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扎實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是2022年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強調的鄉村振興重要任務,也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繼2005年提出“新農村建設”、2017年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年提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2021年發布《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背景下,對鄉村建設提出的新任務和新要求。
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意義與內涵特征
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是鄉村建設的升級使然。和美鄉村是既要體現“外在美”,也能體現“內在美”的鄉村,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能達成這樣的目標,同時也表明,我國鄉村建設總體上已從滿足鄉村居民生活溫飽的生存型鄉村建設,在向滿足鄉村居民全面小康生活的發展型鄉村建設變遷與躍升。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也是鄉村價值的實現所需。鄉村價值不僅體現在經濟價值上,而且也體現在生態價值和文化價值方面,鄉村價值的實現取決于經濟社會發展對鄉村價值的需求,我國目前已是人均GDP中等收入偏上水平的國家,對鄉村價值的需求已從經濟向生態和文化擴展,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不僅能滿足經濟社會需求,而且能提升鄉村價值,促進鄉村更快發展。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更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國式的現代化離不開鄉村的現代化,而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也將必然體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實現鄉村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鄉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鄉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和和諧發展。
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需要科學把握其內涵與特征。和美鄉村是立足鄉村資源生態特色優勢,嵌入數字化、生態化、集成化等新技術元素,充分展現鄉村“三生融合”功能與城鎮化“公共服務”功能互為一體,鄉村外在“感觀美”與內在“感悟美”互為一體,宜居宜業乃至宜游的美麗鄉村和現代鄉村。宜居宜業乃至宜游是和美鄉村的基本特征和重要前提,具體而言,一是擁有宜居的生態環境和公共服務配套,包括優良的自然生態和悠久的人文生態的相互交融,人居生活設施和教育醫療養老等服務體系的配套;二是擁有宜業的產業體系與業態,能為多類型勞動者提供自主就業、受雇就業、合作就業等多種就業與創業機會,并實現持續增收和共富發展。
在“和”字上突出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和”在華夏中國五千年文明史乃至世界文明史中都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與“和”有關的名言警句極其豐富,內涵深刻、博大精深,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領域受用性廣。在現代社會,“和”的重要本義與包容、和諧、協調、協同、融合、共生、均衡、集成等名詞概念均存在內在的聯系性。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要在“和”字上下功夫,注重八個方面的“和”。
注重城鄉關系之“和”。在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中注重城鄉關系之“和”的關鍵是要破解城鄉二元體制,實現城鄉居民公共保障和財產權利的平等化、一體化,城鄉要素流動的暢通和城鄉發展的融合。尤其應突出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縣城、鄉鎮、村落有效銜接和相互融合的新型城鎮化牽引和城鄉融合發展。要率先在縣域破解城鄉二元體制,使城鄉融合的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形成雙輪驅動,協同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注重產業發展之“和”。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要注重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和多功能協調發展。在產業自身融合發展和多功能協調發展的同時,還應充分利用城鎮村空間,推動產村融合和產城(鎮)融合發展,使產業發展能對鄉村各類勞動力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尤其是帶動鄉村小農和低收入群體就業增收,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通過產業發展之“和”形成長效減貧與就業增收機制。
注重經濟生態之“和”。鄉村的獨特性在于擁有城市不具備的山水林田等自然生態,處理好鄉村自然生態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是建設好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關鍵。為此,必須堅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守底線思維、發展思維和轉化思維的辯證統一,即堅守生態安全紅線與底線,絕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堅定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發展思維;堅持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的轉化思路與路徑,將鄉村的資源生態優勢,乃至人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勢,實現鄉村產業振興和生態振興同步,鄉村價值得到全面提升,鄉村既成為鄉村居民宜居宜業所在地,又成為城市居民美好生活向往地。
注重村莊治理之“和”。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必然建立在和諧鄉村社會基礎之上。和諧鄉村社會的主要標志是治理有效和文化和諧,兩者又相互交融。鄉村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目的是通過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合一”和智治賦能,實現治理有效和善治鄉村。鄉村社會的文化和諧是文化振興的重要標志,不僅體現在鄉村文化設施的建設和健康文化活動的開展,而且體現在鄉村多元文化的包容發展,重點包括體現核心價值觀的主旋律文化,體現“為自己干”的市場激勵文化,體現鄉風民俗的鄉村傳統文化的共生發展。需要進一步認識的是,文化具有非正式性制度屬性,它與法治這一剛性制度不同,是屬于德治范疇的柔性制度,因此,有必要將文化建設上升到制度建設高度,充分發揮多元文化在德治中的作用。
注重公共服務之“和”。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不僅要破解城鄉二元公共保障制度,實現城鄉公共保障平等化和一體化,而且必須高度重視鄉村公共服務體系建構的效率,包括鄉村人居環境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相關制度體系的有效建構,前者如村鎮道路交通、水電網絡、村莊廁所與垃圾處理、學校醫院和養老中心等鄉村公共設施的布局與建設,后者則主要涉及這些公共設施的有效使用、營運與管護的制度體系建構。目前我國鄉村公共體系不僅存在城鄉不平等不均衡的問題,而且還存在鄉村(尤其是村落)人居環境公共設施營運管護差,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能力低和效率不高等問題。其根源既與鄉村公共設施管理制度滯后有關,又與鄉村人口布局過于離散,不少公共服務難以有效惠及村落和農戶有關。因此,必須從公共服務的管理制度和空間布局入手,提高鄉村公共服務效率。
注重鄉村類型之“和”。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不宜追求千篇一律,而應該在體現鄉村基本共性特點和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基本特征的基礎上,體現不同區域鄉村在自然生態、文化生態、產業形態的差異性和特殊性。同時,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和互聯網數字鄉村的發展,鄉村人口和村莊形態在數量上和空間上會發生相應的變化。與此相適應,鄉村在空間布局上會形成三種主要的類型。一是傳統的單一村莊類型,可稱為傳統型鄉村;二是組合的鄉村群類型,可稱為組合型鄉村;三是城(鎮)郊型新社區鄉村,可稱為城鄉融合型鄉村。這些不同區域類型和空間特點的鄉村將使我國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形成多種類型并存、各具特色優勢的鄉村發展新格局。
注重多元主體之“和”。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建設、營運和居住的主體應該是多元主體的匯聚與集成。鄉村建設與營運的主體除村集體和農民外,還應包括政府、社會組織、企業、鄉賢等四大類。這些主體雖然各自定位不盡相同、路徑各異,但各具優勢,可以揚長避短、協同互補,使政府、集體、市場、社會組織、親緣關系的作用機制和合力在和美鄉村建設中得到充分發揮。因此,必須鼓勵多元主體參與鄉村建設和營運,形成鄉村建設和營運的大聯動、“大合唱”。此外,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必將是開放包容的鄉村,其居住對象也一定是多元化的,至少會包括四種類型的“鄉人”主體。一是原鄉人,也即鄉村原住民;二是回鄉人,如鄉賢等;三是新鄉人,指來自城鎮的新農人、農創客等;四是旅鄉人,即經常到鄉村休閑與居住的外來人。營造多元主體之“和”氛圍,不僅會給鄉村建設帶來合力,也會給鄉村帶來人氣和財氣,使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更具活力。
注重共富發展之“和”。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必須堅持共同富裕發展路徑。因此,既要重視鄉村共富產業的發展,又要重視鄉村共富機制的建構。發展共富產業關鍵要突顯產業發展的普惠性,重點關注普通農民、低收入農民的產業融入性和收入獲得性。建構共富機制關鍵是要建立幫扶帶動機制和鄉村資源資產共享機制。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無論是鄉村共富產業發展,還是鄉村共富機制建構,都需要發揮村集體經濟的作用。要進一步探索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思路與路徑,在“三權分置”框架下,深化“三塊地”和“三變”改革,在發展新型集體經濟上下功夫,積極發展集體經濟與市場經濟、集體資源與企業資本、外來人才有效結合,共贏發展的鄉村新型集體經濟,真正實現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對廣大農民持續增收和共富發展的作用。
(作者系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首席專家;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觀三農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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