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各地環保事業取得很大突破。然而,基層環保執法卻面臨著兩大短板和三個難題。群眾呼吁,加快建立更加專業的執法隊伍,細化處罰規則,建立更加透明、公開的監督體系。
兩大“短腿”:專業人才缺失、執法車輛嚴重不足
新環保法賦予了環保部門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等新監督手段,成為地方環保部門執法的利器。但是,環保專業人才缺失、執法車輛嚴重不足的問題,導致執法不到位、不及時的現象時有發生。據某省環保執法局透露,全省有2500多名執法人員,但真正學習工科的不足百人,尤其是在執法一線,懂技術、具備執法能力的就更少了。另外,有的地方環境監察大隊只有1輛車,每年中考高考、夜間監察等日常性檢查任務本來就重,再穿插一些投訴舉報、
配合其他部門檢查等,一輛車根本就倒騰不開。
執法三難:取證難、處罰難、落實難
大家都知道,企業的生產環節多。環保人員也不見得清楚每一個環節的污染情況。比如排污設施是否能正常運轉可以檢查,但是否超負荷運轉、排污效果如何卻無法一一檢查。其次,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的監管手段,但沒細化處罰條例,自由裁量權較大。比如說最高罰100萬元,但從0到100萬元范圍很大,到底罰多少缺乏細則。再者,目前環境保護的一些法規與其他法律和規章有一定的沖突,給執法落實力度帶來很大困難。
與工商、稅務、質監等執法部門相比,很多地方的環保執法部門存在“小馬拉大車”的現象,建議加強對地方政府落實環保資金、能力建設投入等方面的考核,不斷提升基層環保執法能力。
作者單位: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長順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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