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資金本是貧困群眾的“救命錢”,然而一些基層干部卻在這些資金上動手腳。記者日前從云南省檢察院獲悉,今年1~4月,云南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發生在惠民扶貧領域涉嫌職務犯罪的多達389人,占職務犯罪的一半以上。(人民網)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而其中摘掉全國7000多萬貧困人口的“貧困”帽子就是最難啃的“硬骨頭”。扶貧,一直以來都是黨和國家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和國家也對扶貧領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貧困人口的扶貧專項資金投入逐年增加,規模不斷擴大。近幾年來,中央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以平均每年超過100億元的速度在增加,為重點貧困縣提供了巨額財力補貼。如此大規模的資金投入,如果在資金落實環節得不到嚴格管控,就有可能成為職務犯罪的溫床。
根據紀委監察部門的統計統計數據,近幾年來涉及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主要來自支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救災救助資金、生活保障資金、特色產業脫貧、勞務輸出脫貧、資產收益扶貧、“互聯網+”扶貧、關愛服務體系以及農田水利、農村電網升級改造、農村危房改造等領域。涉案人員大多是鄉鎮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和村級‘兩委’干部、村民小組長、會計等農村基層組織人員,他們的犯罪行為多是圍繞扶貧項目,包括項目申報、審核、審批、檢查、驗收、資金發放等
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為何頻發?扶貧對象量大面廣、資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環節多、基層財經制度不健全、資金監管不到位、相關信息不對稱,特別是群眾對應享有的權益知道少、自我保護意識弱等,是造成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
當然,根本原因還是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一些基層干部和農村“兩委”人員利用財經制度不健全、資金監管不到位、扶貧信息不對稱等漏洞,通過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方式瞞天過海,逃避監管、欺騙群眾,侵吞、騙取國家下撥的扶貧資金。
警惕扶貧領域成為職務犯罪的溫床。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財扶貧資金監管機制,保障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另一方面要有力推進農村基層法治建設,在基層干部心中牢固樹立法律“紅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障扶貧政策和資金落實到位,為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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