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存在的非法宗教,是指沒有在政府登記注冊或不承認政府領導的西方宗教,主要包括基督教家庭教會、地下基督教等。近年來,非法宗教在農村迅猛發展,造成了惡劣的政治社會后果。
筆者在全國多地農村調查發現,非法宗教以家庭為載體進行傳播,要求其信徒退出原來的人際關系網絡,摒棄村莊的道德、價值評判,導致家庭成員間的矛盾、糾紛乃至分裂。隨著非法宗教在農村的蔓延和壯大,其內部開始以基督教的歷史觀來解讀中國近現代史,將中國近現代史歪曲為基督教反抗異教和政權壓迫,逐步獲得自由發展的歷史。同時,農村非法宗教否認中華文明、排斥農村傳統信仰,肢解了農村傳統文化和價值的主體性,并在許多地區介入村莊政治社會事務,參與村民委員會和人大代表選舉,挑動村莊派系斗爭,與黨和政府爭奪在農村的領導權。
農村非法宗教問題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三十多年來農村出現包括治理困境、倫理危機、價值失落、精神空虛等一系列問題一脈相連。重要根源之一是,黨和國家的基層組織在農村社會巨大變革和轉型的過程中,逐漸從農村的社會管理和私人領域退出,變革與轉型所帶來的成本和陣痛皆由農民自己去承擔。
因此,治理農村非法宗教,首先應加強黨在農村的組織建設,增強黨領導農村的能力。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公益事業的建設和投入,為農民提供一個便捷舒適、能夠安居樂業的社會和自然環境。
將農村的社會建設戰略落到實處是必要之舉。黨和國家應關注農村社會轉型和變革給農民帶來的陣痛及其他負面效應,回應他們這一時期心理、精神和社會需求。為農村老年人和婦女提供活動、娛樂、交流、打發時間的場所;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為底層和貧困農民提供更多更切實際的支持;基層黨委政府要切實貫徹群眾路線,真正地進村子、進農家、與農民談心,解決他們的社會和精神需求,調解家庭和村莊矛盾,消除農民因落后和競爭失敗所帶來的心理焦慮。
上述前提是抵御非法宗教在農村滲透和傳播的“抗體”。有了“抗體”,針對非法宗教的具體措施才能真正起到效果。就目前形勢來看,應該盡快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加強對家庭教會的監管,乃至取締。當前諸多邪教組織,都是由家庭教會發展起來的。目前很多地方的干部和群眾根本不知道家庭教會、邪教與“三自”教會的區別,對此政府部門應該對家庭教會進行拉網式排查、甄別;對于缺乏宗教政策常識的廣大農民,政府部門應明確宣布家庭教會為“非法”。這樣,農民懵懵懂懂之間加入家庭教會的數量就會大大減少。
其次,在全國各地“大張旗鼓”地打擊從家庭教會中分化出來的邪教組織。邪教組織對基督教教義的理解、組織形式和傳教方式都很極端,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和危害性,應依法取締和打擊。在這個問題上,不要含糊,不要瞻前顧后,不要害怕西方嚼舌頭,要理直氣壯,要聲勢浩大,只有這樣既能威懾潛在的邪教犯罪分子,又能教育大多數普通農民。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