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1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稱,今年以來,青島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其中,平度市仁兆鎮南胡家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同玉挪用群眾低保金6000元用于村務開支。王同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代管的低保金被責令退還低保戶。(《人民網》,7月11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要求“懲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著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明顯感受到了黨風政風社風的逐步好轉,但“微腐敗”現象依然存在。
“微腐敗”損害的是群眾利益、更是民心。基層腐敗雖微,為惡既廣且深。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到:“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因此,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蒼蠅。
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微”在層級,“危”在民心。整治“微腐敗”就要從管住管好基層干部開始,要發揮群眾的力量,積極向群眾征求意見線索、了解實情、收集證據,讓群眾直接參與,并且將調查結果向群眾反饋,讓群眾切身感受反腐過程。通過排查一批問題線索、查糾一批突出問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下大力氣整治基層“微腐敗”,才能夯實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以正風肅紀實際成效增強群眾獲得感。
作者單位:中共綿陽安州區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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