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河南省新鄉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朱某等4人訴被告鄭州市人民政府,請求政府撤銷通告并恢復祭城路原路名”一案。除了原被告雙方代理人,部分河南省、鄭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鄭州市“祭城社區”群眾代表、鄭州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部分工作人員等80余人旁聽了庭審。(見2月3日《大河報》)
著名作家馮驥才曾說,城市是有生命的,地名便是這歷史命運的容器。從另一個角度講,地名就是寫在大地上的歷史,是歷史文化的活化石,也是城市發展的血脈,承載著很多民眾濃濃的記憶,也是人們寄托鄉愁所在。
鄭州市政府因“祭(zha)”字讀音生僻,與標準讀音(ji或zhai)相差甚遠,給外來客商和民眾帶來不便等,就作出決定,將原本具有深遠歷史文化意義的“祭(zha)城路”更名為“平安大道”。朱某等人以此舉不符合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第五條、《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九條等規定,與市政府對簿公堂,要求恢復路名,也算民眾法律意識的一種覺醒吧。
不管該案結果如何,一些地方任性改地名的行為都該引起重視。
隨著不少城市行政區域的合并撤銷、街道社區的改造,一些有歷史文化內涵的老地名正在快速消失。據統計,在北京,1980年~2003年胡同地名消失了40%;在廣州,1991年~2000年老地名消失了1031個;在南京,最近15年來約200個老地名消失。
從城市發展、改造的角度,老地名的消失或許不可避免,但必須承認,很多城市也確實沒有樹立對老地名的歷史文化審美,沒有保護老地名的文化責任感,缺少長遠的文化眼光。
據文獻資料表明:新聞中提到的祭城路所在地歷史上叫祭國,最早為商朝的邦國,在商代甲骨文中多次提及。周滅商后也將祭國滅掉,因為這一段悠遠的歷史,此地名一直沿襲至今。鄭州市政府將其更名為“平安大道”,是很通俗易懂,但那段烽火歲月恐怕也將從此被遺忘和割裂,二者孰重孰輕?
老地名能反映某一民族、某一地區及某一歷史階段的經濟、史實(事件或人物)、變遷等文化內涵,這早已成共識。因此,從2004年始,中國地名研究所就會同相關專家,在全國啟動了“中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程”。2007年,聯合國確立“地名屬非物質文化遺產”,并提出“地名有重要的文化和歷史意義,隨意改變地名將造成繼承文化和歷史傳承方面的損失”。與此同時,我國的許多地名也開始列入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范疇。目前,國內不少地方出臺辦法,明確提出地名要體現和尊重當地歷史、文化和地理特征,保持地名的相對穩定。這幾年間,我們也看到一些地名的更改體現了歷史文化的回歸,如襄樊改稱襄陽、沙市改稱荊州等。
地名承載了大量個體的記憶與情感,任性一改后,即使民俗風情能追溯重拾,文化靈魂恐難復原。當“已經認不出家鄉”成為一段段痛苦的敘事,鄉愁何處尋?
希望各地政府在改地名時慎之又慎,多聽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多聽群眾的聲音,多保留老地名,讓一縷縷動人心扉的故鄉記憶能長存民眾心間。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