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抓手, 是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決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有效途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農村經濟學、發展經濟學等相關學科的熱點話題。從理論和實證方面梳理歸納已有研究, 討論如下問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界定, 發展水平測度, 驅動和制約因素, 國內外實踐經驗, 發展路徑、推進機制及未來發展方向。指出未來應著重完善農村產業融合評價維度, 豐富定量測度研究, 實證分析其影響因素, 檢驗其經濟或農戶增收效應。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 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產業興旺是重點。新時代農業產業突破傳統農林牧漁第一產業發展格局, 加快向注重農產品精深加工的第二產業和推動農產品流通等第三產業延伸, 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要路徑。隨著農民增收和消費需求升級、現代信息技術快速發展和創新應用, 農村改革不斷深化、發展活力有效釋放, 農業農村資源要素組合利用方式發生新變化, “互聯網+”“旅游+”“生態+”深度滲透并融入農業農村發展各領域和環節, 農村金融服務、物流配送、電子商務、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涌現, 產業鏈條持續延伸, 農業功能加快拓展, 農村產業融合蓬勃發展且潛力巨大。但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存在經濟基礎薄弱、發展環境滯后、融合程度較低等問題, 且土地、資金、人才等瓶頸問題嚴峻, 制約農民增收。因此, 梳理國內外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內涵特點、定量測度、發展效應及影響因素, 探尋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有效路徑和推進機制, 對于破題“鄉村產業振興”實踐、有效提高農村資源綜合利用率, 拓展農業多元功能與收益邊界, 拓寬農民就業和增收渠道, 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內涵與外延
產業融合始于產業間技術關聯 (Sahal, 1985) , 是為適應產業增長而發生的產業邊界收縮或消失, 是技術、產業、服務和市場的融合 (European Commission, 1997) 。國外學者深入研究產業融合績效及其對市場創新、產業升級、技術擴散等方面影響效應 (馬建, 2002) 。國外產業融合研究趨于系統化, 但集中于二三產業及其內部融合分析, 缺乏農業融合研究。農村不等同于農業, 不應僅注重第一產業發展。20世紀90年代末, 日本農業專家今村奈良臣提出“第六產業”概念, 農業正式納入產業融合研究領域。其主要思想是推動農業生產向二三產業延伸, 形成生產、加工、銷售、服務一體化的完整產業鏈, 將外溢至農業農村外部的利潤內部化, 以增加農民收入, 提升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科技智囊專題研究小組, 2016) 。
國內研究方面, 江登斌 (1994) 提出農村多元經濟協調發展和經濟融合觀點, 國內農村產業融合研究初見端倪。隨著日本理論引入和國內農業產業化實踐, 農村產業融合內涵漸趨明朗 (孫中葉, 2005;李世新, 2006;王昕坤, 2007;梁偉軍, 2011)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提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國內學者圍繞發展模式、融合主體、利益聯結 (郝立麗等, 2016;姜長云, 2016;姜長云等, 2017) 等方面, 豐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內涵研究。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院和農經司課題組 (2016) 指出, 農村產業融合是以農業為基本依托, 以新型經營主體為引領, 以利益聯結為紐帶, 通過產業鏈延伸、產業功能拓展和要素集聚、技術滲透及組織制度創新, 跨界集約配置資本、技術和資源要素, 促進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流通、農資生產銷售和休閑旅游等服務業有機整合、緊密相連的過程。胡偉斌等 (2018) 認為, 農村產業融合是從傳統農業生產經營向現代農產品初加工、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電商銷售、休閑觀光農業、鄉村旅游民宿等延伸, 使農業與二三產業有機結合, 實現三次產業融合發展。政府、中介組織、社會化服務機構、工商企業、國際組織等均為農村產業融合重要組織載體。
農村產業融合包括農業內部產業重組型、農業產業鏈延伸型、先進要素技術對農業滲透型 (孟玉靜, 2014;朱信凱等, 2017) 及農業功能拓展型和服務業引領型融合 (姜長云, 2016;石培華, 2011) , 具有形成產業鏈、促進要素融合創新、構建利益共同體、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等特點 (王樂君等, 2017) 。其中, 農業內部產業重組型融合模式以農業優勢資源為基礎, 以農業生態循環技術應用為核心, 以涉農組織為主體, 連接農林牧副漁業, 強調種養結合、農牧結合, 通過種植、畜牧循環發展, 實現農業生產環節智能化決策、精準化種植、可視化管理 (李治等, 2017) , 實現農業產業內部協作和循環。農業產業鏈延伸型融合模式由單一企業主導, 從農業單一產業縱向延伸, 整合農業產業資源, 形成全產業鏈現代農業, 強調農業產業化和規?;洜I。農業功能拓展型融合模式依托農村特有自然、文化和生態資源, 該模式可彰顯農業社會、生態、文化、經濟等功能, 融合農業與休閑娛樂和教育, 以觀光、采摘、餐飲、度假等形式為主, 通過設施農業、創意農業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 (湯洪俊等, 2017) , 旨在滿足消費者愉悅身心、休閑娛樂及康體健身等需求。高技術對農業滲透型融合模式以信息技術為支撐, 以電子交易平臺為載體, 通過農業信息化特有全產業鏈、全價值鏈、全生態鏈核心優勢, 使農業生產、加工、管理、運輸、交易等環節無縫對接, 推動農業發展 (郭軍等, 2019) 。通過信息、生物、航天、互聯網等技術對農業有機滲透, 形成信息農業、生物農業、太空農業、互聯網+農業等新興業態 (趙霞等, 2017) 。
二、農村產業融合水平定量測度
農村產業融合研究處于初期階段, 缺乏統一測度和評價標準, 定量測度研究匱乏。王玲 (2017) 圍繞農業產業鏈延伸、農業多能性發揮、農業服務業融合發展、農民增收與就業、城鄉一體化五個維度, 運用熵值法測度江蘇省農村產業融合水平并分析區域差異。李蕓等 (2017) 以產業鏈延長、農業多功能拓展、農民增收為核心要素定義農業產業融合概念, 利用層次分析法構建農業產業融合評價指標體系, 并利用該指標體系評估北京市農村產業融合進程及成效。梁偉軍 (2010) 采用赫芬達爾指數法建立農業與相關產業融合度測評體系, 實證測評中國農業與生物產業融合水平。王艷君等 (2016) 采用產值貢獻度法和主成份分析法測算四川省農業與服務業融合度。關浩杰 (2016) 認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應按“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構建綜合評價體系。為了解各省市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際成效、提高融合發展內涵提供客觀依據, 曹祎遐等 (2018) 基于投入產出表, 選取與上海市城鎮化水平接近的北京、天津等九個省市, 實證研究其農業與二三產業融合水平。蘇毅清等 (2016) 構建農村三產融合程度、方式和目的指標, 評價浙江、湖北、重慶、河南、安徽、山東省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狀況;姜崢 (2018) 圍繞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多種功能拓展、農業服務業融合發展、農業產業金融支持等農村三產融合深度和廣度及經濟和社會效應, 采用層次分析及耦合協調度分析等方法測度與評價我國農村三產融合水平, 較系統地奠定農村產業融合定量測度研究基礎。此外, 陳學云等 (2018) 認為農業為工業、服務業發展提供產品基礎, 工業服務業反哺農業, 為農業發展提供技術、產品和服務, 拓展產業發展空間, 三產融合水平可一定程度反映農村產業融合水平, 因此采用地區三產發展數據衡量農村三產融合度, 并基于31個省份數據, 運用耦合度模型展開定量測度。
三、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效應
農村產業融合是產業融合理論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應用和創新, 有助于降低農業生產交易成本、提升農業競爭力、促成新企業產生、塑造農業產業品牌、加快城鄉經濟一體化 (李治等, 2017) 。農村產業融合通過拓展多元化功能、合理配置資源、推廣先進技術, 有效提高農業投資回報率 (楊培源, 2012) 、推進農村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王昕坤, 2007) , 促進農業經濟增長 (胡亦琴等, 2014) 。
農民增收作為融合的落腳點, 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既利于農民分享產業融合紅利, 也利于吸引現代要素改造傳統農業實現農業現代化, 通過拓展農業功能培育農村新增長點, 強化農業農村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促進產業鏈增值 (黃祖輝, 2015;馬曉河, 2015) , 以訂單農業、企業務工、土地入股、土地流轉、土地托管、農業經商等方式增加農民務工薪金、農產品銷售或經營、投資、租金收入 (楊啟智等, 2012) , 相較于傳統農業單一發展模式, 農戶增收效應在50%以上 (李云新等, 2017) 。
郭軍等 (2018) 認為農村產業融合通過不同融合模式促進農戶增收。產業內部整合通過品牌集聚效應和政府支持實現農民家庭經營性、工資性和轉移性收入增長;延伸產業鏈可創新經營模式,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促進家庭經營收入和工資性收入增長;農業功能拓展型和高技術對農業滲透型融合顯著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李乾等 (2018) 探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農民增收互動機制, 指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包括勞動力、土地、資金及產品增收路徑, 而技術、物質資本等增收路徑相對較少。反之, 農戶增收也可通過創造產業融合規模經營條件、提高產業融合認知與訴求、轉變參與產業融合主體身份、改善產業融合發展環境等方面作用于農村產業融合。
此外, 部分學者研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對農村經濟影響。左冰等 (2015) 認為鄉村旅游可突破農業內卷化狀態、促進勞動力轉移、提高勞動生產率、帶動鄉村地區產業重構。隨著“互聯網+農業”發展, 農產品電商、農村消費品電商及互聯網金融興起 (成德寧等, 2017) , 尤其是農業電子商務可強化農產品信息溝通、提供銷路, 降低中間環節、減少交易費用, 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成晨等, 2016) 。
四、農村產業融合驅動機制、制約因素
農業多元價值是在農業多種功能基礎上形成的經濟、生態、文化、社會價值。科技進步推力和城鄉消費升級拉力是農村多元價值體系形成、農村產業融合的動力 (李潔, 2018) 。張義博 (2015) 認為農村市場化改革、新興技術普及、農業多功能性需求崛起以及工商資本大量進入農業為農村產業融合互動創造條件。農村三產在創新驅動、主體利益驅動、消費需求結構變化推動、政府放松管制與經濟信息化、服務化發展影響下不斷融合發展 (梁立華, 2016;趙霞等, 2017;陳俊紅等, 2017) 。地理區位、基礎設施、環境水平、民俗文化、農村非農產業集聚等因素 (郭曉杰, 2014) 也決定農村產業融合形式、途徑及最終效果。
湯洪俊等 (2017) 認為中國農村產業融合面臨經營主體發育遲緩、相關行業發展水平低、農村各產業融合水平低、土地、資金、人才等要素瓶頸約束等問題。趙放等 (2018) 認為中國面臨農工融合科技創新乏力, 產品競爭力不強;農商融合要素供給不足, 基礎設施保障有待完善;農旅融合產業鏈條短, 價值功能有待挖掘;三產融合缺乏協調機制, 跨界合作有待加強等問題。新型農業經營組織發育、利益聯結機制、先進技術要素擴散滲透力、涉農公共服務供給 (夏榮靜, 2016) , 融合主體核心競爭力、金融支持服務, 土地流轉機制等 (汪思冰, 2017) , 均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關鍵影響因素。朱信凱等 (2017) 對蘇南地區農戶實地調研結果表明, 三產融合發展主要問題為農民增收利益機制不健全, 理解產業融合內涵存在偏差, 融合主體核心競爭力有待培育, 公共服務體系亟須完善以及金融支持服務不足等。汪思冰 (2017) 以蘇州市為例, 著重分析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金融支撐問題, 指出缺乏配套金融政策支持、間接融資信貸供給不足、直接融資規模仍然偏小、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等是制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金融掣肘。
五、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國外經驗與中國實踐
(一) 國外經驗
“農業產業融合”或“三產融合”理念和實踐與日本“第六產業”發展理念一致。陳曦等 (2018) 深入研究“第六產業”運作模式及邏輯機理, 分析日本促進“第六產業”發展的主要經驗, 認為其發展核心為大力支持農業生產者從事一系列經營, 包括制定相關法律、注重財政政策保障功能、充分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培養多樣化人才、推進農工商一體化發展等, 為農業生產者打通農產品加工、流通、銷售等環節, 為其獲得農業旅游業附加值創造條件。我國“第六產業”發展應充分借鑒日本經驗, 從完善發展規劃、注重政策金融財稅支持、健全社會服務體系、推進農工商協調發展、培養復合型人才、注重發揮行業協會服務功能等方面著手推進。李玉磊等 (2016) 在分析日本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基礎上, 梳理韓國、法國農業生產一體化發展理論與實踐經驗, 指出韓國更注重開發農業和農村附加值, 開拓新產品或新市場, 強化技術研究和產學研結合;法國則采取一體化經營合作社生產、嚴格遵守合作社基本原則、建立先進信息管理和配套服務;指出我國農村產業融合應加大政策支持、保障生產者權益、深入挖掘地域資源、發展新型合作社和強化技術服務支撐。
覃朝暉等 (2016) 分析澳大利亞生態農業發展特點與模式, 指出澳大利亞生態農業發展的家庭農場優勢明顯, 注重農業產業價值鏈縱向融合延伸和休閑農業產業鏈橫向融合拓展, 對解決我國生態農業產業組織形式發展滯后、產業鏈短、資源挖掘不足等問題具有借鑒意義, 提出培育多元化農業產業主體、大力發展產業鏈關鍵環節、創新生態農業融合模式、促進生態農業價值鏈融合增值的路徑與建議。胡偉斌等 (2018) 結合產業融合理論分析畜牧業三次產業融合機理, 以美國中北部較大規模的菲爾奧克斯農場為典型案例, 深入剖析其畜牧產業融合發展實現過程, 認為放寬畜牧產業及關聯產業經濟性規制,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生產和食品質量安全、產品認證和標簽貼注等社會性規制、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拓寬畜牧業多功能、加強人才培養可有效實現畜牧產業接“二”連“三”。趙霞等 (2016) 總結荷蘭發展現代化農業經驗, 指出荷蘭充分發揮農業比較優勢發展集約型農業。構建高效農業產業鏈, 打造產業集群;大力發展創意農業產業, 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注重環保, 建設有活力的“新農村”。自動自發建立互惠共贏的農業合作模式;推行科研、教育和推廣系統, 建立高度發達的農業知識創新體系。我國在發展農村產業融合過程中, 應以農民利益為主, 加大農業科技研發和推廣投入力度, 充分發揮比較優勢, 實現農村產業深度融合。同時, 政府應做好財政補貼和法律法規保障服務, 促進農村產業深度融合。
(二) 中國實踐
我國農村地區分布廣、差異大, 村落具備個性特色, 為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奠定基礎。崔藝凡等 (2016) 分析浙江省生態循環農業發展模式, 認為發展循環農業應注重養殖廢棄物循環處理、秸稈綜合利用、特色農產品種植、多產業耦合機制等層面, 引導建立產業化經營合作組織。張俊峰等 (2017) 研究北京山區循環農業發展模式, 提出應堅持山區生態屏障發展主導功能不變前提下, 重點圍繞綠色、有機蔬菜、有機林果、名優花卉等特色產業, 培育和發展一批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 引導和推動適宜的循環農業產業發展, 提升循環農業發展產業層次。劉亞軍 (2017) 選取“淘寶村”典型代表江蘇省睢寧縣東風村為案例, 分析其以互聯網為基礎的自發式包容性增長, 指出其發展遵循“三從”:從創業種子商業模式創新帶動創業集聚和產業集群發展, 從商業模式與技術模仿升級至創新應用, 從城鄉斷裂狀態發展至城鄉融合和就地城鎮化。盛瑛鶯等 (2018) 以浙江省茶樹坪村、白牛村、義馬村為例, 研究農村電商發展趨勢下農村產業融合模式, 指出應注重電商人才培養, 加強政府、協會引導和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王顏齊等 (2018) 調研黑龍江省6個貧困縣, 指出貧困地區農村三產融合現實困境主要表現為三產融合載體發展落后、硬件條件不足、利益聯結機制不完善和人才匱乏, 提出因地制宜綜合規劃, 發展特色農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強化試驗示范效應;積極借助“互聯網+”平臺, 拓展營銷渠道;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提升配套服務, 促進農村三產融合發展助力貧困地區脫貧。郝華勇 (2018) 以湖北省恩施州硒產業為例, 分析特色產業在引領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體現, 包括拉長特色產業鏈條, 發展現代農業、特色加工業和鄉村生態旅游, 總結特色產業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硒+X”模式, 提高規劃針對性與指導性、整合資金人才要素、彌補科技短板、打造重點平臺等, 助推產業融合。
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路徑
農村產業融合作為實現農業多元價值必由之路, 必須創新融合發展模式。1996年, 今村奈良臣提出要推進與農業相關的三產融合發展, 鼓勵農戶開展多種經營, 從事農產品加工和農產品流通、銷售及觀光旅游等二三產業, 提升農產品附加值和農民收入, 發展農業“六次產業”。我國農村地域廣闊, 不同地區資源稟賦和鄉村面貌差異明顯且生態多樣。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應立足地區發展實際, 重視生態、歷史文化、產業發展條件等方面差異, 避免“千村一面” (陳學云等, 2018) 。充分依托當地農村資源稟賦特色與優勢, 因地制宜, 創新與鼓勵區域差異性產業融合模式發展 (郭曉杰, 2014) 。曾福生 (2017) 認為農民增收必須發展農村農產品加工業、鄉村旅游、鄉村養老養生、農村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在新時代背景下, 拓展農業發展空間, 發展農業及其關聯產業, 促進農村產業融合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 (朱文博等, 2018) 。
(一) 圍繞農業內部整合, 重點推進農業生態化發展
曹健等 (2018) 認為我國生態循環農業需綜合考慮區域農業廢棄物規模、農業生產結構和技術集成優勢, 在特定區域內因地制宜地選擇生態循環農業模式, 利用政策與市場驅動生態循環農業發展。梁立華 (2016) 提出逐步構建農業生產與資源環境相協調的農業發展格局, 充分明確農業生產與資源環境協調區、資源過度利用和浪費嚴重區、生態脆弱區等區域的農業發展方向。種養結合作為種植業和養殖業結合的典型生態循環農業模式, 有利于資源循環利用。規模種植戶因資金、人力、配套等方面滯后導致生態循環斷裂, 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凸顯。陳阿江等 (2018) 認為應加強法制建設, 促進農牧對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用, 重新鏈接分離的種養主體;推動農業綠色化生產, 帶動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謝仲桂 (2018) 提出種養結合應通過“共享稻田、品牌路徑、立體種養、生態漁業”等形式, 輔之以創意元素, 集觀光、休閑、享受鄉土情趣、采摘、垂釣、捕捉、體驗農作、品嘗美食等體驗經濟于一體, 實現經濟、生態與社會效益多維提升。
(二) 延伸農業產業鏈, 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
圍繞農業產業鏈整合和價值鏈提升, 著力培育一批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 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 全力打造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新模式、新業態。張秀隆 (2017) 指出應立足原料優勢, 大力發展產地加工。堅持加工與產地結合、加工與園區結合、加工與扶貧結合, 提升農產品加工業效益。強化主體帶動, 培育農產品加工領軍企業。實施品牌戰略, 挖掘各地區位優勢, 培育一批區域、企業及產品大品牌。突出創新動力, 加強農產品加工業科技創新、設備升級, 實現產品標準化;加強人才引進和培養, 樹立品牌意識, 充分利用互聯網, 采取“線上+實體門店”互動方式, 發展食品連鎖經營和升級食品配送服務, 完善市場銷售, 對接城市。加強合作, 降低生產成本;從農業生產源頭保障產品質量。
(三) 拓展農業功能, 發展鄉村旅游產業
農業功能拓展型融合方面, 彭建強 (2017) 提出大力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產業, 依托農村特有的旅游資源, 突出區域特色, 采取“旅游+”“生態+”等模式, 大力發展休閑度假、旅游觀光、養生養老、農耕體驗、農業創意等產業, 推進農業、林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注重將休閑養生、科普教育、康體運動等元素融入特色村寨民俗游、現代農業園區游、農家樂等旅游中, 豐富鄉村旅游業態和旅游產品??茖W規劃、設計和建設不同主題的鄉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路線, 發展富有鄉村特色的民宿和養生養老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集中打造一批具有資源優勢和民俗文化特色的高水平“休閑、文化或田園農莊”。王樂君等 (2017) 指出政府部門應加強規劃設計, 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游村鎮, 積極開發形式多樣、特色鮮明、附加值高的新型鄉村旅游休閑產品。烏蘭 (2018) 提出應積極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經營主體, 統一規劃和布局農旅融合產業, 加強政府引導和服務職能, 注重品牌創建和宣傳推廣。
(四) 強化技術滲透, 著力推進農村電商發展
陳學云等 (2018) 提出注重發展“互聯網+農業”、農村電商, 拓寬農資供應和農產品流通渠道。彭建強 (2017) 指出應鼓勵電商企業及郵政儲蓄、供銷社系統企業等進軍農村電商領域, 夯實農村電商發展技術基礎, 在農村平臺推廣現代信息技術, 改善農村網絡環境。針對農村電商末端配送效率低、成本高問題, 趙廣華 (2018) 提出, 農村電商配送可采用綜合資源共享、“O2O平臺+信息共享”“4PL+X”契約性大眾分包和“村鎮電商集配站+智能自提柜”四種運作模式, 通過加強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農村物流信息平臺和信息共享機制, 打造4PL共同配送聯盟、重點建設村級物流集配站, 解決村鎮配送“最先一公里”問題。崔凱等 (2018) 提出打造多層次、差異化電商專業人才培育、引進和帶動機制, 將本地和跨區域人力資源納入電商就業創業環境。強調品牌建設和品質培育, 注重整合農村地區的生態、文化等資源, 主動迎合消費需求開發設計產品, 塑造地方專有性農特產品。不斷發掘線上市場價值空間, 引導產業結構調整, 強化與構建農村電商與數字紅利、社會創新、基層治理、新型城鎮化間聯系。
七、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機制
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關鍵在于將農村土地、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資源有效整合與配置。因此, 需要完善利益聯結、土地流轉、金融服務、技術投入、人才引進及基礎條件支持機制。
(一) 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參與主體復雜多元, 完善利益聯結是關鍵。姜長云 (2016) 認為, 應引導不同利益主體形成風險共擔、互惠合作和激勵相容關系。鼓勵各類經營主體、服務主體帶動農戶參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獲得與紅利分享等同的發展機會與能力提升。支持農民合作和聯合、增強農民話語權與風險防范意識。王樂君等 (2017) 指出農戶利益聯結關系處理應注重建立和完善引導、激勵與共享機制??偨Y、宣傳與推廣政府和農民高度認可的融合主體, 引導更多主體聚集。設立專門扶持資金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新型產業, 根據其促進就業情況相應補貼, 強化其持續發展能力。鼓勵農戶以土地經營權、資金、農機具等入股, 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紅”方式獲得股金收入。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形成“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的雙方、多方或全體協商契約約定, 形成緊密穩定的新型利益組織聯盟。
(二) 完善土地流轉機制
農村土地流轉可實現土地規?;洜I, 推動農村富余勞動力從事其他非農行業, 推進農村產業融合。郝立麗等 (2016) 提出以市場為導向, 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流轉中配置作用;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轉法律法規, 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土地流轉中介機構應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轉供需雙方信息庫, 完善農村土地流轉程序。許貴舫 (2018) 提出加強建設用地保障, 穩步有序推進農村農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以及宅基地改革, 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適當擴大設施農業用地規模、建設用地規模和年度計劃指標優先考慮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整理整治農村閑置宅基地新增耕地和建設用地, 優先用于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探索并完善田園綜合體、特色小鎮等建設用地保障措施, 為發展農業新業態新模式提供有力支撐。
(三) 創新人才引進機制
產業融合主體需要具有一定科學文化素質、掌握現代農業生產技能和一定經營服務能力的新型農民的積極參與。許貴舫 (2018) 提出建立用才、育才、惜才長效機制。應圍繞教育、醫療、基層文化服務、社會保障等方面, 為新型職業農民創造條件。加大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引進力度, 以探索掛職交流、定向培養、掛包服務等方式推動基層干部、科技人員合理流動, 鼓勵各地探索建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家庫, 支持建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特色新型智庫, 妥善考慮相關專家在生活保障、后續發展等方面訴求, 有效整合集聚新型職業農民、“三農”專家學者、企業家等各類人才參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建設 (崔凱等, 2018) 。
(四) 完善技術投入機制
推進信息技術與生產、加工、流通、管理、服務和消費各環節技術融合與集成應用, 提升技術裝備水平, 完善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和物流體系, 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奠定信息化基礎 (余欣榮, 2019) 。引導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大產業融合技術研發力度, 特別是將“大數據”“云計算”“生物科技”“智能制造”為代表的先進技術向農村下沉, 充分對接企業, 打造開放高效的農業科技成果孵化市場化平臺, 推動農村“雙新雙創”縱深發展 (劉永好, 2019) 。
(五) 強化基礎條件支持機制
村容整潔和生態宜居是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前提, 尤其是以鄉村旅游為主的農旅融合發展, 作為城鎮居民付費的市場行為, 應不斷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將符合條件的鄉村社區環境“公共品”轉化為可交易的“市場品” (黃祖輝, 2018) , 形成農戶改善和維護鄉村環境的內在激勵和動力, 將鄉村生態效益轉化為經濟效益, 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加強農業生產污染治理, 加快農村路、水、電、氣、醫、學等配套設施建設, 為農村產業融合創造良好基礎條件。
(六) 完善金融服務機制
我國農村產業融合仍處于初期階段, 相關項目建設與發展離不開金融支持。因此, 應創新與完善金融制度、金融市場、金融服務以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羅曉 (2014) 提出完善政策性銀行、民營金融機構對農村經濟金融支持, 構建具有差異化特色的區域金融組織體系, 加大政府對農業項目融資的擔保力度;構建區域特色金融市場支撐平臺, 增強金融市場合作能力, 發展內容多樣、產品靈活的金融業務等, 逐步完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汪思冰 (2017) 提出從設立政策性產業投資基金、實施政銀保多位一體、開展內部信用合作等, 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劉雨川等 (2018) 提出通過建立農企擔保機制、設立專營機構、形成綠色通道和協同服務機制、發展電子金融服務等以創新金融服務方式。通過增設中長期低息貸款品種, 創新金融產品, 通過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農業保險等方式, 拓寬融資渠道。建立面向“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主體”三位一體的金融鼓勵政策, 精準引導各行為主體積極參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八、結論與進一步研究方向
目前, 我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內涵、特征、模式、問題及應對措施等研究已具備一定理論基礎, 但仍處于初始研究階段, 以總結歸納、經驗引進、延伸解讀為主, 主題相對分散, 未形成系統研究框架, 尤其缺乏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水平定量測度、融合效應、驅動機制等方面研究。
第一, 定量測度。少數學者測度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水平, 但指標體系差異較大, 綜合評價不符合現實發展狀況, 融合水平定量研究總體匱乏。大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直接指標缺少政府部門及研究機構提供的統計數據, 構建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及數據采集為研究難點。一是需要找出合理的替代指標形成宏觀層面評價體系, 以宏觀數據度量;二是設置直接反映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指標, 深入典型地區調查, 獲取一手調研數據并分析探討案例。第二, 動力機制與影響因素。實現高質量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不僅需要發揮融合主體-市場-技術-政府各層面內生力量, 還需要土地—人才—財稅—金融—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等外在力量、關鍵條件因子推動。當前研究多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動力機制與影響因素理論分析, 缺乏實證研究。未來應著重構建經濟模型, 實證檢驗二者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影響程度, 為科學制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政策提供參考。第三, 融合效應。主要體現為農村產業融合對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影響。農村產業融合與農村經濟、農民收入相關研究較匱乏, 現有研究多集中于理論分析和現狀討論。對三者內在邏輯缺乏系統探討和現實依據, 即農村產業融合如何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和農民增收, 上述問題有待借助實證方法檢驗。
作者單位: 重慶工商大學長江上游經濟研究中心 重慶工商大學經濟學院
基金: 2018年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一般項目 (2018YBJJ044);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青年基金項目 (19YJC790016)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基地長江上游經濟研究中心智庫創新團隊重大培育項目 (CJSYTD201708); 重慶工商大學高層次人才科研啟動項目 (1855013);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業經濟與管理2019年02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