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發展“生產性服務業”。2014年,《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生產性服務業涉及農業、工業等產業的多個環節,具有專業性強、創新活躍、產業融合度高、帶動作用顯著等特點,是全球產業競爭的戰略制高點”。2016年,“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寫入一號文件。2017年,《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對于培育農業農村經濟新業態,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具有重要意義”。2017-2020年,中央財政分別安排專項資金30、40、40和45億元支持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農業農村部司長張天佐提出,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新興戰略性大產業,是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保障糧食安全和農產品供給、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
深入了解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科學內涵。2017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一類“農、林、牧、漁業”下分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以及“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五類,并無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2019年《生產性服務業統計分類》則明確“生產性服務業”是“為生產活動提供的研發設計與其他技術服務……生產性支持服務”,涉及“三農”的有農業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農林牧漁技術推廣服務等7個方面。《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將“農業生產性服務”定義為指貫穿農業生產作業鏈條,直接完成或協助完成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作業的社會化服務。“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被普遍認為是面向農業產業鏈提供生產性服務的那部分服務業、直接從事替農民或幫農民耕種防收系列服務、是農業供給側的供給側、是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現代農業與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戰略引擎,逐漸發展成為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并存、綜合性服務與專業性服務共生、不同類型優勢互補、不同模式成群結網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客觀評價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功能特點。隨著青壯勞力大量流出、農業勞動力嚴重缺失等,“誰來種地”“如何種好”日益成為“世紀拷問”。調研發現,近年來蓬勃發展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可以有效實現土地不流轉前提下現代資源要素高效配置,越過土地細碎化陷阱,通過服務的規模化提升生產的規模化、規范化和標準化;擊碎日益高漲的“高額地租正在毀掉中國農業”擔憂,化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背負的高額地租成本與承擔的較大生產經營風險;實現傳統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融合,加速普及現代農業裝備和技術手段,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農業科技貢獻率和勞動生產率;促進各方積極性發揮和優勢互補,讓專業人干專業事。另外,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通過測土配方施肥、飛防、大型機具等實現多環節多途徑節本,減少了種肥藥等用量與支出,提高了農產品產量品質與售價,契合了環保要求和綠色發展,并且高收入群體節本增效幅度更大、生產規模越大效果越明顯。
合理分析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作用機理。當前2.6億農戶中2.3億承包戶,小農戶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發展權利不充分、在新產業新業態更迭中發展機會不平等、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過程中發展成果分享不對等。而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實現路徑順應了四個形勢:農業勞動力嚴重缺失、工業化與城鎮化步伐加快、農業裝備技術快速發展的形勢;糧價低位徘徊和土地租金高走導致流轉放緩甚至回流的形勢,突破了單純依靠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桎梏;老農人“戀地”“戀糧”情結,扭轉了生產方式傳統、生產效率低下的狀況;農業生產經營節本增效與綠色發展,破解了糧食品種結構不合理、糧價“天花板”與成本“地板”擠壓等問題。其作用機理有五點契合:托管方式契合了托管雙方理性經濟人理論,農戶自己解決得好且經濟的環節自己辦,其他環節委托給專業擅長的服務組織;生產組織方式契合了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理論,對生產關系進行了有效地適應性改造;創新做法契合了改進的委托代理理論,能夠較好克服代理人陷阱;交易形式契合了規避風險和降低費用的產權理論;資源配置契合了政府與市場“兩手”理論。
科學認識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來龍去脈。1990年,《關于一九九一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通知》首提“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概念;1991年,《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發布;2015年,《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2017年,三部委印發《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2018年,《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大力培育新型服務主體,加快發展一站式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早期措施過于籠統、抓手稍欠具體,近年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抓住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牛鼻子”。從國際經驗看,農業生產更大范圍的聯合與合作是必然趨勢。未來一段時間,“高額地租”導致的土地“逆流轉”仍將持續,蓬勃發展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的階段性產物和過渡性狀態。未來,農業生產性服務與城鄉一體生活性服務將快速協同興起,全方位覆蓋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生態生產生活的服務業體系將漸趨完善。
準確判斷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面臨的問題。首先,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起步階段具有短板弱項:服務主體規模小、實力弱,大型企業占比低;服務對象重大輕小,小農戶帶動方面需要加強;服務監管相對滯后,服務標準、規范、合同、價格、平臺等方面亟需跟進。其次,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自身發展不平衡:種養業之間不平衡,種植業發展快,而養殖業、種養結合以及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滯后;種植業內部不平衡,大宗作物發展快,其他作物發展慢;地域不平衡,平原地區較丘陵山地發展快。第三,政策層面需要配套對接:傳統流動農機大軍與補貼政策之間的銜接;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與城鄉統籌全方位服務相銜接;由自發探索、政策撬動到資本巨頭圍獵;延長土地承包期、農村集體產權確權登記等對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產生的逆向約束;城鄉互融互通共建共享渠道與平臺建設問題;農村宅基地盤活利用與制度配套。第四,要適應四個變化:由以大田作物為主向種養全覆蓋;由平原地區集中連片為主向全地形推進;土地由撂荒、水土流失嚴重向高投入集中整治過渡;規模經營實現形式由集中流轉向托管占比逐步增加轉變。
重視支持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健康發展。2019年8月“瞭望”文《種糧大戶出現退租現象》和2020年6月網文《高額地租正在毀掉中國農業》,引發眾多主流媒體對土地“退租”問題展開討論。調研發現,退租問題時有發生確實對適度規模經營、土地耕作水平等造成了一定沖擊,但也發現,退租后部分土地通過托管的方式交給了農業生產性服務組織,其經營效益和耕作水平相對穩定甚至有所提高。事實證明,重視和支持農業生產,從抓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入手是理想選擇: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2017年以來投入155億元專項經費基礎上,進一步整合相關項目與資源投向;二是劃好政策與市場邊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適當傾斜帶動土地細碎小農戶,探索補助資金“斷奶式”退出機制;三是立足地力恢復、土地保護與整理,落實“三權分置”制度、完善土地流轉制度、探索租金指導制度;四是搞好頂層設計,統籌發展覆蓋農業農村農民的城鄉一體全方位服務業;五是試點推進“土地銀行”制度與村集體機動地制度;六是重視培育合作社、企業等各類服務主體培育;七是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生產性服務業統計分類》基礎上,制定“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統計分類”標準。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重農評微信公眾號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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