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關鍵時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必須立足“鄉村”,但又不能囿于“鄉村”,而應從統籌城鄉發展的國家戰略高度予以認識和把握。這既是由我國城鄉發展的主要矛盾所決定,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出發點。縣域是國家發展的基礎。與縣城發展的工業化、城鎮化導向不同,縣域發展的基本導向是鄉村振興,其主要目標是農業農村現代化。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單元,縣域居于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國家與社會的關鍵節點,具備有效推進鄉村振興的載體功能和支點作用。以縣域為載體推進鄉村振興,應堅持農業農村農民為本位的基本原則,以縣域城鄉融合為基本路徑,圍繞產業融合、公共服務、鄉村發展等重點領域縱深推進。
關鍵詞:鄉村振興;縣域發展;縣城發展;城鄉發展;城鄉融合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習近平指出:“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推動鄉村振興”。推進鄉村振興,不僅關乎鄉村自身的發展,更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穩定大局,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作用。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城鄉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逐漸上升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突出方面,更要求從城鄉發展的視角認識和把握鄉村振興,并探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有效載體和支點。縣域是國家治理的基本單元,處于統籌工農關系、城鄉關系的關鍵環節,同時發揮著聯結國家與社會的紐帶作用,能夠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支撐。以縣域為載體推進鄉村振興,既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應有之義,也是驅動縣域發展的基礎動力。
一、鄉村振興戰略:基于城鄉發展的視角
鄉村振興戰略是以鄉村為基本地域、以農民為主體人群、以農業為主要產業,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為核心目標的一項社會工程。從這個角度看,鄉村振興戰略要求首先立足“鄉村”,根據鄉村社會發展的內在需要確立其具體目標、實施路徑和工作舉措,從而推動農業和農村的持續發展。然而,僅從“鄉村”視角認識鄉村振興戰略是不夠的。這是因為,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國家戰略,其所要解決的絕非單一的鄉村發展問題,而是國家發展的戰略問題。否則,我們就無法回答,鄉村振興戰略何以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也無法解釋為何需要“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推動鄉村振興”。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是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格局相適應的,其基本背景是長期存在的城鄉差距問題。只有從城鄉發展的視角,我們才能充分認識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也才能夠理解縣域發展在鄉村振興中的理論和實踐價值。
(一)城鄉差距問題是當前我國面臨的艱巨挑戰
城市與鄉村是相互依存、相互融合、互促共榮的生命共同體,二者的均衡協調是國家良性發展的標志,也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目標。然而,由于城鄉資源配置和功能定位的不同,城鄉差距問題在我國長期存在,并成為制約國家發展的突出難題。新中國成立初期,由于實行優先重工業發展的“趕超型”國家發展戰略,鄉村發展受到諸多體制性障礙約束,城鄉差距逐漸拉大,并形成了“重城市輕鄉村”的思維定勢。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城鄉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城鄉發展格局呈現新的變化。這一時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顯著提高,城鎮居民收入大幅提升,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日臻完善。在這一歷史性進程中,城鄉之間有了相當程度的互動,廣大農民尤其是農民工為此作出了巨大貢獻,農業和農村也取得了顯著成就,為國家的整體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然而,盡管如此,城市由于政策和資源的優勢地位,其發展速度和發展程度仍遠高于農村地區,城鄉發展的結構性矛盾始終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21世紀以來,國家為破解城鄉發展難題出臺了一系列重要舉措,并取得顯著成效,但由于問題本身的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城鄉發展的結構性矛盾很難在短期內消除,甚至會在城鎮化、工業化高速推進的背景下愈加尖銳,給我國的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帶來巨大挑戰。
更重要的是,城鄉差距問題不僅長期存在,而且已成為我國社會發展主要矛盾的突出方面,其對我國社會經濟全局的影響程度日益加深。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并明確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是對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高度概括,包含多重內涵。其中,城鄉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最為突出。對此,習近平明確指出:“從實踐看,發展不平衡,最突出的是城鄉發展不平衡;發展不充分,最突出的是農村發展不充分。”由此可見,城鄉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經成為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突出方面,其不僅將限制農業農村自身的長遠發展,而且會進一步制約城鎮化的水平和質量的提升,進而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全局產生影響。從現代化的發展進程來看,我國的鄉村振興戰略是在我國現代化進入中后期之后提出來的,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其中特別強調從工農協調、城鄉融合視角理解鄉村振興。從未來著眼,伴隨工業化、城鎮化的持續推進,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負面效應或更為突出,對這一問題的破解也將更為緊迫。
(二)鄉村振興戰略是破解城鄉發展矛盾的主要抓手
從城鄉關系著眼,現階段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癥結主要在鄉村。要破解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根本路徑也在于推動農村農業更加持續、快速發展。只有農村農業的高水平發展,才能從根本上彌合城鄉差距,進而破解城鄉失衡問題。然而,從歷史上看,城鄉差距問題在我國由來已久,鄉村發展的不充分問題也面臨著諸多深層次的體制障礙,常規性的政策手段很難奏效,必須要從戰略全局的高度予以破解。正是在此背景下,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黨領導“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特別是在脫貧攻堅戰取得歷史性勝利的背景下,黨中央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升到農村工作的首要位置。
鄉村振興戰略不是對過去鄉村發展模式的簡單延續,而是在既有基礎上的質的提升。從歷史上看,我國先后經歷了早期的鄉村建設運動、新世紀以來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當下的鄉村振興戰略等鄉村發展階段。如果說歷史上的鄉村建設運動關注的是“鄉村如何實現發展”的問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回答的是“鄉村如何更快發展”的問題,那么鄉村振興戰略則強調“鄉村如何更好發展”的問題。具體來看,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具有和以往的農村發展取向顯著不同的若干特征,使其具備了緩和乃至破解城鄉發展矛盾的潛在可能。第一,鄉村振興戰略具有系統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不是振興某一方面的鄉村,而是實現鄉村產業、文化、人才、生態、組織等全面振興,這是以往的農村發展模式所不具備的。這一方面反映了鄉村振興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國家治理能力的顯著提升。事實上,只有在國家能力顯著提升的條件下,推進和實施系統性的鄉村振興戰略才有實現的可能。第二,鄉村振興戰略具有全局性。鄉村振興戰略盡管以鄉村作為實施對象,但其最終目的在于從全局高度來把握和處理工農關系、城鄉關系問題。正因如此,習近平才明確提出了“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推動鄉村振興”的工作要求。由此來看,鄉村振興戰略是國家意志的體現,也反映了國家解決鄉村發展問題的決心,這將為鄉村振興注入強大動能,并進一步凝聚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其中。第三,鄉村振興戰略具有根本性。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總要求,鄉村振興戰略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鄉村建設,而是以高標準、高水準的鄉村為目標建設的,其力求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發展不充分和城鄉發展不均衡問題,從而為破解我國“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均衡不充分的發展”這一社會主要矛盾提供實現路徑。
(三)鄉村振興需以特定地域空間為單位有序推進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找準切入點和著力點,尤其需要選擇恰當的地域空間為單位有序推進。第一,站在統籌工農關系、城鄉關系的全局高度審視,推進鄉村振興必須立足“鄉村”,但又不能囿于“鄉村”。鄉村振興是我國現代化進程的一個歷史階段,表現為一系列現代性要素不斷滲透和重塑鄉村的過程。在現代化背景下,現代性要素主要是在工業體系和城鎮體系中生產和集聚的,并通過“以工促農”“以城帶鄉”方式在工農、城鄉之間流動和擴散。由此,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必然要求從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整體性思維切入,并以超越鄉村的更具整合性的地域空間為單位縱深推進。第二,鄉村振興的對象盡管是鄉村,但鄉村是一個較為寬泛的地域概念,其內部是由分屬于不同層級的行政單位和部門所管轄的。從政策實施的角度看,任何一項政策都需要以一定的行政區域為單位組織實施和推進。而且,我國國土面積廣袤,區域差異極大,不同地區的鄉村各有特點,鄉村振興的實施路徑也有很大不同。就此來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可能“一刀切”,而需以更具操作性的特定地域空間為實施載體。
現階段,我國實行的是“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鄉鎮”五級管理體制,從而形成了不同層級的行政管轄區域。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要求和我國地方發展的實際狀況,以縣域為單位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更為恰當。縣域是我國國家治理的基本單元,一方面具備以鄉村振興為基本導向的內生發展需要,另一方面也具備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基礎條件,有能力成為鄉村全面振興的有效載體和支點。以縣域為載體推進鄉村振興,理應成為未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
二、縣域發展:以鄉村振興為基本導向
近年來,學術界圍繞縣域發展的討論明顯增多,但大多以縣域經濟發展為主,有關縣域發展與鄉村振興的關系論述較少。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有14處提及“縣域”,表明現階段縣域發展對于鄉村振興的重要性明顯提升。然而,在有關“縣域”的討論中,仍存在一些誤區。例如,一些研究將“縣域發展”與“縣城發展”相混淆,忽視了縣域與縣城概念的差異性。特別是隨著今年《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的出臺,“縣城”發展的支點作用受到更多關注,進一步模糊了“縣域發展”與“縣城發展”的邊界。實際上,縣城和縣域盡管都是地域空間概念,但在內涵上有很大不同,其背后則體現著迥異的發展路徑和導向。通過比較縣域和縣城概念的不同意涵,有助于深化對縣域發展與鄉村振興關系的認識和理解。
(一)縣城和縣域:概念及其意涵
縣城和縣域都是空間地域概念,但內涵有很大差別。縣城通常是指縣治所在的鎮或街道,也即縣級行政機關的所在地。據此,縣城本質上是一個政治中心概念。由于政治關系在我國社會經濟格局中的主導性地位,縣城往往不僅是政治中心,而且同時為一縣的經濟和文化中心。縣城是城鎮體系的一種類型和層級,具有城鎮的一般特征,突出表現為產業和人口的高強度集聚。其中,縣城的產業主要是工業和商業,居民大多為非農人口,即所謂的“城里人”。從歷史上看,縣城通常是伴隨商業的發展、人口的集聚而逐漸興起的。進入近代工業社會以后,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進一步推動了縣城經濟的高速擴張和縣城人口的持續擴大,縣城的經濟和人口體量顯著增加。當前,縣城已經成為我國城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2021年底,我國城鎮常住人口為9.1億人。其中,1472個縣的縣城常住人口為1.6億人左右,394個縣級市的城區常住人口為0.9億人左右,縣城及縣級市城區人口占全國城鎮常住人口的近30%。
與縣城不同,縣域從概念上可以定義為以縣城為中心、鄉村為腹地的地域空間。從空間布局上看,縣域是以縣級行政區劃為邊界的,其不僅包括縣城,也包括鄉村。在一縣之內,縣城盡管居于中心區域,但實際面積相對有限,縣域的絕大多數空間由鄉鎮和村莊所占據。從產業結構上看,縣域產業不僅囊括了聚集于縣城的第二、三產業,也包括在鄉村分布廣泛的第一產業。很大程度上,我國農業生產的主體在縣域,這也構成鄉村產業振興的基礎。從人口結構上看,縣域人口既包含農業人口也包括非農人口,且農業人口占比普遍更高。據統計,我國農業人口約7億,基本居住在縣域范圍。其中,農村常住人口約5億,縣城和縣級市城區的常住人口達到2.5億,即使按照常住人口統計,農村人口的占比也在三分之二以上。鄉村振興的目標是“農民富”,而農民群體主要生活在縣域范圍內,縣域對于農民群體而言有著更為直接的作用和影響。總體上,縣域是縣城與鄉村的綜合體,呈現出“城鄉共存”的基本特征。如果說縣城更強調“點”的聚集,那么縣域則更突出“面”的覆蓋,與縣城較為單一的產業、人口特征相比,縣域無疑有著更強的包容性和整體性。
(二)以鄉村振興為導向的縣域發展
由于縣域和縣城在結構特征上的差異性,決定了縣域和縣城遵循著不同的發展邏輯。其中,縣城發展的基本動力主要是工業化和城鎮化,具有中心集聚性。伴隨著現代城鎮要素的不斷匯集,縣城的規模不斷擴大,并日益向大中型城市轉型。在這一過程中,縣城的公共基礎設施愈加完善,公共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并吸引鄉村人口不斷向縣城轉移。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城市生活代表著更為先進和高質量的生活方式,縣城發展具有很強的內在驅動力。具體表現為縣城空間的鄉村延伸,農業產業的工業轉移以及農業人口的非農化等都具有較強的自發性和自為性,農民為了追求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生活而積極自主向包括縣城在內的城鎮聚集。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出于經濟發展的需要,也將工業化、城鎮化作為“引擎”,積極推動縣城的發展。正因為如此,不久前出臺的《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中明確將“縣城”與“城鎮化”聯結起來,體現了縣城發展所蘊含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導向。
與縣城不同,縣域發展有著更強的包容性,其不僅包括縣城發展,也涵蓋了鄉村發展。而且,與縣城發展的工業化、城鎮化導向不同,縣域發展天然具有以鄉村振興為基本導向的特質。一方面,縣域發展涵蓋了鄉村發展的絕大多數內容,要推動縣域的發展,就必然要求推進鄉村振興,二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無論是鄉村的產業、人口抑或空間,基本上都囊括在縣域范圍之內,并占據縣域產業、人口及空間的主體。沒有鄉村的振興和發展,縣域發展是不可能實現的。另一方面,鄉村振興為縣域發展創造了契機和條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亦是推動縣域發展的重要途徑。縣域發展需要有效的動力支撐。國家提出鄉村振興戰略,預示著巨量的社會資源進入鄉村,并為農業農村的現代化發展帶來契機。在此背景下,縣域發展必然要求與鄉村振興戰略緊密結合,以鄉村振興為路徑推動縣域持續發展。實際上,從現代化的角度看,鄉村振興和縣域發展所體現的都是現代性要素的注入和擴散的過程,只是鄉村振興更強調的是現代性要素的外部注入,而縣域發展則重在突出現代性要素從縣城向周邊鄉村的擴散過程。
三、縣域節點功能與鄉村振興的有效推進
以縣域為載體推進鄉村振興是否有效?這是厘清縣域發展與鄉村振興關系的關鍵問題。從行政層級上看,縣域是與縣級行政機構相對應的,其不僅包括通常意義上的“縣”,也包括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等。市轄區盡管與“縣”同屬一個行政層級,但由于不具備獨立的城鎮形態,而與一般意義的“縣域”明顯不同。以縣域為載體推進鄉村振興需要闡明,為何是縣域而不是市域或鄉域?從治理的角度看,縣域是我國國家治理的基本單元,處于統籌工農關系、城鄉關系的關鍵環節,同時發揮著聯結國家與社會的紐帶作用。正是由于縣域所具有的特殊的節點地位和功能,決定了縣域在推進鄉村振興中的獨特價值。
(一)縣域是工業和農業的節點
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首要目標。農業是鄉村的主導產業,產業振興從根本上看是農業振興,并突出表現為建設和發展現代農業。長期以來,我國的鄉村產業主要是傳統農業,具有分散弱小、抗風險能力弱、勞動密集、附加值低等特點。從傳統農業到現代農業不是一蹴而就的,也無法通過傳統農業自然演進形成,必須通過外部現代性要素的注入。很大程度上,現代農業對傳統農業的替代和更迭,就是現代農業生產要素不斷向傳統農業滲透、累積、創新的過程。現代農業要素是以工業化、產業化、規模化為路徑的,其基本動力是“以工補農”,并進一步延伸為“以工助農”“以工支農”等不同方面。從工業和農業的關系著眼,縣域的重要特點在于:一方面,縣域涵蓋了絕大多數的農業產業,是鄉村產業振興的“主戰場”,只要將縣域農業發展好了,那么也就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鄉村產業發展問題;另一方面,縣域擁有一定工業基礎,并能與縣域內農業形成有效互補和支撐。現階段,我國縣域工業主要以輕工業和商業為主,具有勞動密集型的特點,吸納的農村人口數量最多,與農業的互補性最強,具備“以工補農”的基礎條件。在推進農業規模化、農業產業化的過程中,縣域工業由于天然的地域優勢也成為“以工助農”“以工支農”的排頭兵和主力軍,從而能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產業發展支撐。
(二)縣域是城市和鄉村的節點
鄉村振興的主體是鄉村,但卻不應局限于鄉村。在推進鄉村振興的過程中,現代性要素來源于城市,鄉村不能與城市相割裂,而應在城鄉統籌的基礎上不斷推進,其基本動力是“以城帶鄉”。“以城帶鄉”中的“城”首先是“縣城”。縣城是縣域政治、經濟、文化資源的集聚中心,也是距離鄉村最近的“城”,對于鄉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最大。以縣域為載體推進鄉村振興,首先在于發揮縣城的輻射帶動作用,實現城鄉要素之間的有效流動。突出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資本下鄉”。縣城是本地企業的聚集地,能夠為鄉村產業發展注入活力和動力。與外地“資本”不同,縣城企業對于本地情況更為熟悉,也更容易為鄉村接納和認可,帶動鄉村發展的可持續能力普遍更強。二是“人才下沉”。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推進鄉村振興,離不開各類人才尤其是本地人才的有力支撐。縣城不僅是本地人才的聚集地,也是鍛造和培養人才的重要基地,其能夠為鄉村人才振興提供最直接的支持。此外,我國是一個地域范圍廣袤的超大型國家,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差異巨大,城鄉之間的具體關系也存在很大差異。基于縣域的鄉村振興的另一個重要價值在于,通過劃小地域范圍,能夠形成符合縣域實際和地方特色的“以城帶鄉”道路,從而提升鄉村振興的實際成效。
(三)縣域是國家和社會的節點
我國早在兩千多年前的秦漢時期便產生了“郡縣制”,“縣”作為一級政權組織一直延續至今。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行政單元,縣一直處于國家與社會、政權與民眾的節點位置,并發揮著“郡縣治則天下治,郡縣安則天下安”的功能,所謂國家治理“成在縣,敗也在縣”。
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縣級政權處于承上啟下的特殊地位,發揮著國家和社會的紐帶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了我國的行政區劃劃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省轄市、自治州)、縣(縣級市、自治縣)、鄉(鎮、民族鄉)四級,并由此形成“中央—省—市—縣—鄉”五級行政管理體制。在多層級的行政體制中,縣級政府既作為“基層政府”承接上級政府的各項政策任務,又作為“地方政府”發揮著政策執行落地和服務社會大眾的作用。由于處于國家和社會的節點位置,縣級政府相對市級或鄉鎮政府擁有更強的政策承載能力、政策調適能力和資源統籌能力。第一,縣級政府具有較強的政策承載能力。縣作為一級完整的政權組織,能夠有效承接國家的方針政策,是國家政策執行的基本主體。從層級上看,中央主要是政策的制定者,省級和市級主要是政策的傳達者,而縣級政府則扮演了政策的具體執行者的角色。一項政策能否真正發揮效能,關鍵看能否“落地”,其中縣級政府作用尤為重要。第二,縣級政府具有較強的政策調適能力。一項政策要真正落地,必須要與地方實際相結合,否則只能束之高閣。縣級政府部門擁有較為充分的自主性和獨立性,能夠實現對縣域行政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使得國家政策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第三,縣級具有較強的資源統籌能力。縣級一方面具有較強的統籌能力,另一方面地域范圍較為適中,能夠更好地達到統籌發展的目標。相對而言,地級市地域范圍過大、對縣鄉的統籌難度過高,鄉鎮一級又顯得范圍過小,且面臨人員、資源、財政方面的局限。從這個角度看,縣域不僅具備地域空間上的基本條件,也具備持續推進城鄉統籌和鄉村振興的施政能力。
四、縣域城鄉融合:鄉村振興的基本路徑
在城鄉二元結構仍較為明顯的背景下,要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跟上國家現代化步伐,必須牢牢把握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和城鄉融合發展兩大原則。從縣域層面著眼,應重點突出縣域在處理工農關系、城鄉關系上的有利條件,以縣域城鄉融合為基本路徑,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對此,習近平強調,“要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推進空間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等縣域統籌,把城鄉關系擺布好處理好,一體設計、一并推進”。需要看到,縣域城鄉融合的驅動力主要在“城”,但成效主要看“鄉”。縣域城鄉融合的目標不是鄉村向城市的集聚,而是城市向鄉村的輻射和擴散,即通過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方式將現代性要素注入鄉村。這就要求,必須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基本原則,立足鄉村本位,以農業、農村、農民為基本出發點。在具體的融合路徑上,主要包括產業融合、服務融合及主體融合三個方面,并聚焦于一二三產融合、公共服務體系構建以及鄉村建設等重點工作領域。
(一)推進以農業為導向的一二三產融合
一二三產融合是縣域城鄉融合的基礎工程。通過產業融合,能夠實現縣域不同產業要素的城鄉流動和擴散,從而夯實縣域城鄉融合的經濟基礎。需要指出的是,在鄉村振興背景下,縣域一二三產融合必須堅持農業主體地位,走以農業為導向的產業融合路徑。以農業為導向的產業融合重在強調第二、三產業對第一產業的深度融合。一二三產融合不能忽視農業,更不能放棄農業,恰恰相反,一二三產融合的目的在于將農業做大做強,目標是建設現代農業。長期以來,我國的農業都是“糊口農業”和“生存農業”,尚未成為“富民農業”。以農業為導向的產業融合,目的在于通過二三產業的深度介入,提高農業的經濟價值,以實現“富民農業”的目標。具體來看,以農業為導向的一二三產融合主要有三條路徑。一是拉長農業產業鏈。包括農產品深加工、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推動產業的向后延伸和下游拓展等不同方面。從縣域層面著眼,應積極推進傳統農業改造升級,強化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有機聯結,推動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有效銜接與良性互動。二是提升農業價值鏈。重點是打造具有廣泛影響的農業品牌,不斷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同時,也要積極推動農業與休閑、旅游、生態、文化、康養、教育等產業的深度融合,打造新型農業業態,告別單一的以種植業為主體的傳統農業,構建“大農業”鏈條。三是健全農產品供應鏈。建立完備的農產品供銷體系,形成從田頭到餐桌的供應鏈系統,持續拓展農產品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加大力度提升農業生產的社會化程度,構建完善的農業生產服務體系,形成農業與服務業的交互融合。
(二)健全以農村為導向的公共服務體系
公共服務一體化是城鄉融合發展的要義,也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內在要求。縣域公共服務一體化是以縣城為標準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構建和完善過程,其核心是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地區的輻射和覆蓋過程。縣域公共服務一體化是以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的,目的是讓農村和農民也能享受到城鎮居民的公共服務。因此,縣域公共服務一體化應以農村為導向,以滿足農村公共服務需求為基本出發點。縣域公共服務一體化的核心是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服務體系。第一,建立“縱向到底”的“縣—鄉—村”三級聯動機制。其中,縣級主要承擔統籌規劃職能,包括公共服務體系的頂層設計、資源整合與投放、考核評估等方面;鄉鎮一級則負責城鄉公共服務的銜接和貫通,其既是縣域公共服務體系的“橋頭堡”,也是推動縣域公共服務由縣城向鄉村延伸的“架橋人”;村莊一級則是縣域公共服務的主要管護者,負責公共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也是破解公共服務“最后一公里”的關鍵所在。第二,建立“橫向到邊”的多元化服務體系,尤其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其中,重點包括加強農村教育資源投入,著力推動縣域城鄉教育一體化;強化縣域“醫共體”建設,整合縣域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鄉村,設立村級遠程醫療服務點;推動縣域養老服務一體化建設,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養老服務體系,提升農村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讓鄉村更加美麗更加宜居。
(三)構建以農民為導向的鄉村建設格局
鄉村振興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動作為,也有賴于民眾自下而上的積極參與。一段時間以來,鄉村建設經常陷入“政府干、群眾看”的困境之中。一些地方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改善鄉村面貌,卻得不到農民的認可,甚至為農民所質疑和詬病。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沒有讓農民群眾參與到鄉村建設行動當中來,農民更多的只是“看客”。要改變這種局面,就要求充分發掘農民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形成以農民為導向的鄉村建設格局,持續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具體來看:一是在推進縣域城鄉融合和鄉村振興過程中,堅持黨建引領不動搖,發揮基層黨組織在發動群眾、組織群眾方面的獨特優勢,千方百計發掘農民的主體作用;二是大力推進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變“你和我”為“我們”,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真正“落地”,將政府、市場、社會等多元治理主體引入到鄉村建設過程當中來;三是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充分借鑒各地的改革創新經驗,通過示范引領、以獎代補、分類指導、積分制、清單制等機制不斷提升農民參與的主動性、創造性,形成縣域城鄉融合發展的合力,為鄉村振興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和活力。
(作者系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部、中國農村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理論與改革》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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