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是中國工業化和趕超戰略的產物。新中國從1949年致力于國家的工業化和現代化,到現在大概60多年,基本完成了工業化。這么迅猛的工業化在全世界沒有先例。在這個進程當中,農民的組織化、農村的合作化,包括人民公社,都做出了極其重大的歷史貢獻,也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人民公社30年的時間,為中國工業化提供了大量的農業剩余,也為1978年之后的改革開放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資本。對于這一歷史事實,也要給以相當的尊重。在人民公社時期,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達到了歷史高度,在這一時期,農村教育普及,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保障、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田水利的興修等等,都得益于人民公社體制。以農村合作醫療為例,在70年代,聯合國衛生署提出,中國農村的赤腳醫生制度與合作醫療是全世界農村衛生工作的樣板。毛主席說,把醫療衛生的重點放到農村去。這一時期,農村的健康水平乃至全國的健康水平提高很快。農村消除了大規模的傳染病和流行病,兒童的死亡率達到全世界最低,這些都是得益于中國農村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于這一點,我小時候是有切身感受的,村里的赤腳醫生隨叫隨到,村民看病幾乎不收費。這個體制優勢,在改革開放之后反而喪失了,導致在農村教育、農村醫療、農村社會保障、農田水利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出現大面積的倒退,到現在還是在補課。
鄧小平在1978年之后講到“兩個飛躍”的問題,他說中國農村在改革開放之后,必須經過“兩個飛躍”,一個飛躍是由人民公社到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飛躍,這個飛躍解決的是激勵問題,分配制度改變導致農民生產積極性提高;第二個飛躍,是由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向規模化經營的現代化農業飛躍。從鄧小平這個講話來看,人民公社退出歷史舞臺實際上是一個策略性的變革。從我們上面的探討來看,人民公社體制并不是一個落后的、倒退的、腐朽的制度,從它的原理來看,從它的出發點來看,人民公社制度是中國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它是一個總的方向。因此它不是一個落后的制度,恰恰相反,僅僅從制度設計層面來看,它是一個極為先進的制度,可是,正好是因為它極為先進,大大超越了當時農村的生產力水平,超越了當時老百姓的認知水平,因此,人民公社必然存在內在的深刻的問題,這些問題導致人民公社體制本身必須進行調整。
從1960年代發生嚴重饑荒到1978年,人民公社體制在不斷調整,這個調整是一個連續的過程,不要認為人民公社一夜之間突然就發展到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了。農村人民公社過渡到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是一個自然的過程。在人民公社的實踐過程中,就埋下了很多變革的種子,比如說自留地的變化、社隊企業的發展、激勵制度和分配制度的變化、包產到戶的實踐等等,為改革開放之后的農業變革奠定了基礎。
因此,這兩個時期,1978年之后的時期和1978年之前的時期,有其內在的關聯,不是斷裂的。人民公社為改革開放的啟動留下了大量的歷史遺產,比如社隊企業的發展,為鄉鎮企業發展奠定了基礎。人民公社時期培養出來的人力資本,支撐了中國的工業化,支撐了中國的現代化,也支撐了1978年以來的改革開放。不應該割裂地看待兩個時期,特別是不要把前三十年說得一塌糊涂,這不符合實際情況,也不是一種科學的態度。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拋棄了人民公社時期的一些錯誤做法,農民的產權得到更多的尊重和保護,農民自由選擇的權利得到尊重。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這些方面都有了深刻的變化,這是時代的進步,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回望人民公社的歷程,實際上很多體制因素都是我們今天在農業經營體制變革和農村發展方面需要進一步汲取和借鑒的,這就需要我們對人民公社這一歷史遺產有一種客觀的揚棄的態度,把“揚”和“棄”結合起來,而不能簡單化地一概否定。
作者簡介:王曙光,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副院長,北京大學產業與文化研究所常務副所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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