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民的精準扶貧,并非從近些時候才開始的,有學者研究,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就已經有精準扶貧這么一說,然而它并未在上個世紀受到如此之規模的重視。時至今日,當我們再次關注精準扶貧時,筆者覺得有必要談論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貧困到底是該政府幫助還是自謀生路?2016年2月份,筆者在返鄉途中時常看到類似這樣的標語——“致富首先得立志”,大意是說,要致富先得自己有致富的決心。然而,我們依稀記得以前有很多這樣的宣傳口號——“要致富,先修路”、“要致富,多種樹”等等。從不同的政治引導來看,到底是先立志,還是多修路,多種樹?比較而言,前者是一種形而上層面的精神勉勵,后者是形而下層面的資源配置。比如說,某村以生產橘子為主,但因交通不便,村民要運輸橘子到外地去賣就成了大問題,即便有商人進村來規模收購,交通依然成問題。這么一看,“致富靠交通”還是很有道理。同理,種植樹木可以賣錢,鼓勵當地村民因地制宜種植樹木或花卉,同樣可以獲得較大收益,實在不行,還可以利用互聯網+思維,到網上去賣,不是也能致富?問題就出現在這里,致富不單是靠資源、交通、技術等,而是靠心態,豈不是很有意思的一種政治引導?甚至在背后,不免讓人懷疑,某些部門是否是在推卸責任呢?政府應該拿出更多誠意,引導農民種植有市場銷路的產品,以及去外地市場更多地推介本地特色產品,而不是簡單地說讓農民有立志致富決心在先。農民朋友當然是想發財的,如向農民做調查,估計很多人會說,“誰嫌棄錢多?”故此,農民致富靠先立志,某種程度上是一個假命題。他們頂多是不敢去拼,這才是真問題。何況,對于有些農村而言,又有什么特色資源去拼呢?農戶個體誰又承受得起市場風險呢?如我們曾調查的Z村,一戶農家因其女婿介紹,開始種植草莓,本以為會大賺一筆,不料大棚搭建、種苗等都弄好以后,沒做好經營管理,未抓住市場行情,投入了幾萬不說,最后收獲時卻“虧死了”。如此情況,你讓一位農民怎可能還有信心去繼續種草莓?他立志了,但是沒用。或有人說這是個案,其實不然,該村還有人種植了洋蔥,同樣也因種種原因虧得血本無歸。
第二個問題是,扶貧到底要怎么扶?筆者在山西農村調查時,當地一位在基層工作的朋友告訴我們,他所負責的扶貧對象共5家,自己每個月收入(他有事業編制)共2000多元。如果單純支持每戶每個月400元,那么自己基本上一個月等于白干。在收入一定,對象被安排為5個不能變動對象的情況下,他如何去完成精準扶貧?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可以想象,當舊有的輸血式扶貧撤走以后,農民依然是貧困的。何況,此類平均主義思維和一對一幫扶思維的扶貧方式,很可能導致的不是貧困的減少,而是貧困的增加。中國有句古話,“窮則思變”,如果一味用錢去解決問題,那么貧困農戶就可能會形成依賴感,甚至覺得“不勞動,反正每個月都有400元拿”等等。這類心理一旦形成以后,很可能導致其好吃懶做,貧困繼續。進一步說,那個負責對這5戶人家進行扶貧的人,每個月工資基本上都搭進去了,又不能有更多的收入,他自己的生活怎么辦?他不去做,又完不成相應的指標任務,故而就可能造成新的貧困發生。筆者并非說不該幫扶,如同我們以往上學一樣,一對一的幫助學習,的確有可能增加考試分數,提高學習成績。關鍵是,精準扶貧得量力而行,不能簡單作為政治任務攤派下去,不能為了完成任務而把具體任務執行者弄得“飯都沒得吃了”,這主要是某些地方在執行政策時思路有問題,具體操作也有些欠妥。
其實,二者可以結合起來加以優化處理。如幫扶單位或基層干部將其所擁有的資源對位具體幫扶鄉村,引導外部可利用資金資源進入,尋找地方性特色發展之路,進而以農民自我創富方式來實現“扶貧”。或者說,政府在城鎮化方面努力做得更加完善,讓農民有意愿而且能夠進城打工,通過一定的技能培訓,可以成為從事城市相應缺乏的結構性勞動力,如環衛工、家政服務等,把“人口紅利”和“城市勞動力缺口”對位起來,從而使得進城農民可以相對“過得好些”,達到雙贏結局。
從本質上說,關于社會資源再分配,這是從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就一直存在的問題。而如何減少城鄉差距,不僅僅是一對多的幫扶問題,更應從結構和制度上去考慮問題。我國農村人口基數大,因為資源匱乏、信息不對稱等多重因素,農村的發展被現代化、工業化和信息化遠遠拋在了后面,農民從原來的“當家人”逐漸變成了“邊緣人”。農村的貧困,不僅僅是需要工業反哺鄉村的問題(現在環境受到污染的鄉村很多),而且更是鄉村如何尋找屬于自己的一條發展道路,尤其是發展特色農業。湖北省荊門市的“中國農谷”就是農業生態+旅游+種植農產品一體發展模式,當地人居住的房子由政府出資改成徽派建筑樣式,政府主導加強宣傳吸引城市市民來體驗農業農村,發展農業觀光休閑旅游等,農民因此逐步走向致富之路,當地每年舉辦的油菜花節,帶動旅游文化消費,周邊村民可獲利上萬。在蓬蓬勃勃的美麗鄉村建設過程中,如何整合資源,做好一二三產業有機融合,最終實現農業農村大發展,讓廣大農民共同致富奔小康生活,這不失為一種有益的實踐探索。
作者系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北社會科學報》201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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