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須從功能價值挖掘、多元主體培育、新業態催生、新載體打造和新模式構建五個方面入手,全方位高質量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一、充分挖掘農業農村功能價值
如果鄉村產業不能充分體現農業農村的功能價值,簡單模仿甚至照搬城市的做法,將會失去其發展特色和競爭力。就拓展農業多種功能而言,其核心主要是沿著三個方向展開:一是充分挖掘和拓展農業的生產功能、生活功能、生態功能、景觀功能、休閑功能、教育功能、文化傳承功能等,大力發展生態農業、休閑農業、觀光農業、創意農業等,推動農業產業鏈條的多維延伸;二是按照前后兩端延伸的思路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構建貫穿于農業生產全過程、全方位的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體系,實現農業的縱向融合和一體化;三是促進農業與農產品加工、文化旅游、電商物流等二三產業的深度融合,實現農業的橫向融合和一體化。就挖掘鄉村多元價值而言,還需要充分發揮鄉村的經濟、文化、教育、生態等價值,大力發展鄉村特色優勢產業和新型服務業,為鄉村振興和農民富裕提供產業支撐。
二、培育農村產業融合多元主體
“大國小農”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小規模家庭經營是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的主體形態。盡管土地流轉和土地托管有力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經營,但總體而言,過去長期形成的小規模分散經營狀況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目前在全國2.3億農戶中,經營耕地10畝以下的農戶有2.1億戶。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小農戶仍將會在農業生產經營中占據重要地位。為此,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充分發揮新型主體的為農服務功能和聯農帶農作用,建立更加穩定長效的利益聯結機制,全面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需要指出的是,推進農村產業融合不單純是新型主體的事情,對于農民的主體作用更不容忽視,要依靠政策支持和新型主體的引領帶動,引導小農戶廣泛參與,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同時鼓勵農民創新創業,推動產業鏈與創新鏈融合。
三、催生農村產業融合新業態
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必須適應當今我國城鄉居民消費轉型升級的需要,依靠技術和模式創新不斷催生產業融合新業態。要鼓勵各地大膽實踐,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產業融合新業態,對那些代表行業發展趨勢且行之有效的做法,應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正在探索的一些產業融合新業態,如信任農業、農業眾籌、社區支持農業、共享農莊等,由于是近年來興起的新生事物,目前還缺乏相應的標準和規范,需要在實踐探索中不斷豐富完善。一方面,要立足于共同富裕目標,積極引導農民廣泛參與,使農民能夠更多分享新業態的增值收益;另一方面,要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完善各種新業態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出臺相關的支持政策措施,引導各種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
四、打造農村產業融合新載體
當前亟需打破城鄉分割和行政區劃的限制,按照產業集聚和融合發展規律,打造一批有利于農村產業深度融合的新載體。近年來,農業農村部已經在全國探索創建了一批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全產業鏈重點鏈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這些現代農業產業園、鄉村產業集群和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根據農村產業集聚和融合發展需要,突破了行政區劃限制,是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新載體,有利于提高資源的空間配置效率。尤其是,中國早期的產業集群,如浙江的塊狀經濟和廣東的專業鎮等,大多是在農村發育起來的。可以認為,以農業產業集群、鄉村旅游產業集群、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等為核心的鄉村產業集群,是推動農村產業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有效空間載體。
五、構建共享型產業融合新模式
推進鄉村產業發展共同體建設,最為關鍵的是如何通過利益聯結機制形成利益共同體,使各主體都能夠分享產業融合的增值收益,最終實現參與各方的利益共享。尤其要正確處理好各新型主體和廣大農民主體的利益關系,既要從法律和政策上保護各新型主體的合法權益,又要讓廣大農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和融合發展的收益。新型主體通常在產業融合中占據主導地位,應充分發揮其引領帶動作用,切實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與新型主體相比,農民主體往往處于相對弱勢地位,要避免資本對農民利益的侵害,有效防范各種風險。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農發所所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工作通訊、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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