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近代社會科學研究中國的學術傳統中,傳統鄉村基層社會,一直是一個備受關注的領域。近年來,這一研究的取向,引起了越來越多的研究者的興趣,特別是在中青年史學工作者中,已有一些頗具深度和創意的成果面世。這一研究傾向的出現,反映研究者們進一步理解和闡釋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真正把人民群眾當成歷史主人的學術努力;也可視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國際歷史學研究“眼光向下”的學術趨勢的一個組成部分。
從傳統中國社會研究的學術史看來,重視基層社會的研究趨向,首先是由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推動的。20年代Daniel H.Kulp在廣東東部地區一個村子進行的著名研究(Kulp.Daniel M.,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Vol.1,Phoenix Village,Kwangtung,China.New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25),是人類學家研究傳統中國鄉村社會的早期努力的范例。30年代在燕京大學吳文藻教授推動和領導下,中國年輕的人類學家開創了用人類學方法研究中國社會的方向,這些受功能學派影響的學者,把研究的注意力放在鄉村內部的組織和結構特征。
吳文藻教授的學生,如費孝通、楊慶堃、林耀華等的研究,后來對國際的中國社會研究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參見Fei,Hsiao-tung,Peasent Life in China. A Field Study in the Yangtse Village.London,1939;Yang.C.K.,A North China Local Market Economy:A Summary of a Study of Periodic Markets in Chow-ping Hsien,Shantung.NewYork,1944;林耀華《義序的宗族》,《社會學界》第9期(1936年);Lin Yueh-Hwa,The Gold Wing,A Sociological Study of Chinese Familism.London,1948)。
歷史學家對基層社會的研究興趣,也是從一開始就明顯地受到人類學研究成果的啟發和影響。如較早關注傳統鄉村社會的傅衣凌教授,在晚年不只一次提到英國人類學家J.G.Frzaer的名著The Gold Bough對自己研究的影響(傅衣凌《談史學工作者的知識結構與學術素養》,《文史哲》1987年第2期)。
對歷史學家來說,人類學家長期關注基層社會的學術傳統,及其在研究過程中發展起來的以田野調查和參與觀察為核心的一系列有特色的研究方法,無疑有著重要的借鑒和啟示作用。但是,西方人類學的學術傳統起源于對非洲和南美洲無文字記載和文字性的歷史解釋的“原始”民族的研究,面對著有幾千年歷史記載,使用文字的傳統,并且有著一個龐大的官僚隊伍支持的國家權力和國家意識全面滲入鄉村的中國社會,人類學家也自然而然地發現,人類學由研究部落社會發展出來的方法,在中國社會研究中有著相當大的局限。
歷史傳統和國家的影響,是了解中國鄉村基層社會不可忽略或割裂開來的。而這種了解,可以從中國歷史固有的學術傳統中學到有用的東西,并需要在與歷史學家的合作中推動研究的深入。例如,1947年至1948年間在安徽滁縣進行過田野工作的美國人類學家Morton Field就指出,人類學家在研究原始或部落社會時,往往只強調研究親屬關系,但這種取向用以研究一個國民社會,卻不大行得通。他認為,合乎理想的社區研究應同時重視“民俗學的”、“歷史學的”和“作出比較的”等三個層面。他承認自己研究的歷史深度極為不足,并盡力彌補這個不足:“盡管我的方法是非常非歷史的,但是,我沒有避免使用找得到的和相關的研究資料,而且,我提出的一些假設最終必將需要歷史學的驗證”(Field.Morton,Fabric of Chinese Society : a Study of the Socail Life of a Chinese County Seat.New York,1953.p.3)。
費孝通、林耀華等中國人類學家,正是由于其早年教育而熟悉中國歷史典籍,其在中國社會的體驗又使之具有西方學者所不及的歷史感,其作品才對幾代西方的人類學者有那么深遠的影響。費孝通與吳晗合編的《皇權與紳權》一書,可以看成中國歷史學家與人類學家學術合作的早期成果之一。書中,費孝通熟練運用儒家經典和《史記》、《漢書》等歷史文獻,闡述士大夫在傳統政治結構中的地位及其“道統”意識,表現了很好的歷史研究的功力和技巧。按照他自己的說法,做此項工作的目的是:“讓自己多讀一點中國歷史,而且希望能和實地研究的材料聯串配合起來,糾正那些認為功能學派輕視歷史的說法”(吳晗、費孝通等《皇權與紳權》,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年重版,頁1—39.148)。
現代社會科學發展中,不同學科的互相滲透,使得學科的劃分,已經不完全是根據研究的對象,甚至不是研究所用的理論和方法來區分,而是基于各個學科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不同研究風格和不同的研究規范的傳統。在國內和國際學術界關于傳統中國鄉村社會的研究中,發展出兩種不同的學術傳統和學術風格。一般說來,歷史學家比較重視文獻資料的搜集和分析,重視鄉村社會的歷史演變,注重國家及其文化對待基層社會的態度;而具有人類學背景的學者則比較注重田野調查、個案研究和口述資料的收集利用。
重視“共時性”的結構分析,重視對民間社會本身的組織規則和大眾心態的理解。如何把這兩種學術傳統和學術風格融合起來,達至對整體社會歷史的全面理解,是一個富于理論意義和學術價值的有待解決的問題。而作為歷史學者,在為人類學家的許多富有洞察力的研究成果所吸引,將目光從宮廷和英雄移向鄉村社會和普通人的時候,如何在充分吸收人類學家的成果的同時,保持歷史學本位的立場,尤為值得重視。而這種歷史學本位的態度,不但是歷史學者保持與人類學家對話資格所必須的,更是歷史學能夠對人類學以至整個社會科學的發展作出貢獻的基本立足點。
事實上,在近十幾年國內和國際學術界關于傳統中國鄉村社會的研究中,歷史學家保持本學科的學術本位,在與人類學家和其他學科的中國學研究者的合作與對話中,在多個重要領域推進了研究的深入。例如,關于宗族組織的研究,以Maurice Freedman為代表的人類學傳統強調宗族作為一個既存的社會組織在鄉村(特別是華南鄉村)存在的“合理性”,力圖從華南地區的自然生態與稻作農業的生產需要去解釋宗族組織存在的“根源”(Freedman.Maurice,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London,1958;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London,1966),強調族人利用宗族組織作為經濟發展的一種資源(Watson.JamesL.,Emigration and the Chinese Lineage:The Mans in Hong Kong and London.Berkeley,1975)。
而近年多位歷史學者的研究,則揭示了宗族組織幾百年來在華南地區建構和擴展的過程,表明這個過程反映的是“國家”的“話語”如何通過士大夫的中介在鄉村社會傳播,以及鄉村社會是如何利用這種“話語”表達自己的文化正統性的身份,并利用宗族組織集合各種文化資源為自己在地域社會內部爭取更多的權利(Faure,David,The Lineage as a Cultural Invention: the Case of the Pearl Delta,Modern China 15(1):4-36,1989;Liu Zhiwei,Lineage on the Sands:The Case of Shawan,in David Faure&Helen Siued.,Down to Earth:The Territorial Bond in South China.Standford.1995.pp21-43 );有的研究還揭示了明初開始中央政府推行的以里甲制為中心的一整套基層社會制度,與明中葉以后宗族的組織形態和運行方式的精妙的關系(劉志偉《清代珠江三角洲圖甲制中的“總戶”與“子戶”》,《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2期;《論明清時期珠江三角洲地區圖甲制中“戶”的衍變》,《中山大學學報》1988年第3期。鄭振滿《明清福建家族組織與社會變遷》,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又如,關于民間信仰的研究,人類學家的研究往往從田野調查所得入手,著重于神明來源傳說和各種儀式行為的象征意義的分析,重視揭示廟宇和神祗的“祭祀圈”或奉祀的村落的內部結構。而歷史學家則通過歷史文獻的分析,注意分析神明起源傳說和信仰形式在不同歷史時期的變化,揭示其中所蘊涵的鄉民關于文化和政治“正統性”的理念,探討民間信仰所反映的國家政權和“正統”宗教文化的影響,以及官府與鄉村社會的復雜互動關系(參見陳春聲《地方神明正統性的創造與認知—三山國王來歷故事分析》,《潮州學國際研討會論文集》,暨南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45—160頁;《三山國王信仰與臺灣移民社會》,[臺灣]《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80期,1996年,第61—114頁)。這些以歷史學為本位的工作,已經在各個學科的同行中受到相當程度的關注。
傳統中國鄉村社會的研究,旨在了解由于漫長的歷史文化過程而形成的鄉村社會生活的地域性特點,了解不同地區的百姓關于“中國”的正統性觀念,如何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通過士大夫階層的關鍵性中介,在“國家”與“民間”的長期互動中得以形成和發生變化。中國傳統社會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具有極大差異的“地方社會”長期擁有共同的“文化”,加上城鄉之間并不像中世紀的歐洲那樣,存在著功能與文化上的隔離和對立,而是表現為所謂“城鄉連續體”(urban-rural continuum)。對于許多在都市中展現其“治國平天下”的政治抱負的士大夫來說,鄉村社會仍然是其感情上和文化上的“根”之所在,他們時時不忘以自己的道德倫理和人生態度去影響、“重塑”鄉村社會生活的面貌,致仕以后或官場失意之時,在“寄情山水”之余參與鄉村行政管理,也往往成為他們自己的政治實踐的繼續。鄉村社會中大量存在的正在讀書或已取得低級功名的仕子們,就成為士大夫們實現其政治理想的社會基礎。
這樣,中國鄉村社會的各種活動和組織方式,差不多都可以在儒學的文獻中找到其文化上的“根源”,或者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中發現其“合理性”的解釋。結果,如果只是強調從鄉民的感情和立場出發去體驗鄉村的生活,忘記了與來自大的文化傳統的影響的互動,是無從洞察中國鄉村的實質的。只有對歷代王朝的典章制度有著細致、深入、系統的理解,才可能在有深厚歷史感的基礎上理解具體的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和歷史現象,所謂“基層社會研究”才不至于流于淺薄、低水平重復和欠缺理論深度,也才談得上對“歷史總體”的把握。而在這一點上,歷史學家無疑是有其優勢和特色的。
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保存著數千年歷史文獻,關于歷代王朝的典章制度記載相當完備,國家的權力和使用文字的傳統深入鄉村的國度來說,忽視制度史的研究而奢談基層社會研究,是難免“隔靴搔癢”或“削足適履”的偏頗的。不了解歷代王朝有關“儀禮”、“祀典”的一系列規定,以及各地官員實際執行這些規定的情況,就不可能明了民間宗教行為的象征意義;沒有弄清明代里甲制度的內容和后來的演變,就難以理解鄉村中的土地關系和基層社會結構的種種想象;不清楚歷代王朝關于科舉制度和學校教育制度的規定,要討論士大夫階層在鄉村社會中的影響和作用,就無從談起。
傳統鄉村社會研究,要求研究者在心智上和感情上真正置身于鄉村社會實際的歷史場景中,具體地體驗過去時代鄉村的生活,力圖處在同一場景中理解過去。要真正做到這一點,歷史文獻的考辨、解讀和對王朝典章制度的真切了解是必不可少的,這也是歷史學家最能大顯身手的領域之一(作者另有專文討論這一問題,參見陳春聲、劉志偉《理解傳統中國“經濟”應重視典章制度研究》,《中國經濟史研究》1996年第2期)。
中國的傳統鄉村社會中,除了流傳著豐富的口述傳說外,也保留了大量的族譜、契約、碑刻、書信、民間唱本、宗教科儀書等民間文獻,保存著關于本地歷史的各種解釋。這些特別被從事鄉村基層社會研究的學者所鐘情的所謂“民間”的文獻,普遍有著所謂“文人”傳統和國家制度的淵源,而又深深地影響著鄉村社會的日常生活。人類學者即使不是忽視這些文獻,就是面對這些文獻而顯得束手無策。考辨和解讀這些文獻,分析并理解當地的歷史解釋。
歷史學也有其他學科所不及的作用。近年來,我們廣東、福建、江西的幾位同行,在與海外有關的研究機構和學者合作,進行華南鄉村社會史研究的過程中,也深刻地感受到這一點。我們與人類學家一起,在同一個社區合作研究宗族、民間宗教、風俗習慣、基層社會組織和鄉村生活方式等相同的課題,很快就發現,在田野調查中,不同學科背景的學者對不同的歷史場景、歷史資料和歷史過程有不同的學術敏感,因而研究的成果也各具特色。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得以體會多學科的合作與交流的學術意義。具有歷史學背景的學者,總是擅長于利用歷史文獻來進行分析,善于追尋某一制度、現象或習慣的歷史根源。田野工作對歷史學家的價值,主要在于置身鄉村獨特的歷史文化氛圍所形成的只可意會的文化體驗,常常在文獻分析中帶來新的學術思想的靈感。
我們強調歷史學者在鄉村基層社會研究中,應該堅持歷史學本位,發揮本學科的長處,并不意味著歷史學者可以妄自尊大,墨守成規。歷史學的現代發展,一直都是從社會科學各個學科中獲得啟發,在社會科學的發展中獲得動力的。能夠對社會科學各學科都有著廣泛的包容性的兼收并蓄的能力,也正是歷史學科的長處。歷史學家只有充分地理解和吸收了社會科學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同時又堅持歷史學本位,從歷史學的角度在鄉村基層社會的研究中作出貢獻,才可以始終保持自己與其他學科的同行們對話資格。自我封閉,劃地為牢,只會扼殺歷史學的鄉村社會研究的活力。
我們以為,在傳統中國鄉村基層社會研究領域,歷史學者的研究目前特別應該首先在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歷史文獻和口述史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2、對家庭和宗族組織、民間信仰、地方戲曲、士紳與鄉村社會、聚落與村際關系、風俗習慣等方面的歷史演變過程及其相互關系的描述與分析;
3、利用歷史學研究傳統長期以來對國家制度和國家觀念的研究優勢,揭示鄉村社會傳統中的國家表現,以及鄉村社會生活和社會結構中的國家存在,從而說明中國鄉村社會特質。
4、在大量占有資料和較全面了解歷史過程的基礎上,探索區域內部的社會整合機制、官府與基層社會的關系、民間的地緣和血緣認同意識、基層社會的分層、民間文化精神及其功能等問題;
5、通過不同區域間的比較,加深對傳統鄉村社會區域特征的認識,并力求對傳統時期中國傳統基層社會的整體有比以前更為深入的理解。
在現階段,這種試圖從新的角度解釋鄉村社會歷史的努力,不應該過分追求表面的系統化,而是盡量通過社區的、個案的、具體事件的研究表達出對歷史整體的理解。要努力把田野調查和文獻分析、歷時性研究與結構性分析、上層精英研究與基層社會研究真正有機地結合起來。把個案的、社會的研究置于對整體歷史的關懷之中,強調從中國歷史的實際和中國人自己的意識出發理解傳統基層社會的各種現象,在理論分析中注意建立中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自己的方法體系和學術范疇。
作者:劉志偉,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陳春聲,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歷史學年鑒(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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