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何對待已經或正在老去的這一代農村人,讓他們“老有所養”,考驗著執政者的公心,也考驗著全社會的良心。
近些年來,農村老人自殺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是研究該問題的重鎮,多年來一直在進行跟蹤研究。2009年,陳柏峰發表《代際關系變動與老年人自殺——對湖北京山農村的實證研究》一文(該文載《社會學研究》2009年第4期),引起了人們對湖北農村老人自殺問題的震驚。隨后,該團隊發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對湖北農村的老人自殺和養老問題進行了探討。2014年7月,武漢大學社會學系劉燕舞博士發表了《農村老年人自殺的社會學研究》課題的系列成果,再次將人們的視線聚集到湖北京山縣農村。京山縣為湖北省荊門市下轄縣,與沙洋縣緊鄰。筆者小時候在沙洋農村長大,親戚朋友現在大多仍在沙洋農村。這些年我經常回鄉,耳聞目睹周圍農村老人的生活狀態,我對上述專家學者們的描述深感共鳴。不僅京山如此,2012年以前,沙洋老人自殺的問題也同樣嚴重。2012年以后,由于政府出臺了針對農村的醫保政策和對農村老人的補助政策,沙洋縣每名60歲以上老人有了最低生活補助金,自殺現象才有所緩解,但并未絕跡,周邊農村老人自殺的現象仍時有所聞。農村老人的自殺,并非發放一點補助金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涉及到當前農村年輕人與老年人之間日益緊張的代際關系,包括年輕一代經濟上對父輩(這里的“父輩”也包括祖父輩,下同)的剝削、情感上對父輩的漠視雙重問題。
經濟上的代際剝削是當今中國存在的普遍現象,并非農村所獨有,但農村代際剝削的殘酷程度遠遠高于城市。這種剝削主要表現在兒子對父母的剝削。30多年前,農村人是以多生兒子為驕傲的,即所謂“多子多福”。那時候娶媳婦的成本與嫁女兒的成本相差無幾,但一家若有兩個以上兒子,不僅意味著父母以后養老有幾個兒子共同承擔,且兒子多了不僅意味著家庭勞動力強,且兒子娶妻生子后家族人多勢眾,不怕被人欺負,這家在村里的地位自然會提高。相比較而言,女兒則被認為是為別人養的,是“賠錢貨”。但現在完全顛倒了,娶媳婦進門要建樓房、付高價彩禮,嫁女兒則成了賺錢的買賣。現在農村已經有了一個兒子的年輕人生第二胎時顧慮重重,生怕再生一個兒子。有句俗語:生個女兒喜洋洋,生個兒子哭一場。一家若有兩個以上兒子,這家的父母就成了周圍人們同情的對象。30多年間,農村的價值觀、代際關系經過了一次徹底的倒轉。這種翻轉是傳統與現代化在農村較量的結果。事實證明,在鋪天蓋地的現代化潮流面前,農村傳統的價值觀、倫理道德觀和代際關系已發生了巨大變化。促成這一變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是農村盛行的攀比風
愛攀比、講面子是中國人的共同特點,但當下的農村比城市尤甚。
在城市,隨著單位制的退出和社會流動的加劇,人們大都生活在社區,彼此并不熟悉,即使在一個單位工作的人,彼此也并不關心對方家里房子多大,娶媳婦花了多少錢,這些都不會給人的“面子”帶來太大的影響。而農村不同,大家祖祖輩輩在同村居住,每家幾口人、住房有幾間、每家媳婦娘家在哪里、娘家有些什么人,大家都一清二楚。張家花了多少錢娶媳婦,李家就只能多不能少,否則就沒面子;李家女兒出嫁要了多少彩禮,張家女兒出嫁時也不能少要一分,否則顯得自家的女兒不值錢。做父母的誰也不愿意自己的兒女比別人差,差了“走到外面會抬不起頭”,這種觀念導致父母們為了兒女不惜花光所有的積蓄甚至借一身的債。
在一家之內,兄弟之間、姐妹之間也有攀比。我的大姐有兩個兒子,老大結婚時,大姐和大姐夫傾其多年積蓄,在縣城給他們買了房。幾年后,老二娶媳婦,大姐夫婦倆已經拿不出錢來再在城里買一套房。他們東借西借,好不容易湊齊了買房和彩禮錢,女方父母才同意辦了婚事。其實,老大、老二夫妻都是自由戀愛,感情不錯,但在現在的農村,感情是沒有份量的,年輕人感情再好,房子、彩禮(這兩年又有些地方開始要車子)這些面子上的東西也是必須的,否則有情人也可能難成眷屬。
農村這種攀比和競爭是近十幾年才逐漸加劇的,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勢。除了上述愛“面子”的原因外,另一重要原因是因為改革以來特別是近十幾年來鄉村社會結構發生了變化。隨著市場經濟深入鄉村,鄉村社會正在逐漸分化出不同的階層。父母經濟條件好的或本人勤勞致富的,會成為鄉村的上層,受周圍人尊重,還有競選村干部的可能;父輩窮、兒女又沒有特別能力致富的則有淪為鄉村下層的危險,受人鄙視,被人欺負。為了避免淪為下層,兒女借結婚之機,將父母的錢干凈、徹底地收入自己手中,作為自己安身立命的第一桶金,也作為自己未來立足的保障。這種做法在有兩個以上兒子的家庭尤其嚴重,兄弟間、妯娌間生怕父母多給了對方財物,自己吃了虧,因此錙銖必較,甚至大打出手,因此而激化家庭矛盾的不在少數。
二、是滲透鄉村社會的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
金錢作為財富的象征,在任何社會都是受歡迎的,但程度有所不同。在改革開放以前的農業生產隊時期,大家普遍貧窮,很少有富裕的家庭。一個人是否受到尊重并不是由他有沒有錢決定的,而更多的是看他的素養和品德。當勞模、當干部、當老師的人更受到尊重,因為他們或品德高尚,或有能力、有文化。改革開放以后,“一切向錢看”的拜金主義觀念深入到中國社會的各個角落,偏遠的農村也不能幸免。人們把金錢看作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把是否有錢、是否能掙到錢看作個人成功和生活幸福的唯一衡量標準。在農村,有錢最主要的外在表現形式無非是有房有車,因此,即使最窮困的家庭,父母也得想方設法為兒子蓋新房或在城里買房,否則兒子很難娶上媳婦。有的兒子在外打工,會省吃儉用,攢下一部分錢,為父母分擔一點壓力,有的則攢不下錢,蓋房買房的錢全由父母承擔。兒子結婚有了孩子后,往往是兒子媳婦外出打工,老兩口在家除了照料農田、帶孫子外,有的還打短工增加收入,辛勞可想而知。有點孝心的兒子媳婦會寄錢回家給父母養孩子,孝心差點的根本不寄錢,養孩子完全靠父母。有的甚至結婚成家之后仍然找各種理由找父母要錢,這種情況多發生在有兩個以上兒子的家庭,生怕父母把錢給了兄弟,自己吃了虧。在他們看來,自己的小家庭是最重要的,只有金錢能給自己帶來安全感和社會地位。
享樂主義則與年輕一代的生長環境有關。筆者是60年代晚期出生,小的時候農村還是集體經濟,那時候家里大人都在生產隊參加集體勞動,無暇顧家,家務事諸如放牛、喂豬、做飯等事都由老人小孩承擔,小孩6、7歲就得放牛割草。那時候一般家庭兄弟姊妹都多,而生活條件都差,父母一般也不會特別嬌慣誰,因此都養成了不怕吃苦的精神和勤儉節約的習慣。80年代以后,農村開始聯產承包、分田到戶單干,大人不用整天困在生產隊,自由的時間多了,家務活也就不再需要孩子干。加上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農村每對夫婦只生1個或2個孩子(第一胎生女孩的允許再生一胎),從小都當小皇帝養,不舍得讓他們做家務,更不會讓他們干農活,因此導致了農村80年代以后出生的孩子既沒有養成吃苦意識,也沒有學會做農活的技術(當然有一小部分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學,畢業后在城里工作,安家落戶,這些人不在本文討論范圍)。他們習慣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且由于教育和信息的發展,他們對城里人的生活無比羨慕。等到成年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不愿意在農村干活的,即使工作難找、工資少,他們也愿意去城里,或打工,或閑逛。他們收入不高甚至沒有收入,但他們的消費卻要打腫臉充胖子,否則覺得自己“白活了”,因此入不敷出、攢不下錢。我家親戚中有不少80、90后孩子,大都講究穿著打扮,手機總是新的,有的甚至好幾部手機,摩托車也隔幾年就要換新,因此不可能有多少余錢來買房子娶媳婦養孩子,這些負擔自然地落到了父母親肩上。
三、是鄉村家庭倫理道德的失范
以新中國建立、改革開放為兩條分界線,鄉村的家庭倫理道德發生了兩次明顯變化。
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說,解放以前的鄉村社會是禮治社會,遵循傳統的家庭倫理道德。鄉村處理家庭關系的準則是“父父子子”、“三綱五常”,父母居于支配地位,兒子、媳婦在家里是沒有多少發言權的。在大家族中則是族長和有威望的長輩具有決定權。在這種倫理關系中,父親控制兒女、婆婆打罵媳婦被看作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族中長輩也可以決定家族成員的命運。我的祖母和外祖母都是童養媳,都是7、8歲時死了父母,被族人送到從小訂了娃娃親的婆家,受盡了小媳婦的所有苦難。解放前我們村里也有個媳婦(我叫她大媽),是死了丈夫后被丈夫家族賣到我們村的,與祥林嫂有相似的苦難經歷。這種不人性的制度自然應該受到批判。因此,解放后,農村批判封建傳統最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推翻了老人在家庭和家族中的統治權。在家庭倫理關系方面,舊社會的“惡婆婆”遭到批判,媳婦翻身得解放,婆媳的地位顛倒了過來。昔日的“小媳婦”翻身做了主人,婆婆的地位一落千丈。母親曾經說,我的奶奶脾氣很不好,我的大伯父和二伯父都是舊社會娶的親,解放前兩位伯母都經常遭到奶奶的責罰,輕者挨罵,重者罰跪,解放后媳婦翻了身,奶奶就不敢責罵她們了。與此相反,解放后媳婦責罵老人的事漸漸增多了。筆者小時候曾親眼見到村里有個年輕媳婦對年老的公婆頤指氣使甚至謾罵。有的老人會到隊干部那里告狀,兒子媳婦會受批評,大多數老人則從維護兒子媳婦的名聲著想,忍氣吞聲。但公眾輿論會譴責那些對公婆不敬的媳婦。如果一個家庭的老年人受到虐待,那這家的子女(主要是媳婦)不僅面臨著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更會受到族人的指責。如果哪家媳婦打罵婆婆,那她在生產隊會受到冷落和挖苦,評工分、評先進都受到影響,且在方圓幾十里都會落個“惡媳婦”的名聲,以至于娘家人都會受到指責。為了顧及名聲,有的媳婦即使嫌棄公婆,也不會趕公婆出門。如果哪家老人被兒子媳婦逼得自殺,那這家的兒子媳婦就沒臉做人了。因此,建國后的前三十年,雖然農村老人的地位明顯下降,但由于社會流動性小,傳統的效力還存在,大多數子女還能盡點孝道,大多數老人也能得到贍養,老人自殺現象并不常見。
家庭倫理關系發生根本變化是在80年代農村改革開放之后。記得1980年左右,我們村里來了個河南的“討米佬”婆婆,說是老伴死了,家里有4個兒子,但誰也不愿意贍養老母,把她趕出了家門。我們村有個老單身漢,收留了這個“討米佬”。這件事當時在我們村及鄰近幾個村莊成了一時的公眾話題,大家都很驚訝人世間竟有這樣不孝的兒子,都異口同聲詛咒那4個兒子要遭雷劈。這說明那時農村的孝道還是占主流地位的。但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外出打工潮的興起,鄉村思想觀念日益多元化,“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在鄉村社會漫延,“孝道”觀念遭受了猛烈沖擊,兒子媳婦打罵甚至逼死父母公婆的事越來越多。老人是否有用、是否有錢在鄉村社會成為衡量老人價值的尺碼,老了、病了不能勞動的老人往往就會遭到兒子媳婦的嫌棄。同時,隨著市場化程度的加深,傳統“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鄰里關系瓦解,村民交往變得越來越利益化、世俗化,大家都不愿再多管別人家的閑事,對別人家的子女虐待父母也不再過問,形不成輿論壓力。且隨著社會流動性增強,一些人即使因虐待父母而遭到鄉村社會輿論譴責,他們還可以離開村莊,遠走他鄉,逃避村里人的議論。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的研究,這一階段湖北農村老人自殺現象非常嚴重,自殺最主要的原因是生存困難,其次是擺脫疾病的痛苦,兩者合計占直接死因的60%。筆者這幾年對老家鄉親和親戚訪談了解的情況也證實了他們結論的可靠性。我家的親戚及本家中就有老人因生活無著或生病無錢醫治而自殺的事。我的一位本家伯伯,年輕時曾經是大隊干部,風光一時,家有5個兒子,晚年生病了卻無錢治療,投水而死;我的大伯父是83歲上吊自殺的。大伯夫婦有子女7人,5子2女,可謂兒孫滿堂。兒子中有2人在外面有體面的工作,還有個幺兒子就在身邊安家;女兒也都嫁得不算太遠。因為有兩個在外工作的兒子出錢供養,大伯大媽在農村老人中已經算是比較幸運了。但兒子們的照料僅限于供給他們生活費用和米糧,兩位老人居住在老家的舊房子里,日常生活完全靠自理,幺兒子就住在老人旁邊,但很少過問老人生活起居。大伯晚年病重,雙眼全瞎,生活不能自理,那時候農村還沒有醫療保險,許多家庭因病致貧,生病了很少有人敢去大醫院看病。大伯父絕望之下,上吊自殺。
我的姑媽則是另一種情況。姑父姑媽有4子2女,姑父因病去世得早,姑媽含辛茹苦,拉扯6個孩子長大成人。兩個女兒都出了嫁,4個兒子也各自成了家,經濟條件都不錯。姑媽身體一直不好,但在兒子們成家立業、發家致富過程中,姑媽幫著照料4家的孫子,有功勞也有苦勞。可是等到最小的孫子上學了,兒子們都嫌棄老人了。誰也不愿意贍養老母親。80高齡的姑媽,耳聾眼瞎,被迫上街撿破爛為生,不幸遭遇車禍。死后肇事車主賠了10萬元,兒女們分了這筆錢,皆大歡喜。后來我回家碰到幾個表哥,說起姑媽去世的事,感到他們并無多少愧疚。我不禁想起小時候姑媽帶著他們到我家玩的往事,那時候他們也都還小,姑媽為他們縫補衣服的情景歷歷在目!
農村老人自殺是有連鎖效應的。上了年紀的老人們碰到一起,總愛說起誰誰死了,是上吊的還是投水、喝藥的,好像死是一件尋常事。我所在的村子有一戶人家,老一輩兄弟姊妹5人全部死于非命,其中4個吊死,1個藥死,而他們都是子孫滿堂的人,不知他們5人在陰間相見會是個怎樣的場面。早知道會是如此下場,他們生前何苦為兒女操碎了心。
四、是國家養老政策的缺失和農民生存環境的惡化
首先是政府養老責任的缺失。中國傳統崇尚尊老,先秦時期即有政府養老制度。自西漢到清末,凡承平時期,朝廷和地方政府都重視建立養老制度,體現了敬老養老的文化傳統,即“老有所養”。民國時期,雖然國家戰亂,政權更迭,但“敬老”的傳統并未丟棄,老人仍然在家庭中占據著支配地位。老人的這種支配地位曾經被作為封建糟粕,受到猛烈的批判。但直到解放初期,在農村,老人在家庭中至高無上的地位并未動搖。我父母親回憶,當時我們家族有族長,由家族中的老人擔任,凡家族大事都由族長定奪。老人的這種地位保證了老人即使喪失了勞動能力,仍然能得到兒孫輩的贍養。解放后,老人在家庭和家族中的統治權喪失,成年的兒子媳婦逐漸成為家庭的主宰。在農業社和生產隊,上了年紀的公公婆婆往往不再參加集體勞動,掙不來工分,而年輕一輩能掙工分,被認為對家庭的貢獻比老人大,因此他們在家庭中的地位也自然提高。隨著傳統孝道的逐漸衰落,政府的養老政策又沒有及時跟上,老人的命運就可能很悲慘。就我的家鄉來看,解放后的60多年里,老人在家庭的地位是逐漸降低的。雖然農村的老人活到老做到老,為兒女鞠躬盡瘁,但他們在家庭中是沒有多少話語權的。有的老人即使不缺吃少穿,在精神上也是落寞和孤寂的。
這里就要提到農村的養老政策。自有城市以來,與城里人相比,農村人就始終矮著一個頭。新中國建立后,為了盡快實現現代化,農村為城市工業化做出了巨大貢獻。我小時候在農村長到12歲,見識過農業社社員的辛苦。大人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出早工,干幾個小時后回家吃早飯,然后是一天的勞作,農忙時家里人常常要送午飯到田間地頭,晚上經常干到半夜才收工。我還記得農忙時節小伙伴們晚上在生產隊的打谷場上玩耍的情形。在詩人的筆下,鄉村的夜晚是充滿詩意的,月亮和星星掛在空中,空氣中散發著稻草的香味,孩子們在草堆上唱歌、數星星,大人們在打谷場上勞動。但有誰會想一想,大人們從早上到夜晚,已經忙活超過了十個小時,有些家里沒有老人幫忙的,甚至還沒有吃晚飯。在當時的我們看來,農村生活實在是太苦了。父母辛苦勞動一年,到年終生產隊分紅時好多家庭是“超支”,也就是除了維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什么都沒落下,反而欠了生產隊的錢,來年還要還賬。有的家庭孩子多,勞動力少,或者有人生病,年年還不起賬,就成了“超支戶”,在村里抬不起頭來。那時候姐妹們經常討論如何才能逃離農村,做夢都想去當個城里人。有些年輕的女孩為了逃離農村,寧愿嫁給城里身體有殘疾、或有病娶不到媳婦的男人。一旦女孩能嫁到城里,不管那個男人有多糟糕,她都會成為姐妹們羨慕的對象。
這種城鄉差別的存在把國人分成了上等人和下等人,按母親的話說,“農村人簡直就不是人”。讀過幾年私塾的父親在晚年回憶農業社生活時說了一句令我大感詫異的話,他說:“農民是這個國家的奴隸”。如今寫下這句話,我仍然感到心痛。當然,為了國家,為了現代化,農民多作些奉獻也是值得的,但是國家如何對待這些奉獻了一生的農民,則考驗國家的良心。在城市,規定工人50-55歲退休,干部55-60歲退休,由國家提供養老金,最不濟也有最低生活保障;而在農村,70歲以下都不算是老人,都還要自食其力。現在7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大都出生于20世紀上半葉。他們在農業社勞作了大半輩子,到了晚年卻只能完全依賴兒女生活(無兒無女者除外,這些人享受政府的“五保”政策)。兒女有孝心,他們可以安度晚年,兒女不孝,他們就只有自生自滅。在我的家鄉,2012年以前,農村老人是沒有醫療保險和養老金的,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只有仰兒女鼻息生活,一旦兒女不孝,他們就無路可走。一旦生了大病,即使兒女有心,也無錢醫治。2012年以后,農村有了醫療保險,看病可以部分報銷,且政府為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發放最低55元的養老金(現在提高到70元)。我的父母80多歲,現在每人每月可以領到100元養老金。100元并不多,但這對父母來說已經是天大的驚喜,他們經常說感謝黨感謝政府感謝習主席。那一代農村人是奉獻的一代,他們從不對國家提什么要求,國家給他們一點微不足道的照顧,他們就感激涕零了。可他們之中像我父母這樣,能平安活過80歲的又有幾人呢?我的父母之所以吃穿無憂,是因為他們有兩個早年考上大學、畢業后在城里安家落戶的女兒,經常可以補貼他們。但即使如此,我的哥嫂也經常抱怨他們活得太久,言語之中常常露出嫌棄的態度。我們村里的老人很少有活過80歲的,他們大都在沒有養老金之前就去世了,那些因貧病無法活下去而自殺的老人,他們恐怕做夢也沒有想過政府會給農民發養老金,否則他們會堅持活下去的。畢竟,自殺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
其次是農村人文環境的變化。上文已說過,當下農村的人文環境與改革開放之前相比已發生了巨大變化。一方面,那時農村老人的地位雖已大不如解放前,但尊老敬老的觀念仍在。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鄉村社會是熟人社會,子女對老人不孝會遭到輿論的譴責、族人的白眼和生產隊干部的批評,這實際上形成一種道德約束。人為了在村里立足,即使不孝也不敢太過分,敢于無視譴責和批評的畢竟是少數。包產到戶以后,農村青壯年紛紛外出打工,越來越多的小家庭遷出村莊,進入城鎮,生產隊和家族對個人的影響力減小,進入城市的年輕人即使對留在農村的老人不孝,也因遠離農村,不再擔心有人指責。另一方面,周遭社會即使同情受到虐待的老人,也大多不聞不問,一種“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態度。久而久之,不孝順老人、虐待老人就成為了司空見慣的事。再則,在當前農村社會普遍信奉物質主義、金錢至上的大環境下,失去了勞動能力的老人被認為“掙不來錢”、“沒用”,有的老人自己也接受了這種觀點,認為自己老了病了會成為兒女的拖累,為了減輕子女負擔,不如自行了斷。其實這是老人的無奈之舉。陳柏峰在《代際關系變動與老年人自殺——對湖北京山農村的實證研究》一文中,將京山老人的自殺分為甘愿型、激奮型、絕望型、孤獨型四種,其中以激奮型為主流。就筆者的了解,甘愿型的只是極少數,而激奮型、絕望型占絕大多數。處于風燭殘年的老人,回憶自己辛苦撫養兒女一生,到頭來遭到兒女的嫌棄,他們除了悲憤和絕望,恐怕不會有多少甘愿赴死之心。更加吊詭的是,老人生前遭受冷漠和嫌棄,而葬禮卻都比較隆重,兒女為了表達自己的“孝心”,往往不惜重金,聘請電影隊、戲班子,敲鑼打鼓,殺豬宰羊,好不熱鬧!在農村,辦葬禮是一件有關“面子”的大事,誰也不愿意因老人的葬禮辦得寒酸而讓人罵為“不孝”。至于生前對父母如何,是沒有多少人關心的。
再次是農村青壯年的兩難處境。這里的“青壯年”一詞,可包括195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初期出生的人,年齡大致在25-60歲之間(在農村,60歲仍然干著壯勞力的活)。按照通常的劃分,我們把其中出生于1980年之前的人稱為農一代,之后的稱為農二代。農一代大多上有老人,下有兒女。拿1960年左右出生、55歲左右的農一代來說,他們的父母如果還在,已大多在75歲以上,兒女30歲上下,且多數有了孫輩。父母需要贍養,兒女需要扶持。在大多數農村地區,他們種田的收入僅能維持自己和年邁父母的基本生活。為了多掙點錢,替兒子還房貸,為老人看病,應付農村的人情,他們不僅需要種田,幫兒女照看留守的孩子,農閑時還要外出打工。等到他們70歲了,不能再打工時,身體已嚴重透支,如果他們的預期壽命為國人平均的75歲左右,那么這最后的5年時間,除了少部分人能跟著兒女到城里生活外,他們中的大多數只能在農村,身體好的種田養活自己,生病不能種田的則依賴兒女贍養。
在我的家鄉,雖然“新農保”在這一代農民中已經普及,但交的都不多,到60歲后個人領到的錢也不過每月100元左右,如果生病不能勞動了,這點養老金是遠遠不夠的,還要依靠兒女生活。這里就要分析一下他們的兒女面臨的是怎樣一種狀況。現在網上一談到農村老人自殺,輿論幾乎一邊倒地罵兒女不盡孝道。實際上如果換位思考,這些兒女也有自己的苦衷。作為農民的后代,他們一出生就受到身份、戶口、教育等多方面的限制。即使考上了大學,畢業后要在城里找個收入穩定的工作也比20年前難得多。他們中能通過考大學(或參軍)在城里安家立業的只是少數,大多數農二代在城里打工,干的是最臟最累的活,拿的是低工資,若是遭到拖欠工資,一年的勞動歸零。據《2016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披露的數據,201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467元,農村居民為9429.6元,前者是后者的2.8倍;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8843.9元,農村居民為10488.9元,前者是后者的2.75倍。湖北的人均收入水平在全國排名中上,2014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24852元,農村為10849元,前者為后者的2.3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差距巨大的城市和鄉村面對的是同一個市場,商家不會因為你是農村人而降低商品價格,學校不會因為你是農村學生而降低學費,城市不會因為農民工收入低而對他們的衣食住行提供優惠。在外打工的許多年輕農民工,他們從小所受的教育比不上城里人,也沒有條件找到高薪的工作,很多人的打工收入還不夠維持自己的生活,遑論買房、結婚,他們不啃老又能怎樣?平心而論,并非所有的農二代都沒有孝心,但孝心在殘酷的現實面前一點點地被蠶食了。
我的大姐生于1957年,已近60歲,是典型的農一代。小時候由于家庭條件差,我們姊妹又多,她讀完小學就被迫輟學,這在當時的同齡人中已經算是有點文化了,很多那個時代的農村女孩甚至小學都不能念完就要回家幫著父母掙工分、照顧弟妹。大姐一輩子都在農村,農村所有的苦和累她都經歷過。她和姐夫生養了兩個兒子,當時老二出生時,大姐很是失落,因為她一心想要個女兒,卻又生了個兒子。兩個兒子小時候都是老實聽話的孩子,可惜他們都沒有讀書的天賦,也不夠努力,后來都沒有考上高中,只能出去打工。沒有一技之長在手,也不可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兩個兒子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都還沒有攢下分文。大姐傾其所有,加上到處借錢,為兩個兒子各自買房娶妻。兩個兒子各自有了家,基本上能維持小家庭的生活,按理說大姐和大姐夫應該歇一口氣了。但接著,孫子孫女連著出世,兒子媳婦要打工掙錢,沒有時間照看孩子,各自都把孩子送到了大姐手中。可憐年近60歲的大姐和大姐夫,既要照料農田,為兒子欠的房錢還債,還要照顧兩個幼小的孫子(孫女),到如今曾經強健的身體都已經弱不禁風。兩個兒子對父母的態度還好,但兩個媳婦就不同了,都懷疑公婆給對方的比給自己的多,因此都對公婆不信任,變著法地想從公婆身上再撈一點,達不到目的就惡語相向。開始時兒子還會批評媳婦,但時間長了,兒子為了顧及小家庭和睦,也都隨著媳婦,對父母盡可能地搜刮(這個詞用得很殘酷,但我想不出更貼切的詞來表達)。大姐夫婦現在住著家徒四壁的舊房子,種著7、8畝湖田,每年收入不超過2萬。他們幫兒子養著兩個孫子孫女,還要負擔繁重的人情,一年下來兩手空空,沒有積蓄。等他們老了不能勞動了,每月不到百元的補助金是否能維持他們的基本生活?他們能否看得起病?我時常為他們的暮年擔憂。
與大姐相比,我哥嫂的情況好一些,因為他們運氣好,生了一兒一女,這樣他們的負擔就輕得多,因為嫁女兒是不用買房子的。哥嫂從90年代起就在鎮上做早點生意,靠勤勞發了家,為兒子買房子娶媳婦,如今孫子已經上了初中。現在哥嫂的早點生意仍然做得很紅火,侄子和侄媳婦也在鎮上經營一家小超市,收入都還過得去。哥嫂已經60多歲,但每天仍然超負荷勞動,除了自己的生意,還經常要幫助兒子媳婦照看店子。我曾經問他們為什么年紀這么大了還要這樣拚命干,嫂子說不干不行,因為兒子媳婦是根本不能指望的。事實確實如此,我的父母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哥嫂,但現在老了幾乎全靠幾個女兒贍養,嫂子作為媳婦,對父母是沒有多少孝心、也不愿多管的。她對上一輩的這種態度使她清楚地知道,他們為兒子付出的所有勞動都是沒有回報的。他們只有一個女兒,家境不過中等,將來也不可能指望太多。他們現在還能干得動,還在為兒子媳婦義務做飯、接送孫子、照看店子,媳婦都經常對他們惡語相向,兒子則是不聞不問,將來老了不能勞動了,能指望兒子媳婦嗎?必須乘著還能動,多攢下點錢,將來進養老院養老。
嫂子的這種想法也是哥嫂、大姐他們這一代農村人的普遍想法。他們見證了上一輩農村老人的悲慘晚年,不得不為自己早做打算。父母和兒子媳婦之間的關系已經產生了疏離,彼此防范,不再信任。我也問過外甥和侄子,問他們為什么要這樣剝削父母的勞動,他們說現在生活壓力太大,光靠自己連一般水平的生活都難以維持。我又問他們為什么這樣漠視父母的辛勞,沒有感恩之心?他們說:大家不都是這樣嗎?這就是農村的現狀。父母為兒女累死都是應該的,兒女漠視父母的辛苦,不贍養年老的父母已經成了生活的常態,見怪不怪。
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老人,這是人類社會的基本倫理。市場經濟固然講究競爭,看重核心家庭的利益最大化,但過度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已經導致了社會倫理道德的失范。當前,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大量農民改變了身份,成為了城鎮居民。但是,改變身份容易,改變價值觀難。農二代的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已經被他們的兒女看在眼里,學在心里。農二代對父母的態度將來也可能被他們的子女效仿。也許,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即使不依靠子女,他們的晚年也會比父輩好得多。但是,上述不正確的價值觀如果被傳承下來,最終導致的不僅是農村代際關系的畸形發展,而且將可能導致整個社會倫理秩序的崩潰和道德的集體墮落。
農業是國之根本,民以食為天。農業穩,天下穩;農民安,天下安。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資料,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3.26%,其中的60%生活在農村。另據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公布的數據推算,2013年有超過1.2億的老年人生活在農村,到2025年將有1.8億老年人生活在農村,農村的養老問題已經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嚴重社會問題。現在農村60歲左右的人,只是概念中的“老人”,其實還在承擔著農村主要的農活。到2025年,這一代人70歲左右,將是真正需要贍養的老人。他們出生在新中國建立初期,小時候經歷過三年自然災害,與父母一道啃過樹皮,挖過草根,長大后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沒有條件或渠道進城工作,而只能在農村戰天斗地。他們辛苦一輩子,為國家做貢獻,為子女做牛馬,付出遠遠超過所得。他們曾經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子女身上,也不過希望晚年有口飯吃,能壽終正寢,但是子女的自私冷漠令他們失望。他們轉而寄希望于國家,但是國家給他們的回報不足以維持他們的基本生活和做老人的起碼尊嚴。其實他們的要求并不高,就像我的父母一樣,只需要吃得飽、穿得暖,有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他們就感恩戴德了。我們的社會在他們身上索取的太多,而給他們的回報實在太少!
誠然,依靠家庭和子女養老是我國的傳統。但自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農村生育水平下降,很多農村家庭只有1個孩子,多的也不過2個孩子(在我的家鄉,超生家庭只是極少數)。如前所述,這些孩子成人后不僅面對著日益高漲的教育、醫療、住房等諸多壓力,還要面對城鄉差別帶來的種種不公,生存壓力不可謂不大。他們自顧不暇,沒有余力承擔贍養父母的任務。在可以想見的未來,市場化改革將越來越深入,鄉村傳統的家庭和家族功能將進一步被市場取代。市場經濟遵循的是優勝劣汰的法則,在市場面前,農村老人是弱勢群體,沒有能力為自己爭取利益。面對這種狀況,政府是否應該主動作為,負起更多的責任,讓這些曾經為新中國發展做出過巨大貢獻的農村人有一個溫飽的晚年?重塑鄉村社會的價值觀、重新形成尊老敬老的鄉村倫理道德規范或許是個漫長的過程,但增加農村老人的養老待遇、改善他們的醫療條件則是當下就可以做的事情。如何對待已經或正在老去的這一代農村人,讓他們“老有所養”,考驗著執政者的公心,也考驗著全社會的良心。
(在這篇文章落筆之時,筆者在網上看到消息,湖北省政府剛剛發布了《湖北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全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完成合并,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住院報銷比例統一在75%左右。這對家鄉的農民來說,無疑是一則大好消息。政府接下來會不會出臺針對農村老人養老和醫療的更好待遇,值得期待。)
(作者為黨校教師,歷史學博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共識網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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