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律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發(fā)布了一則:“湖北恩施:配備2200余名村級紀檢委員 展開近距離監(jiān)督”的報道。
在報道中恩施州為全州每一個行政村都配備一名村級紀檢委員。這次的報道體現(xiàn)出了紀檢無盲點的良好發(fā)展方向。最基層的行政村一級與老百姓的生活最為貼切,行政村一級的班子的好壞關系著老百姓是否正能夠真正享受到國家應有的政策福利。同時村級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離群眾也最近,也是急需解決的群眾身邊的問題。
恩施州通過向村級配備紀檢委員,使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能夠隨時傳達到基層紀檢組織。同時為了充分發(fā)揮村級紀檢委員的作用,不論是村級紀檢委員的選拔上崗,還是后期村級紀檢委員的管理都下了足夠的功夫。恩施州出臺的《關于加強基層黨組織紀檢委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通過民意推薦選擇百姓信賴的、嚴格考查篩選最合適的、上崗培訓掌握所需技能,讓每一個村級紀檢委員都能成為一個紀檢監(jiān)督的能手。在村級紀檢委員上崗后期的紀檢委員日常管理、簽訂責任狀,建立責任清單等為保證村級紀檢委員扎實開展工作更是起到了重要作用。
正是因為村級紀檢委員在其“小前哨”發(fā)揮的作用,才讓諸如“唐家村村名熊某騙取低保”浮出水面,查處違規(guī)操作從而取追回低保資金,挽回國家財產讓錢能夠用到該用的地方去。
作者單位:綿陽市三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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