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戰略包含五大振興,即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組織振興、生態振興。其中,關于鄉村文化振興,可能很多人沒有留意到它暗含了兩個假定。第一個假定是文化進化論,即文化需要從一個相對低級的形態向高級的形態進化。第二個假定是當前的鄉村文化尚未達到理想狀態,需要用一種更好的文化來取代它,或者說鄉村文化需要由低級形態向一個相對高級形態轉化。如果沒有這兩個假定,鄉村文化振興在理論支撐方面就顯得略有不足。
市場力量推動鄉村文化變革
雖然對文化的定義言人人殊,但在經濟學家眼中,文化有很重要的制度意義。比如,諾斯就把制度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其中的非正式制度與我們日常所說的文化非常類似。再如,自從科斯發現了交易成本,經濟學家就有了一個用以分析文化的工具。一個好的文化能夠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反之亦然,如一個信用良好的文化可有效降低簽約成本和履約成本。既然文化有了成本意義,則市場必然會成為推動文化變革的重要動力。在市場交易中,那些交易成本比較低的交易方式最終會被選擇,從而形成一種效率更高的新文化。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之中,這無疑是一場極大的文化制度變革實驗。鄉村文化變革是其中非常值得關注的一部分。在城市,法律規章等正式制度的約束力相對比較大,而在農村社會自治色彩依然濃厚,慣例習俗等非正式制度仍起著很大作用。原有的很多慣例和習俗都會招致比較高的交易成本,所以變革鄉村文化從而降低交易成本,是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市場作用的主要機制是無數個體理性選擇的結果,所以鄉村文化的演變在很大程度上也由無數個體理性選擇所致。下面我們通過分析改革開放以來鄉村文化幾個大的變革,來看看市場力量是如何推動鄉村文化變革的。
第一個文化變革是經濟利益取代了人情,因而交易取代了鄉土義務。傳統的鄉村社會是人情社會,對于很多一家一戶難以完成的事,鄉民都有幫襯的義務。但隨著農村發展,商品關系日益取代人情。比如,農村蓋房原來都需要鄉民特別是親戚朋友的幫工,但現在幾乎都是商品交易式的包工,幫工成分大為削弱。商品關系逐漸取代鄉土義務成為普遍的社會關系。經濟利益取代人情本來是個人處理私事方式的演變,是個體的理性選擇。傳統的人情社會是不太講究效率的,而市場經濟則必須重視效率,為此需要拋棄部分人情成分。比如一個企業家可能會吸收部分親友到自己的企業就業,但他會量才使用。他不可能僅僅為了情面讓不懂財務知識的親友擔任會計,否則企業的效率就沒法保障。可見在市場經濟中,效率很容易取代親情。此外,隨著農村市場化程度的提升,農村市場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也日益豐富,其數量和質量高于親友所能夠提供的水平。比如,農村改革開放之后融資渠道日益增多,農村居民從信用社或其他融資渠道貸款比向親友借錢更容易。在農村由人情社會向商品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個體在人情和利益之間會存在各種博弈和取舍。效率和利益逐漸取代人情,顯然是個體的理性選擇。
第二個文化變革是經濟利益推動之下經濟權威逐漸崛起,成為參與農村治理和發展的重要力量。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集政治和經濟權力于一身的村干部是主導農村居民利益的主要權威。但隨著農村市場的繁榮,農村居民從村集體獲得的收入越來越少,更多利益是從市場交易中獲得。一大批成功的農村企業家崛起,使得普通的農村居民求助于這些企業家的機會有增多的趨勢,如借錢和就業。相反,農村居民求助于村委會成員的項目則越來越少,對農村居民生活有重要影響的村集體職能可能僅限于申請宅基地等少數項目。此外,富裕起來的農村企業家通過捐款興建各類設施和發展福利,也提高了自己的威望和聲譽。可見,經濟權威的迅速崛起是農村文化變革的一個顯著現象。
第三個文化變革是知識取代經驗,導致決策權力從老人向年輕一代轉移。在鄉土社會中,種植業是主要的產業,經濟活動一成不變,所以經驗很重要。因為經驗跟年齡成正相關,所以年長的人有很大的權威,中國因而也形成了長達兩千年的尊老傳統。但在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產業快速分化,經濟活動日新月異,以前積累的大多數經驗都失效了,通過學習掌握新技術新知識新技能更加重要。學習能力跟年齡成負相關,所以學習能力更強的年輕人成了鄉村經濟活動的主體。年輕人在家庭內部也因此有了更大的權威,享有更多的決策權力。知識取代經驗和年輕一代的崛起,顯然是市場發展的結果。年輕一代因為學習能力強,更適合于市場決策,從而使家庭獲取更高的收入。所以,獲得更多的決策權力是市場經濟發展的自然結果。
政府是影響農村文化變革的重要力量
但是,再發達的市場經濟也離不開政府的規制,政府是影響農村文化變革的最重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政府公權力向鄉村延伸是政府力量增強的一個主要特征。傳統的鄉村是一個相對封閉的、自治特色濃厚的鄉土社會,社會正義基本靠非正式的慣例、習俗維續。家庭遇到困難只能求助于親友,社會矛盾和糾紛基本靠鄉紳調解解決。但是,現代社會主要依靠政府和法律來維持社會正義和秩序。如改革開放以來,法制建設隨之加強,并逐漸成為維持社會正義和秩序的主導力量。最典型的是110報警電話的設置,警力可以快速地抵達報警地點,讓公權力能夠及時介入鄉村糾紛。隨著法制意識的提高,農村居民也越來越傾向于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其實,這種社會結構的變化也是無數個體理性選擇的結果。當面臨社會矛盾和糾紛時,個體也面臨著求助于傳統的鄉土調解和求助于公權力兩種選擇。顯然相對獨立的公權力相比于無法脫離鄉土和血緣關系的鄉紳更容易主持社會正義,所以個體也越來越多地選擇政府執法機構來解決矛盾和糾紛。
可見,鄉村文化的演變有其內在的邏輯,不是單個個人能夠左右的。只要市場機制在起作用,它就會對文化變革施加影響。在市場機制下,個體的理性選擇是文化變革強有力的力量。這也意味著,文化是進化的,它總會從一個相對低級的狀態向高級狀態發展,但在文化進化過程中也不能忽視政府對文化發展的規范和調節作用。現代社會的一個主要特征就是法律法規等正式制度越來越多地取代傳統的慣例和習俗,成為規范社會的主導力量。此外,由市場力量推動的農村文化的自發演變并不一定是理想的文化,比如各地農村普遍存在的消費攀比現象、婚喪嫁娶中大操大辦的浪費現象等,還需要政府公權力加以調解和節制。所以,鄉村文化振興,需要政府和市場的有機配合與交互作用才能夠完成。但這也并不意味著否定鄉村社會自身文化創新的內生力量與潛力,而是強調政府在把握一般規律的前提下可更好地利用市場機制引導鄉村文化繁榮振興。
作者系山東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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