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去庫存”是2016年我國經濟工作五大任務之一,國家提出了以滿足新市民為出發點的住房制度改革,即所謂的農民工“市民化”。也就是說,農民在城市買房和身份轉換要同步推進。這意味著各地在制定激勵農民買房政策的同時,要同步推進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等方面的服務,真正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
新年伊始,鼓勵農民工購房的政策陸續在全國鋪開,比如按購房面積補貼現金、減征房屋契稅、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及用途、放寬貸款購房首付條件、鼓勵銀行放貸、水電氣繳費折扣等等。從政策本身來看,單純激勵農民買房的意圖更濃,這與過往地方政府刺激樓市的做法并無二致。
2016年召開的第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提出除少數城市外,全面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擴大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但是,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鼓勵農民工購房更顯急迫,與公共服務均等化明顯不在一個步調上。
筆者認為,占庫存70%左右的三、四線城市,由于產業結構單一、土地出讓收入下滑,目前面臨空前的財政困境,指望財政大力度支持公共服務并不現實。因此,要防止把鼓勵農民工購房異化為“赤腳上樓”。
從近期調研報告看,農民工確實有購房的愿望,但這更多的是對于城市化、工業化的向往,包括收入水平和子女教育、老人看病等公共服務。購房變成了實現上述愿望的載體,而非房屋本身。因此,單純以刺激農民工購房為目的的“去庫存”可能并不具備持續性,甚至還掩蓋了一些隱患。
目前,80后和90后的新生代農民工已占到農民工總數的70%,他們是購房的目標群體。但是,這部分人群是典型的“紅利人口”,中短期的支出較少、儲蓄較多。即便在政策扶持下,他們得以在城市買房,但不能低估其儲蓄被提前消耗帶來的問題。
根據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5年2月發布的數據匡算,外出農民工月平均可支配收入1432元,僅為城鎮居民的55.1%,半數農民工平均1.75年換一次工作。農民工的收入水平較低、“短工化”嚴重。同時,農民工的日常消費支出在不斷上升。
因此,當前鼓勵農民工買房,必然會透支其他領域的必選消費或未來消費,消耗家庭儲蓄,甚至是借債。更為重要的是,盡管新農合已經覆蓋農村,但相比水漲船高的城市生活開支、未來收入下滑或失業的風險,顯得微不足道。同時,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覆蓋率還很低。
基于此,當前整體上仍舊處于青壯年和人口紅利期的農民工,短期內看不到其未來不確定性支出的風險。從問卷調查看,農民工買房的首付款主要靠父母幫助和自己積蓄。由此,一旦儲蓄提前釋放或被透支,在步入中年后,子女教育、父母醫療等方面的剛性開支必然會讓這些新市民陷入城市底層。為了獲取基本的家庭開銷,農民工不得不以肢解完整的家庭結構為代價,父母、小孩甚至是配偶(婦女)繼續成為留守人群,這將與“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背道而馳。
因此,鼓勵農民工購房的同時,要防止各地出臺的政策異化為讓農民工“赤腳上樓”。同時,要加快實施“十三五”規劃提出“雙掛鉤”戰略,即“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
此舉在于構建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市民化”成本的激勵機制,以體現“市民化”正外部性特征;同時,以增加或減少轉移支付、用地規模,構建中央財政轉移、土地審批與地方政府吸納外來人口“激勵相容”的機制,這才是鼓勵農民工購房的現實路徑。
作者為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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