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工商資本的嚴重毀約棄耕行為,要追究其責任,加強對其履約情況監管,防止損害多數農民利益;對一般的棄耕行為,則要引導其更好地應對風險。同時,適應新形勢,調整和優化農業補貼政策,讓新增補貼向新型主體適度傾斜。治本之道是,面對新情況,探索適度規模經營的新模式,在不流轉土地的前提下,發展土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種、聯耕聯種等模式
日前,有關少數大戶種糧虧損、毀約棄耕的新聞引起人們討論,有人認為這表明規模經營失去了優勢。筆者認為,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大趨勢不會變,但要探索適度規模經營的新模式,讓有能力、有意愿從事農業的人敢于投資農業、投身農業。
從農業經濟的角度看,集約化經營、規模化生產應能實現成本投入、科學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方面的優勢疊加,最終提升效益,本不該虧損。然而,最近因為農產品價格的下行和勞動力成本的上升,確實有少數經營主體的經營出現了虧損,其中也有少數出現了退地現象。
之所以關注毀約棄耕,是因為,個別大戶或資本退出不可怕,但可怕的和要避免的是,滿懷熱情真心務農,各方面也做得很好,但就是賺不了錢的情況;是因為,毀約棄耕最終受傷的還是農業和農民,他們要面對打了水漂的租金和撂荒的農田;更是因為,要讓有能力、有意愿從事農業這個“百年產業”的人敢于投資農業、投身農業,讓種糧務農依靠自身的經濟效益而成為令人尊敬的職業。
事實上,對毀約棄耕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有些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的投機色彩較重,“有實力爭地、沒能力種田”。這在前幾年表現得更突出些,當時毀約棄耕的主體很多是工商資本。另一種是,由于前年和去年玉米價格持續走低,一些大戶由于土地流轉的租地成本高,因“種糧越多,賠錢越多”而退出經營。這在去年以來表現得多一些,也更值得關注。
這些年國家重視農業,出臺了不少惠農政策,近年來更著力引導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但是,一些資本務農原本就不是為了規模化種糧,有的是為了圈地以后更改用途,有的是因為有國家補貼才進入;也有一些資本或大戶確實是誠心種田,但忘記了循序漸進、穩步發展的“適度”兩字,一味貪多貪快貪大,導致資金鏈緊張難以支付租金。
無論是投機種地還是真心務農,無論是工商資本還是傳統大戶,市場規律始終存在,他們都要面對農業的弱勢和各種風險。與工商業不同,農業投資大、周期長、貸款難,屬于“靠天吃飯”。近年來,隨著農產品價格改革,農產品價格與國際接軌,尤其是玉米價格下降幅度很大,這打破了很多人“糧價會一直漲”的預期。
毀約棄耕并非無解。治標之策是,對于工商資本的嚴重毀約棄耕行為,要追究其責任,加強對其履約情況監管,防止損害多數農民利益;對一般的棄耕行為,則要引導其更好地應對風險。同時,適應新形勢,調整和優化農業補貼政策。即使是一些發達國家,依然長期補貼農業。對我國不少地方政府來說,糧食安全經常是“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導致一些主體難以享受該得的政策紅利。因此,新增補貼要向新型主體適度傾斜。
提高效益也有途徑。治本之道是,面對新情況,探索適度規模經營的新模式。要在不流轉土地的前提下,發展土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種、聯耕聯種等模式。農業規模經營決不僅只是集中土地,單個要素規模的大小并不能決定綜合效益的高低。因此,工商資本也好、傳統大戶也好,不妨在盯著流轉土地之外,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以服務的規模化補充土地的規模化。這是避免產生土地租金成本、提高農業效益的關鍵,也會是今后解決問題的最關鍵之舉。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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