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問題是21世紀中國人口性別結構失衡問題的一項集中表現。我國長期施行的人口控制政策有效控制了人口過快增長,快速的生育水平下降過程中,性別結構問題逐漸凸顯,農村人口出生性別失衡問題更為嚴重。時至今日,當年最先出現出生性別結構失衡的一代人口已經進入婚育高峰年齡,婚姻市場上的男性婚姻擠壓問題已經出現,農村男性面臨著更高的大齡未婚甚至終身不婚風險。
一、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比例
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鄉村30歲及以上男性的未婚比例達到了6.09%,遠高于城市的4.06%和鎮的3.53%。分年齡看,40歲及以上年齡中,鄉村男性未婚的比例是鎮與城市的比例之和,即,超過一半的40歲及以上未婚男性集中在鄉村。60歲及以上年齡中,鄉村男性未婚的比例超過了鎮和城市的比例。隨著年齡的增長,未婚男性集中于鄉村的趨勢十分明顯。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人口流遷不僅造成了農村人口老齡化比城市更為嚴重,也將會造成農村未婚男性人口老齡化比城市更為嚴重。
變化趨勢看,與“三普”相比,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比例大幅提高。除了30歲,“三普”農村男性未婚比例全部低于“四普”和“五普”。36-50歲的農村男性未婚比例,“三普”全部低于2%,而“四普”的相應比例全部高于6%、“五普”全部高于4%,“四普”和“五普”分別是“三普”的3倍和2倍。另外,“五普”55-70歲農村男性未婚的比例全部高于“四普”的相應比例,農村未婚男性人口呈現更加明顯的老齡化特征。總體而言,我國鄉村男性的大齡未婚比例最大,超過一半的老年未婚男性在鄉村。隨著時間的推移,農村男性大齡未婚男性的比例在增加,農村中老年未婚男性的比例增加更加明顯。
二、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生存困境
(一)婚姻困境
失婚既是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生存困境的首要表現,也是他們生存困境的關鍵原因。議婚機會缺乏和議婚行為失敗是農村男性失婚的重要因素,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嚴重缺乏議婚機會,議婚經歷很少,議婚持續時間很短。獨居是農村男性很可能面臨的失婚后果。未婚男性更多地與父母等家庭成員同住,當父母去世時,他們更多處于獨居狀態。
農村大齡未婚男性擺脫失婚狀態的途徑主要包括遠距離婚姻(跨省婚姻或跨國婚姻)和特殊婚姻(買賣婚姻、與喪偶離異女子結婚、年齡差較大的婚姻和換親等)等。與外省或外國女性的結婚擺脫不了買賣婚姻陰影,農村大齡未婚男性遭遇騙婚的風險很大,人財兩空的發生率很高,不僅給他們自身也給他們的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損失、輿論壓力和心理危害。與離異或喪偶女性結婚也很難談得上穩定,部分離異或喪偶女性帶著未成年子女再婚,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在婚后的生育、夫妻關系和親子關系等方面面臨著不確定性和不小的挑戰。
以彩禮和婚房為集中代表的結婚花費給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帶來難以擺脫的沉重壓力。農村男性結婚花費(包括彩禮、建房購房和婚禮等)在迅速提高,結婚花費的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了農村家庭收入的增長。高昂彩禮、縣城新房和家用汽車等購置費用是仍胸懷結婚夢想的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無法逃脫的困境。
(二)生活支持
生活支持是農村大齡未婚男性面臨的最大的現實生活問題。比較年輕、具有勞動能力和收入來源、身體能夠自理的農村大齡未婚男性主要的問題是缺乏日常生活支持,生活質量受到損害。比較年老、勞動能力下降、收入下降或身體自理能力欠佳的農村大齡未婚男性還要面對年老孤獨、老無所依的老年生活。
日常生活方面看,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生活支持受父母在世情況和與父母同住情況的顯著影響,與父母同住增加了大齡未婚男性的生活支持。大齡未婚男性從在世父母或同住父母處所獲得的生活支持隨著父母逐漸離世而逐漸減少直至消失。
中老年生活境況與養老意愿方面看,農村中老年未婚男性在個體素質、個體收入和消費、生活支持、日常交往和社會保障等諸多方面明顯劣于同齡已婚男性,他們將老年生活的經濟支持和照料支持更多地寄希望于政府和社會,他們的養老意愿體現出對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的高度依賴。
(三)生活福利
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性福利與心理福利都受到嚴重損害,他們的整體生活福利處于低水平。他們沒有合法與穩定的性伴侶,他們性福利受到損害,處于極度性匱乏狀態。他們具有更高的商業性行為發生率和增加的男男性行為發生率,這些也導致了農村大齡未婚男性面臨著更高的性傳播疾病風險。
心理福利看,農村大齡未婚男性沒有配偶和子女,沒有以夫妻關系和親子關系為基礎的家庭關系,他們缺乏來源于家庭支持的心理福利。無法完成婚配也會對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心理福利產生負面影響。遭遇騙婚的大齡未婚男性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他們中的部分人因之精神失常。
三、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差異
農村大齡未婚男性中的大部分人屬于被迫、非自愿性的失婚人口,只有極少部分屬于主動、自愿性的不婚。貧困地區或經濟欠發達地區是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社會支持政策的重點區域。在經濟發達地區農村,針對大齡未婚男性的社會支持政策的目標在于為他們創造婚戀交友的機會、提供優質的婚姻介紹服務,同時,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形成文明進步的婚姻觀念與婚戀行為風尚。
對于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年齡而言,30歲至39歲屬于青壯年,40歲至49歲屬于壯年,50歲至59歲屬于中老年,60歲及以上屬于老年。
農村中大部分青壯年未婚男性都會外出務工以掙取收入,除了應付個體生存壓力之外,積攢錢財以尋找機會完成婚配是重要原因。青壯年未婚男性仍具有相對較高的成功概率完成婚配,因此,社會支持政策的重點應是采取一系列措施來降低他們搜尋潛在配偶的成本、提高他們成功完成婚配的概率。
壯年未婚男性外出務工的比例顯著下降、居留在村落的比例顯著上升,他們完成婚配的概率大大降低,更可能接受入贅,結婚目標也主要集中在離異或喪偶女性,面臨著諸如生育、夫妻關系和親子關系等重組家庭問題的困擾。對壯年未婚男性的社會支持政策的重點在于預防和應對招贅婚和再婚家庭問題。
中老年未婚男性的收入狀況和健康水平都在進一步下降,他們絕大部分都會長期在農村獨居,基本喪失完成婚配的可能性。因此,對中老年未婚男性社會支持政策中的重點在于提高更多生活支持,對生活困難者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對遭遇重大疾病而無力承擔費用的給予社會救助。
老年未婚男性的健康狀況和收入水平都進一步弱化,他們的獨居狀況更加普遍。五保制度給予老年未婚男性全面保護,盡量讓他們安度晚年。五保對老年未婚男性采取的是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相結合的方式。對老年未婚男性提供社會支持政策的關鍵是進一步完善五保供養制度,既要提升集中供養的水平,也要改善分散供養的狀況。在集中供養還是分散供養方面,給予健康狀況較好、年齡較輕的老年未婚男性更多自主選擇權;加大資金投入,提倡和鼓勵健康狀況較差、年齡較老的老年未婚男性入住敬老院、福利院等機構集中供養。
四、政策建議
宏觀層面。經濟建設方面看,積極推進精準扶貧,盡快完成貧困地區農村脫貧,加快提高農村的經濟收入水平和提升農村居民整體生活水準。社會建設方面看,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和社會醫療保障制度、適度提高全體農村居民保障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適度提高對中老年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的保護水平。文化建設方面看,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倡適度理性結婚花費的婚戀新風尚。
中觀層面。相關農村社區要積極關注、引導大齡未婚男性的特殊婚姻行為,降低騙婚和買賣婚姻的發生率,做好消極結果的預防工作,探索建立大齡未婚男性群體集中地區農村的社區公共安全工作體系,同時,做好大齡未婚男性家庭的專項社會工作服務,緩解家庭壓力和個體壓力,做好婚姻介紹服務工作。社區的宣傳工作方面需要建設對大齡未婚男性較為寬容的輿論環境。社區的社會救助方面需要統籌協調低保、五保、養老和社會救助,做好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的協調配合。
微觀層面。基層政府組織對不同年齡的大齡未婚男性應提供差異化的服務:對青壯年大齡未婚男性,基層政府需要在技能培訓和信息提供(工作介紹和婚姻介紹)等方面提高服務水平;對中老年未婚男性,基層政府需要在日常生活支持、臨時社會救助和“低保”等方面增強服務意識;對老年未婚男性,基層政府要改善五保工作能力和水平,統籌協調好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基層政府組織還需要對大齡未婚男性集中的行政村、自然村做好摸排工作,對大齡未婚男性群體的規模、人員構成、社會行為和心理特征、規模及構成的發展變化都要做到細致的記錄和跟蹤,及早做好充分準備應對可能威脅到村落社會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
作者簡介:王磊,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