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各級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扶貧部門的聯系協作,深入調查摸底,查處了一批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推動建立健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預防監督機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138件248人,其中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25件218人,查辦瀆職侵權案件13件30人。(新華網,7月20日)
貪污,這個讓老百姓深惡痛絕的詞語,總是頻頻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上至高官下至基層干部都有貪污行為的出現,對貪污行為的打擊是黨中央、政府一直都是工作的重點,自中央“八項規定”的頒布起,就彰顯了中央領導嚴厲打擊貪污行為的決心。高官貪污涉及面廣,影響深,扶貧領域的貪腐行為性質更為惡略,他們工作對象直接面對的是掙扎在貧困線上的老百姓,一旦有貪腐行為的出現,將直接損害貧苦老百姓的利益,嚴重損害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嚴重損害黨群干群關系,必須認真加以解決。
在進行打擊貪污腐敗的時候,無論是“大貪污”還是“小貪污”都應該一起打,讓每個用權者都小心謹慎,如履薄冰。就像香港廉政公署對腐敗行為實行“零容忍”那樣,連貪污1 元也要查處。這樣就不會由“小貪污”滋生成“大貪污”了,破壞良好的風氣。如果什么時候貪一元錢也是貪污,要下課、丟飯碗,腐敗形勢或許會是另一種情形。
為官的權力本是百姓賦予的,領導權力的本質是一種社會關系,是人民的公仆,其權力具有鮮明的人民性,新聞中報導貪污案例數目之多,不僅提醒政府要加強管理監督,更是提醒我們人民要加強法律意識,增強民主意識,共同監督。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都壩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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