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陽人鄭建民因去建筑工地討要1080元醫藥費,與工地包工頭發生沖突,并被打致死,隨后警方刑拘一人。我們慶幸于行兇者終被抓的同時,也不得不反思,這么多年來,即便堂堂一國總理親自出面幫助農民工,許多地方政府一再使出包括“黑名單”制度,直至驅逐出本地市場在內的諸多強力手段,可時至今日,農民工合法權益問題在一些局部地區仍然屢見不鮮。
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僅體現在諸如醫藥費用的保障制度上,更多的在于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臨近歲末,有關農民工討薪的新聞,便登上了主流媒體的重要版面及黃金時段。本來,勞動糾紛、權益保障這種天經地義的事,卻一再牽動著眾人的心。
從2002年起國家就對欠薪行為發起整治行動。10多年來,國家和有關部門陸續開展專項行動,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整治力度,不少地方年終“清欠風暴”也從未停止過,并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但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跳樓秀”等過激維權方式仍偶有出現,甚至引發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其實,保障好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僅拷問著政府的責任,也拷問著企業的良心和農民工個人素質。
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問題,一直是個老大難問題,這里面既有社會和經濟問題等客觀原因,如現階段市場秩序尚不夠規范,也有農民工處于弱勢群體,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力量比較薄弱等主觀因素。當前,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農民工經常采取爬塔吊、跳樓、封橋堵路等做法,擴大社會影響,引起重視,這樣的做法往往會引來市民圍觀,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同時,同情弱者的簡單邏輯會讓政府為這些“負能量”埋單,影響政府公信、社會公平和法制建設。因此切實解決好、實現好、維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真正發揮政府的社會保障職能,使其成為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和社會穩定的“安全網”,必須主動擔責、主動作為。
員工是企業的內顧客,是企業的關鍵利益相關者。企業若失去了內顧客群的支持,就會動搖企業生存發展的根基。企業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當企業的逐利行為變為對自身利益的過度追求,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約束,便會對市場秩序產生破壞作用,直接導致損害農民工利益的行為的發生。“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管理的目的,而不是企業生存的目的,社會的需要才是企業存在的理由。”依賴于社會而存在的企業,應該也必須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因此,做良心企業,使企業與員工之間形成“你為我奉獻,我為你盡責”的和諧關系,不僅是企業的立身之本,更是企業的發展之源。
農民工問題層出的原因還在于農民工群體素質參差不齊,容易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矛盾糾紛。其實糾紛不可怕,可怕的是把這種小矛盾用自以為是的方式擴大化、惡意化。當維護個人合法權益,被蒙上最大的惡意行為時,諸如“跳樓”討薪等粗暴行為也就有了“大行其道”的土壤,而這不僅給自身帶來了傷害,更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因此,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才是長久之道。
當前,我們正邁向全面小康,農民工是全面小康的建設者和參與者,也理所當然地應當享受小康成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不僅僅是他們自己面臨的難題,更是小康路上全社會要共同面對的考卷。無論是填空、判斷、選擇還是問答類型,所有的題面都由生存的條件組成,每一步解答都是民生,每一個答題者都是躬行的耕夫。而耕種其間的除了企業、政府、社會,更需要農民工自己。
作者單位:綿陽市安州區興仁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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