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5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1%,城鎮常住人口達到了7.7億。僅“十二五”時期,我國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23個百分點,每年城鎮人口增加2000萬。據初步測算,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就能拉動消費增長約1.8個百分點,使這幾年內需增長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為消費升級和經濟發展拓展了大的空間,為現代化做出了顯著貢獻。
但是,雖然我國的城鎮化率達到了56.1%,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則還不到40%,歷史上形成的城鄉二元的分割體制使大量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進程嚴重滯后,名義城鎮化率與實際城鎮化率相差甚遠。約2.7億農民工及其隨遷的家屬、子女,難以在教育、就業、養老、醫療等方面享受與城鎮居民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無法真正在城市扎根。多年以來,城鎮化實際上更多的是“土地城鎮化”,“攤大餅”式的粗放擴張,造成城市空間布局和規模結構不合理,產業集聚與人口集聚不同步,一些城市空間無序開發,重建輕管,造成交通擁堵,地價如金,污染嚴重,就業困難,矛盾重生,“城市病”日益加重,過去快速發展的“土地城鎮化”忽視了以人為核心這個城鎮化的出發點。
今年全國兩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綱要又對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思路和各項改革舉措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要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為支撐、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加快新型城鎮化步伐,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水平,努力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這些都要求我們,一定要站在一個新的起點上來謀劃和推進“十三五”時期的新型城鎮化,尤其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深化改革,整個“十三五”時期,城鎮化的重點就應該是 “造就新市民”和“培育新城市”。為此要抓住這兩個要點配套推進相關改革,進一步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樊籬,要對涉及城鎮化的相關法律法規文件進行清理修改,加快包括戶籍制度、土地利用機制等重點領域的改革。要按照“三個一”要求,盡可能多地提高農村轉移人口的數量,把有意愿并有條件有能力的農村人口轉為城市人口,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要拓寬落戶渠道,加快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政府要為農民進城就業提供更便利的條件和職業培訓等。
第二,加快培育新城市,推動特大型鎮改市、增加中小城市數量,完善縣城和重點鎮的基礎設施,努力在中國大地上造就一批規模適當、布局合理的新型城市。
第三,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建設質量,加快城市綜合交通網絡建設,進一步優化了城市規劃和設計,特別是要做到城鄉規劃一體化,規劃一經制定,就有法律效應,大力推動綠色、人文、低碳、智慧城市發展,建設緊湊型、節約型的城市。
第四,輻射和帶動好新農村建設,特別是農村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異地扶貧搬遷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花更多氣力調動更多資源關懷農村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使更多的離散人口實現全家團圓夢。
第五,把新型城鎮化建設同智慧城市的打造緊密聯系起來。使全體居住在城市中的居民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成為能充分享受生活的宜居城市。要充分利用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和現代高科技,形成更多方便生活的新方式、新模式、新業態,使實現新型城鎮化的過程同努力打造智慧城市的過程融為一體,同步進行,使新型城鎮化建設能按照智慧城市的標準和要求,科學調控城市規模,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實現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模塊化和人性化。
作者系中國城鎮化促進會副會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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