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拆大建在農村,至少犯下了四大罪行。
罪行之一,大破壞。有的一夜之間就把歷經風風雨雨數百年的傳統村落,連著它的林盤、祠堂、民居、小橋、老井,通通夷為平地。祖祖輩輩辛辛苦苦積淀、傳承下來的農耕文化,隨著它的載體、符號的消失,一去不復返。有的輕而易舉地把依山傍水的自然村莊拆掉,跑到公路兩邊、良田中間去,統規統建、統規聯建,蓋起樓房來。這樣的大拆大建,破壞了生態、踐踏了文化。
罪行之二,清一色。單就一棟房屋來看,空間布局、起居設計、外形風貌等等,都很講究,似乎為您量身定做,讓人心動。一旦走出去,就會有受騙的感覺。家家如此,棟棟如此,而且,一字排開,兵營一樣,無非房間有多有少、面積有大有小罷了。房屋這樣,小區也是這樣。去到有些地方,走過一村又一村,凡新建小區,滿眼大馬路、大廣場、大花臺、大洋房。千村一面,讓人審美疲勞。
罪行之三,不持續。大拆大建,僅僅一個點,少說幾百萬元,多則數千萬元,有的兩三個億也打不住。別說窮地方,就是百強縣,三五年你能做幾個?三年前,我曾經去某淺丘小縣看過一個樣板工程,號稱要打造成世界一流。就在縣道旁,大約50來戶,新建住宅,原本比較生態的小溝也砌起了堅固的堡坎。那時還不能交鑰匙,已經投了3800多萬元。我問縣里,這樣的點能做多少?答曰:就這一個都很艱難。
罪行之四,絆腳石。遭遇大拆大建,許多被拆掉的農房,本來修修補補就可以舒舒服服住上好些年;有的只建幾年,還是半新半舊的。算算賬,農民建房一般少不了一百五六十平方米;統規統建,單價低的千把元,高的一千三四;加上裝修,二三十萬元就沒了。
對此,務必有一個基本的是非判斷。其實,中央向來反對大拆大建。2013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指出:在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中,要注意保留村莊原始風貌,慎砍樹、不填湖、少拆房,盡可能在原有村莊形態上改善居民生活條件。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態度非常明確:把舊村改造作為成敗之舉,全面實施扶貧解困、產業提升、舊村改造、環境整治、文化傳承五大行動。
大拆大建之所以成問題,在于它違背了村莊演進規律。2015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云南調研時進一步強調:新農村建設一定要走符合農村實際的路子,遵循鄉村自身發展規律,充分體現農村特點,注意鄉土味道,保留鄉村風貌,留得住青山綠水,記得住鄉愁。
村莊演進規律,是新農村建設的基本遵循。認識它,把握它,遵循它,新農村a建設才能走出必然王國,跨入自由王國。如此,類似大拆大建的悲劇才不會在鄉間重演。
(作者系四川省農業農村廳二級巡視員;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四川黨建網農村版2016年3月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