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近一年多來在江南一個省城城郊小鎮農產品市場的跟蹤觀察,歷來被消費者親昵的提籃小賣式的鮮活農產品,正在被冷落。而正規的農產品超市從外地運進的各種農產品,正在被更多的消費者所接受。如黃瓜、絲瓜、冬瓜、南瓜、白菜、蘿卜、土豆等,人們大多選擇那種用長方體泡沫箱包裝的、從外地來的產品,有的包裝箱內還有著冰塊,顯然是冷鏈運輸而來。而各種魚類則更多地選擇洞庭湖等特大水面、低密度、低營養水體養殖的產品,而不接受當地水塘等小水面、高密度、富營養水體養殖的產品。農產品電商,在經過一個非常短期的興趣后,一些家庭小作坊式的產品也已逐步排擠出局。
之所以如此,原因非常簡單,消費者認為,規模化、專業化生產,生產集中,生產過程中的農藥、化肥等的安全是可控的、能控的。一家一戶的小生產,少了自己吃,多了市場賣,有的甚至搞幾個版本,早上到街頭市場一看,價格好,跑著回家提籃摘菜,往地溝水里一洗,什么肥料、農藥的安全期全都不顧及了。早晚市場,農產品監管部門的人員,還不知在城市那個小區做著早九晚五的夢,也沒有這么多的監督成本。
事情的變化雖這么微小,但對于農業現代化的意義就重大了。它是農業的標志性變化,是農業新的持續發展的動力。事物的另一方面則是傳統的小農除了自給自足以外,在商品市場的活動空間已越來越小。
如此,作為政府,要按生產目的,對農產品實行分類管理。對于農民自給自足的小生產,特別是遠離都市、人多地少、自給自足的山丘區農村,重點是搞好農田水利、道路等公共設施建設,產品結構和生產方式全由在村農民自我決策,政府無需花太多的成本去監管。而對于有規模的商品化生產,則要實行政府專業化全程服務和監管的全程化,確保產品質量和安全。要把農業的重點轉到交通便利、距離大城市較近、土地條件較好、信息化程度較高的平原地區,湖南則要把農業的重點放在衡陽等盆地和洞庭湖區。而山丘區除了少量留守人員的自給自足外,重點是自然生態的自我修復。在產品結構上,可一地一品,也可以一地多品,一切從方便消費出發。要下決心走出均分田地和節制資本的歷史老路。在地制上,堅持農用土地集體所有,以土地集體為單位,耕者有其田,不耕者有其權、有其利。即人地分開管理,承包權可以確權到人又到地,也可以確權到人不到地,生產者有地,外出者有權不有地。為減少規模化生產者租用土地時分戶談判的成本,在土地集體內,除農戶自我耕種外,外出戶的承包地可自我流轉,也可以交由土地集體發包經營,家庭有人走了由生產隊負責發包,生產隊的人全走了由村一級發包經營,村一級的人全走了由鄉政府發包經營。同時,嚴格控制農用地租價,減少超額地租。公共設施如水電路、農田整理等,城鄉一體,公共提供,不斷完善現代農業的物質技術基礎。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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