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近幾年來,國家連續投入巨資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為解決農村貧困群體住房難發揮了積極作用,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但據我們調查,當前農村危房改造中還存在4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希望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
補助辦法應適當調整。貧困農戶雖有意改造危舊房,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筆者在鄂西北調查發現,中等收入水平農家即便新修建一棟最普通平房,一般需要8萬-15萬元左右,修繕加固需要2萬-4萬元左右。貧困農戶雖然迫切期待國家的扶持,也有望爭取到戶均0.75萬元的資金補貼,終因貧困而無法籌到足夠的房屋建設資金,也很難利用危改補助來改造房屋。蓋得起房的,少這點錢依然能蓋;蓋不起房的,多這點錢還是蓋不了。一些貧困戶雖被納入危改對象,因缺乏啟動資金,又無其他救濟渠道,只能放棄來之不易的危改指標。
危改面積應合理確定。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多次重申,房屋建筑面積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3人以上農戶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事實上,這些規定除可滿足孤寡、五保老人的需求之外,與眾多貧困人群需求相距較遠,很難在各地廣泛實施。原因在于,農房除了要滿足農民飲食起居功能之外,還要兼顧糧飼儲藏、農機具放置、家禽家畜飼養等富有農村特色的功能;而且城市家庭人口少,農村家庭人口多。筆者調查發現,中等收入農戶新建住宅的大致標準是占地面積110-140平方米、建筑面積200-300平方米。如果將農房面積限定在不超過60平方米范圍,雖可解決短期問題,但會顯著增加在未來數年有望脫貧的困難群體的住房改造成本。
過程監管應切實加強。長期以來,很多地方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并未延伸到村鎮,更談不上全覆蓋。相關法規規定,只有建筑層數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建筑項目才能被納入政府質量安全監管范疇,很多農房達不到這個標準;同時危房改造房屋層高、面積、投資標準更低,質量安全就成為監管盲區。一些危改房由無施工許可證的施工隊伍承建,無質量安全保障機制。加之部分貧困戶在財力不足情況下急于求成,購買價格低廉甚至是報廢建材,質量安全存隱患,極易導致危改新房成為新建危房。
工作經費應有效保障。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項十分瑣碎而繁重的工作,從農戶申報開始,到資格審查、現場踏勘、選擇定點、過程監管、竣工驗收,再到資金撥付、信息錄入、檔案歸集、迎檢驗收,每道程序都要按規定走完,把這些具體工作做到位,累積起來工作量非常大,而國家和地方并未安排專項工作經費。事實上,自從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以來,村鎮建設管理機構已改為“以錢養事”的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實行聘任制,每月上千元工資,交了養老保險后,解決溫飽都成問題,工作人員為了危改工作經常要進村入戶,不僅沒有效益,還要倒貼交通費、生活費,影響了基層推進危房改造工作的積極性。
作者單位:湖北宜城市政協委員、城鄉建設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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