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什么是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法治原則,嚴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項權力都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力。近年來,人民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在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國企改制、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問題更為突出。我們常說“群眾利益無小事”,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對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實際困難,應雷厲風行地設法解決,以盡政府理應承擔的職責。但我們常常看到這種情形:有些地方和部門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麻木不仁、視而不見,遇到矛盾總是繞著走,常常導致小問題拖成大問題,小矛盾釀成大矛盾,一般事件演化成惡性事件。在其位不謀其政,既是瀆職之錯,也是違法之過。
在遇到上述問題時,老百姓希望有一個自己對政府職能和權限要有所要求、政府在實施執行法律時,能夠嚴格、規范、文明、公開、公正、廉潔,能夠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個老百姓的政府來依靠。這就要求政府有所作為、高效率,自覺履行政府職責,提供應有的公共服務職能,讓老百姓對政府有信心。
然而,提出目標不難,而難在為實現目標規劃切實可行的路徑。建設責任政府、服務政府和法治政府是一項十分緊迫的改革,必須抓住時機,積極推進。但也要看到,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重要的是堅持方向,把握原則,而不是不淺嘗輒止,延擱拖沓。
各級人民政府應從決策到執行及監督的整個過程都納入法制化軌道,權利與責任緊密相聯,集陽光政府,有限政府,誠信政府,責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為法治政府。關鍵是要推進政府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據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要求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讓老百姓切實感覺到“法治政府”這座靠山的強有力,切實感到有法可依。
作者單位:長順縣委黨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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