政策和資源輸入行動相得益彰,鄉村民主制度成為政府政策落實、農民利益表達和參與政治治理的基本依托。同樣,政府通過政策扶持和資源輸入影響鄉村治理,使家戶農民熟悉民主 政治的運作機理,也使家戶農民明白參與治理與獲取利益具有直接相關性。臺灣民主政治是利益政治,民主治理包含利益公開表達空間。政府正是以政策和資源的投入作為誘導,使家戶農民在爭取政府投入過程中習得基層民主體制和運作方式,從而使現代民主在臺灣鄉村扎根。

總之,臺灣鄉村治理現代化的發展歷程,雖然不是一帆風順但是顯現出來的特征是現代民主治理基本在臺灣鄉村扎根。 分析其原因是在鄉村治理體制的設計過程中,較好的實現家戶傳統與現代民主因素的結合。從一般可以參照的經驗看,家戶農民對參與公共治理往往缺乏一致性行動和參與意愿,因此,如何讓現代民主根植臺灣鄉村是鄉村現代化治理面臨的重要問題。臺灣鄉村自治制度的實施從歷史經驗看是政府權力止于村莊。 現代政治權力的運作需要龐大機構和資源支持,鄉村薄弱資源和社會無力支撐,這一點在大陸農村治理過程中得到印證。因此,臺灣鄉村治理體制是在現代民主外衣下,將傳統鄉村自治包裝的結果。

但在實際運作中,比如政治與經濟分離、政治與行政的分離、政府引導自治的體制下,家戶農民參與治理意味著受益,這種治理模式克服家戶農民參與治理的惰性。它的本質是政府權力并沒有直接控制農民,而是保留家戶農民在政府權力面前的伸縮空間,政府權力在運作過程中并沒有表現為對農民固有道德習俗的強制性侵奪,相反自治體制發揮著保護家戶制度的功能。

3、對大陸農村治理結構重塑的啟示

在臺灣現代化進程中,鄉村適應現代治理體制在社會變遷推動下漸進發展,這也就意味著家戶傳統與現代治理體制二者在融合過程中具備緩沖條件, 因而不至于由于劇烈的突變引起家戶傳統習俗和思維方式斷裂,激發家戶農民的抗拒情緒。不僅如此,因為家戶農民在積極適應現代治理體制的過程中獲有恩惠,也進一步引導出其參與現代治理的動力,從而克服家戶農民參與政治治理的惰性,使得現代治理體制獲得民眾基礎。當然,我們確實不容忽視農村和農民在現代化過程中的特殊性:一方面是我們可以發現,現代化進程主要以城市和工業為中心并體現著城市和工業價值觀,而且這種價值觀與農業和農村以及農民價值觀存在巨大差異;另一方面是在現代化進程中, 農村和農民也只有接受這種觀念和生產生活方式才是其根本出路。無論如何,農村和農民又不可能全部變為城市和市民,這就意味著農村和農民存在將具有長期性。因此,從國家治理一體化的視角看,現代治理方式也必須要深入農村社會并引起農民政治觀念和政治行為改變,在此過程中就必然存在著農村和農民傳統政治觀念和行為方式向現代化轉變問題。

(一)大陸農村治理與家戶小農聯結瓶頸

早發現代化國家的農村和農民進入現代治理方式的途徑,對于大陸而言缺乏有效的借鑒意義,大陸農村和農民現代治理方式的實現必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為農村現代治理體制不僅僅是建立制度問題,如果把制度僅僅理解為法律和規章等法規,在此意義上農村現代治理體制的建立并不自足,相反則可能產生制度形式主義而不發生實際效力。當前大陸農村民主治理體制的參與不足已經使村民自治制度具有形式化色彩。因此,我們甚至可以把制度理解為行為,因為只有農民從行為上踐履才是有效且具有生命力的制度。 自近代以來,特別是新中國建立以來,國家權力對農村的持續性控制。 當國家將現代政治治理要素植入農村社會,就已經打破農村社會的傳統結構,但是傳統家戶制因素并未消失,而現代性治理體制及其精神理念對農民缺乏足夠吸引力,再加上村莊共同體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逐漸消解,使得農村民主治理體制與家戶小農之間存在聯結瓶頸。

(二)臺灣鄉村治理與家戶小農延續路徑

從臺灣鄉村現代治理的進程和現狀來看,與大陸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自大陸移民開發臺灣之時起,大陸的家戶制傳統便根植臺灣,歷經封建社會等不同的政治統治形式,直到 1945 年從日本殖民統治光復,臺灣鄉村社會一直保持傳統家戶制。而且國民黨政府退居臺灣之后實施基層自治制度,再一次從政治體制方面保障鄉村社會自治地位,使得鄉村社會延續家戶傳統。也就是說,由于政府權力沒有直接滲入鄉村社會,對農民實施權力控制,因而沒有破壞鄉村社會的家戶傳統,這與大陸國家權力強力控制和裂解農村家戶傳統的治理形成鮮明對比。所以,臺灣鄉村治理與中家戶傳統延續的原因有以下幾點:首先,臺灣的鄉村自治制度對鄉村家戶傳統和固有自治網絡形成保護屏障,使得臺灣鄉村農民在現代治理體制下,借助固有傳統文化、權力網絡參與治理。同時,地方自治下的分權體制使得農民更容易形成參與共同體,在參與治理的過程中為村莊爭取各種相關資源。因此,臺灣鄉村的現代治理體制與大陸相比,其基本特點是鄉村自治較好的保留傳統文化和權力網絡。可以說,鄉村社會自身內生的政治參與機制,是現代民主治理體制運轉的充分條件。其次,由于鄉村社會支撐民主治理資源有限,在臺灣地方自治下的分權體制,使得政府對鄉村社會的資源輸入必須依靠農民參與才能獲取, 因而可以調動村民參與治理的積極性。在地方選舉過程中,競選過程本身就是一次選票和利益交換過程,政治參與和獲取利益緊密相關也是帶動農民參與的因素。因此,選舉政治也可以看成是臺灣鄉村民主治理體制得以持續運轉的必要條件。除此之外,雖然家戶農民是獨立的小生產單位,但是由于有農會 等社會組織幫助其參與市場,這鞏固了其作為生產經營者的主體地位,從而使家戶傳統意識延續。總之,在臺灣鄉村治理現代化進程中,政治權力對鄉村社會控制和改造保留余地,使得鄉村社會家戶傳統得以延續,農民適應現代治理主要是經濟社會變遷的結果,政治治理則發揮催化作用。

(三)選擇性借鑒臺灣鄉村治理經驗

臺灣鄉村治理中的傳統家戶制因素與現代民主治理機制的結合對大陸農村治理具有借鑒的意義。從大陸農村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陸農村治理的首要任務是必須面對農村發展的多樣性和地區的差異性,實現農村和農民的發展與富裕;其次從大陸民主治理依賴的權力、制度、文化方面來看,歷經國家政治治理權力改造,農村家戶傳統的制度和文化雖然存在,但是已經發生重大變化,表現在農民“原子化”特征明顯,變遷中的農村社會既有傳統和結構已經重塑。因此,大陸農村現代治理過程中,很難設定一套制度解決所有問題,更不能通過發掘進而依靠家戶傳統制度恢復農村社會舊秩序。所以,對于臺灣鄉村民主治理的經驗借鑒,必須建立在大陸農村是正在變遷中的社會基礎之上。針對此種情況,作者認為,大陸農村現代民主治理的關鍵在于國家的行為要有選擇性:有所為,有所不為。

1.建立扶持性和扶助性的國家與鄉村關系。臺灣鄉村治理體制中,建立了政府與鄉村的分權關系。 而大陸從建國以來,農村治理一直服從于國家發展的整體需要,即使在進入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新時期,這一態勢也沒有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驅動下,地方政府的權力再一次伸入農村,通過土地流轉、農村社區建設的方式對農村社會進行重塑。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理性,但是政府“自上而下”大力推動的原動力是“受經濟利益驅動的影響,這一做法仍明顯服從于理性的、物的原則,從而未能改變政府一貫的建設社會的慣性,農民也未能完全改變自身的‘被’狀態”。在地方政府權力介入農村索取土地利益之時, 農民治理的方式和體制依然保 留了城鄉分割的做法,這不但未能帶來農村社會治理方式的進步, 還導致國家權力過分侵奪家戶農民的利益,從而為沖突埋下了隱患,也使基層政府喪失了威信。因此,在新時代,農村社會治理的關鍵問題是重建國家與鄉村社會的關系。徹底改變國家權力對農村社會過分干預的慣性,“雖然國家相對于鄉村社會而言處于一種強勢的地位,但是,國家權力過多進入鄉村社會會破壞國家自身在鄉村社會的權力基礎”。因此,建立國家與農村社會新型扶持型的發展關系,特別是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注重保護家戶農民的利益,建立扶助型國家與家戶農民的關系,需要保持國家在扶持和扶助農村和農民方面職能。

2.強化農村治理過程中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臺灣鄉村治理體制中,政府公共服務職能較強。對大陸農村來說,實施村民自治和改革農業稅費以來,農村社會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面臨著新的發展形勢。對于大多數農村地區來說,其經濟與城市相比依然落后,家戶農民主要通過參與外部市場的活動獲取經濟資源,實現家庭經濟發展。而村莊支撐自治的各種資源有限,缺乏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農民自然缺乏參與村莊治理興趣。因此,參照臺灣鄉村治理經驗,首先,需要繼續強化政府在農村公共服務提供方面的職能,通過提供公共服務的方式建立國家與村莊之間的新關系,增強村莊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大陸農村面臨的現實是農村人口進一步的外流,因此,需要堅持順應并助推其發展的政策取向,利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效應去改變農村和農民,讓農民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實現現代化轉變,為農村和農民適應現代治理體制創造有利條件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需求。

3.推動城鄉一體化治理。臺灣鄉村治理體制其實是一種城鄉一體化治理方式。對大陸來說,從長遠來看,農村發展也要走向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道路,在治理目標上要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農民也將不是一種社會身份,而是一種職業,而在未來,農村治理也將不是一個特定的術語和專門研究領域。因此,實現這一宏闊目標,一方面需要一點一滴地推動農村社會的有效發展;另一方面要在發展中不斷深化農村治理體制改革。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而任何在短期內設想設計出一種解決農村治理現代化一勞永逸的治理體制的想法終究是一種幻想,也不符合處于變遷中的我國農村社會實際情況。當前大陸村民自治體制仍然有堅持的必要性。要在農村社會總體處于正在變遷的現實基礎上,配合這種趨勢不斷推動農業現代化,順應形勢引導和創造條件使得農村流出人口安居城市轉變為市民, 進行系統性改革推動有條件的農民自由流動進入城市定居徹底市民化。也就是說,配合城市化和工業化的趨勢,在推動農村發展過程中不斷“消滅”農村、“消滅”農民這種身份,摒棄保留農村和農民這種具有浪漫主義情懷的觀點,順應經濟社會發展潮流趨勢,政府需要站在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高度,改革束縛城鄉一體化機制,推動農村發展和農民身份轉變。

作者簡介:劉鐳,男,博士,許昌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鄉村治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云南行政學院學報》2018年第3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

免責聲明:中國鄉村發現網屬于非盈利學術網站,主要是為推進三農研究而提供無償文獻資料服務,網站文章、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

欧洲一级中文字幕在线,久久精品综合视频,久久久久久不卡免费,玖玖资源站中文字幕一区二区
亚洲综合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 久久久久的精品 | 日本一本区免费中文高清 | 一本一道久久a久久精品综合开 | 伊人狠狠丁香婷婷综合 | 最新国产资源网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