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幾乎無可爭議的共識是,城市和鄉村之間存在根本差異。以城鄉差異為基礎形成城鄉二分范式,這一范式將社會劃分為城市和鄉村兩大類,強調城鄉的差異和對立以及分類范疇的絕對性,以絕對的標準來衡量城市和鄉村。隨著西方發達國家的城鄉轉型進入到城鄉融合階段,社會科學研究者拋開簡單地將社會劃分為城市和鄉村兩大類的傳統范式,提出了城鄉連續體范式,揭示城鄉融合階段的特征與發展規律,為城鄉轉型的認識提供了新的視角。
城鄉連續體范式認為,“城市”和“鄉村”應被視為城鄉連續體上的點,而非二分法下的兩個獨立分割的社會。城鄉連續體范式將社會定義為一個城鄉融合的連續體。
城鄉融合是城鄉轉型的一個階段。郊區化、逆城市化和遠郊化的階段實際上就是城鄉融合的階段,本質上是城市化達到一定水平以后,人口、資本等要素在城鄉之間重新配置,城鄉經濟、社會結構表現出與快速城市化階段明顯不同的特征,即城鄉融合。人口和經濟活動由單向集聚于城市轉變為城鄉雙向擴散。在郊區化、逆城市化和遠郊化階段,隨著要素在城鄉之間的互動,中心城區以外的郊區、小城鎮和鄉村獲得了發展。郊區、小城鎮和遠郊鄉村發展的結果是城鄉邊界模糊,實現從城鄉分割的社會向城鄉連續體的轉變。城鄉居民的觀念和認知差異逐漸縮小。
城鄉融合階段實現了人口融合,城市中心不再是人口遷移唯一的目的地,廣闊的城市郊區和農村地區是人口遷移的新方向,居住在郊區,通勤在城市中心是大都市生活的常態。經濟融合,城鄉高度融合的農村地區,產業結構特征與城市地區的日益趨同,農業占比較小,而制造業、服務業等非農產業在城市地區和鄉村地區均占據重要地位。郊區和鄉村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不小的比重。伴隨著居住人口不斷遷移到郊區和鄉村,郊區和鄉村地區的經濟活動也不斷增加。城鄉收入差距縮小,生活水平差距縮小。空間融合,在城鄉連續體的城鄉交匯處,土地利用多樣而混合,形成了一套鄉村、城市和自然融合共生的土地利用系統,出現明顯的城鄉連續體空間形態。
城鄉融合理論對于中國正在推進的城鄉融合與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要啟示。
首先,要充分認識城鄉融合是城鄉轉型進程的一個階段,建立城鄉融合范式。一些研究將城市化理解為城鄉轉型的唯一歸屬,對于城鄉問題的討論過多地關注如何實現城市化,城市是要素流向的唯一去處,城市化率的提高成了城鄉關系的唯一指標。研究表明,中國在城鄉融合階段更應注意城鄉之間的聯系和相互依賴性,促進城鄉之間的要素流動和經濟、社會互動,從單向城市化思維向城鄉融合思維轉變。
其次,要探索中國不同類型區域的城鄉融合和鄉村振興路徑。在都市圈,城鄉之間差距已經縮小,地方發展實力和實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能力強,這些區域可以實行都市圈范圍內從城市到鄉村的城鄉融合。在大城市,城市中心區極化很強,鄉村衰敗明顯,應實行市區與郊區的空間融合、要素再配置與產業再分工,促進城鄉連續體的建設。在廣大的縣域,縣政府的財政能力并不強,經濟輻射力不足,應該實行縣城與延伸區的融合以及重點鄉鎮和部分村莊的城鄉融合的節點建設。中國的鄉村振興是一個漫長的進程,切不可急于求成造成事倍功半,一定要因地施策,探尋符合實際的城鄉融合策略。
再次,要構建促進城鄉融合的發展政策。西方發達國家之所以能夠實現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是建立起一整套的城鄉融合政策,包括城鄉一元的人口管理制度、城鄉平等的社會保障制度、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城鄉統一的發展規劃等,鄉村被賦予與城市平等的發展權,要素被允許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進而實現城鄉融合發展。城鄉二元制度是阻礙中國城鄉融合的最重要因素,必須打破制約要素在城鄉之間合理配置的制度約束,賦予鄉村和城市同等的發展權。繼續深化戶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通過賦予進城農民工享受與城市居民平等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的權利,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以及配套集體土地權利退出機制等方式促進進城農民工高質量市民化。改革城鄉二元土地制度,通過土地制度改革,促進城鄉建設用地同地同權,吸引人口、資本等要素下鄉,開放農村發展權。深化農地制度和農業經營體系改革,進一步深化農地三權分置改革,促進農業生產要素的高效配置,實現農業的轉型升級。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黨委書記兼院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日報》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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