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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葉敬忠: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民工流動

[ 作者:寧夏?葉敬忠?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6-03-14 錄入:吳玲香 ]

———個政治經濟學的國內研究綜述

【內容提要】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民工流動,從“離土不離鄉”的就地轉移到“離土又離鄉”的民工潮,進入新世紀后呈現出多元化的發展趨勢,其背后的邏輯是市場化與全球化推動的制度變遷的影響。國內社會科學界對于農民工流動的研究從最初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模式的討論、對城鄉隔離制度的批判發展到對流動背后的階級與性別、鄉村的商品化與社會化乃至發展主義的揭示,包括這種流動所塑造出的不平等與斷裂的城鄉關系等。隨著流動的多元化和推動制度變遷力量的多元化,農民工流動、鄉村發展以及城鄉關系也有了新的選擇可能性,為這一領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空間。

【關鍵詞】農民工/城鄉關系/政治經濟學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逐步轉向市場化,同時也不斷被卷入全球化,形成一個以資本主導的外向型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的經濟模式。伴隨著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業相對收入水平的不斷下降,大批農村人口進入城市與非農業部門尋找工作機會,這些被稱作“農民工”的勞動力支撐起中國這一“世界工廠”。龐大的農村人口被工業化與經濟發展動員起來,他們盡管已經成為城市與工業部門的主要勞動力,卻沒有被城市所吸納,而是不斷在農村與城市之間反復流動。城鄉之間、內地與沿海之間的年復一年、大規模的人口流動成為中國工業化與現代化的一個獨特景觀。塑造這種流動形式的制度背景、權力結構,以及為這種流動所鏈接、形塑的城鄉關系成為國內眾多社會科學研究者關注的主題。以下謹就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民工流動狀況及其制度背景變遷,以及國內相關研究的發展進行一個綜述。

一、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流動變遷概述

農村勞動力向城市和非農部門的轉移并非改革開放以后才出現,早在20世紀70年代即有農村集體組織、以“農村副業隊”等為形式的外出務工,用以增加集體收入。①然而在改革開放以后的三十年中,這種轉移表現為農村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工農之間、東部與中西部之間規模愈來愈大的流動,從80年代初期的不足200萬人②發展到2011年的1.58億人(外出務工農民工數量),③占到中國農村人口近1/4。④除了龐大的流動規模外,工業化、市場化、全球化的推動是這一時期農村勞動力流動區別于改革之前的主要特征。

(一)20世紀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末:就地轉移與選擇性準入

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重新將家庭作為組織農業生產和核算的基本單位,農業模式也從規模化的集體生產回歸到以自耕農的家庭小農場經營模式為主。盡管土地在法律上仍然歸村集體所有,但是通過村莊內部按人口分配和不定期調整土地的原則保證了每戶農民的土地使用權,而土地的平均分配則帶來普遍性的勞動力投入過密化,并且人口增加和新勞力的投入使這種過密化較之集體化以前更為嚴重。⑤這一時期的農村勞動力轉移主要發生在一些經濟較為發達、人口稠密、農業勞動生產率高、鄉鎮企業發展較好的地區,通過經營家庭副業和進入當地鄉鎮企業就業的方式實現就地就近轉移。⑥

由于自身沉重的就業壓力,這一時期的城市勞動力市場總體上依然對農民關閉著。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國家采取嚴格控制農民外出務工的措施,各地大量清退農民工和計劃外用工。以“農民工”為主題詞在中國知網檢索發現,在19821984年的三年中大部分文章是關于開展清退工作的。僅1982年的兩期《勞動工作》就刊發了六篇宣傳清退工作“先進經驗”的文章,涉及到安徽、山東、河南、山西、青海五個省。而在《勞動工作》1983年第1期的一篇文章中,我們能夠看到這種清退農民工和控制農民進城務工的措施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滿足當時城市大量待業青年的就業需要。⑦相應地,這一時期中國政府積極鼓勵“離土不離鄉”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模式,中央與地方政府也出于增加就業與財政收入的目的大力扶持鄉鎮企業與小城鎮建設。

盡管如此,農民并沒有被完全排斥在城市之外,一些高度危險、體力繁重的工作被挑選出來向農民開放,例如煤礦采掘(齊管,1981)、⑧碼頭搬運⑨等等。這種做法在當時被作為改革用工制度、提高經濟效益的“先進經驗”進行宣傳。從1984年開始,國家準許農民在“自籌資金、自理口糧”的條件下進入城市務工經商,⑩這種規定實際上希望農民工能夠進城從事那些為城里人所不愿意從事的工作,同時又免除了城市為農民工提供進行勞動力再生產的生活資料的責任。這個城市工業部門對農民的選擇性準入機制,提供那些限定性的工作(體力繁重的、環境惡劣的、工作危險的、地位卑下的),采用非正規的雇傭方式(包工、臨時工),不負責勞動力的再生產,為此后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與農民工陷入半無產階級化境地埋下了伏筆。

(二)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民工潮與歧視性控制

沿海地區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和大城市的迅速擴張,很快將本地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吸納完畢,一些沿海發達地區甚至通過將村莊整體變為工業園區(11)或納入城市成為城中村(12)的方式,徹底“消滅”了農村和農民(在此之前,這些地區的勞動密集型工業部門以吸收本地農民為主,外來勞動力主要通過承包土地從事農業的方式填補本地農業勞動力轉移后的空缺(13))。與此同時,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對農村生產力釋放作用的衰減和對農業、農村投資的減少,農民稅費負擔的增加,農民面臨著日益沉重的貨幣壓力。內地鄉鎮企業發展陷入困境(原因包括效益下滑、破產改制,以及一些政府部門以治理假冒偽劣、環境污染為名義的打壓等)將大量已經被就地吸納的農村勞動力重新拋出。在沿海地區與大城市日益增長的勞動力需求和內地農村的貨幣壓力與就業壓力共同作用下,大規模跨區域流動的“民工潮”取代“離土不離鄉”,成為這一時期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主要形式。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全國常年流動的農民工約有5 000萬到6 000萬人,其中四川、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六省就有2 400萬人,(14)從而形成了此后以中西部省份作為勞動力輸出地,東部沿海地區(尤其是長三角、珠三角)和北京、上海、廣州等發達城市作為勞動力輸入地的格局。

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面對有增無減的民工潮,各級政府依然試圖將其阻擋在城市之外。通過極力凸顯農民工進城的負面信息(諸如擠占城市公共資源、違法犯罪、影響市容等等),或者稱之為“盲流”,(15)從而實現對進城務工農民的“污名化”。然而,隨著1992年以后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勞動密集產業主導的外向型經濟日益在國民經濟起到了支柱作用,內地農民工對于滿足沿海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勞動力需求的重要性已經無法忽視,各級政府對待勞動力流動的態度從單純限制轉向控制與規范。(16)這一時期各地政府部門對勞動力流動的主要政策可以歸納為輸出地有組織、輸入地有管理、流動中有控制,而勞動力流入地區以“暫住證”和“收容遣送制度”為代表的流動人口管理措施也得到空前強化。并且,90年代國有企業改制造成的大量城市下崗工人在給城市帶來就業壓力的同時,也成為當時社會抗爭的主體,各地方政府和媒體出于維護穩定的考慮而將外來農民工視作城市就業機會與福利資源的爭奪者,從而通過限制與歧視性的準入政策來轉嫁就業壓力。(17)部門利益驅動的對農民工的歧視性政策使原有的勞動力市場分割不斷被強化,(18)農民工處在不平等的競爭地位而淪為無權的“弱勢群體”,(19)這種地位的直接體現就是沿海地區農民工工資水平在90年代幾乎沒有增長。(20)在這里,歧視既是各種控制流動人口措施的普遍特征,其本身亦是制造隔離并進行控制的手段。事實上,直到2003年發生的“孫志剛事件”(21)2004年起的“民工荒”(22)現象之后,對待勞動力流動與農民工的種種歧視與控制政策才得到社會廣泛關注并逐漸改變。

需要注意到,隨著跨區域流動成為農民工流動的主要形式,并形成相對固定的農民工輸出地與輸入地劃分,地方政府對于農民工流動的態度也因為各自所在地區角色不同和相關利益不同而產生差異。對于農民工輸出地,由于農業收益微薄而工商業弱小,農民外出務工帶來的收入無疑對促進本地經濟發展和增加財政收入意義重大,當地政府因此更樂于積極推動本地勞動力外出。(23)對于農民工輸入地,特別是一些自身就業壓力巨大(下崗工人多)的大城市,當地政府更傾向于限制外來勞動力的進入;(24)而對那些以勞動密集的外向型經濟為主的地區(例如南方沿海地區),開放外來農民工進入是一個明智的選擇,歧視與隔離控制更多是為了維持外來勞動力的無權與弱勢地位,滿足資方對勞動力“廉價、聽話”的要求。(25)

(三)2000年至今:農民工流動的多元化與多元推動的制度變遷

進入新世紀,農民工流動的一個重要變化就是新生代農民工開始成為主體。與上世紀80年代開始外出打工的第一代農民工相比,新生代農民工大多為80后或90后,在外出打工之前接受過中等教育,大多是從校門直接走上外出務工的道路,缺乏務農經驗,有些甚至沒有基本的務農常識。(26)與第一代農民工為賺錢補貼家用而外出相比,新生代農民工的外出動機則趨于多樣化,賺錢已經不是唯一的目標,追求生活意義與自我發展開始成為新生代農民工的外出動機。相應的,新生代農民工對于自己的農民身份認同開始趨于弱化,對于家鄉農村的認同也趨于弱化,因此有學者將新生代農民工定位為“介于生活者與生存者之間”和“介于回歸鄉土與定居城市之間”。(27)

隨著第一代農民工年齡增大而陸續回到農村,新生代農民工越來越占據流動的主體部分。他們雖然在身份上依然是農民,卻幾乎沒有、也從未想過從事農業,無法返回農村卻又無力融入城市,(28)他們的未來依然不確定。這種不確定反映在現實當中,就是新生代農民工中強烈的“漂泊”感和不滿與焦慮情緒,頻繁地轉換工作和在農村與城市以及城市之間流動成為一種生活常態,還有就是對不平等現實的激烈抗爭。一些學者認為,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出生的農民工同他們的父輩相比,少了對現實的屈服與忍耐,而有更多的權力意識和反抗意識。(29)相比于90年代以城市下崗工人和沉重稅費負擔下的農民為主體的社會抗爭,新世紀的社會抗爭運動更多由農民工發起,激烈的討薪維權乃至大規模罷工事件屢屢見諸社會媒體,“憤怒”(30)與抗爭成為新生代農民工的重要特征之一。

除了流動主體的多元化,在流動方向上也出現了多元化趨勢,即大規模向外流動與大規模返鄉回流的并存。新世紀以來頻頻出現的“民工荒”與“返鄉潮”同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開始的“民工潮”形成鮮明對比,其背后的原因既有沿海地區農民工工資長期不變和各種歧視性待遇引起農民工“用腳投票”的抗爭,也有深度卷入全球化的中國外向型經濟面對全球金融危機時對農民工的危機轉嫁。而在返鄉農民工中也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農民工回流的原因包括年齡、婚姻、生育等自然與家庭原因,外出就業失敗或遭到欠薪、工傷等侵害,厭倦工廠流水線單調緊張的生活等等;(31)年齡較大而被城市工業部門所拋棄的第一代農民工大多選擇不再外出而重新務農,而已經習慣于城市生活的年輕人則感到在家鄉“無事可做”,他們傾向于再次外出;(32)同樣,一些在外出務工過程中積累了資金、技術、人脈的返鄉農民工則會在家鄉農村或附近城鎮投資現代農業或工商業,(33)還有一些則成為鄉村精英、意見領袖或者被選為村干部,(34)他們帶回來的新的觀念與思維方式也對鄉村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與日常生活產生重要的影響。

同農民工流動的多元化類似,影響流動的制度變遷在新世紀以來也呈現出推動力量多元化的特征,除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外,全球化與社會對制度變遷的影響日益顯現。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標志著中國已經深度融入到市場經濟體系當中,參與全球分工,依靠廉價勞動力成為滿足全球市場需求的“世界工廠”,同時也成為中心發達國家資本輸出與利潤攫取的重要場所。為了滿足跨國資本最大化剝削剩余價值的需要,維持一個權力缺失、頻繁流動的農民工群體而不必負擔勞動力再生產的成本(將其轉嫁給農村),(35)全球化力量不斷產生出勞動力市場的分割機制。(36)因此,盡管國家從2000年起致力于構建一個打破城鄉分割的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改變過去的一些歧視性政策與控制措施,并且在2004年正式承認農民工是“產業工人(階級)的一部分”,(37)但是農民工真正的“無產階級化”依然遙遙無期。(38)事實上,政府部門對勞動力流動與農民工的態度轉變與政策調整很大程度上是對中國經濟日益卷入全球化并高度依賴世界市場現實的順從,“民工荒”與“返鄉潮”正因為影響到沿海外向型經濟的勞動力需求與經濟增長而成為需要解決的“問題”。

除了全球化因素,一些非政府因素也成為推動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力量,這其中有非政府組織(包括農民工自組織)、社會媒體、學者與公共輿論等。各種自發的討薪、維權、罷工等抗爭行動,使農民工作為一個群體(某些情況下作為一個階級)展現出不容忽視的力量,并推動著農民工的自組織(例如農民工的獨立工會)建設。在公民社會推動下,人口外流引起的農村凋敝、農業萎縮、留守人口處境和城市外來人口公民權缺失(例如農民工子女教育、社會保障)等一些列問題得以被呈現,類似“孫志剛事件”等標志性事件被廣泛關注,為推動相關法律完善、政府政策與行為轉變發揮了重要作用。公民社會力量,特別是農民工自組織力量的成長,對改善勞動力市場中國家、資本與農民工之間不公平的力量博弈具有重要意義。

二、農民工流動的政治經濟學研究:三十年來的變遷

(一)20世紀80年代: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模式的研究

國內社會科學界對勞動力流動的研究最早是從關注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開始的。如前文所言,農村廢除集體生產而恢復小農生產方式的改革使人多地少的矛盾凸顯。在中國期刊網上以“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題名檢索,第一篇文獻是魏時中發表在19821月《贛江經濟》上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出路在哪里》,而在當年就有五篇以之為題的論文,這一年恰是中央確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作為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的起始,(39)這些研究對于農村剩余勞動力出路的普遍共識就是向工商部門轉移。(40)

共識達成之后便是轉移路徑與方式的具體討論。馮蘭瑞將可供選擇的轉移模式概括為:不離土不離鄉——通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戶兼業化,使農業能夠吸納剩余勞動力;離土不離鄉——通過發展鄉鎮企業的方式,使剩余勞動力在當地向工商業轉移;離鄉不離土——通過外出在異地承包土地耕種的方式實現轉移;離鄉又離土——勞動力離開農村,進入城市工商業部門。(41)由于當時城市就業壓力巨大和資源限制,以“不離土不離鄉”或“離土不離鄉”的模式,通過農戶兼業化、發展鄉鎮企業和小城鎮實現轉移受到學者與政府的推崇。然而,當時也有學者指出“離土不離鄉”只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初次轉移”,而“離土又離鄉”的城市化才是“農村經濟變革的大趨勢”。(42)此外,也有學者對中國可轉移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數量估計展開了討論,估計結果差異的背后是對未來農業人均土地規模與機械化水平變化和技術進步預期的不同。(43)這一時期,一些國外關于城鄉人口遷移的理論被引介進來,例如劉易斯的二元結構理論和托達羅的改進模型、(44)人口遷移理論(包括推力——拉力模型)(45)等,這些基于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深深影響了以后中國的相關學術研究和政策選擇。(46)

(二)20世紀90年代:“民工潮”與農民工流動的制度分析

“民工潮”的涌現意味著沿海地區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基本完成(主要通過勞動密集型、出口導向的鄉鎮企業,以“離土不離鄉”的形式完成轉移),同時也表明內地農村對“不離土不離鄉”和“離土不離鄉”模式嘗試的失敗。對于迫使農民離土向外流動的原因,吳懷連通過對湖北省四縣34個村莊的調查認為,城鄉之間、工農之間收入差距的巨大是主要原因,而非勞動力剩余;(47)黃平等對全國四省八村的調查也認為,土地缺乏和農村勞動力剩余都不是導致農民外出的充分或必要條件,農業收入的相對低下迫使農民放棄土地而選擇外出務工,務工收入成為家庭主要的收入來源,而農業生產則被貶低為一種補充性的副業或“家務勞動”。(48)這些研究實際上對勞動力跨區域流動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并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工業部門(城市/沿海發達地區)攫取農村勞動力資源的實質。

“民工潮”的興起使國內許多研究者將關注點集中于農民工的跨區域流動,他們認為過去“離土不離鄉”的轉移模式使城市化滯后于工業化進程,(49)并希望這種跨區域流動能夠推動農村人口城市化,實現社會結構的根本改變。(50)因此,這些研究者批評城市政府對農民工設置的各種準入障礙與歧視性政策,認為不利于實現勞動力自由流動與最優配置,阻礙了城市化進程。(51)由于國家(包括中央與城市地方政府)對勞動力流動的嚴格控制與歧視性政策是導致勞動力市場分割的主要原因,因此對于制度及其形成與變遷的研究開始得到重視,一些學者開始對勞動力流動進行政治經濟學的研究。蔡昉將對外地農民工的歧視政策歸因于城市居民為維護既得利益(例如國有部門的高福利,這些既得利益被認識是改革之前城市與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結果),向本地政府施壓的結果(如前文所言,國有企業下崗工人的不滿構成當時城市維穩的主要壓力)。(52)盡管這些研究依然采用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設、理論與方法,但是反映出塑造經濟行為的制度、權力等因素開始得到研究者的重視。

作為流動主體的農民工,他們離開農村來到城市,從事非農的職業卻依然是農民的身份,生活工作在城市卻又為城市所排斥,處在一種游離與邊緣的地位。(53)這一時期對城市農民工的研究主要考察他們的收入水平、生活方式、心理與觀念、越軌行為與犯罪問題等。(54)例如李培林對流動農民工的社會網絡與社會地位的研究發現,農民工在進入城市的時候也把家鄉農村的家庭倫理關系帶入了城市,他們的信息來源與交往方式、職業變動與社會流動仍然更多地依賴親緣與地緣關系,而與這些資源的市場化程度沒有關系;同時,農民工內部也在發生著地位分化,形成占有資本并雇傭勞動的業主、占有少量資本并自我雇傭的個體工商業者和完全依靠出賣勞動力的打工者三個社會階層。(55)周曉虹通過對北京“浙江村”和溫州一個農村社區農民流動史的考察,認為流動經歷與城市生活體驗對于影響農民精神世界,培養個人現代性具有重要意義。(56)

人口外流對農村的影響在這一時期也開始被關注。徐勇的研究認為,青壯年勞動力外流使農村稀缺的資金、技術、人才、知識與需求等資源向城市集中,鄉村發展陷入“空心化”的困境,流動不僅沒有帶來鄉村傳統結構的轉型,一些外來文化沖擊反而破壞了原有的鄉村秩序,使鄉村社會處于一種失范狀態。(57)部分家庭成員長期在外務工也使完整的家庭生活遭到破壞,于是產生了留守人口的問題。高小賢的研究關注到了男性勞動力大量外出引起的農業生產女性化現象,(58)繁重的農業生產任務對留守婦女的負擔是討論的主要話題。對于留守兒童,這一時期主要關注的是其教育問題。

(三)2000年以后:階級的視角

新生代農民工成為流動的主體部分,他們疏于農事,缺乏對農村生活的認同,將來似乎已經無法像他們的父輩那樣回到農村。(59)然而,城市對他們的接納依然遙遙無期,農民工在城市中依然維持一種“邊緣”、“無根”的狀態。(60)王春光把這種狀態稱為“半城市化”,農村流動人口雖然進入了城市,并且工作、生活在城市,卻在體制、社會生活和社會心理上被城市與市民所排斥,當這種排斥長期不能改善時就會使“半城市化”結構固化并不斷自我復制,他認為這種“半城市化”具有長期化的趨向。(61)于是,許多學者發出盡快實現“農民的市民化”(62)的呼吁,并就如何實現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適應與市民化展開了探討。(63)但現實中城市準入門檻的不斷提高(尤其是經濟上的,例如住房價格),以及農民工子女教育的階級再生產傾向,(64)似乎正在應驗“半城市化”結構固化的預言,以勞動力流動推動城市化與社會結構轉型的期望日漸渺茫,“漂泊無根”成為了新生代農民工的一種典型“歸宿”。(65)

1.回歸階級視角

作為一個新的勞動主體與抗爭主體,一些學者開始從階級的視角來看待農民工以及他們的流動。劉劍在評論潘毅等人的《大工地:城市建筑工人的生存圖景》一書時提到,占據中國轉型社會研究主流的階層分析視角否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中的“內在對立的結構性因素”,主張階層利益調和與社會流動的可能性,農民工問題可以通過制度文化的改進得到解決;而階級分析視角突出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內在利益對立的結構性基礎”,強調勞資之間不可避免的階級沖突。秉持階級分析視角的學者主張“只有將處于失語、錯位和扭曲的階級話語拯救出來,才能夠直面和回應產生利益對立、制造社會不公的結構性根源”。(66)

潘毅認為,毛澤東時代工人階級及其地位的塑造是由國家代為進行的,改革開放后的中國為了給強調個人主義、專業分工機會平等和開放市場的新自由主義經濟鋪平道路,階級的話語被壓制,階級的話語先是被國家、而后被市場話語所取代。另一方面,戶籍制度同勞動力控制機制的緊密結合形成一種權力形態,在深化對農民工的剝削(利用農村的自給自足經濟壓低勞動力再生產費用)的同時也在模糊農民工的身份認同。既非農民亦非工人的身份模糊性,以及因為無法在城市定居而不斷流動的特征,都阻礙著農民工作為一個階級發出自己的聲音。因此,在對打工妹群體及其日常抗爭的研究中,潘毅呼吁重歸階級的視角來理解全球化時代中國社會暴力的本質,以此“召喚一種嶄新的,可以超越個人行動或集體行動、非政治沖突或政治沖突、地方性斗爭或全球斗爭的抗爭理論”。(67)沈原指出,當國際社會與經濟學家們紛紛斷言中國已經成為一座“世界工廠”時,也就表明世界上最龐大的產業工人階級正在中國形成,因此他呼吁“把工人階級帶回分析的中心”。沈原認為當代中國正處在外部資本主義全球化和內部社會主義體制向市場化轉軌這兩次“大轉變”的交匯點上,從而出現了不同于國有企業“老工人”的農民工,即轉型期的“工人階級再形成”。對于農民工研究,沈原主張從研究“抽象工人”轉換到研究“具體工人”,提供各種工人的具體形象、具體生活與工作場景,描繪他們在具體情境之下的實踐邏輯;其次要返回到生產中心性,重視生產過程對塑造農民工的決定性作用。(68)

事實上,在潘毅和沈原提出回歸農民工研究的階級視角之前,嚴海蓉于2001年發表的文章《“素質”、“自我發展”和階級的幽靈》就通過一個打工妹的敘述展現出一個農民工個體的階級覺醒過程。改革開放使農村成為無窮的勞動力源泉,但是這些“低于現代標準、廉價、沒有勞動紀律”的勞動力需要加以改造以適應市場與跨國資本的要求。于是,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壓力下進行“自我發展”,將含有資本價值觀的“素質”話語自覺內化,用個體的自我否定與改造來取代階級認同、遮蔽社會對立。當資本的壓迫與剝削不斷加重,當“自我發展”無法改變被異化的命運的時候,農民工也將擺脫“素質”話語的束縛,重新回到作為一個階級的群體認同。(69)而在對建筑工地的研究中,潘毅等發現建筑業包工制的用工體制將建筑工人置于一種勞動關系缺失的困境中,資方與工人之間的層層轉包遮蔽了真正的勞資雇傭關系,分包制將工程進行分解的同時也對工人進行了分化,而包工隊內部則以準親緣(例如朋友關系)和地緣等人際關系代替勞資關系來管理、控制工人。分包勞動制為資本控制工人并剝削剩余價值提供了更大的空間,然而當這種壓榨突破工人的底線(拖欠工資,違背資本購買勞動力的“等價交換”原則)時,討工錢的斗爭便將勞動與資本之間內在對立和被隱藏的階級關系清晰地呈現在工人之前。在抗爭的實踐中,當分包制遮蔽下的勞資關系浮現出來,真正的老板出現時,地緣意識會反過來成為工人迅速團結的社會基礎,建筑工人的階級意識由此形成。(70)

2.無法完成的無產階級化

無產階級化是勞動者失去對生產資料的控制,為了生存而不得不向他人出賣勞動力的過程。在發達國家的工業化時期,無產階級化既是從農業向工商業轉移人口的過程,也是勞動者同他們原有的生產資料(土地)相分離的過程,工業化、無產階級化和城市化相伴隨而進行。發展中國家的無產階級化不同于發達國家早期的工業化的情況,而是大量勞動力向非正規經濟部門集中,(71)從事低工資、缺乏保障、臨時性的工作,成為所謂的“半無產階級”。劉建洲在對無產階級化的相關理論及不同歷史、地區無產階級化過程進行廣泛梳理的基礎上,認為改革以來中國農民工的無產階級轉化由于國家力量的干預而并未完成,不得不處于“未完成的無產階級化狀態”。農民工作為勞動的主體,其勞動力的出現、使用與再生產在空間和社會意義上被割裂和拆分開來,他們的勞動力以工人的身份在城市被使用,卻必須回到農村、以農民的身份得到再生產。(72)孟慶峰認為,“半無產階級化”是波蘭尼社會“大轉變”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勞動力一方面被商品化為資本積累服務,同時又有一定程度的“去商品化”,是一種“社會的自我保護運動”。但是中國農民工的半無產階級化卻是在農村取消集體經濟而重歸小農經濟的條件下,勞動力的再生產階段同被商品化的勞動力使用階段一樣失去了社會保護。(73)

農民工的半無產階級化源于其勞動力使用與再生產過程的分離,無法在城市進行勞動力的世代再生產,讓一些學者注意到農民工在城市的居住方式對其身份與階級塑造的影響。任焰、梁宏的研究發現,農民工在城市的居住方式為資本主導或社會主導,未見國家或地方政府對解決農民工居住方面的貢獻。農民工在城市的居住條件與居住質量決定了其居住的臨時性,僅僅滿足個體的基本生存要求而無法提供完整的家庭生活條件。而所謂的資本主導也即工廠提供的集體宿舍居住方式,社會主導則是以社會提供的房屋租賃(一般位于城中村)解決居住問題。(74)周大鳴的“二元社區”描述了農民工居住的擁擠的城中村、出租屋與工廠宿舍同本地人(工廠的出資人、管理人員或分利者)居住的“文明小區”之間的隔離,這種隔離不僅體現在居住空間與條件上,還體現在分配制度、職業、消費與娛樂方式和社會心理上。(75)任焰、潘毅認為,只提供基本生存條件的集體宿舍勞動體制在宏觀上實現了勞動力的高流動性,滿足資本對勞動力的廉價、年輕的要求;同時在微觀上使工人的生活過程同勞動過程一樣被納入工廠(資本)的控制之下,使工廠能夠靈活支配和延長工人的勞動時間,提高勞動力使用的剩余價值率。(76)

人為阻斷的城市化進程使農民工陷入農民身份與工人職業的矛盾中,無法扎根于城市實現勞動力使用與再生產的統一,使農民工的無產階級化始終處于無法完成的狀態,使這一勞動主體“只能永遠停留(流動)在‘半無產階級化’的特殊狀態之下”。(77)

3.其他研究視角

勞動力流動背后的關系、性別,以及推動勞動力流動的社會化(商品化)、發展主義等也成為這一時期政治經濟學的研究視角,并構成了對階級視角的補充。

關系視角主要被應用于對建筑工地包工制的研究。周瀟對建筑工地的田野研究發現,建筑工地上工人與管理者和工人與工人之間普遍存在的地緣與準親緣(朋友)關系,在網絡化的勞動力市場、農民工“二等公民”的社會身份和建筑業獨特的生產組織特性下形成一種“關系霸權”,包工頭等管理者利用關系霸權在工人中獲得忠誠與支持,約束并消解工人的反抗,促使工人積極投入到勞動與“自我剝削”當中。(78)蔡禾等對路橋建設行業的研究發現,包工頭在工程款無法到位的情況下,對農民工的工資發放遵循一種“逆差序格局”的邏輯,即按照與包工頭的“關系”由遠到近作為工資發放的優先順序,以降低由于“環境不確定性”而可能導致的關系邊緣工人流失。因此,關系霸權降低市場風險的作用對于包工頭和關系核心工人而言是不平等的,它使包工頭的風險被最大限度降低,而關系核心工人則承擔了更大的風險。(79)當然這些研究也認為,倘若涉及到根本的利益沖突(例如拖欠工資),則工人與管理之間的關系霸權則可能破裂,而關系網絡在工人群體中造成的分割亦可能彌合,原有的地緣、準親緣關系將讓位于階級關系與階級認同。(80)

針對打工妹群體的研究特別強調性別視角的重要意義。潘毅在呼喚對中國打工妹研究的階級視角的同時也指出“打工妹是女性的打工主體”,女性因其更加容易被管理和控制的特征而被國際資本所挑選出來;因此打工妹的社會抗爭不應被簡化為傳統的“階級斗爭”,這種社會抗爭“既是打工者對制度和資本的反抗,也是女性對父權制文化的反抗”。(81)嚴海蓉對保姆這一特殊打工妹群體的研究,梳理了改革話語下家務勞動負擔如何從家庭內部的性別不平等替換為知識分子的“階級負擔”問題,(82)而保姆則成為轉嫁這種性別負擔的“性別替身”,因此家政工(保姆)的雇傭背后是城鄉、腦體、性別三重關系的運動與調整。嚴海蓉最后提出“任何對家務勞動價值的嚴肅討論都必須正視家務勞動的社會價值”并“通過性別問題和階級問題的關聯來尋求解放性的方案”。(83)

一些學者從農村商品化(社會化)的現實出發,主張超越傳統的經典小農范式來理解農民的行為。徐勇、鄧大才將“社會化小農”作為解釋當今農戶的一種視角,即在農村日益卷入市場經濟當中,農業生產的社會化分工和農民生活空間的商品化帶來巨大貨幣壓力的情況下,小農的行為遵循一種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和貨幣支出最小化的“貨幣倫理”。(84)在貨幣倫理的支配下,社會化小農被貨幣壓力驅趕著向外流動,不惜將自身作為換取貨幣的商品,與家人的團聚、農業勞動的相對清閑甚至身體的健康如果不能帶來足夠貨幣收入則變得無意義了。(85)鄧大才認為,中國農民的打工邏輯經歷了從生存邏輯向貨幣邏輯的轉變,打工動機從生存最大化向貨幣最大化的轉變。目前大多數農民外出務工依然遵循貨幣邏輯,包括已婚者為即期的貨幣壓力而打工,未婚者為緩解未來的貨幣壓力而打工;但是一些年輕打工者正從貨幣邏輯向前途邏輯轉變,從貨幣最大化向利益最大化轉變。(86)如果說階級的視角讓我們認識到農民工的半無產階級化的現實,那么社會化小農的貨幣邏輯則解釋了農民在擁有一定生產資料與生存能力的情況下何以會“主動”地尋求自身無產階級化。

這一時期,關注農民工流動導致的留守人口、農業老齡化與農業女性化、農民工子女教育等相關主題的研究大量出現。葉敬忠將勞動力流動以及留守人口問題置于發展主義的背景下來理解,并對這種以現代性霸權、唯經濟增長和城市中心主義為特征的發展模式進行批判與反思。(87)

三、研究取向的新變化

近年來研究成果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將農民工流動置于市場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重在揭示其背后的宏觀結構及其內在的矛盾沖突。研究的目標從過去對已有現象的解釋為主,延伸向對未來趨勢的預測與應對。在2000年以后的研究文獻中,以農民工為對象的研究(特別是階級視角的研究),將農民工的“半城市化”與“半無產階級化”視為最大的問題,其暗含的政策取向依然是通過農民工的徹底城市化來實現“無產階級化”。另一些研究以流動背景下的農村和小農為對象,則更多關注勞動力外流、資源外流所導致的農村“虛空化”,關注商品化對小農的壓力,更多強調鄉村與小農經濟的價值與意義,主張重建鄉村。此外,對影響勞動力流動的正式制度的研究,隨著城鄉行政壁壘逐漸瓦解,也從過去對產生負福利的隔離制度的批判,轉向對完整公民權利的制度保障的關注,意在推進公共福利的均等化。

農民工流動主體與流動方向的多元化和推動制度變遷力量的多元化趨勢,為這一領域提供了新的研究問題和研究空間,一些研究者開始用新的經驗材料重新審視舊有研究結論。

對于農民工的所謂“市民化”問題,已經有學者的研究開始對此解決方案提出質疑。李強、胡寶榮的研究發現,城市戶籍制度的松動并沒有顯著改善農民工市民化的現實困難。(88)并且,當戶籍身份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相關聯時,“市民化”更多是農民工面對國家征地時的被動選擇。(89)

同時,有學者關注到了農民工的回流趨勢。李郇、殷江濱的研究發現,農民工回流后主要在家鄉縣城、集鎮從事非農產業,從而促進了當地小城鎮的發展。(90)對于回流人口向家鄉小城鎮的集中現象,有學者提出了“回流式市民化”的概念。(91)同時,當回流伴隨著沿海企業向內地遷移時,也有可能使曾經雙重脫嵌于鄉村和城市社會的農民工實現“再嵌入”。(92)

一些學者也開始從福利而不僅僅是收入的角度來考察農民工流動對農戶家庭的影響。彭大松的研究發現,家庭成員長期外出對于家庭福利帶來了損失。(93)葉敬忠指出,大規模的農民工外流在農村造成了大量留守人口,同時也導致對這些留守人口的“照料赤字”。(94)也有學者開始研究童年留守經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影響,從而將“農民工”和“留守兒童”兩大主題建立起關聯。(95)

四、結論及未來可能的研究議題

通過對三十多年來農民工流動以及相關研究的梳理,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雖然兼業化是中國農民維持生計的慣常策略,但是大規模農民工流動并非自發的過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從“離土不離鄉”變為“離土又離鄉”,是國家發展戰略從本地工業化的均衡發展向沿海優先的非均衡發展轉變的結果。而維持農民工的流動與半工半耕、“半城市化”的狀態,也是國家和資本為保持勞動力集中、廉價且馴服的競爭優勢的共同需求。因此,農民工流動受到國家各種政策、法規、管制的推動與引導,也被資本通過建構生產體制和控制勞動過程所維持,很大程度上是制度、權力、生產關系塑造的結果,而這種塑造的力量、機制與過程正是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農民工流動仍將是長期存在的現象;農民工徹底的城市化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正如有學者指出的,大批農民工在沿海與內地、城市與鄉村、務工與務農之間潮汐式的流動,依靠家庭農業對勞動力再生產的支持,能夠在經濟增長的同時保持勞動力相對低成本的優勢。(96)每當經濟波動乃至經濟危機時,農村和農業蓄水池對城市過剩勞動力的吸納,總能使城市的危機得到緩沖,避免大規模失業對社會穩定乃至政治穩定帶來的沖擊。(97)在中國的產業升級還沒有完成,經濟增長和就業對勞動力密集、附加值低的出口加工業的依賴還沒有徹底擺脫時,城市的就業容量也就更容易受到世界經濟波動的影響。在沒有能力提供充分的城市就業與生活保障的情況下,此時過于急切地推動農民工“徹底城市化/無產階級化”并非一個明智的選擇。

農民工的工資價格優勢是建立在家庭承擔勞動力再生產的基礎上,需要有可持續的家庭農業來支持。同樣,農民工為適應經濟周期的雙向流動也建立在能夠返鄉的基礎上,需要有能夠支持家庭生活與生計的鄉村作為歸宿。然而,現時的農民工流動在給城市輸送人力的同時正不斷掏空農村,在為城市生產財富與繁榮的同時正制造著農村的寂寥與衰敗。如果說過去的農民務工是城鄉間不平等的要素交換,那么當前的農民工流動則更多體現為城市對農村單向的資源汲取。在發展主義和城市化的話語霸權下,新生代農民外出務工換取的收入不再是投入家鄉的農村建設與農業生產,而是積攢起來作為逃離農村進入城市的資金儲備。這種以拋棄鄉村、廢棄農業為代價,使農民無根的流動是難以為繼的。

筆者認為,學者們的研究視野需要進一步拓展,將鄉村和城鄉關系納入研究視野,提供更加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過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勞工研究領域,關注農民工本身,而對鄉村和流動關注較少,研究視野和對解決方案的想象都存在一定局限。農民工本身是一個兼有農民與工人兩重身份、村民與市民兩種特征的角色,農民工的流動將城市與鄉村、工廠生產與家庭農業聯系起來。因此,對農民工流動的研究需要從勞工研究中拓展開來,需要將鄉村以及城鄉互動納入研究視野,需要多領域、多視角的共同關注。在解決方案上除了“徹底城市化/無產階級化”,同樣需要有鄉村的建設與復興,需要構建新的、更加平等的城鄉關系,統籌城鄉協調發展。

農民工流動在中國作為一個正在進行且變化的經驗事實,對其的政治經濟學研究也依然應當是對經驗事實的研究,其研究主題的發展也必然服從于經驗事實的發展。由此觀之,勞動力回流趨勢能否改變農民工徹底無產階級化與市民化的“唯一前途”,回流對于農村發展的影響如何,新的城鄉關系如何實現,社會力量在流動中能夠發揮何種作用,如何發揮建設性作用,都有可能成為未來新的研究主題。

①齊管:《煤礦掘進的新用工形式——對平頂山礦使用農村副業隊承包井下工程的調查》,《勞動工作》1981年第6期。

②劉建進:《19971998年中國農村勞動力就業及流動狀況(中國農村發展研究報告Ⅱ)》,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

③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2011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④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1年末中國農村人口為6.56億。

⑤黃宗智:《中國農村的過密化與現代化》,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2年,第86頁。

⑥宋林飛:《農村勞動力的剩余及其出路》,《中國社會科學》1982年第5期。

⑦安徽省勞動局:《蕪湖七千城鎮青年到建筑、搬運隊就業》,《勞動工作》1983年第1期。

⑧莊啟東、張曉川、李建立:《關于貴州省盤江、水城礦務局使用農民工的調查報告》,《計劃經濟研究》1982年第1期;王思誠:《煤礦井下試行農民合同輪換工的調查》,《經濟管理》1982年第7期。

⑨尚勞:《上海港務、交通、造船行業改革用工制度經濟效益提高》,《中國勞動》1984年第13期。

⑩馬雪松:《從“盲流”到產業工人——農民工的三十年》,《企業經濟》2008年第5期。

(11)折曉葉、陳嬰嬰:《村莊的自然“城鎮化”》,《中國社會學年鑒:19951998》,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8年,第119-129頁。

(12)李培林:《巨變:村落的終結——都市里的村莊研究》,《中國社會科學》2002年第1期。

(13)胡俊生:《廣東代耕農生存狀況調查》,《中國改革(農村版)》2004年第5期。

(14)朱澤:《“民工潮”問題的現狀、成因和對策》,《中國農村經濟》1993年第12期。

(15)任賢良、熊小立:《盲流還是潮流?——對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深層思考》,《農村經濟》1989年第6期。

(16)馬雪松:《從“盲流”到產業工人——農民工的三十年》,《企業經濟》2008年第5期。

(17)蔡昉、都陽、王美艷:《城市排斥外來勞動力的政治經濟學——北京案例》,《中國制度變遷的案例研究·第四集》,2005年。

(18)李怡樂:《關于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政治經濟學解讀》,《科學·經濟·社會》2012年第2期。

(19)江立華:《論城市農民工的平等競爭權問題》,《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4期。

(20)包小忠:《劉易斯模型與“民工荒”》,《經濟學家》2005年第4期。

(21)孫志剛事件:2003317日,任職于廣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前往網吧的路上遭遇警察盤查,因缺少暫住證被送至廣州市“三無”人員收容遣送中轉站,后又轉到廣州收容人員救助站,遭受到工作人員和其他被收容人員的野蠻毆打,320日被發現死亡。由于孫志剛是一名畢業兩年的大學生,這一事件受到人們廣泛關注,并直接導致已實行20年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廢除。

(22)民工荒:2004年起,沿海發達地區(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出現的民工短缺現象,是農民工面對過低的工資與歧視待遇時的一種“用腳投票”。

(23)安徽省委政研室:《關于安徽省“民工潮”的調查與對策建議》,《中國農村經濟》1994年第1期;許平:《從政府行為到市場行為——竹鎮勞務輸出個案研究》,見李培林主編:《農民工:中國進城農民工的經濟社會分析》,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237-251頁。

(24)蔡昉、都陽、王美艷:《城市排斥外來勞動力的政治經濟學——北京案例》,《中國制度變遷的案例研究·第四集》,2005年。

(25)周大鳴:《渴望生存:農民工流動的人類學考察》,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6162頁。

(26)王春光:《新生代農村流動人口的社會認同與城鄉流動的關系》,《社會學研究》2001年第3期。

(27)王春光:《新生代農村流動人口的外出動因與行為選擇》,《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2年第7期。

(28)王春光:《對中國農村流動人口“半城市化”的實證分析》,《學習與探索》2009年第5期。

(29)符平:《漂泊與抗爭:青年農民工的生存境遇》,《調研世界》2006年第9期。

(30)程小娟:《艱難的歷程:20世紀80年代以來入城農民的文學鏡像》,《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報(社科版)》2006年第3期。

(31)張術環、張文萃:《農民工回流問題研究綜述》,《經濟縱橫》2009年第2期。

(32)田先紅:《返鄉農民工村莊適應的代際差異》,《東岳論叢》2009年第7期。

(33)石智雷、楊云彥:《家庭稟賦、家庭決策與農村遷移勞動力回流》,《社會學研究》2012年第3期。

(34)周大鳴:《外出務工與輸出地政治結構的變遷——以江西省為例》,見李培林主編:《農民工:中國進城農民工的經濟社會分析》,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192頁。

(35)潘毅、任焰:《農民工的隱喻:無法完成的無產階級化》,http://chinaleftreview.org/?p=534,《中國左翼評論》2011年第4[201289]

(36)李怡樂:《關于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政治經濟學解讀》,《科學·經濟·社會》2012年第2期。

(37)馬雪松:《從“盲流”到產業工人——農民工的三十年》,《企業經濟》2008年第5期。

(38)潘毅、任焰:《農民工的隱喻:無法完成的無產階級化》,http://chinaleftreview.org/?p=534,《中國左翼評論》2011年第4[201289]

(39)198211日發布的《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作為中共中央第一個關注“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正式肯定了集體所有制基礎上的包產到戶、包干到戶,被認為是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正式確立。

(40)魏時中:《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出路在哪里》,《贛江經濟》1982年第1期;宋林飛:《農村勞動力的剩余及其出路》,《中國社會科學》1982年第5期。

(41)馮蘭瑞、姜渭漁:《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模式的比較研究》,《中國社會科學》1987年第5期。

(42)蔡龍:《試論離土也離鄉》,《農業經濟問題》1985年第7期。

(43)鄧一鳴:《我國不同類型地區農業勞力剩余及其轉移》,《農業經濟叢刊》1985年第6期;季慶曾:《我國種植業只能容納1.6億勞動力嗎?》,《農業經濟叢刊》1987年第1期;鄧一鳴:《怎樣確定種植業容納勞動力數量》,《農業經濟叢刊》1987年第2期。

(44)蔡昉:《農業勞動力轉移理論評述》,《開發研究》1988年第3期。

(45)林友蘇:《人口遷移理論簡介》,《人口研究》19872期。

(46)李義平:《農業與城市化——重讀舒爾茨的〈改造傳統農業〉》,《讀書》2012年第8期。

(47)吳懷連:《關于農民離土原因的探討——湖北省四縣市34個村莊調查》,《農村經濟與社會》1992年第2期。

(48)黃平、E.克萊爾:《對農業的促進或沖擊:中國農民外出務工的村級研究》,《社會學研究》1998年第3期。

(49)辛仁周:《農業剩余勞動力“離土不離鄉”轉移方式存在的問題分析》,《經濟與管理研究》1995年第6期。

(50)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見的手:社會結構轉型》,《中國社會科學》1992年第5期。

(51)宮希魁:《攆走農民工安置下崗工實屬下策》,《改革與理論》1998年第5期;王西玉、崔傳義、趙陽、馬忠東:《中國二元結構下的農村勞動力流動及其政策選擇》,《管理世界》2000年第5期。

(52)蔡昉:《中國城市限制外地民工就業的政治經濟學分析》,《中國人口科學》2000年第4期。

(53)張敦福:《城市農民工的邊緣地位》,《青年研究》2000年第9期。

(54)馬德峰、雷洪:《關于城市農民工問題研究的新進展》,《浙江學刊》2000年第5期。

(55)李培林:《流動農民工的社會網絡和社會地位》,《社會學研究》1996年第4期。

(56)周曉虹:《流動與城市體驗對中國農民現代性的影響——北京浙江村與溫州一個農村社區的考察》,《社會學研究》1998年第5期。

(57)徐勇:《掙脫土地束縛之后的鄉村困境及應對》,《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2期。

(58)高小賢:《當代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及農業女性化趨勢》,《社會學研究》1994年第2期。

(59)王春光:《新生代農村流動人口的外出動因與行為選擇》,《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2年第7期。

(60)朱力:《農民工階層的特征與社會地位》,《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2003年第6期。

(61)王春光:《農村流動人口的“半城市化”問題研究》,《社會學研究》2006年第5期。

(62)文軍:《農民的市民化》,《開放時代》2009年第8期。

(63)江立華:《城市性與農民工的城市適應》,《社會科學研究》2003年第5期;周明寶:《城市滯留型青年農民工的文化適應與身份認同》,《社會》2004年第5期;白南生、李靖:《城市化與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問題研究》,《中國人口科學》2008年第4期。

(64)關于農民工子女教育的階級再生產功能,可以參見熊易寒:《底層、學校與階級再生產》,《開放時代》2010年第1期;周瀟:《反學校文化與階級再生產:“小子”與“子弟”之比較》,《社會》2011年第5期。

(65)仰和芝、趙玲玲:《落地生根還是落葉歸根抑或漂泊無根》,《井岡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5期。

(66)劉劍:《把階級分析帶回來——〈大工地:城市建筑工人的生存圖景〉評述》,《開放時代》2011年第1期。

(67)潘毅:《階級的失語與發聲——中國打工妹研究的一種理論視角》,《開放時代》2005年第2期。

(68)沈原:《社會轉型與工人階級的再形成》,《社會學研究》2006年第2期。

(69)嚴海蓉:《“素質”、“自我發展”和階級的幽靈》,《讀書》2001年第3期。

(70)潘毅、盧暉臨、張慧鵬:《階級的形成:建筑工地上的勞動控制與建筑工人的集體抗爭》,《開放時代》2010年第5期。

(71)黃宗智認為,中國的“非正規經濟”就業人員(即沒有保障、缺少福利和不受國家勞動法保護的勞工)已占今天2.38億城鎮就業人員總數中的1.68億人,比正規就業人員多出一倍半。見黃宗智:《中國被忽視的非正規經濟:現實與理論》,《開放時代》2009年第2期。

(72)劉建洲:《無產階級化歷程:理論解釋、歷史經驗及其啟示》,《社會》2012年第2期。

(73)孟慶峰:《半無產階級化、勞動力商品化與中國農民工》,《海派經濟學》2011卷第1輯。

(74)任焰、梁宏:《資本主導與社會主導——“珠三角”農民工居住狀況分析》,《人口研究》2009年第2期。

(75)周大鳴:《外來工與“二元社區”——珠江三角洲的考察》,《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2期。

(76)任焰、潘毅:《跨國勞動過程的空間政治:全球化時代的宿舍勞動體制》,《社會學研究》2006年第4期。

(77)潘毅、任焰:《農民工的隱喻:無法完成的無產階級化》,http://chinaleftreview.org/?p=534,《中國左翼評論》2011年第4[201289]

(78)周瀟:《關系霸權:對建筑工地勞動過程的一項田野研究》,清華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年。

(79)蔡禾、賈文娟:《路橋建設業中包工頭工資發放的“差序格局”——關系降低了誰的風險》,《社會》2009年第5期。

(80)周瀟:《關系霸權:對建筑工地勞動過程的一項田野研究》,清華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年。

(81)潘毅:《階級的失語與發聲——中國打工妹研究的一種理論視角》,《開放時代》2005年第2期。

(82)嚴海蓉:《“知識分子負擔”與家務勞動——勞心與勞力、性別與階級之一》,《開放時代》2010年第6期。

(83)嚴海蓉:《階級的言說和改造——勞心與勞力、性別與階級之二》,《開放時代》2010年第6期。

(84)徐勇、鄧大才:《社會化小農:解釋當今農戶的一種視角》,《學術月刊》2006年第7期。

(85)鄧大才:《社會化小農:動機與行為》,《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3期。

(86)鄧大才:《農民打工:動機與行為邏輯——勞動力社會化的動機——行為分析框架》,《社會科學戰線》2008年第9期。

(87)葉敬忠:《留守人口與發展遭遇》,《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1期。

(88)李強、胡寶榮:《戶籍制度改革與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社會學評論》2013年第1期。

(89)李強:《論農民和農民工的主動市民化與被動市民化》,《河北學刊》2013年第4期。

(90)李郇、殷江濱:《勞動力回流:小城鎮發展的新動力》,《城市規劃學刊》2012年第2期。

(91)潘華:《“回流式”市民化: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的新趨勢——結構化理論視角》,《理論月刊》2013年第3期。

(92)黃斌歡、徐美玲:《工廠內遷與勞工的再嵌入——江西陶瓷廠的工廠政體研究》,《學術研究》2015年第6期。

(93)彭大松:《農村勞動力流動對家庭福利的影響》,《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5年第2期。

(94)張風云、葉敬忠:《農村孩子安全之憂折射發展之痛》,《農民日報》2013815日。

(95)汪建華、黃斌歡:《留守經歷與新工人的工作流動:農民工生產體制如何使自身面臨困境》,《社會》2014年第5期。

(96)賀雪峰、印子:《“小農經濟”與農業現代化的路徑選擇》,《政治經濟學評論》2015年第2期。

(97)溫鐵軍:《八次危機》,北京:東方出版社,2013年。

作者簡介:寧夏,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葉敬忠,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政治經濟學評論》,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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