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東運河區域聚落的形成,既受自然環境尤其是京杭運河的影響,也是明清以來外來移民遷入定居、繁衍的結果。不同的宗族組織在有限的空間內,通過墓祭、修族譜、建祠堂等方式敬宗收族,強化各自邊界,但落籍先后、資源分配、文化勢力不均衡等原因,又導致大小宗族進入家族組織化和制度化的進程并不完全相同,而這種差異取決于地域族群的構成及空間環境的變化。山東運河區域的地理性空間維度及其所蘊含的文化、水利、商業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村落宗族凝聚紐帶的變遷和村落社會關系的構成。這表明,宗族與地域的契合,是理解區域宗族社會的關鍵。
【關鍵詞】明清;宗族;村落;運河區域;苫山
近年來,宗族研究在理論取向上經歷了一個由政治史論到結構功能論再到文化象征論的轉變,宗族不僅被看做一個結構與功能完備的社會組織和制度,而且被當做一個具有政治性、社會性、強烈文化性的地緣組織形態。不論是何種理論框架之中,當比較研究被作為最基本的方法時,學界普遍認為北方宗族組織的影響遠不及南方,北方的宗族研究也因此相對滯后。但近兩年,華北宗族研究呈現出方興未艾的趨勢,出現了一批研究成果①,這些成果在形成與南方宗族研究對話的同時,實現了對宗族史料的進一步挖掘,也形成了北方宗族的理論研究特色,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突出了墓祭在收族中的作用;突破結構論,強化宗族的脈絡研究;強調地域性特征與宗族意識的培養。在此基礎上,筆者認為:有鑒于宗族主要是血緣和地緣的結合,而村落是其活動的舞臺和空間,引入空間維度,進入村落之中,追問自然環境背后的文化意義,探討村落環境與組織形態之間的相互關系,或許是進一步深化宗族研究的路徑之一。本文即以明初至清末山東東阿苫山宗族②為研究對象,認為在相同意識形態的影響之下,北方宗族的發展呈現出不平衡性,而這種不平衡取決于地域族群的構成與空間環境的變遷。
一、水患與商道:京杭運河影響下的苫山聚落
聚落環境是地方社會組織的主要活動空間,因而宗族組織的發展也必然受到聚落環境的制約。事實上,聚落的空間并非只是居住的圈域,除了物質空間表象,還包含更深層次的人文背景。因此村落環境之于宗族,是基礎和起點。對于聚族而居的宗族社會而言,宗族組織的發展,既是對周邊環境資源的認可、承納、改變的過程,又是對聚落領域、資源進行劃分的過程,而這一過程都是在社群無意識接納與有意識認同與協調之中完成的。
苫山因“巒峰層疊有苫蓋形”③而得名,位于山東省東阿縣西南部。明萬歷朝于慎行所修《兗州府志》載:“苫山,在城(東阿)西二十里,平地一丘,狀如螺旋……苫山之旁為雨山,又西為關山,自魚山以西皆平原曠野,小山相望,邑之膏壤矣”④,又因“岱宗(泰山)盤回幾三千里,西來之脈至苫羊而止,故又名駐岱山”⑤。苫山東為大清河⑥,西為京杭大運河。“去山不里許,居民繁衍,更筑數十舍,自為聚落”⑦,依山而居形成的聚落亦名苫山。從行政區劃來看,明清兩代,苫山隸屬于東阿縣六鄉二十四社之尚德鄉路疃社⑧。明正德七年(1512)邑人蘇則曾在《重修石佛寺記》中說:“環山而居者無慮數百家,多縉紳鼎族”⑨;康熙朝《張秋志》也記載:“東北為東阿之路疃社,其聚居曰苫山集,去鎮三十里,風氣頗佳,多士族,厥田肥饒。”⑩村落的結構,若按照點、面的布局,可簡單地歸結為石佛寺、三圣祠具有“中心”意義和“場所”精神的點,以三姓分居而形成的東、西、南(劉氏宗族居住村落東部、洪洞李氏宗族居住村落西部、登州李氏宗族居住在村落南部)的村落布局。也就是說,每個姓氏既有共同的以信仰為中心的廟宇,又有相對獨立的居住空間。
從農業生產的角度來看,苫山處于黃河沖積平原上,西部的大運河及東部的大清河皆可給其提供豐沛的水源。但從長時段來看,運河這條溝通南北的大動脈給苫山帶來的影響卻并非僅是水源的問題。京杭運河是明清時期的經濟命脈,明、清“保運”漕政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犧牲運河沿岸區域利益為前提的,為運河提供水源的黃河的漫溢及改道給沿岸農業造成極大破壞。李濠《苫山志》詳細記載了苫山在明代被災的情況:“弘治二年,河沒安平,苫山被水。”(11)關于這次水災,《明史河渠志》中有載,黃河沖毀張秋沙灣運河堤岸,“掣運河水入鹽河(大清河),漕舟盡阻”(12),“決口奔猛,戒莫敢越”(13)。時任都察院副御史的劉大夏通過在決口上游開新河、疏浚舊河、加筑水壩等方式使河口得到治理。其后,黃河之水對于此段會通河沒有造成大的威脅。但明清易幟之時,長期戰亂,運河失修,清初,黃河決溢危及運河的事情時有發生,順治七年,河決荊隆口,“張秋以下堤盡潰,自大清河東如海”(14)。道光朝《東阿縣志》中記載了清代該地區遭受水災的情況:“雍正八年水患”;乾隆十一年八月十七,“南河水溢,有發水被淹之州縣”;乾隆三十一年正月初二,“今山東濱河州縣因堤岸漫溢不無被溺之處”;嘉慶十八年五月十四:“東省沿河州縣漫水受浸,小民蕩析離居。”(15)民國《東阿縣志》則記述了咸豐朝及其之后黃河改道對該地的影響:“咸豐五年,黃河決于銅瓦廂,東流張秋入東阿境,挾汶水穿運河占小鹽河奪大清河至郭家口,經本境八十余里,運道大壞,漕船阻遏不行,而沿河兩岸居民田疇廬舍淤沒殆盡,蕩析離居不堪其苦。”(16)
同時,作為南北通衢,運河所形成的商業氣息和南北文化的交匯融合,也影響到這一村落群體的生活方式。苫山距運河僅十五里(17),至遲在清康熙年間,其已經成為區域經濟中心——集市(18),“逢一六日為集期”(19),“一二負販專鬻給邑人之用,四方珍奇大都略備之”,“所貿皆布帛菽粟,絕無織靡猗麗之觀”(20)。再從地方志中所記“鮮有千金之產”(21)等內容來看,這種集市主要是用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和農業生產的初級市場。據許檀先生研究,“集市的勃興大致始于明代中葉,明末清初因戰亂災荒的影響一度受挫,經康熙、雍正年間的恢復、整頓,乾隆以降進入一個全面的持續發展階段”(22)。關于中心集鎮的問題,美國學者施堅雅認為:“農民的實際社會區域的邊界不是由他所住村莊的狹窄的范圍決定,而是由他的基層市場區域的邊界決定。”(23)若從這個意義上說,苫山人群的實際交往邊界大于自身所在村落的范圍。具體到人們的生活方式上,現有資料所提供的內容有明顯的發展與變化的痕跡。成書于順治十八年的《苫山志》這樣記載明代該村落的風俗與人們的生活方式:“苫山地邇京畿,化承鄒魯,士人崇禮讓,小民業耕桑,卿大夫率敦行,積學精煉亢爽,有大邦之遺風。”(24)而乾隆年間的《兗州府志》則有著不同的說法:“總其大都,士廉而樸,不習進取,民質而惰,不善蓋藏,民之業農居六七,賈居一二。”(25)由于文獻涵蓋的范圍不同,所記載的內容有所差異也是自然,但其間約略可以說明,運河暢通所帶來的商業精神,部分地影響到了聚落民眾的生活與行為方式。
由以上不同文獻的記述可知,苫山村落在特定的(運河影響下)自然-社會生態環境中形成了運河區域村落的文化特征。一方面,突如其來的水患,會直接造成對村落人群的打擊,影響到他們的生活,疏離村落與宗族人群的關系;另一方面,商業精神與文化交融又會逐漸改變人們對于傳統的認識,甚至影響到他們的生活方式。就是在運河水患與商品經濟意識和相對發達的文化的多重侵蝕、浸潤之中,苫山一劉二李宗族進行著對村落土地等物質資源和宗教、教育等人文資源的分配與整合。其間又會因落籍先后、資源分配、文化勢力不均衡而產生社會分層,這必然導致村落社區結構在統合性中產生一定的差異性。對于不同的宗族而言,差異性埋藏于村落的最深處,或者說他們落籍村莊的起點即是我們認識這種差異的關鍵。
二、遷移與落籍:不同宗族的起點考察
探討山東運河區域宗族與村落的關系,移民是必須注意的歷史事實(26)。在此我們無意討論移民的過程,而是更加關注移民在移入地如何發展,相對于移民,土著采取怎樣的方式保持優勢。宏觀而言,地域社會的時空背景及國家的政策決定了移民在移入地的生活境遇、長時段的發展模式,而我們在這里則試圖從微觀入手,以“落籍”為起點,來考察不同宗族在具體的空間中如何形成各自的優勢,并進而融合為一個空間與文化意義上的聚落。
關于各族落籍的經歷,三族家譜中各有記載。劉氏家譜創修于明弘治元年(1488),家譜關于“吾劉氏之得姓,雖遠祖于陶唐氏,而近宗于漢沛公,皆漫無可考。邇自宋元屢遭兵燹,憂亂更迭。逮元季不德,僭偽肆起,干戈擾攘,臣民竄徙,頻年未息。至我國初,僅安集耳”(27)的籠統記述說明了其“原居民”的身份。同時對“東阿生繼劉氏者,肇自陶唐炎漢,為名家國族,譜牒詳盡,想無脫逃”(28)的追憶,也旨在強化其“正統”的祖源與身份。
如家譜所記,劉氏一世祖生活于宋元之間,并無顯赫之功,“宋元寂寂無聞”(29),“鼻祖家境尚貧,二世祖郁府君、三世祖思明府君賦性忠樸,惟樂耕耘,事勤儉,故饒裕。值四世祖璉府君始有功名,為明宣德三年歲貢,歷官善心臨晉縣儒學教諭。其后,詩書傳家,錄科考、登仕宦者接踵而至,代不乏人”(30)。據族譜《世表》記:一世柒公之下為二世郁,三世為思明、致中、三公。三世開始分支,思明一支有子三,璉為長子,始入科舉,為臨晉縣教諭。劉璉有五子,分別為觀、寬、信、敏、亨。其中劉亨為弘治元年昌黎縣縣丞;劉亨子劉繼為弘治十三年薊州學訓。真正使劉家成為望族之家,功在五、六二世之同門三進士,他們分別是五世劉約和他的兩個兒子劉田、劉隅(31),父子三人科舉成功,同朝為官。至此,劉氏宗族聲望顯赫、勢力增強,成為當地望族。其后,劉氏“入成均游泮宮者代有其人”(32),或為地方小吏,或以書院授業為生。正因如此,萬歷朝大學士于慎行(劉田外孫)在給劉隅所作《墓表》中說:“吾邑文獻以劉氏為冠冕。”(33)如此連續的文脈積累,為劉氏在聚落中贏得大族之名顯見矣。
登州李氏是苫山另一個宗族。由族譜所載“先世籍隸登州,冠冕海岱,不傳五而中落矣,明初遷苫山以家焉”(34)來看,其族于明初由登州移民而來。關于移居原因,族譜并未言明。因其所述登州并不具體,筆者在《登州府志》中并未找到相關記載,但于《明實錄》中,我們卻見到了這樣的史事:洪武二十五年“監察御史張式奏徙山東登萊二府貧民無恒產者五千六百三十五戶就耕于東昌”(35);洪武二十八年,山東布政使司楊鏞又上疏曰:“青(州)、兗(州)、濟南、登(州)、萊(州)五府,民稠地狹,東昌則地廣人稀,雖嘗遷閑民以實之,而地之荒閑者尚多。乞令五府之民,五丁以上田不及一頃、十丁以上田不及二頃、十五丁以上田不及三頃及小民無田者耕種者,皆令分丁就東昌開墾閑田,庶國無游民,地無曠土,而民食可足矣。”(36)楊鏞的奏請很快被批復,并于同年七月得以實施,東五府共有1051戶、4666口遷于東昌府(37)。對此也有研究認為:東五府的這兩次移民,在東昌全境都有分布(38)。由此來看,其與李氏家譜所記“不傳五而中落矣”的內容相吻合,登州李氏的家道衰落正應和了洪武移民的要求。
移至苫山的李氏家族從明初一世祖至二世、三世亦無功名,“曾大父玘,大父紈皆隱而不士。父穎……故俠士,好客喜游,家殖中落”(39),但從四世李學詩始,科舉中第,家道中轉。李學詩,嘉靖四十四年進士及第,歷任山西陽曲知縣、開封同知、刑部員外郎、兵部武選司郎中。李學詩個人的官宦身份與其開創的宗族仕風為李氏成為望族帶來了際遇。后世所修族譜中說:“三世祖穎六子,伯祖司馬公(李學詩)為時名臣,自是厥后,克開衣冠濟濟,稱阿邑華宗。”(40)
居于苫山村落西半部的洪洞李氏亦是移民家族。據家譜記載:“祖常公,自陳夏,自號知己。元(原)籍山西洪洞縣人氏,式元泰定丁卯科舉人,因亂不仕,自順帝甲辰年遷居東阿縣苫山莊家焉。”(41)關于家譜中的這段記述,因為史無所載,我們很難確定這一“移民”屬于個人行為還是集體所為。從家譜記述來看,李氏家族始祖李知己被描述為雖已科舉但因亂不仕之人,落籍苫山后其子孫均以務農為生,至五世李仁為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李氏子孫始再獲功名。李仁,字元夫,號吾西。嘉靖二年進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是李氏宗族中官職最高的族人。
族譜對“隴西”、“洪洞”以及始祖科舉身份的歷史記憶,是一種歷史真實,還是一種歷史的選擇、想象甚至虛構?或許這些并不重要,事實上,正如有學者所言,“有關移民的歷史敘述,應該是被研究的對象,而不是研究所得的結論”(42)。按照這樣的研究思路,李氏的歷史追憶既包括了族人隴西、洪洞、科舉這樣歷史事件的認同,也是一種記憶與現實的延續,在這一脈絡之中,李氏宗族能夠尋找到其社會價值與進行宗族建設的動力。
由此可見,苫山三族,劉氏是為土著,二李則分別在元末和明初落籍苫山。劉氏在明宣德年間開始科舉中第,并在正德、嘉靖年間真正成為地方望族,而二李家族均是在嘉靖年間開始入仕,家族勢力逐漸發展。筆者據三族家譜將三族之中有功名之人物進行了數量比對(見下表)。顯然,如表所示:明清兩代劉氏宗族在科舉功名問題上始終占有較大優勢,尤其是明代,這種優勢非常明顯。由于資料的闕如,或者說關于宗族間如何進行糾合的資料并不為文獻所載,因此我們無法清晰地還原宗族間的摩擦與妥協,但由家譜和《苫山志》的記述來看,盡管相較于二李宗族,劉氏家族發展的規模與文化資源優勢明顯,但至明中后期,三宗族已然融合為一個聚落共同體,《苫山志》因此記曰:“明興以來,山川效靈,賢哲遞起,合邑甲第才十七人,吾鄉已以五計矣。至鄉貢、才異、忠貞、雄武之儔,輝煌后先,亦云彬彬盛矣。”(43)
當地域社會發育相對成熟以后,在地方資源有限的前提之下,一劉二李三個宗族間為了生活而展開的競爭游戲便會逐漸成為地方社會中的大事件。如何來強化自身的力量?不斷進行族群建構,構建起自己的認同與邊界,來確定并嚴格區分“我族”與“他族”則成為重要的問題。因此,如何進行收族強化自身的力量,是三個宗族組織在共同的場域中所努力進行的實踐。
三、敬宗與收族:三族收族方式的異同
關于北方收族方式與南方的差異,王日根、張先剛曾以山東棲霞多個宗族為例,撰文闡述了墓地、族譜、祠堂在宗族收族中的作用以及其與南方的不同,認為:山東棲霞宗族的收族形式經歷了從墓地、族譜和祠堂的遞相轉換過程。明中葉前后,棲霞宗族繼承了唐宋元以來的墓地祭祀的傳統,以墓地為中心開展一系列宗族活動。入清以來,族譜修纂在民間推廣。而作為宗族重要表征的祠堂,在清中葉以后才開始在棲霞發展和普及(44)。從苫山三族的收族情況來看,情況與之有所不同,這種差異除卻時間上的錯落外,還有就是大小宗族在收族方式的變化及發展過程中的不平衡性問題。而分析同一空間聚落同一歷史進程中不同宗族的發展脈絡,更能反映宗族的區域性特征和興衰之原委。
首先,對劉氏家族而言,家譜、祠堂、墓祭收族方式之間并無時間上的遞相轉換,都在明弘治年間完成。以下逐一論之。
劉氏家譜創修于明弘治元年(1488),其后歷經六次續修。其間各支譜也經過多次續修(45)。該族家譜的修撰具有一定的連續性,每隔幾十年就修譜一次。但在各個時期,修譜的原則卻不盡相同。劉氏宗譜的編纂始于功名獲得之時,四世劉璉入仕后,即開始為宗譜的修纂做準備,其子劉亨“自壯年即欲修譜,以紹成先志,而襄闕事。奈何奔馳仕路久而未獲。乃于弘治之初,政致之暇間與鄉邦二、三碩德之曰:‘宗譜之作惟據見聞之真信。’”(46)可見,劉氏譜成于族人入仕之初。弘治十五年,六世劉繼在續修家譜時說:“世人不修譜因襲弊來遠矣,生每愧,夫儒者莫倡其始?”在這里,劉繼明確將修譜看作儒者的擔當和責任。這種擔當表現在宗譜的編纂體例上:“參用歐蘇譜法以為世系,既又為圖錄、為世考、為譜傳、為宗范、為祠墓志,皆緣情而起例,因名而演義,詳著于篇,以成一家之跡。至于誥敕詩文皆附錄于后,凡昔人譜法之未備者,今皆備之。”(47)這種編纂方法一方面是對宋儒家族建設的吸收和借鑒,另一方面又在此基礎上有所創新。在對待始祖的問題上,劉氏族譜的編纂則“推先考之上得三世之真斷,以柒公府君為一世之鼻祖。自一世之下則派衍之而弗穩,自一世之上則略去之不宗。其衍之者以近則見聞而可考,其略之者以遠則嫌疑涉而莫稽也”。時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李東陽對該譜這樣評價:“夫譜有傳與紹之道焉,由吾而前者吾得而紹之,由吾而后者吾得而傳之,所謂傳與紹非必專恃乎譜也,而茍非此則以無所于系耳,故君子之有事乎家者必先焉。今世士大夫家鮮克存譜,其存之者不過以世數為稱謂辨據之資,而譜之道幾廢。其或附會竊冒以偽于身及其子孫又弗屑論也。”(48)
這段評論表達了兩層意思,一是當時士大夫之家的家譜并不多見;二是當時多數家譜的編纂并不符合宗譜編纂“所以紀宗支、序昭穆、別親疏,繇是以篤恩義、正倫理而有系于風教者”(49)之意,而只是用以作為證明自己身份的資本。早在明初,宋濂針對“官不必有簿,而品第混淆,家不必有譜,而姓氏無別”(50)的情況,就曾感慨說:“近世之士……多務華而炫博,或妄為字名,加于千載之上可知之人,或援它郡異族之貴顯者以為觀美,其心非不以智,卒陷于至愚而弗悟也。”(51)可見劉氏之“宗譜之作,惟據見聞之真信,以傳信斯為善耳,使遠而不可知者,雖遠且達不宗也,妄而宗之則援矣;疑而若可信者,雖近且親不載也,強而載之則偽矣”(52)的編纂原則在當時具有一定的“模范”意義。
入清,“經明清改革之時,兵火仳離,家室不能保聚”,同時,水患令家族被災遷移,“相對莫識、視為途人者”(53)。劉氏家譜的編纂遂出現了“中不無疑而未確、斷而未續之處,有使后人覽之茫然不知其為何人祖父者”(54)的情況。對此,宣統二年(1910)家譜編纂者劉名昭感慨曰:“自有明中葉以來,吾先人其功名功德其耀漢簡昭耳,目者何其盛哉!至今四百余載,其間入成均游泮宮者歲代有其人,然可云閭里榮究非為邦家光也。由今視昔,不幾如歲之冬日。吾族今由未有顯達者,其天道之難必歟?抑以人事之未盡也。”(55)顯然,其將世事變化與族群的變更看做是家譜不修與修而有變的原因。
祠堂也是明代劉氏進行收族的方式之一。弘治十五年(1502),首次續修家譜的五世祖劉繼又同時創修了劉氏祠堂。時任吏部政福閩莆田梅坡許翰彥在為劉氏祠堂所作的《劉氏家祠鼎新堂記》中曰:“祠堂之建,所以序昭穆、明人倫、敦孝道、屬人心,有關于明教者不淺。古者四時有祭,三月無君則吊,備載儀節,家禮昭彰,有目者借可睹。惜人心易私而難公,道心難明而易昧。東阿劉永之氏者,明理之士,獨見于此。”(56)由這段文字可知,劉氏祠堂的修建在當時當地是較早的,即文中所說“東阿劉永之氏者,明理之士,獨見于此”。常建華認為:“明代宗祠的建設與發展是以《家禮》的普及和士大夫的推動為背景的。……嘉慶十五年允許官民祭祀始祖,設立家廟。”(57)從常先生所見北方宗祠設立時間普遍是在嘉靖之后,但劉氏卻在弘治十五年即已建立起祠堂。盡管從上述碑文資料中我們并不能清楚祠堂奉祀的是高、曾、祖、禰四代神主(58),還是突破了這種限制,將奉祀對象擴展到四代以上的祖先以至始祖,但這至少表明劉氏家族士大夫“敬宗收族”強烈的家族意識與經濟實力的增強。作為宗族的象征,家祠既凝聚了本族之力,又顯示出有別于他族的地位。
北方宗族中,“墓地是其活動與存在的特點”(59)。劉氏的墓祭情況在家譜中所見無多,只記“一世葬苫山之陰,祖塋稍東,所居苫羊二里許,我后人自昔至今皆葬于此”(60),但至今保留于新修劉氏家廟中的一通名曰“劉氏祖塋祭田、宗祠地基宗志”的碑刻,則約略記載了劉氏墓地及祭田的情況:“祖塋在山之西北里許,原地若干畝,嗣是而湛君、天霖君暨祖武、鴻格諸君頻捐地若干畝,總林地四十余畝。……吾六世祖參政公創修義社,敬宗睦族洵盛事也。逮七世叔祖中丞公率眾置祭田百余畝,庶幾鮮‘惟士無田’則亦不祭之輩耳。特世遠年湮,其增減正難細數,只存祭田二十余畝,祭器祭物端賴是焉。”(61)查閱家譜,劉氏祖塋祭田、宗祠的建設者大致生活在明嘉靖至清康熙年間。時至清代后期,祭田添減無載,至道光年間,只剩下二十余畝。
家譜、宗祠、墓地、祭田,劉氏宗族組織結構在明代即已十分完整,尤其是其族譜和祠堂的修建在苫山聚落中是最早的,足顯一個地方大族之經濟與文化實力。相比之下,在明代,苫山二李宗族組織形式與劉氏不同。首先,在宗譜的修纂上,登州李氏雖于洪武年間已定居苫山,嘉靖年間即有族人科舉入仕,但家譜的修纂卻是在順治十八年。創修者李濠認為其家譜不修的原因是“有幸聚廬處者,止是一村落小戶……何有譜牒跡矣”(62)。作為移民家族,落籍之初李氏并不具備與劉氏一樣的地望,而四世祖李學詩及其后輩在科舉入世后也并未行編著家譜之功,直至明末,族人李濠始在“萬歷朝因詢族長之有道者,得十有五世,敘其梗概”(63)。但不幸的是,崇禎十三年李氏族人李澐劫獄事件(64),使家族面臨毀族之災(65),家譜修纂事宜遂告夭。關于此,李濠在家譜序中這樣說:“崇禎庚辰辛巳后,天發殺機,流亡無算,幸生其間者,計保一息之殘喘固難矣,何有譜牒?清之庚子生氣漸復,又就所觀記者修之。”(66)對劉氏來說使其遭受重創的改朝換代卻給李氏帶來了新生。待順治年間李濠逃亡回到苫山,即著就了李氏家譜和《苫羊山志》。其后,李氏家族的家譜在清代有過四次續修。
洪洞李氏家族始修家譜的時間并不明確,后世族譜修纂者曰:“譜啟修未詳何時”(67),道光二十三年續修的族譜中也說:“原有譜,但舊所記僅代數、名號、父子祖孫、伯叔仲季,條分縷析者無有焉。”(68)可見其前族譜修纂極其簡單,這與劉氏家譜明弘治年間修譜之“參用歐蘇譜法以為世系,既又為圖錄、為世考、為譜傳、為祠墓志,皆緣情而起例,因名而演義,詳著于篇,以成一家之跡”的編纂體系相去甚遠。李氏族譜續修也并不經常,以致“自鼻祖知己公傳至吾身僅十五世,而嘉言懿行已亡失無余,甚至長次不能分,子父無由辨,母不知姓,妻不知氏”(69)。至清道光二十三年,十四世李慶余、十五世李海峰等“登各支之林墓,查其碑文之記載,考其所配置姓氏,延訪之而始得其詳”(70)。因此,民國年間修纂的族譜中說:“二祖(指道光二十年修纂家譜)纂修之功于前為烈矣。”(71)
二李宗族的家譜修纂主要完成于清代,而其在明代的收族方式應主要是墓祭。登州李氏族譜對墓祭的情況記載較多,李濠順治年間創修的族譜就是按照墓地之規制來編譜的,其宗譜即名曰“前塋宗派之圖”。以塋地作為依據,這充分印證了馮爾康先生關于“祖墳為宗族編纂族譜提供實物資料”(72)之說。“前塋宗派之圖”,分別敘述了始祖、二祖及其三世之后六支的支脈,并詳細繪制了祖塋宗派之圖,在空間序列中展示了李氏宗族的塋地埋葬的情況:一世祖玘的墳墓在整個墓地的中央,正東為明堂。二世祖為紈,三世祖穎皆為單傳,其墳墓與一世祖呈一字形向東南方向排列。三世祖穎有六子,分為六支,其中除四支學書因“祖絕”未被放入正式的支脈外,其余五子李學周在穎左側,二子學易在穎前方,三子學詩在其右側,五子學忠又在長子學周左側,六子學恕又在三子學詩右側。四世五子自左至右的排列順序是學忠、學周、學易、學詩、學恕。由此墓葬圖可見,各支并未嚴格遵守昭穆制度。按照譜圖所記,四世祖老大一支學周后遷出“瑩之南百步余”,形成新的房支墓。
除此之外,李氏祖塋圖中還繪制了祔葬地——“干地”。所謂“干地”,即是埋葬那些有礙祖墳龍脈族人的地方。該干地在祖塋地的右下方,按照圖上的方位即西北方(73),如四世學書因祖絕而被埋葬于此,家譜載其“四支絕”(74)。另外如夫婦不能合葬者也埋葬于此,如六世李淇參與了族兄李澐的劫獄事件而被通緝遠遁,客死他鄉,他的妻子司氏因此被埋葬于此,家譜記曰:“崇禎庚辰年八月十五日忽值家變,(李淇)從武進士李澐劫阿獄而去,永無蹤跡,司氏葬于祖塋西北干地。”(75)
有關洪洞李氏墓祭、家祭的情況記載并不詳細,但從道光二十三年所修之譜中所記“按節拜獻于祖塋之墓前”,“入廟寢而拜獻第見紛紛列作之助”以及“族中祭田僅余八畝”的內容來看,在清代,其墓祭、廟祭之禮與祭拜之資皆備。
由上可見,三族的宗族建設各有特點。劉氏族譜、祠堂的修建都在明中期,早于一般學界所認為的嘉靖十五年,并且族譜的編纂也在借鑒宋儒基礎上有所創新,“凡昔人譜法之未備者,今皆備焉”,“成一家之跡”,而且墓祭也一直是其收族的主要方式,在明中后期至清初期塋地、祭田都不斷擴大。二李宗族同為移民宗族,他們的家譜修纂在清代。因有關二族家廟(76)的情況記載不明,我們尚且不能確切判斷其年代,但可以明確的是它們要晚于劉氏,并且在明代,墓祭應該是其主要的收族方式。
四、余論
“宗族形成是一個建構過程”(77),在以往的研究中,這種建構更加注重的是國家、社會關系框架下的互動、模仿與官方意識的滲透、推廣,但當我們進入到相對狹窄的空間區域中,觀察宗族的建構與發展時,卻發現區域空間所提供的舞臺和宗族群體的自身特性也是宗族建構中不可回避的問題。事實上,在明清長時段的發展過程中,苫山同一聚落中三個宗族的收族方式、收族強度在不同時期的差異之所以如此強烈,與地域社會的變化、宗族傳統積累以及參與宗族建設群體的變更有著密切聯系。
明代尚未進行大張旗鼓的宗族建設,學界一般也認為明嘉靖十五年的大禮議為民間宗族組織發展提供了契機,但劉氏族人在入仕第一代(弘治元年)即自覺地將家族建設作為儒者的擔當,開始進行收族活動,并在四、五、六、七代弘治至嘉靖年間連續不斷地進行組織建設,完成了族譜的修纂和祠堂及墓地的擴建,成為典型的仕宦宗族。這種宗族憑依土著之地利,在“魯之北界,左衛右齊,其俗淳雅和易……亦有周孔遺風”文化地域空間之中,承載了“尚多好學,性質直懷義”(78)的特性和傳統文化賦予的精神力量。與此同時,在地方社會的發展脈絡中,劉氏宗族作為苫山的土著,最早擁有了對土地、文化資源的占有優勢,而其他移民宗族的落籍又進一步增強其宗族建設的動力,事實上,“對祖先認同的建構是隨著人口結構重建而發生的地方社會重構的關鍵之一”(79),在這種重構的過程中,族群建設和認同是在時空性、知識性和策略性場域建立起來的。進一步強化自身在地方社會的影響既是宗族建設的手段又是其結果。從現有文獻來看,在明代劉氏族人對地方事務的參與最多,影響最大,如設立村莊義學(80)、修建永濟橋(81)、創建三圣祠(82)、創立“東流書院”(83)等等,這進一步積累了宗族在地域空間中的聲望。
作為移民宗族,二李宗族雖然在嘉靖朝也有李仁、李學詩為官的儒者代表,但他們并沒有像劉氏入仕族人一樣積極地進行組織建設,其中的原因一方面與他們個人性情有關,抑或是“奔馳仕路久而未獲(進行家譜修纂)”(84),但移民宗族的身份以及在地方社會中所缺乏的文脈積累,沒有使李氏宗族與劉氏在明代形成鼎立之勢。事實上,對自然環境的適應也造成了二李宗族與劉氏宗族之間的文化差異,這種差異又部分地影響到了群體的組織建構形式。
入清,情況發生了變化。首先,明清易幟的戰亂及由于戰爭而對運河管理的疏忽,使得苫山宗族都遭受了較大打擊,造成人口的死亡與遷移(85),收族難度加大。但清王朝在繼承發展明代宗族建設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通過鄉約制度強化宗族建設(86),又給宗族建設提供了契機,原本屬于相對弱勢的二李宗族也在時間的脈絡中逐漸實現了血緣與地緣的結合。尤其是登州李氏,家族因族人李澐犯下的滅族之罪在明清易代的煙火中逐漸被淡忘,劫后余生的李氏家族加快了宗族建設的步伐。其次,在清代,三族進行宗族建設的群體逐漸趨同。入清后,三族都面臨“及今科第不甚顯榮”(87)的境況,而宗族之“領成均而入膠庠者”多是獲得了中低級功名,“合邑甲第”的情形不再。從數量上,三族的差別逐漸縮小(88)。最后,三族的收族意識也漸趨一致。道光朝《東阿縣志》載邑中士人的變化時說:“邑在百年以前風氣淳厚,民俗淳雅,其士人亢言勵志,以署韻相高,談說有情而寬緩不矜,容樸略近于質野,冠服喜儉,素往諸大臣家居,常著小冠,諸生因效之。及室屋門巷亦不甚修飾,又善自閉,恥以所有炫鬻。先達名公,有所建樹著述多匿不傳,子孫莫能名記。地近鄒魯,號為諸生,不窺市門,不進酒肆。……其后之士,自行一意,口多微詞,好為歌謠,以相調譎。”(89)運河帶來了商品經濟的繁榮,也在不自覺間改變著人們的意識,雖然三族都認為“今世之陵替,慕前世之芳跡,規矩猶在循遵何難?”(90)但實際宗族群體已然發生變化,宗族建設的意識也發生了些許改變,僅就族譜修纂的原則來看,明代族譜編纂中的“人之顯晦不系于祿位之有無,一系乎德之修否”(91),至清中后期變成了“豈徒記姓名、詳里居、訂世系、序昭穆已哉?尤必于搢紳正笏之倫,爵位堪尊,懷瑾握瑜之品,德業可仰者,大書特書而長言詠嘆焉!”(92)面對這種變化,劉氏族人在1934年為洪洞李氏所作《續修族譜敘》中慨嘆曰:“夫世之修譜者,義例多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固各尊聞行知矣。”
在同一時空脈絡之中,不同宗族的融合促進了新的社會系統的建立。明代三族相異的收族方式在清代逐漸趨同,并進而通過聯姻等方式成為“苫山”村落共同體。三族“血緣-地緣”的結合,又是地域特征與群體結構變化的結果。解讀村落與宗族及宗族間的差異與變遷,就是將不同的利益主體放在具體的歷史情境中,在變化中尋找宗族及其文化象征的歷史進程和發展模式。所以,就區域社會的變化而言,“國家-社會”的二元解釋模式略顯蒼白,而以宗族組織為對象,以村莊環境、經濟活動方式及資源占有情況為內容的研究,可為了解傳統在局部區域的變化提供更有效的微觀視角。
注釋:
①主要有常建華:《明清時期的山西洪洞韓氏——以山西洪洞韓氏家譜為中心》,《安徽史學》2006年第1期;鄧慶平:《名宦、宗族與地方權威的塑造——以山西壽陽祈氏為中心》,《清史研究》2005年第2期;王日根、張先剛:《從墓地、族譜到祠堂:明清山東棲霞宗族凝聚紐帶的變遷》,《歷史研究》2008年第2期;吳欣:《明清京杭運河區域仕宦宗族的社會變遷——以聊城“閣老傅”、“御史傅”為中心》,《東岳論叢》2009年第5期;李永菊:《從軍戶移民到鄉紳望族——對明代河南歸德沈氏家族的考察》,《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8年第1期;吳逸飛:《明清時期家族興衰與地方社會的整合:以寨卜昌存王氏為典型個案》,《中國文化研究》2008年冬之卷;申紅星:《明代寧山衛的軍戶與宗族》,《史學月刊》2008年第3期;蘭林友:《同姓不同宗:對黃宗智、杜贊奇華北宗族研究的商榷》,《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5年第5期。
②該村由一劉二李三個宗族組成。其中劉氏為土著,二李都為移民宗族。為便于區別,按照其遷移地將二李分別稱為登州李氏和洪洞李氏。
③李濠:《苫羊山志》自敘。《苫羊山志》,是清順治十八年(1661)苫山人李濠編寫的山志。雖名為山志,實又為苫山聚落的村志。因苫山之名不聞于天下,此志也未被公私收藏,非若《泰山志》、《廬山志》之流傳。清代鄉鎮志大興,開歷代未有之記錄,但整體呈現南多北少趨勢。據筆者查閱,北方僅山東、陜西有七種,只占清代全部鄉鎮志的百分之二,《苫山志》并未列入這七種之中。現各地圖書館都未曾見有收藏,《中國地方志綜錄》、《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水志》、《山東方志會要》、《山東文獻書目》也均無著錄。筆者所見為民國五年(1916)手抄影印本。
④于慎行:萬歷朝《兗州府志》卷三《山水志》,萬歷二十四年(1596)刻本,濟南:齊魯書社,1984年影印本。
⑤李濠:《苫羊山志》自敘。
⑥大清河原屬濟水,“水清莫如濟,故濟以清名”(參見《東原考古錄》光緒十八年濟寧孫聚奎堂刻本)。濟水在山東鄆城分流南北,北濟水為北清河,因與汶水合流,又名大清河,名屬“濟”不屬汶。自濟水伏流不見以后,大清河所屬惟汶水,仍沿稱大清河。1855年黃河在河南銅瓦廂決口,黃河由徐準故道改道奪大清河入渤海。
⑦李濠:《苫羊山志》卷八《藝文志》。
⑧于慎行:萬歷《兗州府志》卷二《建置志》,萬歷二十四年(1596)刻本,濟南:齊魯書社,1984年。
⑨李濠:《苫羊山志》卷八《藝文志》。
⑩康熙《張秋志》卷一《方域志》,《中國地方志集成》鄉鎮志專輯29,第30頁。
(11)李濠:《苫羊山志》卷十二《災異》。
(12)張廷玉等撰:《明史》卷八十三《河渠志》,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第886頁。
(13)王鏊:《安平鎮治水功完之碑》,《明經世文編》卷一二○,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1011頁。
(14)《清史稿列傳》卷二七九《楊方興傳》,臺北:明文書局,1985年,第10109頁。
(15)道光《東阿縣志》卷首,《中國地方志集成》第92冊,南京:鳳凰出版社等,2004年,第17頁。
(16)民國《東阿縣志》卷三《輿地二》,《中國方志叢書?華北地方?第三六三號》,臺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第91頁。
(17)李濠:《苫羊山志》卷四《山水》。
(18)康熙《張秋志》卷一《方域志》,《中國地方志集成》鄉鎮志專輯29,第30頁。
(19)民國《東阿縣志》卷一《輿地》,第47頁。
(20)道光《東阿縣志》卷二《方域志》,《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東府縣輯,南京:鳳凰出版社等,2004年,第35頁。
(21)道光《東阿縣志》卷二《方域志》,第36頁。
(22)許檀:《明清時期山東商品經濟的發展》,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第226頁。
(23)[美]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40頁。
(24)李濠:《苫羊山志》卷五《風俗》。
(25)乾隆《兗州府志》卷五“風土志”,《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東府縣輯,南京:鳳凰出版社等,2004年,第26頁。
(26)洪武年間山東人口分布很不均勻,呈現東密西疏的格局。葛劍雄教授根據洪武移民民屯、土著資料和東昌府各屬縣的地方志資料推算,東昌總人口為28.7萬,土著為5.3萬,占18.5%,并就此得出東昌府是一個人口重建式移民區的結論。就移民的時間來看,洪武年間的移民是一個綿延不斷的過程,而就移民的原籍來看,山西洪洞移民占到18萬,東三府有5萬,為移民主體。參見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第5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66-172、173頁。
(27)明弘治二年(1489)劉氏家譜《傳劉氏家乘世系》。
(28)明弘治十五年(1502)續修劉氏家譜《東阿劉氏宗譜后序》。
(29)李濠:《苫羊山志》卷六《人物》。
(30)《重修東阿苫山劉氏五支家乘序》,1998年。
(31)劉約,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丁未科二甲進士,曾任南京吏部稽勛司主事、河南參政等職。正德二年(1507),因裁員離職,不久復職,復任河南參政。致仕歸鄉后,在東流泉構筑精舍,教授子姓以修世業。所創東流書院是當時最為著名的書院之一。劉田,為劉約子,弘治十八年(1505)乙丑科進士,初授北直隸真定府元氏縣知縣,正德五年(1510)升為戶部主事,員外郎,正德十二年督辦漕運,三十八歲卒于任上。劉隅,劉約子,劉田弟,嘉靖二年(1532)癸未科進士,拜授福建道監察御史,嘉靖七年為南直隸學政,后歷任四川按察司僉事、南京刑部郎中、南京宗人府經歷、都察院右僉都御使等職。致仕后,繼續承辦東流書院。
(32)清宣統二年(1910)《續修東阿劉氏家乘跋》。
(33)“通議大夫都察院右都御使范東劉公墓表”,筆者抄錄于苫山。
(34)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濠修《李氏家譜》。
(35)《明太祖實錄》卷二一六,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第3185頁。
(36)《明太祖實錄》卷二一六,第3451頁。
(37)《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九,第3480頁。
(38)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第5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69頁。
(39)《明故奉政大夫兵部郎中前峰李公墓志銘》,筆者抄錄于苫山。
(40)李濠《苫羊山志?李氏家譜自敘》。
(41)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李氏續修族譜序》。
(42)劉志偉:《地域社會與文化的結構過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歷史學與人類學對話》,《歷史研究》2003年第1期。
(43)李濠:《苫羊山志》卷六《人物》。
(44)王日根、張先剛:《從墓地、族譜到祠堂:明清山東棲霞宗族凝聚紐帶的變遷》,《歷史研究》2008年第2期。
(45)如劉氏長支就有自己的續譜,修于宣統三年,譜中載:“觀宗譜之冊牒頗形繁重,未能家奉一編,何得時見觀閱,況夫旁支尚各修支譜,屬在嫡派尚無專譜,抱愧不益多哉,聊負大宗之義。”
(46)明弘治二年(1489)劉氏家譜《傳劉氏家乘世系》。
(47)明弘治元年(1488)李東陽為劉氏家譜所作《東阿劉氏家乘序》。
(48)明弘治元年(1488)李東陽為劉氏家譜所作《東阿劉氏家乘序》。
(49)明弘治元年(1488)陳音為劉氏家譜所作《跋東阿劉氏家乘后》。
(50)宋濂:《章氏家乘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3冊,集部162別集類五,《文憲集》(一)卷七,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447頁。
(51)宋濂:《題壽昌胡氏譜后》,《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3冊,集部162別集類五,《文憲集》(一)卷七,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623頁。
(52)明弘治二年(1489)劉氏宗譜《傳劉氏家乘世系》。
(53)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續修劉氏家譜《序劉氏家乘疏言》。
(54)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續修劉氏家譜《序劉氏家乘疏言》。
(55)清宣統二年(1910)《劉氏宗譜序》。
(56)明弘治十五年(1502)許瀚彥為劉氏祠堂所作《劉氏家祠鼎新記》。
(57)常建華:《明代宗族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17頁。
(58)《明史》卷五十二《禮志六》;萬歷《明會典》卷九十五《祭祀?品官家廟》。
(59)馮爾康:《清代宗族祖墳述略》,《安徽史學》2009年第1期。
(60)清宣統二年(1910)《題東阿劉氏宗譜弁》。
(61)筆者抄錄于苫山,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劉氏祖塋祭田宗祠地墓宗志》。
(62)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氏族譜》卷首。
(63)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氏族譜》卷首。
(64)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氏族譜》卷首。
(65)李澐,李濠同族兄弟,明崇禎六年(1633)癸酉科武舉,崇禎九年丙子恩科武進士,崇禎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因解救族人劫東阿獄,被通緝遠遁云南。整個家族受其牽連。
(66)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氏族譜》卷首。
(67)清光緒十九年(1893)《李氏續修族譜敘》。
(68)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李氏家譜《續修宗譜序》。
(69)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李氏家譜《續修宗譜序》。
(70)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李氏家譜《續修宗譜序》。
(71)清光緒二十年(1894)李氏家譜《續修族譜序》。
(72)馮爾康:《清代宗族祖墳述略》,《安徽史學》2009年第1期。
(73)其是否等同于道教符篆派之風水“乾地”之說,筆者并無所考,但從其位置位于墓地西北來看,與道教之“乾居西北,表示天官鎮妖斬邪永安”方位相同。
(74)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氏家譜》卷首。
(75)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氏家譜》。
(76)登州李氏祠堂的資料筆者并未得見,所見順治、乾隆及嘉慶年間的家譜也并未提及家廟的問題,雖然在訪談中李氏族人都談到族中原有家廟,但其業已廢圯。
(77)對此,學界已經達成共識,常建華之宗族鄉約化、劉志偉等的國家認同論、鄭振滿的“庶民化”等理論,都著重強調宗族發展的歷史進程。
(78)乾隆《兗州府志》卷五《風土志》,《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東府縣輯,南京:鳳凰出版社等,2004年,第26頁。
(79)麻國慶:《走進他者的世界》,北京:學苑出版社,2002年,第104頁。
(80)羅玘:《樂善先生墓志銘》,《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59冊,集部198別集類五,《圭峰集》卷十五,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204頁。
(81)《新建永濟橋碑記》,筆者抄錄于苫山。
(82)《駐岱山陽創建三圣祠記》,筆者抄錄于苫山。
(83)《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使范東流公墓表》,筆者抄錄于苫山。
(84)明弘治二年(1489)《傳劉氏家乘世系》。
(85)劉氏家譜(支譜)記曰:“遷四方者更仆難數”(民國《劉氏創修支譜敘》);洪洞李氏至清道光朝分布在城東新莊、陶家峪、邢家溝、校場鋪,黑虎廟、隋平縣、永城縣等處(道光二十三年《續修宗譜續》);登州李氏也是“散處離鄉者眾”(光緒三十三年《李氏家乘后序》)。
(86)田野調查中,筆者在同屬兗州府的梁山縣發現了一塊嘉靖元年《壽張縣梁山社》鄉約的碑刻,這表明這一區域在這一時期就已經進行了鄉約建設。在本文第一部分的列表中,筆者詳細梳理了族譜中對耆賓、介賓人物的記載,其中明代僅2人,他們都來自于劉氏宗族,清代達44人,分布在三個宗族之中。
(87)清光緒十九年(1893)《李氏續修族譜敘》。
(88)見本文第二部分列表。
(89)清道光朝《東阿縣志》卷二《方域》,《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東府縣輯,南京:鳳凰出版社等,2004年,第35頁。
(90)清宣統二年(1910)《續修東阿劉氏乘跋》。
(91)明弘治元年(1488)張泰《題東阿劉氏宗譜弁》。
(92)民國二十三年(1934)《(洪洞李氏)續修族譜序》。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文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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