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大冶農村調查時,發現四五十歲以上的受訪人,無論男女,都埋怨現在這個社會將婦女的地位抬得太高了——婦女都出去打工,一打工就跟人家跑了;在家里一丁點不好,就跟丈夫離婚了。說的是婦女地位提高,影響了家庭的穩定。他們說現在的政策好是好,就是隨便離婚這點不好,所以他們希望國家管一管。每個人都憂心忡忡,擔心以后農村里離婚的會越來越多。當了十五年婦女主任的汪麗玲說,婚姻法應該修改,不能隨便就把婚給離了,應該讓大隊做工作,說不定就做通了,家庭就維持了。
農村婚姻中有兩套邏輯,一是歸屬的邏輯,二是愛情的邏輯。汪主任及她的鄉親們的思維,顯然還是在維持家庭婚姻、嫁雞隨雞的歸屬邏輯中思考問題,而現在的農村年輕男女早已邁過了這一步,在一個全新的愛情視域里體驗和實踐婚姻。
二
大冶茶村明家巷小組的何翠竹,當任十幾年小組長,已經六十歲了。她最感嘆現在婦女地位提高了,在政策上對婦女太松弛了。她比較說,“往年,在毛澤東時代,在我前輩的時候,不準女的出門。后來慢慢解放了,還有點封建,女的在外邊‘風流’,會說閑話,姑娘不準粗嘴,婦女不能瞎風瞎雨,規規矩矩。男的不現肚臍,女的不現胳膊。不能瞎來,瞎鬧,有家教,聽大人的話,要是出門,有大人安排。”她說現在女的動不動就到外邊搞錢,一感情不好,老公又沒有錢,就離婚了。她年輕的那個時候,公婆那樣對她那樣不好,把她打得死去活來,她都沒有離婚。她感嘆現在的政策對婦女太仁慈、太松弛了。公婆管不了,兄弟、哥嫂、親房里的人不敢管,一管就要犯法。娘家也管不好,有的娘家為了討好女兒,還縱容女兒。這些婦女也不想著照看自己的子女,就跟人跑了。
汪主任跟我們講了個看起來離奇,實際已經很稀松平常的離婚故事。一對兩人都是1981年出生,2003年結婚的年輕夫婦,生有一個女孩。兩個人都在外打工,感情一直不和,鬧著要離婚。我們來調查的前不久又是婦檢的時候,婦女主任打電話讓女的來婦檢,對方回答說,我們已經離婚了,不用婦檢了。管婦女全面工作的婦女主任這才知道他們離婚了,而灣子里的其他人,除公婆外,估計還沒有多少人知道這個消息。汪主任感嘆說,現在的年輕人,結婚和離婚都已經是個人的事情了,與其他人無關。
何翠竹、汪主任那一輩人與年輕一輩人,對婚姻、家庭的態度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簡單的來說,就是從打死都不離婚,到一吵一鬧就離婚;婚姻從以前會牽扯到娘家、婆家以及宗族房頭,到現在變成純粹私人的事情,與他人毫無瓜葛。說明在這兩代人之間,婚姻本身的內在邏輯已經發生了更迭。
三
農村婚姻較以前,在形式上可能有變化,也可能無變化,但在內在邏輯上已經發生了質變。史薇調查到,現在有打工帶來的大量外地婚姻,婚姻儀式都較本地婚姻要簡單得多,很多禮儀都沒有了,她認為打工會給當地傳統風俗禮儀帶來沖擊。她講的打工婚姻,是由打工中男女雙方建立愛情后的結果,是愛情婚姻,只限于兩個人的世界,與其他人始終沒有多大關聯。在愛情婚姻當中,風俗禮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愛情。君不見,現代城市愛情婚姻,結婚酒席、儀式在男方家庭辦一次,再到女方家庭辦一次(次序可顛倒),最后還到工作單位辦一次,每次儀式或復雜或簡單,都有些儀式過程。
但這些儀式與傳統儀式所承載的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湘南水村的曉波在城里工作,談了個女朋友,結婚沒有在家鄉舉辦酒席和相關儀式,倒是因為女方在城市,且女方親戚也多在城市,所以在城市舉辦了酒席儀式,并且按照傳統的方式來辦。還有另外一個環節可能是新近興起的,即新郎給新娘下跪,然后再掀蓋頭。這讓灣子里的人看了很不爽,“男的再怎么(對女的好),也不能下跪啊”。這就是儀式本身的性質、意義發生了變化。以前“掀蓋頭”意味著女子從此歸屬于男子家庭,現在要先有“下跪”,明確地表達的是新郎對新娘的愛意。這也引起了兩代人的沖突,愛慕怎能讓男子卑躬屈膝呢。
愛情的婚姻是不需要儀式的,只需要表達愛情的舉動。這多半因人而異,比如下跪,比如親吻,比如新郎回憶談戀愛過程中感人至深、但又出乎新娘意外的故事或細節,從而讓新娘掉感動的眼淚,比如各種希奇古怪的鬧洞房的花樣,等等。而半吊子的儀式(相對傳統一整套而言),作為形式和過場,也可以看作是私人性的表達,整個或長或短的儀式過程,只不過是男女雙方在被主持人操縱表演,其他的人都是看客,是湊熱鬧者,有無都無關緊要。儀式只是要宣示,我們正式結婚了。僅此而已。
傳統的婚姻儀式卻承載著諸多的功能和意義。儀式的表演者決不僅僅是男女雙方,或者更可以說,男女雙方僅僅是被擺弄的“木偶”,他們遠不是儀式的中心,甚至在場與不在場,儀式都可以照樣舉行下去(如冥婚)。儀式中重要的是其他的人,一方是娘家,必須有人來送新娘,在儀式中的地位最高。另一方是婆家的家族(親房),是與娘家對等方。婚姻更多的是娘家與婆家的表演,是正式結成“親家”的儀式,而男女雙方在這個連親的過程中,扮演的僅是中介角色。在湘南農村,新娘的父親是一定要去送親的,他也就成了儀式中最重要的客人,人稱“上客大爺”。這個形象有兩個作用,一是與親家正式見面,算是兩姓正式結為親戚;二是送女兒到婆家,這一行為代表著整個娘家家族,至關重要,關系到本家族女兒在親家家族以后的地位與立足問題。若一個女子沒有父親送,會一輩子在婆家里抬不起頭。在大冶雖然娘家父親沒有來送的習慣(送了,好象女兒嫁不出去一樣,硬要塞給人家),但娘家也必須來人,或其兄長,或其舅舅。
婆家這一方也是表演的重頭戲,它是儀式的操辦者,每一個步驟都由這一方來把握。禮儀禮節到不到位,娘家滿不滿意,分寸的捏拿、細節的把握非常重要。陪“上客大爺”的婆家人,必須是本家族最長、輩分最高、最為人所尊崇的人,這是本家族的形象,如此才能顯示男方家族的“結親”的誠意,也意味著對女方家族的重視。這一切最后給人的想象是,這個婆家以后會給進門的媳婦一個合適的位置。
儀式中還有個重要的角色,就是宗族的角色,即除男方親房以外的本族人。在湘南、大冶都叫“灣子里人”,也即熟人社會。若只有兩三百人的宗族,則全宗族的人要參加表演,而較大的,則主要是本房頭人參加,宗族里的其他房頭派代表。在大冶,這叫做“接房頭客”,就是把房頭的房頭長請過來喝酒,新娘新郎要到這席敬重酒。次日,新郎、新娘還要在本房頭親屬的帶領下,到每家每戶去“倒茶”,意思是將新娘介紹給宗族里的每家每戶認識,以后就要一同生活、過日子,希望多多照顧、體諒等。
上述對儀式中各方角色的論述,要說明的是,婚姻本不是男女雙方的“私事”,而是涉及到多方的“公事”。婚姻儀式表達了兩個主要的意思,一是結兩姓之好,非兩人之情,由此勒緊了兩個姓氏、家族之間的關系紐帶,建立了娘家與婆家親房、宗族的多重關系,年輕男女以后的所有行為只有在這個既定結構中展開;二是確定了婦女(新娘)今后人生的歸屬,婦女從此脫離娘家進入婆家親房、宗族的社會圈子,要在這個關系網絡當中確立自己的位置,扮演自己的角色,方能立足和安身立命。
四
在婚姻儀式之后的日常生活中,娘家、婆家與熟人社會,這三者是一個既定婚姻的限制性條件,是婚姻正常運轉的結構。
對于婦女來說,更是如此。娘家在婦女婚姻生活中,起到兩個作用,一是支持,二是敦促。支持婦女的家庭生活,支持她在家庭、家族和村落扮演積極的角色。我們調查很多家庭,因為困難無法生活,都是靠娘家的救濟過日子,度過艱難,且有不少外甥就是在娘舅家里撫養成人。而當婦女在婆家遭受不公正待遇時,娘家會很快露面,有時甚至整個娘家宗族出面。當婦女在婆家非正常死亡時,往往會帶來宗族的“打人命”。這些支持性的姿態和實踐,說明娘家是女兒在婆家立足、安身的后盾。特別是撫養外甥的行為,是為婦女在婆家安身立命做的最大、最突出的工作。
所謂的敦促,就是娘家人敦促女兒盡快融入婆家及其宗族,而不是三天兩頭回娘家,隔三差五跟婆家人吵架。為此,娘家必須采取一些措施。在湘南水村調查到這樣一些案例,其一是楊廣生的女兒出嫁多年都沒有真正在婆家安下心來,在婆家沒有一個真正的要好的人,還經常跟婆婆和鄰居吵架,為此做父親的十分惱怒。一日直接到女兒家,二話沒說就扇了女兒幾巴掌,從此女兒主動介入婆家熟人社會的生活和交往。其二是,年輕媳婦曾慶梅對自己的小姑子說,在婆家要多去“從人”(結交),多去人家那里坐坐,嫁到哪里“從”哪里。意思是要多參與婆家熟人社會事務和交往,不能孤立自己,否則日子就不好過。另外,當婦女遇到婚姻問題時,娘家人的姿態是勸和不勸分。娘家人不希望有二嫁女,即便是沒有感情的婚姻,能維持則盡量希望維持。
婆家(及其親房、宗族)之于婦女是一生的事,是融入與接納的關系。大冶農村人講,以前女的找的是人家,現在找的是男人。“人家”不是一個單個的家庭,而是包括親房、宗族和村落在內的大家庭,是婦女生活與歸屬的載體。所以找對象的時候,首先是看灣子好不好。茶村的明老校長說,他們彎子自從修了水庫,條件好了以后,外邊的姑娘都愿意嫁到這里來了。然后是看家風、家庭在當地的聲譽。水村楊軍元娶不到老婆的緣故,很大部分是他母親與婆婆吵得厲害,在當地影響很不好。男子個人的條件放到了次要位置了。在蘭考南馬莊,若男子長得一般,又沒房子,則沒有來提親,但主要一建樓房,說親的就排著隊來。
找了人家,結婚后,婦女就要當婆家的家為自己的家,不能總是戀著娘家。應該主動融入、介入到婆家的家族、宗族和村落關系,跟人頻繁交往,建立良好關系。婦女一旦融入到一個宗族結構中去之后,婦女婚姻家庭的事,就不再是個人的事,還是婆家、親房的事。若要想離婚,可能要牽涉很多東西,包括上述關系牽扯及其感情糾葛。也就是說,當婦女介入到家族、村落生活之后,就會對其要歸屬的地方、歸屬的人群產生濃厚的感情,這本身就很難割舍掉的,因此即便是與丈夫無感情而言,當已經把村落當成自己的村落,將灣子里的人當成自己人了,自己已經在村落、人群中有了自我的定位,已經在此立足。于是將個人的感情就放到了次等位置。
當然,在以前婦女要是有外遇,有跟外邊男人、破壞家庭的現象,家族、宗族就會出來管。我們調查的解放前和六七十年代有婚外情的女子,會被宗族房頭“關赤條子”。
所以,在以前村落離婚的很少,一方面是因為婦女本身是要歸屬于宗族房頭的,不會隨意離婚,她對家庭的認同嵌入對房頭、宗族的認同之中,家庭的歸屬只是對房頭歸屬的一部分。因此,只要房頭、宗族歸屬的存在,家庭是要極力維持的。
總之,在娘家、婆家與熟人社會這樣一個結構中(三位一體,體就是婆家房頭),婦女的婚姻從開始說媒到婚姻因某個人的死亡而結束,遵循的是一種歸屬的邏輯,背后是婦女要在哪里立足、在哪里最終棲息、在哪里最終獲得人生意義的重大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婦女就必須走出娘家,尋找一個落腳點,它就是婆家,丈夫的宗族房頭、村落,婦女只有得到這三放力量的充分支持,才能最終實現歸屬,得以安身立命。
五
當婚姻的邏輯轉換之后,也就不需要在上述結構中行走了。“若為愛情顧,三者皆可拋”,這就是婚姻的愛情邏輯。
需要撇清的是,并不是說歸屬邏輯的婚姻沒有愛情。在七八十年代的許多自由戀愛結成的婚姻中,愛情滋潤著兩個人的關系,轟轟烈烈,并且因此鬧出了許多女孩因愛情遭受父母圍攻堵截憤而自殺的悲劇。無論愛情有結果,(還是自殺,都是歸屬的邏輯在起作用。首先,自殺本身就是對父母歸屬邏輯的妥協;其次女孩子本身所持的也是歸屬的邏輯,愛情只不過是改變了獲得婚姻歸屬的“方式”而已,而沒有改變婚姻的內在邏輯。通過愛情聯系之后,其余的一切還按照歸屬的邏輯在運行,且以后家庭的運轉和維系都不來自于愛情,而是歸屬。
到九十年代中后期,特別是2000年以后,愛情的邏輯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歸屬的邏輯,這是農村的普遍情況。無論是本地婚姻,還是外地婚姻,無論是自由戀愛,還是媒妁之言,無論是舉行了傳統儀式,還是沒有舉行,都只是說明達致婚姻的手段與形式不同罷了,內在的都是由愛情決定了。愛情的婚姻,只需要論及兩個人的感受,是兩個人的私事,它與娘家、婆家、熟人社會都沒過多的關系,至多是見證的角色。當愛情沒了之后,婚姻也可能沒有維系的紐帶了。正如結婚是個人的事情,離婚同樣是個人的事情,娘家、婆家、熟人社會都無權干涉。特別是婆家,一管就可能犯法,而娘家也管不了了,女孩子出走完全可以避開娘家,不需要娘家的庇護,出去打工即可。
而且,在以前是以歸屬邏輯進入婚姻狀態的婦女,也隨著社會變革而改變了自己的“信仰”,歸屬不再神圣,婚姻是可以選擇的。
在觀念改變上,男子往往要落后于婦女,可能是男子無須過多考慮歸屬問題。看看以下案例。大冶茶村的荷玉長得很漂亮,也很風流,老公鄭水比較窩囊,管不住她,她在八九十年代就跟灣子里的一些人有關系,跟大房頭的鄭文有染,雙方的家屬都管不了。當時鄭水有些阿Q精神,說“她總是我鄭昌水的老婆吧,不是鄭昌文的老婆”,意思是說不管你在外邊如何亂來,我管不了你,但你始終是我的老婆,不是別人老婆。這是按照傳統歸屬邏輯思考問題的典型。但是他沒有料到世事多變,他的老婆在2000年左右出去外邊打工開餐館,很快就跟了人家過,后來就沒回來了。
因為有了多樣性的選擇,婦女就不再單一地選擇某個家庭、房頭作為歸屬,亦不需要考慮年老之后怎么辦,最后的歸屬在哪里。
歸屬邏輯思考的是,婦女自身依照什么在婆家立足、依照什么歸屬于婆家,最終葬入婆家的祖墳山。兒子和娘家在婦女歸屬中,幾乎扮演著同等重要的角色,有沒有娘家,有沒有兒子,婦女在家族、村落的立足、安身就會有變化。當然,兒子是婦女最終的依靠,是能夠體面、平靜地在家族、村落生活的支柱,也是他把自己送入祖墳山,以后為自己“開門”(死后回家,需要有開門的)。養老是個次要的問題。傳統的婦女會考慮自己生養死葬的問題,最終魂歸何處的問題。我們在農村看到很多這樣的案例,改嫁沒有生育的婦女,往往晚年過得很悲慘,似乎不是在自己的村落生活一般,“腳下總是沒有根”,旁邊都是熟人,但看起來都是物是人非,沒有溫暖,沒有感情。所以,一般而言,一個婦女若無生育,往往是不會再改嫁的,這是歸屬邏輯的決定的。
但無須考慮歸屬之后,不管多大年歲都可以離婚改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改嫁至的那個村落是雜姓,不排斥外姓,婦女改嫁可以帶了子女,以后的生養死葬靠子女。另一種是沒有生育,離婚后改嫁至鎮上、城里,這是一塊更具吸引力的選擇。在這些地方,不僅能夠再成家,找個退休工人,有吃有喝,不愁下半輩子;不然也能夠賺錢,自己養活自己。這個選擇為多數人所接受,它無須考慮以后的歸屬問題,無須兒子的養老送終問題,也無須顧忌遭人白眼的問題,自己過自己的日子,既坦蕩又瀟灑。像鄭昌水的老婆,沒有生育能力了,跟了別人走考慮的就是在城里可以過上好的生活,而非歸屬問題。
但是也有些婦女比較大膽,她改嫁出去,不是去鎮上,而是在農村。那么其他農民就會為她憂慮了,你以后怎么辦?你跟了人家,人家那邊也有子女(沒有子女的,有侄子),以后動不了了,別人家的孩子會養你老、送你終嗎,人家不是多一個負擔嗎?你拋棄自己的子女不管,他們以后會就會管你?。顯然,在農村,這是歸屬問題,一個婦女改嫁之前必須考慮清楚的。但是就是有的婦女不去思考,依著自己性子來,只考慮當下的伴侶生活,不顧及以后的歸屬。人在有了多樣性選擇之后(她的改嫁,兒子都干涉不了),更多的選擇當下的、短期的目標,而放棄了對遠慮的思考,這是歸屬邏輯在婚姻家庭中隱退的原因之一。
我們調查到的婦女決絕地離婚案例中,家庭都有子女,婦女仍棄之不顧,說明歸屬邏輯中子女對母親歸屬的確定性,已在愛情中不再需要,子女也不再是家庭維系的紐帶。愛情本身的感受是重要的。歸屬是公共性的東西,涉及到基本的三位一體結構,以及訴諸公的規則,如一個離婚案,要牽涉到各方感情和利害。愛情則是純粹私性的東西,只是兩個人的事,兩個人決定了,事情就解決了,處理的方式也是私人性的,不牽涉公共性問題。用歸屬的眼光來看待離婚,往往是一時的沖動,認為還有維持的可能,如做工作到位;但若用愛情的眼光來看,沖動本身就是個體本位的,是愛情內在包含的行為準則,任何工作都是外在的壓力,無法相觸兩個人愛情上的電極,因此外人的介入都會破壞愛情本身的邏輯。
六
總結起來,歸屬的邏輯講究的是婦女的婚姻行為,尊崇最終的目標,按照公共的規則在一定的社會結構中展開,最終走向早已設定好的歸屬,以完成人生的意義,在這里婚姻只是手段。在這里,愛情是走向歸屬的中介之一,歸屬是目的,愛情沒了,歸屬依舊。愛情的邏輯,則是指婚姻本身是愛情自然而然的結果,它按照私性的規則在兩個人的互動中展開,避免其他人的介入,婚姻作為愛情的載體而存在,愛情不在,婚姻不存。
在歸屬邏輯中建立的婚姻,為的是更為宏大目標的歸屬,是超越性的理由,婚姻本身很重要,它規定了歸屬于何處,一旦建立婚姻,歸屬就很難變更,婚姻因此也很難變更。而愛情邏輯的婚姻,則是為了維持既有的愛情,有沒有婚姻的形式,本質都差不多,婚姻沒有限定作用。
歸屬邏輯向愛情邏輯的轉換,意味著婦女的人生意義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三農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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