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婚,也叫逃婚,主要是因男女自由戀愛,或因逃避父母包辦婚姻,女方未經父母同意,私自嫁給自己意中的男人,或男女情場相戀,私定終身。在“拐”姑娘時,男方會私下擇吉日并告知女方,趁夜深人靜,女方父母熟睡后,男方由二男一女陪同,到姑娘屋邊用暗號聯絡,姑娘聽到暗號后,悄悄跟著男方走,在出大門時,有意敞開大門,意為留給哥、弟家吉利。出門后,待到離開女方屋地基外,男方用紙油傘(桐油油的傘,桐油能辟邪)遮住女方出到寨邊,再換上男方備好的新衣新鞋等衣物,到男方家后,由兩個“接親婆”接進家,喊禮,但不鬧洞房。
第二天清晨,男方派一人拿雨傘捆麻繩條到女方家去給父母報信,并說:“丟東西丟針線你們去找,丟姑娘你們就不用去找了,姑娘已到我們的家穿衣吃飯去了。”然后立即返回。
第三天又派兩個人去女方家求親,禮物有:兩瓶酒,兩只鴨,八包糖,一對蠟燭,兩封炮,用圓籃子挑,籃底用紅紙墊,鴨籠用紅紙包,送到女方娘家,女方娘家一般都拒絕,男方又將禮物挑回。第二次(隔一天)又去,允許進家商談,但不弄飯吃。第三次去,女方接收禮物,殺鴨敬神,放炮,表示同意合親,并通知叔伯家人來吃合親酒,并商量“回門”、“動大媒”等事宜。飯桌上男方家試探問女方家聘禮多少,男方回去后備辦。男方擇日先“動大媒”,每逢佳節送節禮,并商量辦正酒事宜,最后辦正酒。第二年還要送一年的年節。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包辦婚姻越來越少,拐婚現象現已少見,自由戀愛成為主流,但是,古樸的民風民俗,造就了下江別樣的民族風情。
作者單位:從江縣下江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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