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城鄉關系從二元對立到協調融合的轉變,城鄉收入差距普遍呈現出倒“U”型變化的共性規律。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演變一方面吻合倒“U”型規律,但另一方面也由于其復雜的制度性根源而呈現新的特點。隨著21世紀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尤其是現代化進程中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城鄉問題的不斷凸顯,深化城鄉收入差距的理論研究需要統籌考慮城鄉間的資源誤置問題,充分認識城鄉間存在的異質性,兼顧城鄉類型的多種形態。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必須著力推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過去十余年,中國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顯著縮小,這為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以城鄉融合促進共同富裕奠定了堅實基礎。回顧發達國家工業化城市化歷程,隨著城鄉關系從二元對立到協調融合的轉變,城鄉收入差距普遍呈現出倒“U”型變化的共性規律。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演變一方面吻合上述倒“U”型規律,但另一方面也由于其復雜的制度性根源而呈現新的特點。近年來,中國城鄉收入差距雖然整體有所縮小,但仍然處于相對較高水平,與主要發達經濟體相比,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是多重經濟要素發展不均衡相互交織的結果,并且城鄉區域間差異明顯。已有文獻從二元結構、產業轉型和空間經濟等不同視角對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規律作出了理論解釋,這些理論也被普遍應用于解釋中國城鄉收入差距的演變。隨著21世紀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尤其是現代化進程中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城鄉問題的不斷凸顯,統籌考慮城鄉間的資源誤置問題、充分認識城鄉間存在的異質性、重視城鄉類型的多種形態成為城鄉收入差距理論研究的重要導向。
一、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演變規律
自20世紀中期以來,隨著全球國民經濟核算歷史數據的逐漸累積,經濟學家提出了一系列關于經濟發展規律的特征事實。除了經濟總量視角下人均產出增速、投資回報率、勞動和資本份額等六大特征事實以外,經濟活動分布視角下同樣誕生了一系列以非線性變化為主要特征的結構性事實,集中體現為經濟結構、社會不平等、區域不平等、地理集中度和人口增長這五方面指標的倒“U”型變化曲線。作為兩大經濟部門和經濟活動的特殊空間載體,城鄉關系本質上是經濟結構和空間分布的具體表現。因此,與其他結構性事實一樣,如果以居民人均收入比衡量,城鄉差距也總體上呈現出倒“U”型演變規律:在經濟發展前期城鄉差距不斷擴大,在經濟發展后期則逐漸縮小。盡管已有文獻指出城鄉差距具有多維度表現,但這些表現最終將體現在收入上,即城鄉收入差距。大量文獻為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演變規律提供了經驗證據。以城市非技能勞動力工資與農業收入之比衡量,美國的城鄉收入差距隨著工業化起步,從1800年的1.04上升到1860年的1.27;盡管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略有縮小,但直到20世紀80年代中葉以后,隨著美國經濟從制造業向知識經濟和服務業轉移,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趨勢才得到根本性反轉,農村相比城市的收入差距從落后30多個百分點縮小到20個百分點以內。在歐洲,同樣以城市非技能勞動力工資與農業收入之比衡量,1820年以前的城鄉收入差距很小,但伴隨工業化進程加速,至19世紀中葉時,城市非技能勞動力的工資水平已比農業人均收入高出73%;自20世紀中葉以來,隨著歐洲國家相繼實施鄉村復興戰略,其城鄉收入差距逐漸縮小,城鄉收入呈現顯著的收斂關系。加拿大、巴西、印度、泰國、加納等國近年的微觀調查數據也顯示出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變化。總體而言,盡管城鄉收入差距變化的具體形態在不同國家間有所差異,在每個國家的城市和農村內部經濟發展水平也有所不同,但全球歷史數據總體表明,城鄉收入差距在工業化快速推進階段傾向于逐漸擴大,并在產業結構從工業化轉向后工業化后逐漸縮小,呈現出倒“U”型變化規律。
由于人口流動是經濟發展差距的自然結果,同時城鄉人口數據比城鄉收入和工資數據有更廣泛的可得性,因此,城市化率的“S”型規律也能從側面印證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變化規律,且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變化拐點與其城市化進程的拐點總體上是吻合的。根據“諾瑟姆曲線”,以25%和75%兩個城市化率為界,城市化進程可以分為初級、加速和成熟三個階段。初級階段城鄉收入差距很小,城市化進程也很緩慢。當城市化進程處于加速階段時,城鄉收入差距位于倒“U”型曲線左邊,鄉村人口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而出現負增長,但鄉村收入增長更為緩慢,其結果是城鄉收入差距急劇擴大。當城市化進程逐漸成熟時,城鄉收入差距逐漸縮小,城市化進程也因而放緩。縱觀全球主要經濟體的城市化“S”型曲線,美國大約在20世紀70年代以后進入城市化第三階段,歐洲除了英國在19世紀末以外,其他國家大多在20世紀前半葉進入城市化第三階段,這與其城鄉收入差距拐點的出現時間基本吻合。因此,城市化率的“S”型規律也為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變化規律提供了支撐依據和判斷標準。
當然,由于不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路徑不同,城鄉收入差距的具體表現也存在差異。例如,在美國和歐洲等地區,城鄉收入差距在金融危機后的一段時間內出現了擴大;在一些拉美國家中,由于持續出現的貧民窟等“城市病”問題,城市內部的收入差距也很大,城鄉差距并未隨著城市化的推進而明顯縮小。但全球歷史數據總體表明,城鄉差距呈現出在城市化和工業化快速推進階段逐漸擴大,并在之后逐漸縮小的倒“U”型變化規律。這一現象本質上也是與經濟發展過程中,城鄉二元結構、產業結構和城鄉空間經濟關系演變的基本理論規律相吻合的。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根據倒“U”型變化規律,城鄉收入差距最終將隨經濟發展而逐漸縮小,但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由于發展中國家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全球的城鄉收入差距問題總體上變得更加嚴峻。不僅如此,與城鄉收入差距密切相關的城鄉人口差距、城鄉發展差距等也呈現出擴大趨勢。從人口分布看,雖然全球農村人口的占比從1960年的66%下降到2021年的43%,但近80%的貧困人口都分布在農村。從資源分布看,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城鄉間的通電率、衛生指數、兒童發育、入學率等差距并未顯著改善。從污染分布看,農村不僅仍是城市發展的關鍵資源要素供給方,還承接了大量城市轉移的排放物、廢棄物和高污染產業,加劇了城鄉生態環境承載與治理壓力的不平衡狀態。因此,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仍是當前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且縮小收入差距是縮小城鄉整體差距的重要基礎
二、中國城鄉收入差距的新特點
過去40余年來,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總體上與全球規律一致,呈現倒“U”型變化規律。除了改革開放初期以農村為重心的一系列改革使得城鄉收入差距短暫下降以外,此后的絕大部分時期,城鄉收入差距主要處于倒“U”型左邊,呈逐漸上升態勢;2012年以后,城鄉收入差距處于倒“U”型右邊,呈不斷下降趨勢。
基于城鄉人均收入比,可以將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變化分成三個主要階段。改革開放初期的十年間,在以農村為重心的改革背景下出現了城鄉收入差距的短暫縮小。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全國推廣,使糧食產量和農業生產率迅速增長,加之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非農部門轉移。同一時期,中國城市部門的改革進程較為緩慢,其結果是城鄉收入差距顯著縮小,城鄉人均收入比在1987年達到低點2.17。1988年以來,隨著城市極化效應的增強和二元結構的固化,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一方面,隨著價格體系和金融體制改革,城市極化效應出現并被對外開放等戰略強化,城市偏向的產業政策、所有制和社保制度調整進一步鞏固了城鄉二元結構,為城市帶來了遠優于農村的人口、資本和基礎設施等發展優勢。盡管黨的十六大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農村稅費改革、農業“四項補貼”、新農合、新農保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繼出臺,但城鄉間發展的差距仍然明顯。城鄉人均收入比在2009年達到3.33的歷史高點,隨后緩慢回落至3.1。黨的十八大以來,在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和城市偏向性制度的背景下,城鄉收入差距再度縮小。在鄉村振興戰略指導下,以城鄉發展一體化為出發點解決“三農”問題,成為推動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主要路徑。一方面,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堅定不移實施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獲得穩定保障和提升。另一方面,承包地和宅基地的“三權分置”改革、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從產權制度上激發了農業農村的發展活力,從根本上改變了城鄉失衡發展的格局。近十余年來,城鄉收入差距持續縮小,城鄉人均收入比在2021年已下降到2.5。可見,我國城鄉收入差距基本與全球規律一致,呈現倒“U”型變化趨勢。
盡管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變化規律說明,城鄉收入差距擴大是各國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加速發展階段出現的普遍現象,但由于復雜的歷史性和制度性根源,中國的城鄉問題呈現出以下三方面顯著特點。
首先,中國城鄉收入差距雖然整體有所縮小,但仍然處于相對較高水平。中國在計劃經濟時代為實施經濟趕超戰略,在居民權利、要素配置、公共服務、產業布局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城鄉二元制度安排,經過多年運行形成了城鄉割裂發展的穩固形態,這導致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與全球普遍規律相比更大也更加持續。21世紀以來,城鄉融合發展被賦予新的時代內涵,城鄉一體化發展意在從根本上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但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努力始終未能達到預期。在2002—2012年間,中國城鄉居民的人均收入比連續十余年超過3。盡管過去十年來城鄉收入差距不斷縮小,但2021年的城鄉收入比仍有2.5,與1978年時幾乎相當。相比之下,美國非農人口與農業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比自1935年以來始終在2.5至1.3之間變動;日本的城鄉收入比盡管在20世紀30年代曾一度超過3.1,但自50年代起城鄉收入差距就開始逐漸縮小,甚至在70年代中期以后長期保持著農村人均收入略高于城市的狀態,城鄉收入比始終在0.86—0.97間徘徊;韓國的城鄉收入差距在經歷20世紀60年代的快速擴大后,也自70年代起隨著“新村運動”的開展而逐步縮小,從1970年的1.49下降到1988年的0.86,此后長期維持在相近水平。可見,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對于正處于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而言具有現實上的迫切性。
其次,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是多重經濟社會發展不均衡相互交織的結果。自20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城市始終處于我國經濟發展的第一線,并在各類要素資源使用方面獲得了優先權,城市的極化效應在產業轉型、資本深化和對外開放等進程中不斷強化。在晉升錦標賽的激勵機制下,城市極化效應又被城市偏向的財政、產業、資源配置和技術進步等各類制度固化,造成城鄉間同時出現了經濟、社會和環境等不同維度的發展不均衡。城鄉之間的人均收入差距不僅是我國經濟發展不均衡的直接反映,同時也是上述多重發展不均衡相互交織的直接結果。從全球范圍來看,美國、德國、法國等發達國家大多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就已基本完成了工業化和城市化,英國更是早在19世紀末就完成了上述歷程,這些國家隨后的城鄉經濟差距總體上沒有再出現明顯擴大。然而,由于“逆城市化”現象的出現,這些國家自20世紀中葉以后又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等方面逐漸涌現出新的城鄉發展不均衡問題,城鄉收入差距也有所回升。相比而言,這些國家的城鄉收入差距的成因并沒有像中國一樣,呈現城鄉多重經濟社會發展不均衡相互交織的局面。過去一段時期,城市優先發展戰略對于促進中國經濟高速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我國亟須從根本上轉變城鄉要素資源分配不均衡的局面,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為著力點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是重要趨向。
最后,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問題具有區域間差異明顯的特點。由于中國的人口規模巨大,不同地區的經濟增長特點和產業結構顯著不同,這就造成了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區域差異。2012年,經合組織國家中,各國內部最發達地區與最不發達地區的人均GDP比值平均只有2.83;但同年中國最發達省份的人均GDP卻高出最不發達省份4.82倍。由于城鄉發展差距具有倒“U”型變化規律,東部省份的城鄉收入差距總體較小。2021年,許多東部省份的城鄉人均收入比已降至2左右,其中浙江的比值已降至1.94,但不少中西部省份的比值仍高于2.5。同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等方面,東部省份的城鄉差距也相對較小。從這個維度來看,實施差異化和協同化的城鎮化發展戰略是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縮小我國城鄉收入差距也需要充分考慮區域間的差異,針對性制定適合不同區域、不同省份城鄉融合發展的具體戰略。
三、深化城鄉收入差距的理論闡釋
已有文獻從二元結構、產業轉型和空間經濟等不同視角對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規律作出了理論解釋,這些理論也普遍被應用于解釋中國城鄉收入差距的演變。
以劉易斯模型為代表的二元經濟模型作為解釋城鄉收入差距變化的主要理論之一,認為當存在二元結構時,城鄉收入差距將隨著資本部門的出現和發展不斷擴大,但又會在二元結構消失后逐漸縮小。基于工農平衡發展的基礎,通過考慮農業生產率提高對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推力,修正的劉易斯模型將二元結構的變化按農業“短缺點”和“商業化點”分成三個階段。新遷移理論繼而利用相對經濟地位和工作搜尋成本風險,補充刻畫了城鄉遷移的微觀機制,為劉易斯模型的二元結構設定提供微觀基礎成為研究焦點。
不同于結構主義觀點,產業轉型理論從初次收入分配視角指出,工業份額的倒“U”型變化能夠解釋城鄉收入差距的演變規律。在幾乎所有國家的發展過程中,農業的就業份額都不斷下降,服務業的就業份額都不斷上升,工業的就業份額則按照先升后降的倒“U”型規律變化。由于工業的資本密集度在三大產業中最高,因而其規模擴張會造成勞動收入份額下降,惡化勞動收入占比相對更高的農業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這意味著工業份額的倒“U”型變化也可以解釋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規律。
基于空間經濟關系視角,以“繆達爾—赫希曼模型”為基礎的區域經濟理論認為,區域間“回波效應”(或稱“極化效應”)和“擴散效應”(或稱“涓滴效應”)的相對變化造成了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規律:當回波效應增強時,城鄉收入差距擴大,而當擴散效應增強時,城鄉收入差距縮小。聚焦運輸成本這一經濟因素,新經濟地理學核心的“中心—外圍模型”實現了對回波和擴散效應的數理表達。在經濟發展初期,回波效應占主導地位,但隨著資源、資本和技術的集聚,擴散效應將逐漸增強,因此,城鄉收入差距呈現出倒“U”型變化。
除了上述解釋城鄉收入差距的一般性理論之外,中國城鄉收入差距的形成還具有顯著的中國特色。一方面,中國在計劃經濟時代為實施經濟趕超戰略,在城鄉間采取居民權利、要素配置、公共服務、產業布局等一系列二元制度安排,經過多年運行形成了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相對分割的穩固形態,這導致在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后,二元結構仍未完全破除。另一方面,在產業集聚、資本深化和開放紅利等的共同作用下,中國經濟增長的空間極化效應尤其明顯,并被城市偏向的激勵型政府體系、財政體系、產業體系、資源配置體系、技術進步體系等制度固化,這導致在城市積累的資源和技術難以向農村擴散,并最終固化了城鄉收入分配格局。
總體來看,盡管已有文獻從二元結構、產業轉型和空間經濟等不同視角對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規律作出了理論解釋,但隨著21世紀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尤其是現代化進程中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城鄉問題的不斷凸顯,深化城鄉收入差距的理論研究需要統籌考慮城鄉間的資源誤置問題,充分認識城鄉間存在的異質性,兼顧城鄉類型的多種形態。
首先,深入考慮城鄉間的資源誤置問題(resourcemisallocation)。二元結構模型指出,在城鄉人口遷移的過程中,農村剩余勞動力將逐漸消失,從而消除城鄉收入差距。但隨著不同國家城鄉收入和工資數據的逐漸增多,一些研究發現,城鄉收入差距在到達頂點后可能會在高位徘徊,也可能在下降的過程中反彈上升。造成上述現象的關鍵原因是,城市化本身并不必然解決城鄉間的資源誤置問題。細致刻畫不同部門間,甚至是同一部門內不同企業間的資源誤置現象后發現,資源誤置現象可能長期存在,并解釋了城鄉間收入和生產率的持續差異。實際上,二元模型的重要假設是,在經濟發展差距的推動下,要素將不具成本地從農村流向城市。但現實中,資源再配置也存在成本。因此,盡管可以通過二元結構模型等理論框架說明要素和資源在農村存在低效利用,但是否能據此推論政策制定者應加快推進城鄉要素和資源再配置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還必須考慮為糾正資源誤置所必須付出的制度成本。
其次,充分認識城鄉間存在的異質性。一些文獻根據邊際報酬均等化原理簡單地認為,城鄉收入差距是二元結構轉型或空間集聚過程中的階段性現象,最終應回歸于城鄉均衡。例如,劉易斯模型就指出,當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全部轉移后,城鄉間的工資差異就會完全消失。但近年來一些研究認為,城鄉收入差距是生產要素和經濟環境異質性所產生的自然結果,反映了人們在城鄉間自發形成的分類選擇(sorting)。由于農村比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家庭生產機會,而家庭產出往往無法計入經濟回報,這說明即便不存在人口流動障礙,城鄉收入差距也會持續存在。除家庭產出難以衡量外,農村統計中還容易出現低報收入的統計誤差,這也可能導致城鄉收入差距。從城鄉間異質性的人力資本角度出發,人們根據自身的生產力水平選擇不同職業,最終導致非農部門的平均人力資本存量高于農業部門,也是城鄉收入差距產生的原因。因此,要準確理解城鄉收入差距的產生和變化,就必須充分考量這些異質性因素。
最后,兼顧城鄉類型的多種形態。已有理論大多是在城鄉二分系統中討論城鄉收入差距問題,但隨著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陸續步入城鄉融合發展階段,城鄉連續體理論已代替城鄉二分法,成為刻畫城鄉關系的新范式。以人口密度單一指標或人口、經濟、空間、社會等多重指標劃分,城鄉連續體包括不同類型。例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以人口密度為依據,構建了由“幾乎城市”“中間地帶”和“幾乎農村”三種類型地區組成的TL3城鄉分類系統。城鄉梯度 (Rural-UrbanGradient)理論,利用通勤率在人口密度的基礎上細分出八類地區,解決了TL3系統因忽視經濟集聚而出現的無法區分郊區和偏遠農村等一系列問題。美國農業部經濟服務局構建了基于人口密度和距都市區距離的城鄉連續體代碼,在城鄉分類實踐中廣泛使用。一些學者還考慮了單位面積的郵政地址數量、農業經濟與人工面積占比,以及城市意識、文化風俗、信仰和種族多樣性等社會因素。然而,目前關于城鄉收入差距的主流理論還沒有與城鄉連續體理論充分銜接,普遍缺乏對城鄉中間狀態和不同形態的解釋。
余論
隨著人類社會對城鄉發展認知的不斷深化,關于城鄉收入差距的理論解釋面臨著新的發展導向。與理論相統一,直面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現實挑戰,對于發展中的中國而言顯得更為重要。在改革紅利、開放紅利和人口紅利的共同推動下,中國過去40余年來實現了高速經濟增長,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歷史成就。但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逐漸凸顯,縮小收入差距成為中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中之重。作為“三大差距”中的關鍵問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既是新時代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核心內容,也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目標。
與全球城鄉收入差距的倒“U”型發展規律相一致,中國城鄉收入差距最終也將維持在相對合理的水平。然而,必須說明的是,現階段我國城鄉收入差距的現狀說明,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和城市偏向性的制度體系仍然是解決城鄉問題的關鍵。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通過構建由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雙輪驅動”的城鄉融合發展模式,我國探索出了不單純依靠城市化解決城鄉收入差距問題的有效方式。這不僅為我國立足“三農”領域建立城鄉發展聯動機制促進城鄉融合找到了重要突破口,也為破解城鄉收入差距這一阻礙全球包容性發展的主要癥結提供了中國方案。推進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為目標的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過程中增強經濟、環境、人口和制度四方面驅動力,促進城鄉關鍵要素、產業體系、公共資源和空間載體的全方位深度耦合。
(作者黃祖輝系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專家咨詢委委員,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教授、首席專家;茅銳系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教授。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評價》 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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