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進入“兩委”換屆選舉時期,針對五花八門、改頭換面、更新換代的基層賄選,昆明市委組織部日前下發通知,明確了基層選舉中不可觸碰的“9種情形”,以加大對賄選的查處打擊力度,嚴肅選風選紀。(中新網)
賄選現象并不陌生。發生在上次換屆期間的南充拉票賄選案,就是一宗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惡劣案件。南充拉票賄選案之所以發生,根源在于有關黨組織管黨不力、治黨不嚴,一些黨員領導干部黨性觀念淡化、法紀觀念淡薄,目無黨紀國法。紀檢機關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對換屆賄選的處理,主要是取消候選人資格和宣布當選無效,以及黨內作紀律處分等,但對拉票賄選形式還沒有明顯的定義。由此,一些地方基層拉票賄選可謂花樣百出。比如,選舉前,有的候選人會爭相“幫扶”,給困難群眾家“送溫暖”;有的人積極表態愿出資支持當地建設;有的甚至直接賄賂工作人員,要求對方在選票統計上“幫幫忙”。
今明兩年是省市縣鄉村集中換屆之年,選人用人問題,備受關注,也是各地方黨委黨組織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習近平同志在今年兩會上強調,“今明兩年,全國省市縣鄉要陸續換屆,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的教訓,以‘零容忍’的政治態度、規范嚴謹的法定程序、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嚴肅認真的紀律要求,堅決杜絕此類現象發生。”
做好這次換屆工作事關“十三五”規劃《綱要》的全面實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如期實現,事關全面從嚴治黨各項部署落實、構建良好政治生態實踐成果的鞏固發展,事關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建設支撐未來改革發展的堅強執政骨干。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部門必須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換屆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做好換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從嚴從實抓好縣鄉領導班子換屆工作,讓換屆選舉在陽光下進行,選出組織信任、人民滿意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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